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黑破坏神2故事情节

暗黑破坏神2故事情节,第1张

神话与历史—DIABLO2中的角色与魔王的历史渊源

历史上的五位英雄

游戏中的五位英雄——亚马逊女战士、野蛮人、圣骑士、女巫和巫师——更多的是与欧洲的历史而非神话联系在一起。

一、亚马逊女战士(Amazon)

提起“亚马逊”,大家一定会想起全长六千四百八十多公里的南美第一大河——亚马逊河。不过这里所说的“亚马逊女战士”并非是指生活在亚马逊热带丛林中的女战士,实际上,“亚马逊女战士”根本同亚马逊河一点关系也没有。

亚马逊部族生活在欧亚大陆的交界处,大概位置在今天土耳其北部的特尔莫冬河附近,这条河流在萨姆松以东五十公里处注入黑海,周围土壤肥沃,而且非常隐蔽,南部和东部均有高山环绕,西部是宽阔的叶席尔大河,北部便是黑海。

亚马逊是个十分古老的游牧民族,该部族的最大特点是由清一色的女子组成,她们买卖男子生育,把生下的女孩留下,并养育成人。亚马逊部族的另一特点是尚武好战,她们在古代的传说中总是以勇猛无畏的女战士形象出现。

关于亚马逊女战士的故事一直是古希腊艺术家们最喜爱的主题之一,今天保留下来的亚马逊部族的图画或雕刻中,大部分都是战斗场景。在古希腊的神话传说中,只有三位最著名的英雄曾经击败过亚马逊人,他们分别是大力神赫尔克里斯、忒修斯和阿喀琉斯。

其中最为人熟知的当数大力神赫尔克里斯征服亚马逊人的故事,当时赫尔克里斯接到一条神谕,揭示赫尔克里斯必须完成国王欧律斯透斯交给他的十项任务,才能升格为神。其中第九项任务便是夺取亚马逊女王希波吕忒的腰带,这条腰带是战神亲自赠与希波吕忒的,象征着女王的权力。

在与亚马逊人的交锋中赫尔克里斯遇到了许多强劲的对手——阿埃拉因奔跑如风,人称“旋风姑娘”,珀洛特埃曾在个人对战中七次获胜,其他八名女子中有三位是在阿耳忒弥斯狩猎中被选中的勇士,投枪百发百中,另外还有立誓终生不嫁的阿尔奇泼,再加上英勇善战的亚马逊首领麦拉尼泼——大力神赫尔克里斯费劲周折才将她们一一制服。

忒修斯与亚马逊人的交锋充分体现了亚马逊人敢爱敢恨的性格。忒修斯是雅典国王,在他的早期冒险生涯中曾经到达亚马逊河岸,受到好战的亚马逊女人的热情招待。可他却恩将仇报,把亚马逊女王安提奥珀骗回雅典并与之成亲。亚马逊部族对他的行为感到愤怒,一直在寻找机会报复。

有一天,亚马逊人突然开来一支船队,登陆围城,并迅速攻占雅典,在雅典市中心扎下营盘。雅典部队同亚马逊部队长久对峙,互有胜负,最终不得不缔结和约。亚马逊人离开雅典,退回本国,而王后安提奥珀则在战斗中牺牲,雅典人为了纪念这位亚马逊女人,为她树立了一根高大的纪念柱。

希腊神话对特洛伊战争中,阿喀琉斯与战神阿瑞斯的女儿、亚马逊女王彭忒西勒亚之间的战斗的那段描写,更是生动地再现了亚马逊女战士无畏的精神和她们妩媚动人的一面。

当时希腊人与特洛伊人之间的战争已经持续了很长时间,特洛伊人因为他们的英雄赫克托耳的战死而陷入绝望之中。此时,十二位亚马逊女战士在女王彭忒西勒亚的带领下赶赴特洛伊城,帮助他们一起对抗希腊人。亚马逊人之所以加入这场战斗,一方面是因为亚马逊民族天性喜爱战争和冒险,另一方面也是因为女王彭忒西勒亚曾经在无意中犯下罪孽,误伤了自己的妹妹希波吕忒,她希望借此次远征平息复仇女神的怒火。彭忒西勒亚斯亲自挑选了十二名女英雄前往特洛伊,这十二位女英雄虽然楚楚动人,但比起女王彭忒西勒亚依然逊色许多。

到达特洛伊后的第二天,彭忒西勒亚穿上父亲阿瑞斯送给她的金光闪闪的铠甲,束紧胫甲和胸甲,佩上用白银和象牙制成的剑鞘,拿起盾牌,戴上有着闪亮的黄金羽饰的头盔,左手提两根长矛,右手握一把不和女神送给她的双面斧,骑上风神波瑞阿斯的妻子送给她的快马,闪电般地冲向希腊人的阵营。在她的带领下,亚马逊女战士连斩摩利翁等七位希腊英雄,几乎将希腊军队全数歼灭。

危急之时,希腊英雄阿喀琉斯赶来加入了战斗,经过一番激烈的厮杀,阿喀琉斯将彭忒西勒亚刺于马下。当他摘下彭忒西勒亚的头盔时,戏剧性的一幕发生了。尽管女王的脸上沾满血迹与尘土,但她在死后容貌依旧妩媚动人。阿喀琉斯后悔不已,呆呆地站在那儿,目不转睛地看着被自己杀害的女王,陷入深深的悲伤之中。而天上的战神阿瑞斯对女儿的死更是悲痛无比,他发出隆隆的雷声,闪电般地朝大地冲了下来,如果没有宙斯的阻止,希腊人将遭到毁灭的打击。

希腊人和特洛伊人都对彭忒西勒亚的死感到难过,希腊人将她的尸体交还特洛伊人,特洛伊人将女王的尸体与许多珍贵的陪葬品一同火化,并用香甜的美酒浇熄余烬,拾起她的骸骨,放入金箱,与战死的其他十二名亚马逊女战士一同埋葬在城内塔楼附近的拉俄墨冬国王的墓穴中。

从以上这些传说中我们可以看到,亚马逊人的英勇善战并非野蛮凶狠,她们恪守着自己心目中的美德,决不背信弃义,显得高贵而不失热情,威严而不失妩媚。在古代的图画和雕刻中也有许多她们在战场上为拯救自己的战友而不惜献出自己的生命的场景。

有趣的是,在利比亚西南部费赞山区一处寸草不生的荒漠中,人们发现了一幅非常古老的壁画,上面刻画着一位女性,戴着与希腊传说中的亚马逊人相同的头盔,手中握着亚马逊人最常用的武器——弓箭。这是否意味着亚马逊部族在黑海沿岸定居前曾经在非洲居住过?

二、野蛮人(Barbarian)

野蛮人亦即欧洲中世纪时代的“蛮族人”,正如春秋时期华夷之间贵贱尊卑的观念很深一样,“蛮族”实际上是古希腊人和古罗马人对邻族(日尔曼人、哥特人)以及亚洲一些民族的带有侮辱性的称呼,他们将非希腊、罗马各族一概视为“化外之民”。然而,正是这些“化外之民”将曾经不可一世的罗马帝国推向了灭亡。一般意义上的“蛮族”是指推翻罗马帝国的日尔曼各部族,包括汪达尔人、西哥特人、东哥特人、法兰克人、盎格鲁人、撒克逊人、朱特人和匹克特人等。

在古希腊人和古罗马人的眼中,蛮族始终居住于文明社会的边缘,未曾开化,部族之间永不停息的战斗和大自然残酷的生存环境构筑了他们强健的体魄。尽管他们缺乏文明人的知识,但他们对周围环境的变化非常敏锐。他们崇拜野兽的力量,因此狼人的传说常与他们联系在一起。

奇怪的是,正是这么一群“肮脏、粗鲁”的野蛮人,竟然将强大的罗马帝国推翻在地。公元410年,罗马城被西哥特人攻陷,洗劫数日方才离去。这场“永恒之都”的浩劫震撼了整个欧洲,令罗马帝国的人民陷入一片恐慌之中。公元476年,帝国蛮族军队统帅奥多亚克发动政变,终于终结了西罗马帝国的历史。著名神学家奥古斯丁在《上帝之国》一书中曾经提及,罗马的毁灭是神灵对充斥于帝国内部的腐化和不道德的现象的惩罚。尽管罗马人在文明方面拥有绝对的优势,但他们的灵魂早已堕落;在同一种族和血缘下,坚毅朴实的蛮族人能够做到紧密团结,而罗马人却始终处于一种相互倾轧的状态中,即便在敌人大兵压境之时,他们仍不愿悔悟和觉醒。

当时详细记述蛮族文化的史料只有凯撒的《高卢战纪》和塔西陀的《日尔曼尼亚志》。据这些文献记载,蛮族人在入侵罗马帝国之时尚处于氏族社会阶段,不事农业,以狩猎、掠夺为生,喜爱冒险。蛮族人的思想观念、精神个性和生活态度是所谓的“英雄式”的:好战、勇敢、忠诚、重视荣誉、慷慨、挥霍,拒绝接受软弱腐朽的灵魂。在蛮族人看来,诉诸暴力往往比辛苦平凡的劳动更有意义,因此,他们渴望军事冒险、成功的战役以及由此带来的大量战利品。

战争是蛮族人的主要生活方式,“假如本部落并无战争,许多贵族青年便自动地参加别的部落的战争,他们厌恶呆着不动。”在征战中,勇敢和荣誉是首领与战士们最为珍视的。战士用最勇猛的战斗来保卫首领,如果首领战死疆场,而士兵们却活着回来,将是一个莫大的耻辱;同样,如果首领在勇敢方面不如自己的士兵,也会受到人们的耻笑。

蛮族人的入侵使整个欧洲的文明受到极大的摧残,“中世纪是从粗野的原始状态发展而来的。”蛮族文化、基督教和残余的古典文化构成了此后中世纪时代文明的三块基石。

欧洲历史上最为著名的蛮族人莫过于拥有蒙古血缘的匈奴王,他在公元五世纪以前曾横扫欧洲大陆,即便日尔曼蛮族也无法抵挡他们的进攻。匈奴人从东方袭来,凶猛强悍,骁勇善战,个个都是优秀的骑手,来时排山倒海,去则十室九空。正是这些彪悍的匈奴人加速了罗马帝国的倾覆。

三、圣骑士(Paladin)

蛮族推翻西罗马帝国后,在其境内建立了一系列蛮族国家,其中对后来的欧洲格局影响最大的国家当数法兰克王国。三百多年以后,法兰克王国在查理大帝的手中臻于鼎盛。查理一生南征北战,历经过五十多次战争,将西欧大陆的绝大部分土地纳入自己的版图,并由罗马教皇加冕为“伟大的罗马人皇帝”。这样,在西罗马帝国灭亡三百多年以后,欧洲又出现了一个“罗马人”的帝国——查理曼帝国。

“帕拉丁”原本是指跟随查理大帝征战四方的十二名武士,罗马教皇加冕查理大帝后,这十二名武士也自然而然地荣升为“神的侍者”,成为“圣骑士”的代名词。其实,查理曼手下的这十二名武士尚不能被称为骑士,因为他们所秉承的依然是蛮族人的战斗精神。

真正意义上的骑士是从公元八世纪下半期、欧洲进入封建时代以后开始的。由于封建君主的武士必须装备齐全,拥有良好的坐骑和一定数量的随从,因此要有经济上的支持,于是那些大贵族便通过向武士分封土地,既满足了他们对土地这一中世纪最重要的财产形式的要求,也使他们成为大贵族的附庸。越来越多的武士在对土地财产的追求下,渐渐形成了一个附庸于大贵族的特定阶层——骑士阶层。

此后骑士制度及其组织在整个欧洲获得了进一步的发展,尤其是近两个世纪的十字军运动,为西欧的骑士阶层提供了一个生存和发挥作用的广阔天地。在这一过程中,蛮族人野蛮好斗的因素与基督教的神圣信仰融合在一起,使那些破坏和平、以刀剑为生的武士一跃而成为基督的卫士。“结果,骑士最终成为受到崇奉的人,他不仅发誓效忠于其主人,而且立誓成为教会的卫士、寡妇和孤儿的保护人……以这种方式,骑士脱离了其蛮族和异教的背景,而被整合于基督教文化的社会结构中。结果,骑士像神甫和农民那样,被视为社会不可或缺的三个器官之一。”

虔诚的宗教美德,扶弱济贫的道德精神,以及原来那种武士的荣誉、忠诚和勇敢的品质结合在一起,便构成了中世纪基督教文化中的骑士精神或骑士理想。它是中世纪人的观念和行为的最高标准和完美榜样。

在十字军的时代还形成了一种与神圣节制的基督徒骑士理想相反、也与北方野蛮的英雄主义相距甚远的世俗骑士理想,其特征是爱情崇拜和礼节崇拜,表现为追求罗曼蒂克的爱情和高雅优美的言行。世俗骑士源于西班牙穆斯林社会,流行于法国南方世界,在这些骑士的眼中,爱情是一种纯粹精神性的、不掺杂任何肉欲的神圣的感情,由此构成了中世纪盛期骑士文学的主要内容和基本格调。

于是,武士的忠诚、基督教的谦恭、对理想中的女性的纯洁无暇的爱情,成为每个骑士必须具备的三种美德。“基督教骑士制的理想一直保持着它对西方思想的吸引力和对西方伦理标准的影响。”他们是力量与正义的象征。

四、女巫(Sorceress)

“女巫初现人世,就没有父母、儿女、配偶、家庭。她是一个魔怪、一块陨石,弄不清是从哪儿来的。上帝啊!谁敢走近她?她又待在哪里?荆棘丛生的野林、人烟不至的荒地,都有她的踪影。夜里她则栖身在一张古老的桌子下。大家害怕撞见她,这使她更加孤独。她的周围像围了一道火篱笆,谁想过她还是个女人?即使过着这么可怕的生活,她还是保持着张弛有度的女性活力、女性的吸引力……”

“巫师”(sorcier)这个字的法文原意,是指能够经由祭祀或象征的仪式去改变他人命运的人(字首“sors”在拉丁语中表示“遭遇”或“命运”)。巫师最常见的施法形式是下咒语,于是它便成为“巫术”和“诅咒”两词的同义词。意大利文和西班牙文中表示巫术的字“fattura”和“hechiceria”,也都意味着“包藏祸心”。从十五世纪初期开始,“巫师”的意义历经演进,更明确地意指他们的法力是源自魔鬼附身。

其实,《暗黑破坏神2》中的女巫与人们想象中的巫婆形象相去甚远,这里的女巫是一个拥有神奇魔力、并远离邪恶的奇女子形象。大家可以将她同下面将要介绍的“巫师”作以比较。

民间传说中的女巫可以追溯到很久以前,相传一个女人到了夜里会变成一头猛禽,发出可怖的叫声,飞进房屋里吞食婴孩。这种黑夜女巫的形象,是神怪传说的一个重要元素,见载于罗马文学和希腊神话中。

十世纪,日耳曼特里夫斯的勃鲁姆写了一部供主教阅读的隐修纪律指导书——《主教会规》,其中记载了几名受撒旦诱惑的妇女,与罗马女神戴安娜一起骑在某些动物背上飞行。戴安娜是跟月亮、水、沼泽地有关的女神,照顾妇女分娩,而这些都跟巫术紧密联系,以致有的专家称她为“女巫的神”。后期的文献曾提到希罗底的名字,她是罗马希律王的妻子,间接害死了施洗约翰,另外书中还提到过日耳曼万神庙的女神像霍尔达。不论怎样,魔鬼学家们根据《主教会规》确定了女巫的形象——她们常常在夜间骑一把扫帚或一头动物,从窗子、墙壁或烟囱飞出去参加巫魔会。

如果没有阅读过十五世纪至十七世纪的一些史料的话,我们很难想象到当时的猎巫活动是如何的残酷,许多无辜的女性被视为女巫活活烧死,死前还曾倍受折磨。在1580年到1670年期间,西欧各地完全笼罩在对所谓的女巫的血腥屠杀之中,当时有一位名叫雷米的法官,三十年间烧死了三千多名“女巫”,点燃了数百座火刑架。

人们之所以如此残忍地对待“女巫”,主要是由于传统中根深蒂固的反女性成见,女人使人害怕,医生不理解她们的生理,神学家将她们视为反复无常的人,必须时刻加以防范(女人犯有“原罪”,她们常被视作魔鬼的代理人)。从法律观点来说,当时的女性先受父亲的监护,只有到寡居的时候才能获得相对的独立,但寡妇的角色受到社会的普遍排斥,因此“她们想在巫术中寻求报复的满足”。

人们还常常在年老贫穷的女人中寻找所谓的罪魁祸首,受到中伤而被控为巫婆的,通常是一些有土方治病经验的妇女,她们掌握治病的秘方,于是大家便怀疑她们会诅咒。

十八世纪时期,西方国家已看不到对巫案的审讯。十九世纪上半叶的浪漫主义,尤其是德国浪漫主义的流行,促使了女巫的形象以民间故事和传奇的形式走入文学殿堂,例如《格林兄弟童话集》里就有许多女巫的故事。而女巫的社会地位也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平反,在许多作品中,她们成为遭受教会迫害而奋起反抗的妇女的原型。

五、巫师(Necromancers)

在《暗黑破坏神2》中,女巫与巫师是两个性质完全不同的角色,前者使用的魔法代表着力量与光明,可直接作用于敌人身上;而后者则是魔鬼的化身,他的主要本领是招魂术,召唤各种不死的生命(如僵尸)为其卖命。招魂术在中世纪时期曾盛传一时,相传用此术可指使死人或从地里挖出的尸体作奇怪的工作。

萨图恩(Saturne)据说是巫师的保护神,实际上,他最初是矿工的保护神,逐渐演化才成为支配地狱的神。萨图恩是率先食人肉的神,巫师也常被指责为偷食人肉。此外,萨图恩夜间停留于土星,土星位于魔蝎宫,而魔蝎则是一种象征魔鬼的动物。萨图恩的标志是手中的那把大镰刀,而相传巫师常用的武器也是一把随身携带的镰刀。

历史上关于巫师的最早记载见于十二世纪,当时有一位名叫韦尔多的法国里昂商人宣扬并身体力行安贫乐道,其门徒被教皇斥为异端,逃入阿尔卑斯山谷隐居。巫师的故事就是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在与异端的接触中逐渐产生的。

我们常常可以在一些西方的神话书籍中看见“Mage-Clans of the East”(东方魔法部落)一词,这是欧洲巫师故事的另一起源。由于当时欧洲人对于还没有认识到的世界抱着一种神奇荒谬的幻想,巫师就成为这种幻想的宣泄对象。十三世纪的马可·波罗游记和十六世纪的曼德威尔游记更是为西方读者提供了神游幻想的空间,巫师也被误解为东方民族所特有的一类神秘人物。

然而在欧洲神学家的眼里,巫术是一种反宗教的行为,巫师作为巫术的施弄者,致力于撒旦崇拜。中世纪衰落时期的特征之一,就是将撒旦的形象夸大成强大且无处不在,并把时代的一切弊病都算在撒旦的帐上。

十八世纪以后,巫术卸下了魔法和撒旦的华丽外衣,文化地位迅速下降,成为一种迷信。巫师、蒸馏器、硫磺蒸气不久后又重新兴起,成为炼金士们的想象。

在一般人的印象里,巫师是居住于南部沼泽地带中的一类穿着黑色斗篷的神秘人物,长期躲在黑暗潮湿的小屋中的研究使他们面颊苍白,形同骸骨,熬夜和过度的思索搞垮了他的身体,使他们不堪一击。但他们掌握着各种神秘奇异的法术,代表着邪恶与噩梦的神灵。

巫师题材在近代被融入了许多艺术家的作品之中,浪漫派音乐家,如门德尔松和柏辽兹,都曾在他们的作品里涉及过巫术题材,而拉丁美洲的著名作家马尔克斯更是在他的魔幻主义小说《百年孤独》中大胆地使用了各种巫术内容,营造出一种极为神秘的气氛。

“我是昨天、今天和明天,我拥有再生的力量。我的灵魂创造了天神,创造了人间,地狱,还有天堂……向我欢呼吧,我就是屹立于地球中心的神殿之王!”

——古埃及《死亡之书》

Blizzard公司非常善于从历史与神话中汲取撰写游戏所需的素材,《暗黑破坏神2》里许多怪物的名字实际上都是源于西方的一些神话故事或民间传说。大家还记得《暗黑破坏神》一代中那个铁匠格里斯沃尔德(Griswold)吗?去年我在读一本关于美国历史的书籍的时候,发现格里斯沃尔德原来是美国的一家银匠铺,这家银匠铺在内战爆发后改行,专为军队打造宝剑之类的武器。这恐怕不仅仅是巧合吧。

实际上,《暗黑破坏神》一代并没有什么故事情节可言,所有内容都是为了战斗而拼凑起来的,在情节设定上给人以陈旧之感;《暗黑破坏神2》则不同,它拥有四个不同的地点(而不像一代那样只有一个小镇),这使得游戏的故事情节与人物形象的塑造更为丰满,而“龙与地下城”风格设定的加强也使得游戏的深度与广度与前作相比大为拓展。

遗憾的是,在我所接触的许多“暗黑”迷中,真正了解《暗黑破坏神2》的故事背景的人可谓少之又少;许多国外玩家甚至从未玩过单人模式,买来后便直接连上“战网”(Battlenet)与其他人联线作战。

写这篇专题的目的是为了告诉大家,除了砍杀、除了地牢之外,《暗黑破坏神2》中还有许多精彩的地方值得我们流连。下面将为大家介绍的是游戏中的三大魔王和五位英雄的一些历史渊源。

神话中的三大魔王

一、迪亚伯罗(Diablo)

“Diablo”是西班牙语里“魔鬼”(Devil)的意思,很多人将其误读为“达埃伯罗”,实际上它的正确发音应该是“迪亚伯罗”。不知大家有没有玩过《猴岛小英雄》(Curse of Monkey Island),其中有个“El Pollo Diablo”,意思就是“魔鬼的小鸡”。

迪亚伯罗在三大魔头中是最年轻的一个,象征“恐惧”。在《暗黑破坏神》一代里,我们的英雄曾经击败过它,并将它锁入灵石,嵌入脑中,希望凭借自己的意志压制住这个不灭的灵魂。但随着时间的流逝,英雄的意志力逐渐变弱,迪亚伯罗的灵魂终于从灵石中逃脱出来,控制了英雄的身躯。于是,魔王操纵着英雄的肉体,以“暗黑流浪者”的名义,前往东方解救自己的两位兄弟——巴尔和墨菲斯托。这就是《暗黑破坏神2》的背景设定。

二、墨菲斯托(Mephisto)

就我所掌握的资料来看,三大魔王中的老大墨菲斯托很可能是Blizzard公司杜撰出来的一名角色,它象征“仇恨”。如果说有什么历史背景的话,墨菲斯托或许与传说中巴尔的兄长、邪恶之神墨特(Mot)有所关联,具体请见下文对巴尔的介绍。

根据游戏的背景,墨菲斯托曾被古赫拉德里姆人抓获并囚禁于库拉斯特镇附近的特拉文克尔神庙的守卫之塔中,可惜它的魔力太过强大,被禁后不久,它便控制了那些监护它的神庙僧侣的灵魂,只有大司祭克哈利姆顽强地抵制住了墨菲斯托的魔力,但克哈利姆最终还是被墨菲斯托的傀儡们所杀害。

尽管无法离开守卫之塔,墨菲斯托依然可以操纵手下的那些灵魂为自己卖命,这同一代中的迪亚伯罗有些相似。游戏第四幕中当我们的英雄使用地狱之锤击碎墨菲斯托的灵石时,便可以看见被墨菲斯托控制的无数冤魂从中飘出。

三、巴尔(Baal)

巴尔是三大魔头中的老二,被称为“破坏之魔”。

很久以前,巴尔曾被古赫拉德里姆人制服并封存于一块红色灵石中,由于灵石的意外裂开,使得巴尔出逃的机会大增。为了阻止它冲破封印,一位名为名叫塔尔·拉什的赫拉德里姆英雄勇敢地站出来,将这块灵石置入自己的心中,希望依靠自己的灵魂将巴尔困住。人们将塔尔·拉什同嵌在他心脏中的这块灵石一起,埋入鲁特格尔雷恩城附近的沙漠深处。在游戏的第二幕里,玩家的主要任务便是找寻塔尔·拉什之墓,阻止迪亚伯罗解救巴尔。

巴尔在三大魔头中是历史背景最丰富的一个角色,有关它的故事可以追溯到古代凯尔特人所膜拜的神巴莱纳斯(Belenus),在闪米特族的传说中也有关于它的比较翔实的记载。

巴尔是迦南人、腓尼基人和叙利亚人的原始神之一,其实,在这些民族的心目中,巴尔并非像游戏中所描写的那样是个无恶不作的“破坏之魔”,而是一位善良的生命之神。传说中,当巴尔的兄弟、邪恶之神墨特(Mot)下到凡间破坏世界的时候,巴尔勇敢地站出来向他挑战。经过激烈的战斗,巴尔被墨特打败,当他跪倒在兄长面前的时候,被整个地吞了下去。七年后,巴尔的姐姐安娜特(Anat,游戏第一幕中的女魔安德列斯?)击败墨特,把巴尔从死亡中解救出来。不幸的是,在巴尔复活的过程中,墨特也从死亡中苏醒了过来,据说,直到今天,他俩依然被锁在无休止的战争中,他们之间的斗争造就了四季的变迁,而“巴尔”则成为掌管“生命”、“收获”的神灵(类似于古希腊神话中掌管农业、婚姻与丰饶的女神得墨忒耳)。人们有时也将巴尔称为“Hadad”或“Rimmon”,义为“雷神”;“肥沃之地”则被人们称为“Baal's Land”或“Baal-land”。

肥沃的土地总是与人类的生殖力联系在一起,因此,巴尔同他的姐姐安娜特一起被尊为生产之神,人们认为当他俩交媾的时候会引发暴风雨,而当他们分离的时候,大地便会干旱。为使他们再次结合,牧师与女祭司纵酒狂欢,希望通过两性相交的行为唤起巴尔的恩惠,降下滋养的雨露。

当犹太人成为这个地区的统治者后,巴尔开始逐渐沦为有害的邪恶之神,成为人们心中的“魔王”(Beelzebub)。巴尔的追随者被冠以卖*、人祭、**等罪名,失去了原先的神圣的光环。犹太人为树立自己心目中的神,很可能有意夸大了这些人的罪行,但当时的确曾发生过大规模的人祭活动,在纳泽雷斯(Nazereth)地区的大型古墓中,人们曾发现过大量婴儿的骸骨。

从此以后,巴尔便与神秘文化联系在了一起。曾经有一本名叫《所罗门之钥》(Lesser Key of Solomon)的古希伯来文献记载了有关巴尔的一些晦涩难解的神话故事,在这本古籍中,巴尔被描述为一位嗓音嘶哑、喜怒无常、拥有无穷权力的王子,他可以授予他所喜爱的人以非常的智慧和隐身的能力,而一般人却很难得到他的哪怕是十分细微的帮助。

在《圣经》里,巴尔被描写为“邪恶之神”,相传他的追随者曾杀害过无数的基督教先知,并曾捣毁过基督圣坛。于是,“巴尔”这个名字便与“Diablo”、“Asmodeus”、“Lucifer”和“Balaam”一起,成为了“撒旦”的代名词。

了解《圣经》的人都知道“摩西十诫”的故事,摩西在领导以色列人民离开埃及后,登上西奈山接受了上帝赐予的十条诫命。由于摩西迟迟没有下山,在山下等候的以色列百姓恐慌起来,以为摩西抛弃了他们,于是要求摩西的长兄亚伦为他们再造了一个神像,以便继续为他们引路。亚伦用百姓们的金首饰铸造了一只金牛犊,以色列人围着金牛犊边唱边跳,以金牛犊为自己的神明。相传这只金牛犊代表的便是巴尔。

http://baikebaiducom/view/7614htm#15

歌 仔 戏

是流行于闽南、台湾和南洋华人聚居地的戏曲剧种,它的曲调来自民间,唱词通俗易懂,故为群众喜闻乐见。

公元1662年,郑成功收复台湾后,闽南民间艺术流行台湾,其中用闽南方言演唱的锦歌,颇为台湾民众喜爱。他们自发组织演唱锦歌的“乐社”和“歌仔阵”。清代,在台湾有人以锦歌为基础,揉合车鼓、采茶产生了表演程式比较简单的“采茶戏”。至清末,这些民间表演艺术,又吸收了乱弹的锣鼓科白,形成了初具规模的“歌仔戏”,又因其多在广场上演出,故又称“落地扫”。近代,歌仔戏向四平戏、京剧学习借鉴,有了较完整的唱、念、做、打的表演程式,逐步丰富剧目,从广场走向舞台成为台湾剧坛的主要剧种。

1928年,台湾“三乐轩”歌仔戏班回龙海白礁慈济宫祭祖进香,途经厦门,上演歌仔戏。由于语言相同,曲调相似,剧中唱、白全能听懂唱腔旋律和语调紧密结合,悦耳动听。因此,一时风靡厦门。此后,每年都有台湾剧团来演出,歌仔戏也随之流行于闽南。厦门、漳州、泉州等地相继成立许多歌仔戏班,随着闽 南人民侨居南洋各地,歌仔戏又流传到南洋。

歌仔戏的音乐曲调包括《七字调》、《哭词》、《杂念调》唱腔道白则是以厦门、漳州方言合成的台湾腔。唱词视情节而定,可 长可短。

歌仔戏乐器和其他戏曲一样,分文场戏和武场戏,武场戏的乐器同京剧相似,有通鼓、竖权、板鼓、木鱼、小钹、大钹、大锣、小锣、铜铃,还加上小叫、柳盏等。文场戏乐器,早期以壳仔弦、大广弦月琴、台湾笛为主,后来又采用二胡、洞萧、鸭母笛、唢呐;近年又有以琵琶、大唢呐及西洋乐器参与伴奏的。

歌仔戏的代表剧目有《三家福》、《安安认母》、《加令记》、《火烧楼》等,此外,还创作了不少新剧目。

中秋节搏状元

农历八月十五中秋佳节,花红月圆,是人们合家团聚或加倍思念远方亲友的日子。厦门人对中秋节特别重视,许多旅居海外的乡亲以及港、澳台同胞,届时都纷纷踏上归途,与家人好友团聚,共享天伦之乐,畅叙别后情谊。厦门一带除了全国共有的赏月,吃月饼以外,还有一种玩会饼搏状元的民俗活动,最为吸引人。

三百多年前,民族英雄郑成功以厦门为根据地,驱逐荷夷收复台湾,郑成功的士兵来自福建、广东各地,到中秋节前后,士兵们更加思念亲人郑成功的部将洪旭,为了宽慰士兵离乡背井、思亲想家之念,激励士兵先国后家,克敌制胜的斗志,便与兵部衙经过一番筹谋,巧设“中秋会饼”让士兵们赏月玩饼、品茗谈天。

中秋会饼每会63块饼,隐含七九六十三之数,因为三九是我国民间的吉利数。会饼设状元一个,直径约6寸,宛似一轮明月,饼上印有“媒娥奔月”、“桂树玉兔”等图案,对堂两个,直径4寸左右;三红四个,直径2至3寸;四进八个,直径1寸半左右;二举十六个,直径约1寸;一秀三十二个,直径半寸有余,它们分别代表文、武状元、榜眼、探花、进士、举人、秀才。“博状元”的工具很简单,只需六个骰子和一只碗,每人轮流掷股子,根据投到碗里的股子的红豆的多寡,可中状元、榜眼、探花、进士、举人、秀才。如果六骰相同,可囊括桌上全部月饼。

由于搏状元,寓教于乐,活泼有趣,所以郑成功亲自批准,从八月十三日至十八日,前后六夜,军中按单双口分批轮流赏月搏 饼。

这种中秋节玩会饼搏状元的习俗,三百多年来一直在厦门民间流传。中秋之夜,家家户户都有这种充满乐趣的活动。厦门的饼店饼厂在中秋节前后大量生产会饼上市供应,有馅饼,广东饼、饼干式或三者综合。近年来,包装越发精美,成为送礼佳品。

http://wwwwelaocom/18/index9htm

另外一个

儿童饮食的禁忌

厦门儿童饮食的禁忌似乎比大人还要多一些,这或许是因为对孩子的希望更多,寄望更大,才带来更多的禁忌。

厦门俗话"吃饭皇帝大",因此禁忌在吃饭时打骂孩子。这一民俗使孩子安心吃饭,不致消化不良,也使父母安心吃饭,合家欢乐。

小孩吃饭时虽可免去父母的打骂,但许多食物却是被禁忌而不准吃的。吃鸡时,鸡脚、鸡翅膀、鸡肠子,小孩不能吃。据说小孩吃了鸡脚,将来手会发抖,写不好字,而已手指会如鸡爪一样抓破书 。同时,厦门人吃鸡时本来就有一奇怪的说法,认为吃鸡脚和鸡翅要两支一起吃,若家里两个人各吃一支,那就会互相打起架来。大约是看见鸡相互攻击时都用脚和翅当武器而引起的联想吧 。但为什么变成分吃一只鸡的两只脚或两个翅膀会导致互相打架,实在令人费解。也许,这只不过是哪位对鸡翅和鸡脚特别嗜好的家长为了避免孩子与自己争食所发明的?

鸡肠则因其弯弯扭扭缠在一起,使大人们因害怕自己的孩子缠哭不休,而禁止小孩吃。

猪蹄同样也与孩子无缘。因为猪蹄是用来走路的,小孩若吃了,将来长大,婚事就有走掉的可能。这种说法当然是极为可笑的 。推测只是小孩啃猪蹄总是吃不干净,人人难逃暴珍天物之咎,干脆就不让孩子吃算了。

鱼卵也是不准孩子吃的,据说吃了将来就不会计算 。这大约是因为一块鱼卵包含千万粒小卵,在无从算起的情况下,有一种莫名的恐惧,不数为宜,进而引为不吃为宜。

盖屋禁忌

旧时的大厝建造之时,禁忌很多。要先盖内后盖外,忌先盖外后盖内。房间一定要单数,不能双数。前边的房子一定要比后边的低。屋脊上要安放碗、钵或土偶,据说可以压邪 。住宅的门口忌讳对冲着路口巷口,据说容易招来鬼魅。若无法变动,那就要在大门口高悬"八卦镜",或在门旁立"石敢当"。不过最大的忌讳当是被人暗中埋下崇物 。祟物可以是各种各样,甚至在厕所灰浆未干时按上一个手掌印.据说也会今主人家不得安宁 。能安放祟物的当然主要是工匠师傅,因此,盖房时对师傅是极为恭谦尊重的。

房屋的坐向,一般都是坐北朝南,忌朝北和朝东。尤其是店铺,厦门的俗语:"朝南,赚钱一世人(一辈子);朝东,剥空空;朝北,蚀本又脱壳;朝西,赚钱没人知 。"有这么几句,可知朝向之重要了。

忌满斟茶酒

"七分茶、八分酒"是厦门民间的一句俗语,谓斟酒斟茶不可斟满,让客人不好端,溢出了酒水茶水,不但浪费,也总会烫着客人的手或撤泼到衣服上,令人尴尬 。因此,斟酒斟茶以七八分为宜,太多或太少都会被认为不识礼数。

忌留碗底

民以食为天",而作为闽南人主食的大米,更被十分珍惜,乃至敬重。糟踏粮食,被视为暴珍天物,不但父母兄弟,连邻居路人都会加以遣责。因此,小孩如果吃饭时不将碗底的饭吃十净,大人便要督促他,并警告说,留碗底会娶"猫某",嫁"猫丈夫"。即是说将来讨的老婆或嫁的丈夫一定会是麻脸 。这当然是骗孩子的话,但其用心却是教育儿童自幼养成珍惜粮食的习惯。不仅小孩,大人也是如此。倘若去作客吃饭留碗底,那一定会被斥为"歹样"。

但在作客时,对于每一道菜看却是要留碗底,不能把菜吃得精光 。这不但因为吃光会使人产生是否菜太少的疑问,而且因为旧时厦门习惯,男人上桌,女人下厨,厨房里的人还等着这些剩菜吃呢。

忌将核子插在饭碗中央

由于将筷子插在饭碗中央,同丧俗"拜脚尾饭"时白饭中间插一双筷子的情形一样,因而是非常忌讳的 。小孩子这么做,一定会招来大人的喝斤,而如果客人这么做,则一定会惹主人及其他客人的不快。

忌吃饭时以筷子敲碗

厦门人认为,只有乞丐才敲着空碗,挨家挨户乞讨。因此,小孩子如果在吃饭时或开饭前以筷敲碗,作父母的就一定会严加喝斥 。大人就更不必说了,一时兴起,敲碗作乐,总要惹起老人的不快。

讲究一点的人家,拿筷子甚至不允许执筷头或筷尾,必须恰在适中 。据说,著执筷头(底部)吃饭,将来婚嫁对象就在近邻;而若执筷尾(顶部),则对象远在天边。

另外,端碗的手势也有讲究,大拇指一定要搁在碗沿,若是五个手指都托在碗底,也是要被斥为"乞丐相"。

忌进餐中收拾碗筷残渣

旧时厦门民间宴客,不是像现在一道菜吃完再上另一道菜,而是一道紧接着一道上,把桌子摆得满满荡荡,那才算热烈丰盛。而每个人吃剩的鸡鸭鱼骨头等,也必须弃在自己面前的桌上 。当客人尚未起身离席,如果去打扫他面前的残渣骨头,那无异于赶客离席,更不用说把他的碗筷收起了。如果只收拾自己的,则又好像是催促未吃饱的其他人 。因此,一直到现在,许多人家仍然忌讳在进餐中收拾碗筷残渣。但是有些餐馆,客人还未起立付账,服务员就忙不送过来一股脑儿将碗筷收走,有的还要弄出很大的声响 。即使再好的美食,此时也会反胃。

忌办喜事煮咸粥

咸粥本是厦门人所喜爱的,好吃又省事。办丧事的时候,孝男孝女只负责哭泣,帮忙的人很多,三餐又无法正常,往往煮咸粥来招待,无形中咸粥便成为丧事必备的项目之一 。现今大生里火葬场也有专门煮咸粥来供应守灵的人。这样一来,办喜事时,当然就视咸粥为大忌了。

忌补冬时吃萝卜、白菜

厦门人极重食补,尤其在秋冬之际,总要吃些壮气养神补血益肾的食物。这些食物自然是以热性为主,如鳗、鸡等。同时,还要加上参茸等中药补剂,也都是热性 。而萝卜、白菜被认为是冷性食物,吃了当然会使这些补品的功效大打折扣。

忌食物相克中毒

厦门民间有许多关于同时吃某两样食物相克中毒的传说,有的甚至还有人物故事,那些人物还有姓名有地址,不由你不信。传说最多的是,酒和柿子不能一起吃,牛肉和橄榄不能一起吃,生蛇和红糖不能一起吃,南瓜和虾不能一起吃,番薯和石榴不能一起吃,鳝鱼和红枣不能一起吃,苋莱和鳖不能一起吃等等,大约有四五十种 。其中恐怕有真有假,并不太可靠,也未听说科学家们曾加以化验论证。但世人"小心不蚀本",有谁愿以命相试?至今依然禁忌。

忌孕妇吃姜吃蟹吃兔

据说孕妇吃姜,婴儿会生出十一支手指头来;如果吃蟹,婴儿会喜抓挠他人;如果吃兔子,生子会缺唇。这大约是由于姜尾多歧如指,螃蟹多脚横走,而兔子则豁唇所引起的联想 。只是鸡照吃,却不怕孩子生出来头上长鸡冠;鱼照吃,也不怕孩子生出来没有手脚。

忌蒸时有人在一旁说话

过年过节蒸发,忌讳孩子或其他人在灶旁指指点点,大声说话或猜测发与不发。如果万一不发,那就一定要迁怒于这些人;即使发了,也要怪说发得不够 。如果是发得很好,那就庆幸刚才及时地赶走了这些"帮败鬼"。

忌祝寿时用筷子夹断线面

老人作寿都要吃面条或线面。当这一盘寿面上来时,大家就要一起举筷,夹起面条或线面,一边嘴里还要念"给某某抽寿了"。这面条越抽越长,那主人才越高兴 。如果此时哪位用筷子去夹断面条,不但败兴,而且也大不知趣了。

忌反穿衣

厦门旧时丧葬中有"接外客"和"套衫"之俗。所谓"接外客",也称"接外家",即家中女眷去世,人殓前必须迎接女眷娘家的舅舅前来审视 。这时,丧家预先放置一桌于门口,桌围需反面而结,桌上排烛台、香炉,但均不燃,专候女眷娘家之人。所谓"套衫",即替死者套上"寿衣"。"寿衣"有三层、五层、七层不等,必须先反穿在孝男身上,再脱下穿在死者身上 。由于有这些缘故,反穿衣,形同当孝男,是大不吉利的事。

忌衣服晾干后未摆好就直接穿着

晒衣晾衣有许多禁忌。比如夜间露天不可晒衣服,恐冲犯夜游神煞;竹尾不能晾衣服。因像丧事所举的旗幡;禁将女人的裙裤晾晒在行走之处,忌男人从晾晒的女裙裤下经过 。若衣服晒干,则必须先从竹竿上收下摺叠妥当,然后才可抖开来穿上,否则就不吉利。这当然都是些无稽之谈,只是要化解人们不祥的联想。

忌把衣服穿在身上缝补

过去有一种巫术,做个小人,穿上衣服,写上仇人的名字,然后用针刺在小人的心窝或头上。据说这样一来,仇人就会得病死亡。因此若把衣服穿在身上缝补,不仅穿针引线不便,失手有刺戳之虞,而且令人联想到这种巫术,心里总是有些发毛 。所以,缝补衣服是一定要脱下来的。

忌在庭院植香蕉

这主要是由于香蕉无籽,无籽即"无子",因此厦门人家的庭院是绝不种香蕉的。

忌用字纸漆屁股

字纸即写着或印着字的纸。旧时厦门人相当注重教育,儿孙好坏,首先看他读书如何。尊师重教,乃引申到对书、对字纸的敬重。如果将这令人敬重的字纸拿来擦屁股,简直是糟踏文明礼数 。这一禁忌虽然同样是牵强附会的臆想,却应该说是挺好的风俗。

忌养白蹄或白尾猫

在厦门话里"白脚蹄"是专指"帮败鬼"、"扫帚星",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人。如果是带来好运气的人,则称之为"好脚蹄"。因此养白蹄的猫,等于是给自己招致厄运,是非常忌讳的 。白尾猫却是因"白"总让人想起丧事。白尾,便是没有好结尾,不得善终。因此,不独白尾猫,所有白尾巴的家畜都十分忌讳 。不过如果全身都是白的倒问题不大。

忌鸟粪落在人头上

鸟飞空中,或歇枝头,人从其下过,偏偏有鸟粪不偏不倚落在头上,那实在是非常倒霉的事。人当然会联想自己一定有什么坏运气了。因此若遭此不幸,必须赶快改运消灾 。改运的办法就是吃一碗猪脚线面消灾 。所以运气虽然不好,却可大快朵颐,可算是不幸中之大幸,以致有些小孩反而期盼"鸟粪运",总在大树下留连忘返。

忌乱送礼物

厦门人待人热情,好客诚挚,朋友往来之间自然彼此会有馈赠 。但是厦门人对礼物却是有许多的忌讳,如果乱送礼,不但一番好意没人领,反而会引起误会。

忌以手巾、扇子、剪刀赠人。厦门话"巾"和‘根"同音,俗话有"送巾现断根",有断交之意。直至今日,厦门丧事完毕后都要送手巾给吊丧者,用意在于让吊丧者与死者"断绝"往来,魂魄不找生前友好 。因此如平时赠人手巾,也是要令人不禁想起不吉利的丧事或断交之意。

扇子则只在夏季扇凉,一到深秋就弃之不用,是一时之交,用后即弃 。若是交友如此,岂不让人伤心?厦门话"扇"和"见"又偕音,俗话有"送扇,无相见",大有断交之意,所以也是禁忌作为礼物的。

至于剪刀,总是让人想起"一刀两断"、"一剪两断",在赠予者与受赠者之间不但有断交之意,而且有威胁之意,似要强行断绝,更是万不能作为礼物。

北方有的地方因"钟"、"终"同音,禁忌送钟。厦门却反而没有此忌。过去人家结婚时,还往往把别人送的时钟摆在相当显眼的地方 。除了手巾、扇子、剪刀,雨伞也是不宜作为礼物的。厦门话"伞"、"散"同音,而且"雨"和"给"也同音,而"给"在厦门话里又有"让"、"使"的意思,"雨伞"岂不就是"使"之"散"的意思吗?

忌晚间去看望病人

日落后阳气衰退,阴气渐长。对病人来说,也是处在阳气渐衰,阴气渐侵之时。探视病人若在白天,好似带去阳气,而在晚间却如带去阴气,有可能使病人病情加重 。同时,前人认为病乃鬼煞作祟所致,晚间鬼最活跃,探望者有可能也被病者的鬼煞所侵。因此,不宜晚间探望病人。

忌将信封折角

旧时民间报丧的讣闻信函,例有折角之俗。因此,一般人寄信绝对忌讳任意折角。同时,讣闻所用信函,例用全自,不得掺杂半丝红色字体或画线 。因此,普通人写信,也忌讳用全白的信封。

忌穿红衣、花衣参加丧礼

友人或友人亲属之丧,本是极为悲哀之事,如果穿红的、花的或色彩艳丽的衣裳,不但不能表达自己沉痛的心情,而且会令人误为幸灾乐祸,是非常禁忌之事。

忌以鸭子赠产妇

亲友有生育之喜,礼当祝贺,一般要送补品食物为产妇做月子,厦门话叫"做月内",产妇称"月内人"。"月内人"宜吃麻油鸡、猪肝、猪腰等热性的食物 。而厦门人认为鸭子却是冷性的食物,不补,因此"月内人"不宜吃。如果送鸭子就犯了恳。

忌在店铺前的桌柜上坐卧

店铺为生意场所,银钱出入之地,财运至关重要。生意好坏,除了自身的勤谨精明,经营有方,还要有点运气。可是运气这东西实际上是一种机遇,完全是偶然性的,捉摸不定,来去无踪,便使店主讲究起"彩头"。厦门所谓"彩头",即是运气的征兆 。好运将至,便称好彩头;坏运将至,便称坏彩头。好像听见喜鹊叫就高兴,听见乌鸦叫就倒霉一样。

店铺前的桌柜有如人之脸面,倘若让人放肆地坐卧,喧声吵闹,岂不是"坏彩头"吗

忌早上第一位客人不成交而去

好的开始是成功的一半。第一位客人若成交,叫开市吉利,这一天自然就得心应手。而且常常是有人来买,其他人看见了才会围拢过来,于是生意就热闹起来了 。所以店主或摊主总是竭力招呼第一位客人,力求成交。若不成交,新一天的希望一下子落空,心情总是不好,当然是很坏的"彩头"。因此,有时甚至情愿降价以求成交。

忌匠人工作时手受伤的血溅到器物上

不论桶匠、木匠、藤匠、席匠、鞋匠、铁匠、衣匠,都十分忌讳工作不小心,手受伤,血沾到器物上。据说若忘了擦干净这些血迹,那器物久而久之就会变成精魅祟人 。自古以来,血被视为生命的象征,人活靠血,血干则死。器物沾了血、获得血当然也就会有生命,但又不是人。有生命而非人,自然就是妖精鬼魅了 。这完全是原始时期对血的恐惧和神秘之感的积淀。

忌艺人花脸入睡

这一禁忌不但是艺人,就是一般人,尤其是小孩子,睡前脸都要洗得干干净净。古人认为人人睡,灵魂就出窍去游荡,早上才又回到身体。若入睡前涂抹脸孔,恐怕灵魂认不得自己的身躯,回不来,那就会一觉不醒 。梨园子弟天天晚上要演戏,而且常常要演到三更半夜,年轻的易偷懒,不洗油彩,倒头便睡。据说不但自己的灵魂回不来,而且著画曹操扮相者,还会遭曹操鬼魂的纠缠和追逐 。如果是扮李逵者,那只怕会被李逵的鬼魂当作又一个李鬼,一斧劈掉。因此,绝对禁忌睡前不洗脸。

门槛禁忌

厦门话将门槛叫"户磴’。在俗信中,不但门有门神,门槛也有"户磴神"。偏偏小孩又最喜欢会踩踏或蹲坐在门槛上,因此往往被大人不断训斥 。不准其踩门槛。商店的门槛,更忌踩踏,无论有意或无心,被店主看到,总要皱起眉头,好似一天的买卖就此给砸了一般。

扫帚的禁忌

扫帚在厦门民间被视为具有灵力的东西,关于扫帚的忌讳就特别多。帮倒忙的人往往被骂为"扫帚星",没人愿意与之合作共事 。当然,也有很多时候,被指为"扫帚星"的人,其实只是失败之后众人的替死鬼罢了。

扫帚的禁忌,最要紧的是忌用竹扫帚打扫客厅房1司。一般的习惯,竹扫帚用来打扫庭院马路,只有在家中丧事时,才用它在放灵枢的厅里象征性地扫几下 。既然是只在丧事时才用,那平时自然是非常忌讳用竹扫帚扫厅房了。

客人来了,不准扫地.即使扫一半,也得停下来。因为扫地象征着扫地出门,颇有驱赶客人的含意,是绝不允许的。而市井里泼妇争吵,也往往扬言要用扫帚驱赶对手 。因此客人来,是万万不宜动扫帚的。

有些殷实人家更讲究。打扫客厅时,必从厅外扫到厅内 。据说,这样就会把外边的"金仔粉"扫人自家区内;反之,当然就有财气外泄的意思,是绝对不行的了。

药店、棺材店忌对顾客说“扎阁来”

厦门话"扎阁来"就是再来、再见的意思,一般店主在顾客告别时无不以此为招呼,期盼顾客再光临。但是药店、棺材店岂好一再光顾?除非病人不愈,死人不断,极不吉利 。药店、棺材店的老板若这么招呼顾客,岂不等于咒人生病死亡吗?那是要跟顾客吵架的,所以是绝对禁忌的。

渔人之忌

如果到厦门港的渔人之家作客,吃饭时则忌将盘中鱼翻过来。因为一翻则令人联想到船翻了。同样,如果不慎打破了汤匙碗盘,也不能讲"破了",只能说"掉了"。"破了"之语,难免想起"船破了"。

  天际燃烧的火焰云彩渐渐黯淡下去,阿合台隐身在黑云之中,迅速无比地远离七里峒。

  半个时辰之后,在他确定不会有外族人跟踪过来时,他才缓缓落下云头,回到地面,落在一个山谷之中。

  此刻的黎族与苗族可以说是两败俱伤,但阿合台却似乎并不急于去找黎族残余的族人。他仔细打量着手中黑杖,一股神秘的巫力隐隐在黑色的杖身中游荡着,让这个黎族之人的体内热血,渐渐回荡起来。

  他甚至可以想像得到,将来自己手持骨玉黑杖号令南疆的场面,往昔风光无限的大巫师,就是明日的自己。至于此刻惊慌的族人,倒不必太过担心,反正那个族长一心复仇,便让他好好去厮杀吧,不然以这个粗人个性,只怕还是自己掌握黎族的障碍。

  阿合台冷冷一笑,将骨玉黑杖紧紧握在胸口,此时此刻,他再也无所畏惧。甚至连传递给他力量的那个魔王,他都不放在眼中了。尽管此刻他自问还远非那个魔王的对手,但他与大巫师一样都知道那个神秘魔王的来历和处境,没有汇集南疆五族五个圣器,那魔王就休想从十万大山里的“镇魔洞”中复活重生。

  一想到连那个恐怖到全南疆都发抖的魔王也被自己玩弄于指掌之间,阿合台简直兴奋得无法自己,再也忍耐不住,放声大笑出来。

  这声音回荡在夜空之中,回荡在山谷之内。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正在他笑得欢畅时刻,忽地一阵细细掌声,从山谷另一侧的黑暗之中响了起来,同时有个声音,低沉而幽细,传了过来:“好厉害,好厉害!”

  阿合台身子一震,迅速转身看去,却只见一片黑暗,什么都看不仔细,大声喝道:“是谁,站出来!”

  黑暗之中,忽地亮起两团赤色火焰,其大如斗,随即有一阵低低的喘息声音,似巨兽低声咆哮,在黑暗中传出。

  阿合台脸色大变。

  只是那两团赤火却没有移动,在黑暗中只是瞪着阿合台。反是在这赤火前头,从黑暗中缓缓现出一个黑衣人

  只见此人几乎像是从黑暗中流出来的一般,全身从头到脚都是黑衣笼罩,只空出两只眼睛,空洞洞的好生骇人。而看他身体僵硬,竟不是走出来,而是离地二尺,凌空飘出来的。

  阿合台眼中瞳孔收缩,脸上神色更是紧张,如见到恶鬼一般。

  那黑衣人缓缓道:“阿合台,你果然没有辜负兽神大人的期望,将骨玉与黑杖全部抢过来了。”

  阿合台下意识的,将骨玉黑杖抓的更紧,这动作被那黑衣人看在眼中,而在他身后,那两团黑暗中赤火处,似又发出一声愤怒的咆哮。

  黑衣人微微抬手,身后黑暗中的异物这才平静了一些,然后他缓缓道:“阿合台,看你样子,似乎不想遵守当初对兽神大人的诺言,把这两件圣器交给我们啊!”

  阿合台脸上神色变幻,阴晴不定,显然那个“兽神”在他心中也是极其恐怖的存在,但几番内心激斗下来,终于还是贪念占了上风。

  “呸!”阿合台露出恶狠狠的表情,冷笑道:“我现在有黑杖、骨玉,这可是当初将兽妖都打的几乎魂飞魄散的圣器,你要不怕死,就来试试!”

  黑衣人沉默了片刻,缓缓道:“如此说来,你果然是要背叛兽神大人了。”

  阿合台一举骨玉黑杖,只觉得体内巫力充盈激荡,真有天下尽在掌握的感觉,不由得狂笑道:“那又怎样,你别以为我不知道,没有南疆五族圣器齐聚,兽妖根本无法在镇魔洞中复活。若没有他,就算是你还有你身后那条恶龙,在我圣器面前,又算什么?哈哈哈哈哈…

  …”

  黑衣人身后的两团赤火,发出了“嗷嗷嗷”的低声咆哮,显然极是愤怒,黑衣人却很冷静,冷冷地望着阿合台,道:“你莫忘了,这五族圣器,究竟是什么来历?你们这些南疆蛮人,最多不过发挥出它们三成巫力而已。若非如此,就算你有兽神大人传法于你,你又怎么可能从苗族那个老不死的大巫师手里抢过来。”他声音渐渐低沉,语意更是透着冰冷,道:“我最后警告你一次,不要与兽神大人作对!”

  阿合台心中不知怎么,突然咯登一下,甚至连他自己也感觉的到,身体在微微颤抖。但片刻之后,他再一次握紧了骨玉黑杖。

  “去死吧!”他双目圆睁,挥动黑杖,瞬间一道黑火从黑杖中奔腾而出,疾冲向黑衣人。所过之处,一片焦黑。

  黑衣人冷冷哼了一声,也不见他有什么动作,黑火火焰突然在他身前三尺处被无形力量阻挡下来。但看阿合台的神情,却并未有任何吃惊神色,显然刚才只不过是他试探一下而已。

  相反,经过刚才这一击,他已经证实了心中长久以来的猜想,果然骨玉黑杖这些圣器能够将兽妖传给他的巫法十倍地发挥出来,若是平常,他要祭出这样一道黑火,非得运功半天不可,可如今竟然一挥而就。

  想到此处,阿合台更是得意万分,如何还会将面前这黑衣人放在眼中,再度狂笑起来。

  黑衣人看着对面阿合台的张狂样子,也没有什么生气举动,只淡淡道:“兽神大人果然明见,知道你这人心机险恶,一旦得手之后,必定背叛。”

  阿合台狞笑道:“那又怎样,镇魔洞里从兽妖以下,的确有无数巫力高强的妖魔鬼怪,但除了你这巫妖,还有谁能出得来?如今凭你这微弱的道行,难道还想从我手中夺取圣器么?”

  黑衣人看着阿合台那张狂嘴脸,忽地发出一声讪笑,也不多说,伸手到怀中拿出了一件事物。

  这东西一旦离开巫妖的怀中,立刻散发出淡淡光晕,远远看去,是个闪烁着黑光的珠子,在这个漆黑的夜里,若不认真细看,还真看不清楚。

  阿合台看了那珠子几眼,不由得有些紧张起来,虽然他口中不怕这神秘黑衣人,但巫妖巫力虽不如何高强,却向来是兽妖座下最重要的得力助手之一,谁也不知道他究竟有什么神秘异术。

  正在他暗中思量是否要立刻攻上,不让这黑衣人搞古怪的时候,那黑衣人手掌一合,却做出了更加古怪的动作。

  他手掌握起,只听劈啪一声,竟然是生生将这个黑色的珠子捏碎了,片刻之后,碎屑如沙,从他掌心纷纷滑落下来。

  阿合台被他动作吓了一跳,凝神戒备,巫妖放毒之术,他以前也有耳闻。只是山风吹过,那碎屑纷纷随风而去,而且风吹的方向根本与他相反,他又等了片刻,却什么事也没有发生。

  阿合台哈哈大笑,道:“你要搞什么古怪,任你如何,又能奈何得了我么……”

  话音未落,他的声音却突然硬生生戛然而止,像是突然被什么堵在喉咙里面。

  几乎就在同时,突然,一道火光在黑夜中亮了起来,照亮了周围,煞是明亮。而这个火光的源头,竟然是从阿合台身上射出来的。

  片刻之间,只听“噗噗噗……”连声闷响,阿合台的身体,从里向外,赫然喷射出十几道光线,一眼看去,几乎就像是身体同时被开了十几个空洞一般,既滑稽,又可怖。

  阿合台口中再也说不出一个字来,张大了嘴,慢慢抬起了头,脸上一副恐惧和不可思议的表情。

  黑衣人冷漠地飘在他的前方,缓缓道:“兽神大人早就料到你不可靠,当初传给你黑火时候,故意将这”黑火精珠“留下,只要将这黑火精珠毁去,黑火之力必然反噬主人,叫你死在兽神大人传给你的法力之下!”

  阿合台眼中充满恐惧和悔恨,张大了嘴巴,却只发出嘶哑的喘息,片刻之后,“噗噗噗”闷响连续发出,黑火轰的一声从体内呼啸而出,将他整个身躯吞没,熊熊燃烧。

  不一会工夫,这个野心勃勃的男子已经化为灰烬。

  只有骨玉黑杖,依旧安静的躺在灰烬之中。

  黑衣人飘了过来,伸手一招,骨玉黑杖被凌空吸到他的手中,他冷笑一声,正要离去,忽地头一转,望向山谷的另一侧暗处,沉声道:“是谁?”

  黑暗中,沉默了许久,才慢慢走出一个人影,灰衣白须,脸上皱纹横生,赫然正是焚香谷的上官策。

  此刻,他望着那黑衣人,又看了看黑衣人身后充满敌意的那两团赤火,最后,他的目光落到黑衣人手中的骨玉黑杖之上。

  他的样子,像是突然之间,老了三十岁。

  黑衣人显然也没有想到会在这个地方遇见上官策,而看他的模样,居然和上官策还是旧识。 只见黑衣人在最初的错愕之后,沉默了片刻,才慢慢道:“我们有八十年没见过面了吧,老友?”

  上官策脸上的皱纹看去如刀刻一般的深:“你们,”他一个字,一个字慢慢地说道:“终于还是忍不住要出来了么?”

  黑衣人一身的黑衣在夜风中飘荡起来,但他的身影却在半空中纹丝不动,一如他的声音,悠悠道:“兽神大人,已经等的不耐烦了。”

  上官策缓缓道:“当初我和云易岚云师兄,都在兽妖大人面前当面说过……”

  黑衣人忽然截道:“你那位谷主师兄说的话,你自己信不信?”

  上官策忽然不说话了。

  黑衣人淡淡一笑,道:“老友,你我各为其主,将来前途凶险,你多保重吧!”

  说罢,他将手中黑杖往怀里一搂,整个人向后退去,转眼之间,消失在黑暗之中。

  上官策的眼角抽搐,身形一动,似乎想做些什么,但对面黑暗之中,那两团赤火忽地炽烈,咆哮声猛的大了起来。

  黑衣人的声音,在黑暗中远远传来:“老友,你道行高深,远胜于我。但我有恶龙,再加上黑杖骨玉,你拦不下我的。你我多年交情,还是留一分情面吧!”

  上官策的身形,硬生生顿了下来。片刻之后,那两团赤火也在黑暗中渐渐消失。

  天地之间,只剩下他一人站在着凄冷山谷中,半晌之后,传出了他悠悠的一声长叹。

  夜色,更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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