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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手术死亡医院负责吗(胃癌不动手术能活几年)

患者在医院动手术后不到十小时内死亡,医院该承担什么责任?

问题太宽泛了,我们仍然首先需要细化。从题目看上去,应当是一位患者视角的提问,但是却并没有把自己的问题和处境说明白。

1. 患者急诊来医院,进行手术抢救

宫外孕破裂大出血,绞窄性(缺血坏死性)肠梗阻,急性化脓性胆管炎,急性消化道穿孔,消化道大出血,主动脉夹层破裂出血这些疾病,都是几个小时内可能出现病情急转直下的。

患者很有可能走进医院的时候还能正常对答,但是2,3个小时候很可能出现失血性休克,感染中毒性休克等情况,出现循环呼吸系统不稳定,意识丧失等症状。这个时候的手术,是用来救命的!

用一句医生常常自己念叨的话来说,就是:

患者做手术是找死,不做手术是等死啊!

做手术还有一线生机,这个时候所有的麻醉科,外科,包括重症监护室的大夫都会直接顶上去,没有时间做术前的准备工作,也更没有时间做术前的相关检查,患者手术前有没有正在发作的脑梗塞,下肢血栓,心功能不全,心律失常,这是我们没有机会去了解的事情。

但是每晚一分钟上手术台,患者的生命就多流失了一分。

越是快速进行的医疗流程,越有可能出错,这一点在医疗内部也有共识。甚至医务管理者也认可在抢救过程当中是可以执行口头医嘱的,也就是口头说注射肾上腺素,护士再核对之后就可以给药。

这些流程都是为了尽快让患者获得最及时的治疗,如果都是为了明哲保身,为了让你告医院的时候留下证据,那么我相信没有医生会选择救治患者,丢掉自己的饭碗。

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医生晚上不睡觉去给患者做手术,手术后患者抢救无效死亡,家属正常的反应一定是悲痛,因为可能前一天家人还在思考去哪里旅游,这一天就阴阳两隔。所以家属有些情绪,作为医生是可以理解的。医生也一定会对你做出解释,如果你对流程的确存在质疑,可以走相关的调节和诉讼程序即可。

2. 患者进行常规手术,手术后患者意外身亡

这个在医疗系统里面我们也时有听说,而且我们的第一反应也是,因为什么?

什么原因出现的患者死亡,这件事情很重要。因为手术后的患者死亡,一般情况下都有相对明确和直接的病因,例如手术造成的出血,损伤,严重的感染等等。还有一些少见的情况,但是一个医生一辈子总会出现几回。

比如肺栓塞,下肢静脉的血栓脱落之后堵塞肺动脉出现的急性呼吸衰竭,死亡率极高。又或者是脑梗塞和心肌梗塞,这个在大手术前后,患者紧张、激动诱因之下也很有可能发生,在外科情况还不稳定的时候,给予抗凝治疗有的时候会加重出血,不给抗凝治疗又会加重心肌缺血的程度。

还有更加少见的情况我也见过,患者手术之后出现不明原因的呼吸衰竭,最后在尸检当中发现是一种极其少见的特发性肺间质纤维化,是和患者既往的自身免疫疾病相关的并发症。

所以如果一旦出现,我也理解家属的想法。希望把事情弄个明白,如果是患者本身的问题,那么就把更多的精力放在抚慰家属上,但如果有医疗的过失或者医疗事故的可能性,可以提出封存病例的申请,之后走相关诉讼程序。医生也一般会积极配合取证,但是一切要和谐第一。

有以下情形的,医院承担全责:

篡改病历;

拒绝配合患者取证;

故意隐瞒医疗细节;

治疗过程当中人员资质不合格;

医疗过失;

但是这个时候,家属的辱骂、殴打医务人员的行为,一定是错误的。我国的法制越来越健全,既往的“要致富,做手术,做完手术告大夫”的畸形事件已经很少发生了,所以医患双方都要借助法律武器,平等对话,解决问题

去医院检查两个小时,最后病人心机梗塞去世了可以追责医院吗?

这种事情,反应几个问题

一是只要在医院发生的,不管怎样,都会想或者认为,“医院肯定有错,应该要赔”

就如一个“好好的人”突然在街上倒下,死了,没人觉得要谁担责,但,一个病人到了医院,出了问题,甚至是癌症晚期,死了,也会认为“是医院搞死的吧”?

其次,反应了医患关系极其不信任。同样的,社会遇到老人跌倒,大家都不去扶,也有推辞“这是社会造成的”,但对于医疗,医院不能说“我救人被讹多了,以后我也不敢随意救你们”,如果医院敢说不救,立马打你“因为你没做到救死扶伤”

这些都是产生诸多医患纠纷的因素。

回到这种问题,其实有些时候,就像前面讲的,“好好的人”街上突然猝死,没人觉得谁要担责,但,如果这个人正好到医院看病呢?那就不一样了,基本就是“肯定是你医院搞死的”

还有的,“我进了医院,给了钱,你就得把人治好,不能死人!”就像乔布斯,有钱,他治好了活了吗?还是乔布斯也要找医院讨说法?

也就是医学也有局限性,有些事情是努力了,但不一定有好的结果的。

对于此类问题,要注意的是,当时是什么情况,是相关的,还是其它症状?是医院误诊,还是正常的流程?

同样的例子,“感冒发烧”进来,医院说,这可能是脑膜炎或者心肌炎,需要重视,但很多人往往说“一个普通感冒而已,医院吓唬人呢!”也就是大家不认为“感冒”会跟重病扯上关系。

但,死人的时候,又变成了“庸医,把普通感冒都给治死了”,这种时候还是不接受死因可能是“脑膜炎”或者“心肌炎”,即使做了尸检或者提出其它证据,也是“把感冒给搞死了”,甚至有那些,看外科皮外伤的,却因为高血压等突发脑出血等,也会觉得“是你搞得病人脑出血了”

所以,这个问题,要搞清楚,当时不舒服是哪方面的,如果是心胸疼痛等,甚至颈肩、咽喉、胃等,都有可能跟心脏有关联,所以平时“基本小毛病都要做心电图”也是应该的,因为,心脏疾病来得比较凶狠。但,就是这个,也很多人会骂“什么都要做心电图,坑钱啊”,这就是一种偏见和无知。一旦出事了,又会过来骂“肯定是医院错了”

而心电图,又未必一做能反应出问题。所以有时候又要“重复检查”。这些都是医患双方相互信任和配合才能“治好病的”。你一嘀咕“都是乱来,都是重复坑钱”,那某个医生也许也会顾虑“我要不要叫你做这个检查呢?我要不要再复查呢?”

如果这个病人当时来的时候是别的情况,那基本与医院没有关系。

如果有相关情况,但不明显,医院可能存在“考虑不周”,不够完善等,有一定责任,但很小。

如果是有考虑,但需要相关检查才能排除,在完善检查中出现问题,有小的责任。

如果是有考虑到,但没重视,导致事情发生,负一定责任。

如果在病情变化,没有相应处理,也负相应责任。

所以,要综合看,看你是什么情况进来,所走的流程是否符合要求,医院是否做到应该做的,还是哪里遗漏了哪些环节导致事情发生,只有充分分析事情经过和合理性,才能下结论说,谁扶什么样的责任,付多少责任。

有一点,心肌梗死,心脏病,很多时候不是表现为“心脏”疼痛等症状,也不一定是一检查就能看到问题的,而心肌梗死,死亡率在30%左右,按现有资料,即使有效、及时救治,死亡率也在10%内

201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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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几点,于2018.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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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好多评论,甚至骂人的,不得不补充几点。

有些回复就是“你是医院的吧。你拿医院钱吧。你替医院说话吧。你也会进医院等着被坑吧”,这种回复是不是有点愚蠢?不跟它一起骂医院,就是医院的?理性说话,就是帮医院找借口?

我上面回复中后半部也提到“如果……医院要负责任”。

我想说,我的很多回复,包括其它一些专业人士的解释,如果理性读懂,那,至少对你个人是有很多帮助的,比如认识疾病,了解医院一些内幕,能帮己帮人。

有些回复就是“心脏病也被误诊”,“心脏病都不重视”,“检查都说是心梗了,还(检查)耽误救治”,我想说的是,类似这种医疗问题,就像“绝对是医院黑,所以被打活该”,这是一种以事论事、客观求是吗?换个角度,如果是外面冲突纠纷,往往又说“一个巴掌拍不响”

实际上,这个病例,是一开始心脏病症状不典型进来、还是有明显症状,又或者不被医院重视,甚至说,是不是一开始确实是“胃病”一类的疾病,而后突发或者因为检查突发“心脏骤停”,当初是看围场科还是什么科,都不得而知,又如何“肯定是医院责任,把心肌梗死都耽误了”?

或者说,在正常检查中,突然诱发心脏病,也是有可能。但,即使是这个“诱发”也分人为操作失误、可避免、不可避免,有应急救治还是没有相应救治,也都不好说。社会是如此,医学是如此,法律也是如此。如果这个病人当初确实是看胃病,看了胃肠科,确实后面发作的心脏病,你一定要喊“医院责任”,不会被认可的。而从法律来说,这些细节和经过也不清晰,也不可能“帮”你讨公道。

又如提到的“后面拿到单子说心肌梗死”,这个后面是死亡、突发病变之后,还是什么时候?是早有结果,医生没重视,那是医生过错。如果该发报告,没发,是医院其它部门过错。如果是正常程序、正常时间打报告,但,发报告时,病人已经有情况变化了呢?这些细节在医学上也好,法律上也罢,都对“定责”起到至关重要、却又结果截然相反的事实证据。所以,不是简单的“你看,单子都说了是心梗,心梗你懂吗?很危重的!心梗,你都不马上、立刻、及时救治?”

相信,冷静看待我内容的人,可以从中得到一些知识和感悟,即使是对医院有敌视的、遇到类似这事件想状告医院的,只要能读明白、细细分析,也可以从中学会“寻找利己证据”。

当然,对于那些只会喷,只会咬定“你就是帮医院说话吧”,“绝对”是医院问题啊,这类人,只能说,安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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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素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