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一挂科会影响大学入党么?

大一挂科会影响大学入党么?,第1张

会有一定的影响。

入党流程是要提交入党申请书,班级推优,年级推优,上党课,考试过了才算入党。基本要求是要有学生工作经历,绩点等,绩点平均高的会优先考虑。挂科会拉低成绩绩点从而影响入党。部分学校对挂科有单独要求,具体的可以询问下辅导员。

因为入党会考虑学生的绩点,挂科了会拉低绩点,从而影响入党,而且入党的名额一般相对而言比较少,所以推举入党的学生,一般学习都要比较优秀。如果挂了科的话可能会有些麻烦。也不是绝对的。

所以对于想要入党的大学生,建议还是要注重一下学习方面,毕竟作为学生,学习才是最重要的。一个好的学习成绩对大学中很多东西都会有帮助,除了参加各种活动,本身的专业知识学习也不应该落下,要全面发展,这样才能更好的满足入党的资格。

1、自愿提交入党申请书;2、接受学校的考察;3、参加党课培训;4、定期撰写入党心得书;5、领取党课结业证书;6、成为入党积极分子;7、政治审查;8、确定发展对象;9、确定入党介绍人;10、党组织通过,宣誓入党。

1 、自愿提出入党申请

要求入党的同志自愿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主要写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本人主要表现。党组织接到申请后,应派人与申请入党人谈话(一般在十五天内)进行教育和鼓励。

2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参加学校组织的党校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经党小组(共青团组织)推荐、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审查同意后,便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将入党积极分子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并通知入党积极分子本人,要求其本人写出自传(内容主要写本人简历、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政历和现实表现情况),指定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3 、考察期一年以上

党支部每季度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谈话、考察,每次考察情况要填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填写考察意见时,要真实、具体、准确,既要有优点,也要写出缺点)。积极分子要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学习工作等。

4 、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

党支部派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召开座谈会,听取党内外群众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反映。一般座谈会应在考察期近一年,支部准备列为发展对象之前召开。会议内容应真实反映在《发展对象意见表》上。

5 、确定发展对象

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并对发展对象的情况予以公示。

6 、政审

审查发展对象本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重大政治斗争中(特别是 " 文革 " 和动乱)的表现。审查发展对象直系亲属和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发展对象应如实向党组织汇报情况,并填写《发展对象政审表》

7 、上级党组织预审

党支部确定了发展对象,应及时向上级党委(总支)报告意见,并附送入党积极分子的政审材料、《发展对象意见表》、《发展对象情况表》、《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等。上级党组织(总支)进行审查,对符合要求的,同意确定为发展对象者方可下发《入党志愿书》。

8 、填写入党志愿书

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须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在入党介绍人的指导下,用钢笔或毛笔填写。并要求其填写时要忠诚老实、实事求是,不得有任何隐瞒和伪造。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对《入党志愿书》上有的项目没有内容可填时,应注明 " 无 " 。在 " 对党还有哪些需要说明的问题 " 一栏,主要填写需要向党说明,而其它栏目中不能填写的问题,或对某些栏目需要补充说明的问题。

9 、确定入党介绍人

入党介绍人由两名正式党员担任,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约请,或由党组织指定。

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

(1)向被介绍人解释党的纲领、章程,阐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认真了解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经历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不能采取马马虎虎的态度,更不能有意隐瞒和歪曲事实真相。

(2)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填写入党介绍人意见时,不要简单地以 " 提希望 " 的形式代替写缺点,而应实事求事地对被介绍人的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和其它方面的情况作出全面评价,并表明自己对其能否入党的态度)。向支部大会负责地介绍被介绍人情况。

(3)被介绍人批准为预备党员以后,应继续对他进行教育帮助,使他按期转为正式党员

10、召开支部大会程序:

(1)申请入党人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现实表现以及向组织说明的其它问题;

(2)党小组和介绍人介绍入党人的主要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

(3)支委会报告对申请入党人审议情况;

(4)与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对申请入党人能否入党进行讨论;

(5)申请入党的人对大会讨论情况表明自己的态度;

(6)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11、在审批接收新党员前

要指派党委组织委员、组织员、其他党委成员同申请人谈话(2人以上),作进一步的考察。谈话前,组织员要对支部报来的入党材料进行审查,看材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完备(查看支部记录),并采取座谈或个别谈心的方式,听取党内外人员对入党申请人的反映。

谈话中,主要了解被谈话人的入党动机,对党的认识和对党的基本知识的掌握情况,征求其对党需要说明的问题,帮助其提高对党的认识,指出努力的方向。谈话后,及时如实地将谈话人的意见填入《入党志愿书》,并向党委汇报谈话情况。

12 、预备期的培养考察

预备期为一年,从支部大会通过预备党员之日算起。对预备党员地教育和考察,党组织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介绍人帮助等方式,每季度要讨论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同本人谈话。预备党员要自觉地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考察,经常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每半年要向支部书面汇报思想和工作一次。预备期潢后,党支部要进行全面考察,并写出书面报告。各基层党委和市直机关工委的预备党员转正材料(转正申请、个人思想工作汇报、党小组意见、党内外群众意见、党支部考察报告及发展材料)必须报市委组织部审查同意后,方可讨论审批。

13 、预备期满,考察合格,转正。

手续:本人在预备期满前适当时候向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预备党员材料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1)考察不合格,延长预备期。

对预备期满后不完全具备条件或犯有一定的错误,但还没有完全丧失预备党员条件,并且本人决心努力改正错误的,可延长预备期。延长时间最长不超过一年,最短不能少于半年。延长预备期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作出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报上级党组织。延长预备期期满后,由党支部根据其是否具备党员条件作出转为正式党员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决议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2)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对在预备期内不能履行党员义务,确定不具备党员条件或犯有严重错误或延长预备期后经过教育考察已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支部大会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根据党章和《中国***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规定,总的原则:发展党员必须坚持入党自愿,个别吸收,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总的方针: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入党必须履行的程序和手续有:1申请入党的人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2党组织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3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1年以上的培养教育。4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5严肃认真地填写《入党志愿书》。6支部委员会征求党内外有关群众的意见并进行严格的审查。7召开支部大会讨论,作出决议,报上级党组织审批。8上级党组织审批前,指派专人对《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并同申请人谈话,作进一步考察。9上级党组织集体讨论审批。10被批准的预备党员,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11预备党员预备期满一年后,向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党小组提出意见,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支委会审查,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后,报上级党组织批准,转为正式党员。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以下简称推优),是培养新世纪的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的需要;是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充实党的新生力量的需要;也是加强和改进团的工作,增强共青团的凝聚力和吸引力的需要。为使“推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有效地指导基层工作,依据《党章》、《团章》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推优"工作是发展青年入党的必不可少的基础环节,要在党组织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党组织的有关要求,并列入党、团组织工作的目标管理和考核工作之中。

第三条:发展二十八周岁以下的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并经过团组织的推荐;未经团组织推荐的,党支部不予讨论。努力使共青团成为党组织发展青年党员的主要来源,“推优”工作应成为党组织发展青年党员的主要渠道。

第四条: “推优”工作要与发展党员的工作重点紧密结合,要把在教学、科研一线工作并取得显著成绩的优秀团员教师,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学生优秀团员,在团的各项工作中发挥骨干作用的学生干部、青年教师作为推荐的重点。

第五条: “推优”工作以团支部为基本单位,在所在单位党组织指导下,在院团委和各团总支的组织下,坚持自下而上的原则,广泛征求意见,集体讨论决定,成熟一个推荐一个,坚决反对和杜绝片面追求数量,不讲质量的不良倾向。

第二章 "推优"对象和基本条件

第六条:凡年龄在18-28周岁,志愿申请入党,经过教育培养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优秀团员,均可作为推荐对象。

第七条:推荐条件:

1、基本条件:具有我校团籍并能按时注册的共青团员。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自觉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承认党的章程,正式向党组织递交了申请书三个月以上;在学习、工作、生活和团的活动等方面严格要求自己,较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学习刻苦、勤奋,按时修满各项规定学分,学年德智体综合测评成绩良好。

凡递交入党申请书后受到处分者,一年内不予“推优”。凡在列为“推优”后受到校各种处分者,取消“推优”资格。

2、凡属于下列情况者,可以优先推荐:

(1) 受国家、省、市表彰的先进个人;

(2) 在全国、省、市、校、系(院)科技竞赛、校园文化、社会实践中,取得突出成绩;

(3) 省、市、校、系(院)表彰的各类先进集体的主要骨干;

(5) 凡获得“优秀团员”、“优秀团干”、“优秀学生干部” 、“校三好学生” 、“优秀青年志愿者”等荣誉称号者;在学校、院系团学组织中担任主要学生干部,工作成绩突出者优先推荐。

(6)在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受到系(院)以上表彰的学生。

第三章 推优时间和程序

第八条:为规范学校推优工作,每年三月份和十月份进行推优工作。其余时间为推优前的考察期和推优后的培养发展期。

第九条:推优工作必须遵守以下步骤:

1、各班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团支部组织委员向全体出席会议的团员介绍申请入党的符合推优条件团员的情况,团员进行民主评议,从被介绍的团员中选出被推荐对象。

2、各班团支部在对被推荐对象进行认真考察的基础上,讨论确定被推荐人员的名单。

3、由团支书主持召开全体团员大会对推荐人员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会议必须有所在支部人数三分之二以上人员参加。被推荐人需获得二分之一以上票数通过。并将名单上报团总支。

4、团总支将名单进行公示。时间为三天。内容包括:所在院系年级专业、姓名、性别、出生年月、递交入党申请书的时间、奖惩情况、承担社会工作情况等。公示期间,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各团总支应调查核实,并向群众反馈。公示期间无重大异议者,经集体研究,确认为“推优”对象,填写《鹤壁职业技术学院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

5、各团总支将推选出的推优对象进行整理,连同团支部会议记录及同学自荐和他荐的材料、推荐对象的票数等统一交给院团委。院团委对各院(系)团总支上报的推荐对象材料进行审核后将“推优表”返回院(系)团总支,由院(系)团总支报各院(系)党总支。

6、由于学校、院系学生干部工作范围的特殊性,学校、院系学生干部实行双重推荐。学生中的校团委委员、校学生会部长以上学生干部,由团委在充分征求其所在党团组织意见的基础上,可直接向其所在院系党组织推荐。院系团总支委员、院系学生会部长以上学生干部、各团支部正副书记由团总支负责推荐。所有学生干部,除由相应团组织直接推荐外,同时也参加所属团支部的推荐。

7、各团支部每学期"推优"人员总数按团员人数的5%核算,同时对于"推优"工作完成不及时或"推优"人员质量不高的院(系),给予名额减少。

第四章 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

第十条:团组织要通过理论学习和思想教育,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高团员青年对党的认识,不断扩大要求入党的青年积极分子队伍。

第十一条:对已经确定的推荐对象,团组织要协助党组织落实培养教育措施并指派专人联系,经常了解他们的思想和学习、工作情况,进行帮助教育。

第十二条:团组织要积极引导青年团员参加党团活动,让他们在活动中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

第十三条:院(系)团总支要定期对推荐对象进行集中的考察,每月进行一次民意调查,针对其存在的问题,提出并落实相应的培养、教育措施。如出现不符合积极分子条件的情况,将取消其被推荐为积极分子的资格。

第十四条:各院(系)团总支要将“推优”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动争取党总支对这项工作的支持,统一步骤,统一检查,经常分析和研究“推优”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适时召开党团专题会议。

第十五条:院团委把“推优”工作纳入各院(系)团总支工作考核范围,各院(系)团总支要加强对各班团支部推优工作的指导,并将其纳入团支部工作考核范围。

如下:

一、思想上严格要求自己,在平时多学有关党的理论知识,多研究实事,时刻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用一名党员的标准来要求自己,争取做到身未入党思想先入党。

二、努力学习文化知识,对于所学的每一种都一丝不苟,严肃对待,努力钻研,争取每一科都达到优,为以后走上工作岗位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积极参加校、班的各项活动,不论从组织到参加上,都尽量发挥自己的特长,兼顾校、班的利益,真正起到先锋模范作用。

四、在平时的日常生活中,时刻保持与同学的良好关系,热心主动地帮助有困难的同学,同时要求自己朴素、节俭,发扬党员的优良传统。

政治条件

①承认团的章程。

②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对于中学生而言就是加入所在班级的团支部,在那里按照团组织的正常计划过组织生活,参加组织活动,完成组织交给的任务,接受组织的教育和监督。团员一旦编入某个支部后,应保持相对的稳定,一般不能随意变动。

如果因为特殊原因需要变动的(如转学、升学、就业等),应该凭团员证,及时参加所到地方团组织指定的一个团支部的活动,或参加外出团员组成的临时团支部的生活。

③执行团的决议,按期交纳团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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