如果你的未婚夫突然身患重病,你会选择与他结婚吗?

如果你的未婚夫突然身患重病,你会选择与他结婚吗?,第1张

如果我的未婚夫突然身患重病,几年不能外出赚钱养家,只要他愿意的话,我会选择与他结婚的,既然两个人相爱,就不要关那么多,在未婚夫身患重病的情况下,一定竭力照顾未婚夫,使之尽快痊愈,而且更不能在这个时候抛弃未婚夫,相爱就要一起坚守下去。

虽然人常说,爱情是建立在物质基础之上的,未婚夫身患重病,不能外出赚钱养家的话,的确是一个十分残酷的问题,但是自己的男人既然无力承担,作为半边天的女人,也应该在关键的时候,站出来,把这个家给撑起来的,要给男人以信心,使他战胜病魔,早日恢复健康。

毕竟两人已经到了谈婚论嫁的阶段了,在一起的日子也可以说很长了,虽然只差一纸婚约,但是我认为这不能影响未婚夫在我心中的地位,就算他身患重病,不管生活如何艰难,都应该不离不弃地陪伴他,守护他的身边。

这个事情已经是很明显的摆在那儿了。夫妻双方一方得了重病,那么当然另一方要尽心的帮助治疗或者关照等等,该做的都要做,这时候才要尽到夫妻的那种责任是必须要做好的,即便是病的很严重,也要坚持做到最后,那么你都做到了,也就是没有什么遗憾,其他的亲属朋友,包括子女们也不会对你有什么样的想法,所以说这种亲情大家都是知道的,该怎么做该做到什么程度最后真的没有挽留住他的生命,那么也只能是一种顺其自然。律师

观点

四川蓉城律师事务所米佳律师认为,配偶对另一半的身体状况,应当享有知情权,婚姻中隐瞒重大疾病,侵犯的也不仅仅是知情权,甚至可能是生命权。例如患有重症精神病、传染病、或医学上认为不宜结婚的疾病,都有可能对不知情的配偶甚至下一代。

那么,哪些疾病属于配偶应该坦白的范围?

对此,草案中提到的重大疾病范围,可参考《婚姻法》第十条第三款规定的“医学上认为不应该结婚的疾病”。目前医学上认为不应该结婚的疾病,主要指一些指定的传染病,如传染病法规定的艾滋病、淋病、梅毒、麻风病等。”

此外,诸如罹患重症精神病、或处于发病期间的法定传染病,包括未经治愈的梅毒、淋病、艾滋病、开放性肺结核、麻风病等,若婚前患有以上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婚姻无效。

结婚之后发现另一半患重病,我觉得每一个人在遇到这种极端的情况的时候,所表现出来的行为和想法肯定都是不一样的。有些人可能会觉得对方耽误了自己的幸福,狠狠心为了自己很自私的就做出决定,逃离这个婚姻,向法院申请离婚。而有的就会为了爱情,一生和对方捆绑在一起,即使对方生病也不离不弃,即使自己经济受到巨大的损失,也无所畏惧。

这样的人值得我们学习和尊敬,也是社会公序良俗的榜样。当然对于前者我们也。无权过多的指责,因为并不违法。只不过少了很多的人情。让人觉得世态炎凉。至于我个人的话,我可能会选择陪伴对方,因为刚刚结婚不久,两个人的感情基础还是很好的,即使对方患了重病,需要自己成天照顾,在经济上有所付出。即使拿出自己所有去挽救对方的生命,或者说就治病。也没有所谓。我可以做到。无微不至的照顾她陪伴她如果她病治好了,我们就能够更加深厚的感情。好好的度过余生,如果没有治好它离我而去了。那我也会。坚强的活下去,因为我相信他也希望我的余生很幸福。

结婚誓言中有这样一句话:无论疾病还是健康,无论贫穷还是富有,是否愿意一直在一起等等。身在那个时刻的人,恐怕没有任何一个人会说不愿意。但往往当时说的誓言越真诚,婚后的生活就会越打脸。

都说:久病床前无孝子,种种现实例子也告诉我们大难临头各自飞。尤其是在婚姻中伴侣出现重病的时候,更是能看清一个人。如果伴侣发生重病,你会怎么做?让我们听听他们现实的回答!

王女士 只要有一线希望,砸锅卖铁也得治

男人是家的顶梁柱,没了的话,相当于这个家也就塌了。如果哪一天真的发生了不幸的事情,患上了重病,不管怎么样也得想办法治。就算没有治愈的希望,也得治,不能放弃任何一点希望。

就算是买个心安,也不能放弃伴侣。如果患病的是我,我会跟他们说不用治了,没必要浪费那钱。不如用来干点有意义的事,少给自己留下遗憾。不想因为自己,给家里添加负担。

张女士 听从医生建议,也要尊重伴侣意愿,该怎么做就怎么做

如果发生这样的事,肯定要先看医生准备怎么治疗,同样也要听取伴侣的想法,到时候该怎么做就怎么做。如果医生和伴侣意见出现差异的时候,我们会选择听医生的。

按着医生的要求来治疗,肯定会尽力把伴侣治好。如果是实在治不好的前提下,还是会结合医生和伴侣想法决定怎么做。一切都以伴侣为大,只要是为了他好就行。

罗先生 看有没有治愈的可能性,再决定怎么做

会根据病情严重性决定怎么做,如果能治好,肯定也会治;如果治不好,也没有必要浪费那钱。把钱用来干点其他事情,减少她的遗憾也是很好的。

现在患大病的几率太高了,而且发现的时候基本上也都是晚期了,就算是开了刀,复发的可能性也很大,一旦复发几乎就没有救了。所以一切决定都要斟酌,权衡利弊下才能做出决定。谁不都那么早没了生命,治疗的前提就是要一定能治好,不然最后只能是赔了夫人又折兵。赔本的买卖,谁都不相干。

田先生 不影响家庭生活前提下,会选择给她治病

只要不影响家庭正常生活,就会治。如果牵一发动全身的话,干脆就不要治了。不是说老婆对这个家不重要,而是不能因为一个人,影响了所有人的生活,让所有人的后半生都搭进去了。

只要不是砸锅卖铁,我们肯定会给她治。就算真的人财两空了,最起码剩下的人还能照常生活。所以,平常我们一定要爱惜自己的身体,保持身体健康,才能尽量减少自己患病的风险。

司先生 跟了我一辈子的人,生病了不管怎么说也得治

这种事情已经在我身上发生了,老婆生病十来年了,差不多也花了一百多万,到现在为止,我们都还没有放弃治疗。幸好那些年做生意赚了点钱,不至于在刚发现病情的时候犯难,病情才会得到控制。

因为老婆这病,我们生意都不做了,我现在开车给她治病,积蓄什么的也差不多花光了。不管未来多艰难,我们还是会继续生活下去。她跟了我一辈子,还给我生了孩子,如果我不管她,那我还是人吗?

夫妻一场,能走到终点是一件不容易的事。中间发生大大小小的事情,对我们来说都是考验。只希望在发生不幸的时候,不要辜负任何人。

结婚登记时,隐瞒重大疾病,对方可以在知道后一年内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婚姻。

见:1、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2、重大疾病主要包括:重症精神病,即精神分裂症和躁狂抑郁症;重症智力低下者,即痴呆症;处于发病期间的法定传染病,包括未经治愈的梅毒、淋病、艾滋病、甲型肝炎、开放性肺结核、麻风病;以及患有严重的生殖器疾患,不能发生性行为等。

结婚的表面是两个人住到了一起过生活,实质是结了婚就意味着要对对方负起责任,要作为伴侣照顾对方,无论疾病还是贫穷。因此,无论是不是对方有疾病,都应该要好好的和对方把日子过下去。不过,如果特别的在意这一方面的事情,完全是可以以离婚收场的。

第二,如果不是特别在意这一方面的事情,可以勉强的把生活过下去,夫妻之间其实最重要的应该是感情层面的,其他的事情不是决定性的,两个人勇敢的面对,是可以克服困难的。而且如果这样的疾病是可以治好的,就可以两个人一起去面对,相互支持鼓舞,寻找方法,积极地治疗,直到把这个疾病治好。

第三,如果是因为相亲或者介绍而结婚的,这事情对方刻意的隐瞒了你,欺骗你结婚的,这事情搁在谁的身上都不会接受的。这时候你完全可以申请婚姻无效,对方不答应的话,是可以付诸于法律来解决的。

综上几点所述,我认为在面对刚刚结婚就发现对方有生理疾病的时候,如果有感情可以好好的过下去,寻求治疗的办法。如果是被欺骗了,完全可以离婚。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浪漫分享网

原文地址:https://hunlipic.com/jiehun/11619470.html

(0)
打赏 微信扫一扫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支付宝扫一扫
上一篇 2023-12-05
下一篇2023-12-05

发表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

评论列表(0条)

    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