萌物遇上高富帅:101次抢婚里顾恩恩和韩城池的结局是什么

萌物遇上高富帅:101次抢婚里顾恩恩和韩城池的结局是什么,第1张

分了,顾恩恩坐飞机去别处,韩城迟和另一个女人结婚,对了,作者为了安慰读者发了一个篇外,是顾恩恩坐飞机出事以后,重新来到他和韩城池要分手的时间,然后顾恩恩没有和他分手,他们又在一起了(我刚好看完(^_^))

1

离过年还有两个月,母亲问我什么时候回家。虽然很想念父母,但家是不想回的,毕竟已经三十岁还没结婚的我,很清楚自己的下场:问不完的问题,相不完的亲。

我还知道,有人说我“读那么多书干什么,还不是也找不到老公。”这个世上就是有些怪人,他得不到的,偏偏你有,他就一定要把那东西贬得一文不值。

母亲又来了电话,说已经替我买好往返的机票,她劳心费神地盼女儿回家一趟,我要再以值班为借口搪塞,就太对不起老人了。

虽然已经有了心理准备,但见到叔姨婶子时,我还是吓了一跳:只回来一周,相亲的安排已经到九天以后。我说相亲实在是撞大运的事情,去一百次也不见得成功一次,还不如我自己慢慢找。

因为这句话,老父的血压都气得升了好几回,要是在旧社会,他一定要骂我“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母亲拿着降压药告诉我,他血压高得厉害,让我千万不要再气他,不然要到医院过年了,我只得答应去见见那些人。

第一次相亲定在本地的五星酒店,母亲怕我偷偷不去赴约,非要陪着我。大冷的天,我一边心不在焉地答着对方的问题,一边担心母亲会不会冻坏。

好不容易应付完两个相亲对象,结了账准备回家。是了,两位男士都对我说:“齐**,不如AA吧?”八十一杯的咖啡,我喝了两杯,另外还单点了一碟糕点,都是自己付钱。我虽然不想占别人的便宜,但第一次见面就这样,心里不大舒服。而且那声“齐**”叫得也有点不伦不类。

母亲在酒店门外等我,我一出门,她就裹着羽绒服迎了上来,屋里有暖气,外面却是很冷的,她呼出的气成了一片白雾。

“怎么样,都见了?”她用了讨好的语气。

我回想起把方糖撒了一桌子的A君,吃我糕点还吧唧嘴的B君,人生最大的痛苦也不过如此:你明明看不惯,却还要文质彬彬,陪他把这场戏演完。

她见我不说话,深深吸了一口气,又闷声把它呼出来。我知道她的担心,她和父亲四十多岁才生的我,如今我三十了,他们也年逾古稀,像所有父母一样,他们不放心我,害怕自己先走之后,没人对我嘘寒问暖。我没做过母亲,但这种心理想必是大多人都能体会的。

她也正是抓住我的这种歉疚,刚要进家门时突然来了一句:“就见最后一个,明天,德顺酒楼,小伙子很不错的。”

我来不及答话,她就闪身进了满是暖气的房间,速度快得让我不相信她已是七十多岁的老人。

“哎呀,冷死了,那几个对象,我一个也看不上。”她脱下厚厚的羽绒服,代我向父亲解释,却把相亲不成功的过错都揽到自己身上:不是女儿的错,你不要总是骂她眼高手低,是我看不上的。

楼道里吹过一阵冷风,我鼻子酸得痛了一下。

2

第二次相亲,母亲嫌我素淡得像清汤挂面,一点荤腥也没有,“小姑娘去相亲,总要收拾得花枝招展,你看看你!”她不满地把我的黑白套装扔在床上,非要我穿一条大红色的连衣裙。

“妈妈,我又不是去拜年,再说了,难道相亲就非得红一块绿一块的?”我还是套上白衬衫,我当然算不上小姑娘了,不过就算是老姑娘,也不必去迎合别人的审美,自己舒服就好。母亲那天在酒店外等我,冻出了感冒,我不再让她跟着去,换好衣服就出了门。

这次的对象叫李牧,光看样貌可以打八十分:浓眉大眼,笑起眼角有皱纹,身高估摸在一七五,我偷偷看了他的肚子,没有啤酒肚,又是加分项。不过可惜,人家不一定看得上我。

“李牧吧?我叫齐实。”我抻一抻外套,坐在他对面。他竟然还系了领带——藏青西装,和衣服一色的领带,“你来推销保险吗?”话一出口,我忍不住想自己掌嘴,母亲说我嘴太毒,得罪人了都不知道。

好在他只是不在意地笑笑,“对,我是李牧,你二姨妈的表妹的侄子的表弟。”我被绕得晕乎乎,他又问,“你怎么会叫齐实?”

很少有人会对我的名字感兴趣。我告诉他,我生在春天,那时家后面有一株桃树,开了很多花。我父亲教语文,见了桃花,想起诗经《桃夭》里的“桃之夭夭,有蕡其实”,描写草木结了很多果实,生机勃勃。我家姓齐,就取了这个名字,而且父亲也希望我做人实实在在,不要玩些空的虚的。

他认真听我讲,作出一副沉思的样子,过了好半天,我以为他会说“叔叔真博学”之类的,没想他说:“你爸爸脑洞真大,要是我看见桃花,估计只能想起蒋大为的《在那桃花盛开的地方》。”

心里已经把他骂了千百遍,面上还是要客客气气地夸他幽默。顺便问他一句:“你条件这么好,可以找个年轻漂亮的小姑娘啊,为什么来相亲呢?”来之前我了解过他的基本情况,三十三岁,在本地一家大型国企任项目部经理,在黎州大龄未婚青年圈应该很抢手。

他答:“巧了,我偏不喜欢年纪小的。对我来说,跟你一样年纪的更有味道,难道你喜欢年纪小的?”

损我一顿,又将我一军,这个李牧不是善茬,算是棋逢对手,不过他的毒舌更隐蔽,更有杀伤力,我不得不提起一百二十分的精神。好在接下来我们只随便聊了聊各自的生活爱好、本地房价涨幅之类的话题,没有再短兵相接。

离开的时候,他礼貌地起身,留了我的电话,“有机会再见。”一句客气话,我才不会当真,毕竟我就要回C市上班了。

3

回C市那天,父母送我去机场。

在车上,母亲一直欲言又止,我问她什么事。她说相亲的B君看中了我,想和我再相处一下。我没有拐弯,直接告诉她,我和对方不太合适。她抿着嘴,像有话要说。

父亲开了口,“不合适就再找找,有中意的再说。我们希望你快点结婚,不过也不至于让你随便找个人就嫁了。”到底是父母最亲,知道我的心事,也舍不得我吃苦。

母亲不死心,又问我:“那天那几个,就没一个看上的?”

我摇摇头,却想起了毒舌李牧,不过见面的可能性也不大了。飞机越升越高,我想象父母在视线中变成两个小黑点,再模糊不见。

春节前公司堆了一摊子事,潇洒过后面对整桌的文件,完全不知从哪里下手,脑子里像有几百张车子引擎轰轰作响,上演“速度与激情”。好不容易熬到快下班,手机上一个陌生号码来电。

归属地显示是黎州,我怕是相亲的B君打来的,犹犹豫豫不敢接,同部门的小张受不了一直响,替我接了电话。她嗯嗯啊啊地答着,笑嘻嘻的。末了把手机递给我,告诉我有人约我吃饭,男的,她已经替我答应了。我白她一眼,怎么没有问过我就答应。她说对方认识我,又说,“齐姐,不是我说你,成天两点一线的,多没劲,你也要丰富一下业余生活!”

我无奈地叹气,年纪不尴不尬的,真糟心。年纪大的说你心不定,年纪小的说你心态老。

没想到是李牧来的电话。我和小张刚走出公司大门,就见一个人朝我招手,又叫我的名字。小张眼尖, 轻轻捅捅我后背,“齐姐,蛮不错的,一定抓住机会。”

李牧说公司派他到黎州出差,他刚下飞机,举目无亲的,想起存了我的电话。他还是穿了藏青色的裤子,搭黑色羽绒服,总算没系领带。我因为小张刚才那句话,脸红了一路,好不容易镇定下来,带他去附近的咖啡厅。

“又喝咖啡?”他笑了一下,“我以为不用这么正式,再说了咖啡也喝不饱。”

其实过年相亲连喝了几天咖啡,喝到我反胃。本来选择咖啡,是觉得他这样所谓的青年才俊,应该喜欢那种地方。听他这样说,我放了心,七弯八拐地带了去了街边的小馆子,一口气要了三斤麻辣炒螃蟹。

李牧左手擦着鼻涕,右手拿着螃蟹钳子,吃得津津有味,“齐实,没想到你这么爱吃辣,不过真好吃。”他吃一口螃蟹,又咕嘟嘟灌下一口柠檬水。

酒足饭饱,他说正好他住的酒店离我家不远,可以陪我一路散步消食。大概是吃人嘴短,他语气不像第一次见面那样戳人短处,他问我:“听顾阿姨说,你挺不错啊,怎么现在还单着?”

这问题简直没法回答,无非是喜欢我的我没看上,我中意的却不爱我,但我还是好脾气地答了:“小时父母管得严,上了大学还不许我和男同学单独出去。念了研究生他们开始着急,希望我最好一毕业就能带对象回家,不过空缺了二十多年的恋爱经历怎么可能一下子就补好,”我是善于自嘲的,“研究生时候喜欢过一个高年级的,死去活来那种,拼了命对他好,他说我太幼稚,不是他爱的那一款。后来我才知道,他早就有了结婚对象。”

他笑我:,“看不出你还是个痴情种子。”

我瞪了他一眼,一腔真话都喂了狗,掏心掏肺告诉他,他竟然又来打趣我。不过他也坦白,说被女朋友甩过,还不止一次,分手原因无他,都是说他不够浪漫。他朝我抱怨:“真不知道你们怎么想的,谈恋爱不看人家是不是真心,总在乎那些虚头巴脑的东西。”

我不以为然,活该他至今单身。

4

一个月后,李牧所在的公司计划在C市设立分支机构,派他先来打头阵,我和他相处的机会逐渐多了。

开始他还会找理由约我吃饭,比如“碰巧到你们公司,吃个饭吧。”,或者“今天哪里又打折了,我有优惠券,晚饭约不约?”

同事丽姐碰到过他几次,明明一直傻头傻脑在楼下等着,等到我下了楼,却装作才到的样子,冒出一句“好巧啊这里都能遇到你”。

丽姐对我说,这样又呆又傻又贴心的男人不好找,要赶紧把握机会。我点头,觉得丽姐的“又呆又傻”用的实在恰到好处。

我在玻璃窗边往下望,他已经在楼下站了五分钟。丽姐催我赶快下去,“又降温了,外面气温这么低,当心他感冒。你先走吧,老板来了我说你身体不舒服。”

我磨磨蹭蹭下了楼,朝他的方向走去。他一脸茫然地站在车边,我叫他,“李牧。”

他嘴变成“o”型,好像下一秒就要说“好巧”。我打断他,“楼上就看到你了。”他尴尬地笑了一声,从此之后约我吃饭再没有找过理由借口。

不过老实讲,和他吃饭还挺自在。比如他和我一样无辣不欢,也喜欢在吃烧烤时候配上一罐生啤,吃不惯孜然,偏爱咖喱。

李牧的话很多。他去过很多地方,会跟我讲茶卡盐湖亮得一面镜子,吴哥窟古老苍凉,飞天壁画的仙女看起来真的像要飞到天上……

但毒舌还是万年不变的——“少吃一点夜宵,三十多岁的人了,消化不好,胃要痛的。”“降温了要多穿衣服,穿这个牛仔裤,破破烂烂好像叫花鸡。”“你真白,不过好像除了白就没别的优点了。”

很多次都被他气得想掀桌子,但一想到我还要有求于人,不得不做小伏低:公司要接一个市政绿化项目,老板让我制作标书,美其名曰要让我多锻炼。可怜我虽在公司干了几年,做的都是行政工作,写年终总结什么的倒是在行,标书却从没有接触过。

一次向李牧抱怨,他满脸不在意地告诉我,做标书,他是行家。我半信半疑,直到他头头是道地讲出“投标邀请”“投标报价”之类的名词来,才相信他与我相比,确实是内行。

“要我帮你可以,”他狡黠地笑,眼角皱出几丝纹路,配了他略显沧桑的脸,还怪有一种男神驾到的感觉,“不过,得请我吃一个月的炒螃蟹。”

一斤炒螃蟹一百块,就算每天只一斤,一个月还是要三千块,这笔买卖太不划算。他告诉我,“不行你找外面的人做, 一万起价,还没有我这么专业。”我只得认怂。

于是每天下班之后,陪他吃一盘炒螃蟹,便到我家弄标书。平时看着他不大靠谱,做起事来倒很认真。他先找了几个标书的模本给我,由我根据公司基本状况写出初稿,他再来帮我修改,“资质最好写清楚吧。”“价格方面还要再跟老板汇报一下。”“你这个格式用的根本就不对!”

我耐心不够,有时针对他的修改意见,我只随便改动一两个字就再返给他,想着让他修改,却被骂了个狗血喷头,我也只得一概全收,点头哈腰说我再改,态度端正得像个挨东家训的狗腿子。不过好在他吃了五天的麻辣螃蟹之后总算说再不去吃了,让我省下一笔钱,还不至于身体、心灵和钱包一起受创。

5

临近投标,标书还在修改,我心里很是紧张。李牧说我偷懒,如果早弄好了现在就没必要如临大敌。无奈我在写标书这事上确实废柴,他只有亲自操刀。

熬夜是少不了的,而且李牧一到晚上就说肚子饿,点外卖他也不要,说自己胆固醇高,适合吃点清淡的,比如可以吃我煮的面。在那一阵子,我把我会的夜宵都做了个遍:番茄鸡蛋面、酒酿汤圆、皮蛋瘦肉粥,李牧也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迅速膨胀起来。

挑灯夜战之后,我早睡得昏天暗地,李牧就在客厅眯一会,再送我去上班,又被同事撞见,大家都是过来人,丽姐常打趣我,“年轻人,就是不一样。”我开始还会脸红,后来干脆不解释了,说多了倒像此地无银。

李牧对于这些误解好像也全然不觉,不知道是迟钝,还是不在乎。丽姐有一次问我什么时候结婚,我苦笑一下,说走着看。其实心里想的是:明明看起来已经“同居”,两人却还没有确定恋爱关系。

好不容易挨到开标那周,标书基本做好,成与不成,也不是我能说的算了。

大概是那两天熬夜太多,我身体不大舒服,右下腹时有疼痛,还伴有恶心、发热等症状。丽姐好心递来感冒药,又悄悄问我是不是有了,我脸一黑,我又不是圣母玛利亚。

李牧也让我去医院看看,我想本来也不是大病,挨过投标了再说。

投标前一晚,我吃了几颗感冒药睡下。大概凌晨三四点,右腹部传来一阵刺痛,本来感觉痛点在右边,过一会上下左右都疼了起来,疼得冷汗直往外冒,眼前灰蒙蒙一片,脑子也是混混沌沌,竟然想不起拨急救电话。

又挨了一会,疼痛稍微过去一些,这才拿起手机,电话里传来李牧带着瞌睡的声音,巨大的疼痛之下我已经完全忘了自己说了什么,只记得李牧叫我不要挂电话,他这就赶来。

不知过了多久,终于传来门铃声,我几乎是半走半爬给李牧开了门,他问我哪里不舒服,我答不上来,只一个劲说肚子疼。再醒来的时候,我人已经到了医院,李牧正捏着我的手给我按虎口。“疼。”我告诉他。

“还很疼吗?”他伸手来为我擦汗,很着急。

“你捏得我手疼。”

医生说我是急性阑尾炎,需要做手术,又问家属来了吗,李牧松开捏着我的手,告诉医生他就是家属。手术之后,李牧又像个大妈一样每天给我送水果和鸡汤。直到医生说,“哎,那个家属,你不要给她吃了,快让她下地走动,不然伤口粘连了麻烦。”

住了几天院,李牧和我对医生把他默认为我的“家属”都心照不宣。出院之后,没有什么告白之类的环节,就自然而然地在一起了。

但手术时他把我照顾得无微不至,事后还是经常笑话我,“你知道那天电话里你跟我说什么吗?”——“不记得了。”

“你说李牧救命,我要死了。吓得我跑到你家,见你穿着一套灰不溜秋的睡衣靠在墙上,一头的汗,像一只刚被拔毛的乌骨鸡。”

6

多亏上次标书做得不错,临近中秋,老板开恩,准了我五天年假,我也得以回家陪父母过节。

我问李牧要不要一起回去,他说他父母四十周年结婚纪念,两人飞去了海南度假,丢下他这个拖油瓶,他在电话里幽幽道:“我不回去了,孤家寡人的没意思。”

我说可以去我家,正巧让他认认门,他眉开眼笑说马上订机票。我却有一种被算计的感觉。

因为有李牧陪着,父母没有到机场接我。出租车刚进小区,李牧就拉着我直直往前冲,我问他,“你又不知道我家,瞎走什么?”

他这才顿悟般停下步子,提着大包东西跟在我身后。李牧买了些桂花糕、青团,还有C市特产的甘蔗酒,都是我父母爱吃的,想必来之前也做足了功课。

母亲见我和李牧,一脸的惊喜,见他提了许多东西,又嗔怪:“这孩子,提这么多东西来,多生分。”语气熟稔地像老早就认识,我疑惑了看了看李牧,他却换了拖鞋陪父亲下象棋去了,还真是自来熟。

母亲做事利索,饭菜很快上了桌。我到客厅叫父亲和李牧,两人早丢了象棋,看电视笑得前仰后合。我父亲一向待人冷淡,不知道李牧用了什么法子,能让老头子高兴成这样。

饭桌上,我本来还担心李牧第一次来我家有些拘谨。谁知他比我还像主人,一面逗我父母笑,一面给我夹菜盛饭,明明才第一次见面。

我问李牧,他说那叫缘分,第一次和我父母见面就能相谈甚欢。我肯定不信的,李牧走后,便问了父亲。

父亲翻箱倒柜地找出一张照片,“先说好,你别生气。”(小说名:《不浪漫情话》,作者:触茶。来自:每天读点故事,看更多精彩内容)

钱德勒-帕森斯,1988年10月25日出生于美国佛罗里达州卡森伯瑞,身高2米06,臂展2米07,体重104公斤。高中时期,帕森斯就读于佛罗里达州霍维尔湖高中,曾帮助校队获得2007年洲际冠军;大学时期,帕森斯顺利进入佛罗里达大学,大四赛季,场均可以拿到113分6个篮板24助攻09抢断,三分球命中率高达368%,是球队中稳定的投手,帮助球队拿到东南联盟的最佳常规赛战绩,那年他也成功当选了东南联盟年度最佳球员。

帕森斯的进攻天赋渐渐兑现,很快,他来到了人生中的重大转折点。2011年,钱德勒-帕森斯正式宣布参加NBA选秀大会,最终以次轮第8顺位被火箭队选中,开始了他的NBA之旅。直至19-20赛季,帕森斯已经在NBA征战9个赛季了,上赛季帕森斯效力于老鹰队,一个赛季只出场了5场比赛,场均108分钟,场均只能拿到28分14篮板06助攻08抢断的惨淡数据,前不久,老鹰官方宣布裁掉帕森斯,这也意味着32岁的帕森斯的NBA生涯很可能就此终结。

帕森斯NBA生涯先后效力于火箭、独行侠、灰熊、老鹰等队,巅峰时期场均可以拿到166分55篮板4助攻12抢断04盖帽的数据,不得不说,帕森斯的NBA生涯刚开始还是比较顺利的,但是随着伤病的到来,状态日渐下滑,渐渐沦为球队边缘人物。说到钱德勒-帕森斯的荣誉,生涯只入选过1次最佳新秀阵容第二阵容。那么问题来了,“高富帅”钱德勒-帕森斯,9年的NBA生涯,他一共赚到多少薪水?

新秀时期,帕森斯与锋线孱弱的火箭队情投意合,双方签下了一份新秀合同,由于帕森斯的顺位比较低,而且还是一名大龄选秀球员,所以帕森斯的年薪并不会很高。第一年85万美元、第二年89万美元、第三年93万美元,随着帕森斯各方面能力的提升,数据上的升华也让他的身价暴涨。

在生涯第4个赛季加盟独行侠队,值得一提的是,双方签订的是高达千万的合同,从年薪不到百万到年薪千万,不得不说,帕森斯赚到了,加上那副俊俏的面孔,也被球迷美誉为高富帅。

在独行侠效力两年之后,17-18赛季,帕森斯转投灰熊队,再次得到了千万年薪。19-20赛季,帕森斯加盟老鹰队,此时他的年薪为生涯最高,高达2510万美元。综上,钱德勒-帕森斯一共在NBA赚到了127亿美元左右,就在上个月,他在社交媒体发布了与女友求婚成功的信息,祝福他吧,高富帅钱德勒-帕森斯。

 导语:《101次求婚》其实可以说是一个高富帅掉线的故事。看完这一部**,我也是深有感触。下面是我为你整理的101次求婚观后感,希望对你有帮助!

篇一:**《101次求婚》观后感

 白富美的她原本跟高富帅的男友相恋六年,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不料结婚那天新郎失踪了,穿着婚纱的她忍不住哭着离开了礼堂。这次婚恋挫败的打击对她实在太大了,以至于三年都在阴影中度过,也不愿接受新的恋情。后来在一次好友的怂恿下,她接受了相亲的安排。就是在去往相亲的路上,她遇上了矮穷挫的丝男,从此美丽的爱情故事发生了。她是又高又美的音乐家,他是又矮又穷的建筑工人,照理说他们之间根本不可能发生什么,可爱情的奇妙就是在于它出乎所有人的意料。他相亲了100次没有一次成功的,竟在这第101次求婚中抱得了美人归。

 说是意料之外,其实也是情理之中。什么样的男人最吸引女人?真的只要达到高富帅的标准就可以了吗?如果他没有一颗爱她胜过一切的心呢?如果他不能使她感到开心和温暖呢?

 黄达他虽然不高不帅也不富,可是他比谁都爱叶熏。他在意她说过的每一句话哪怕很不经意,他把所有的积蓄都拿来买**只因他想给她最好的生活,他去参加她的朋友聚会不顾尴尬一直等到聚会结束她出来,他为了证明几十年后还是会在她身边爱着她不惜冒着生命危险跑到马路上直面川流不息的车辆,他知道她爱海就在海边用**中奖的两万多买了个戒指向她求婚,而当她叫他把戒指扔掉的时候他就真的扔掉了,一点也不觉得可惜。除了他爱她一往情深外,他给予她的也是无微不至的关怀——知道她比较高,拉提琴时显得有些吃力,他就专门为她做了一把椅子。他对她的爱还是无私的,当她的高富帅男友回来了以后,他拱手相让,以为这样她才会得到真正的幸福。可是他不知道,女人最大的幸福是找到一个像他爱她一样深情和真心的好男人。当他看到她坐在高富帅旁边咬着嘴唇的采访时,他感觉到了她是不快乐的,于是他决心追回自己的爱情。他去参加中国梦想秀,说出了他勇敢的来源和心愿,当所有人都为他叹息时,她出现了,这次和高富帅的婚礼落跑的是作为新娘的她,她不顾一切地去追求真正属于自己的幸福了。如果说高富帅当年参加与叶熏的婚礼那天是因为车祸而失忆了,并不是存心抛弃她,那么我们会觉得这个**不是很完美,毕竟高富帅也是爱着女主角的啊!但是好就好在高富帅并没有那么痴情,在梦想与爱情之间,高富帅选择了梦想——是的,当年高富帅是遭遇车祸了,但他并没有失忆,他躲了起来,因为他爸爸想用婚姻牵制他,想要他结婚后就放弃他一直以来热爱的摄影梦想,所以他放弃了和她结婚,躲了她三年。原来白富美的一片深情付诸东流,那么她就更应该去追求真正值得追求的爱情了。

 以前看黄渤演的都是喜剧片,反而不习惯他演爱情片了。可是他的演技是没话说的,演起爱情来照样催人泪下。林志玲演白富美也是最合适不过了,她美丽的脸庞和优雅的举止,怎么看都像是一个出色的艺术家,浑身上下散发着女神的美。

 是的,今天和朋友去看的**就是由黄渤和林志玲领衔主演的《101次求婚》。

 说说观后感吧!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现实社会中,男人们都以为女人只想嫁给高富帅,其实不是的,又帅又富固然是好,可是万一他很花心,对她也不好呢?外在条件是看着养眼,可是在没有更多可以选择的余地下,女人们最想选的是真正爱自己对自己好的人。这个**里虽然黄达为爱做出的牺牲显得有些荒唐且不切实际,可是他是真心爱她的,真心对她好的,这就够了。是的,女人想要的不多,只想要一份真爱,要一个真正爱她疼她的好男人。性格、真心和好心眼才是男人最吸引女人的条件。?

篇二:**《101次求婚》的观后感

 **《101次求婚》已经看了不下10次,而这部**整个内容情节对我来说触动是很大的。平时我们都习惯说**情节是虚构出来的,但是生活题材的**创作其实许多都是来自于我们真实的现实生活中。

 在**中男主角黄达对叶熏的真诚真心深深感动了我,因为他们来自于完全不同于一个社会层面的人,如果是你,你会相信有这样的爱情存在吗?

 然而现实中的我其实并不比**中的黄达好到哪里去。我在一家规模不小的公司里工作已有N年,心仪的她在公司也有N年之久,虽然我们之间都认识,都这几年来说话的次数屈指可数,原因是工作业务上没有什么关联。在这几年里,我一直暗恋着她,而她则是全然不知。一直没有向她有暗示和明示的表白,其实很大原因在于工作上,怕一旦说了之后在公司见面都会不好意思,而且周围的其他同事也会这调侃那调侃的,对她的影响也会不好,就这样时间一晃过了N年……

 感情的事谁也说不清楚。前段时间听人说现在的她没有男朋友,**101次求婚这时候刚看完,在那一瞬间我有了决定追求她的冲动想法。N年了,真的不容易,一直都无法忘记她。这不,我让别的同事去打听关于她的一些消息,还顺借工作之名给她所在办公室送去了零食,结果在紧张的情况下,一下让她全看明白了。其实她的****都有,至于QQ她是死活都不通过,当然我知道该怎样去把捏尺度分寸,不想让她讨厌。现在每天能做的就是几句贴心的问候,虽对她说来的有些突然,而我也知道结果她是不会接受的。

 现在我已经向她表白,而她也向我明确表示拒绝。结果不是不重要,但过程也很重要,《101次求婚》里所说的:你一定以为有房有车有钱就等于爱情吗,你有真心付出过吗,你有努力过吗,不要自暴自弃,一次不行还有两次,两次不行还有三次,要相信自己,你一定要告诉自己你可以的。如果你遇到困难就放弃,有哪个女孩子会安心,爱情是没有轻而易举的。还有那个桃子姐说的一句经典的话:你们这些追她的男人无非就是想想看看,到头了嘴上说说,有谁动真格的了,敢吗你敢吗?

 其实我就像是现实版中刚开始的那个黄达,当然甚至有些地方不如他,但他教会了一样东西,凡事遇到困难不要轻言放弃,而是用自己的时间、实际行动、真心真意、诚恳来证明一切,哪怕失败,但至少已经为之努力过付出过了……

篇三:《第101次求婚》观后感

 关于这部**,我只想聊聊自己的几次感动。

 第一次感动,是叶小薰和黄达及前未婚夫一起吃饭,黄达发现,她紧咬嘴唇,他说这意味着她不高兴。

 如此之细节,大概只有真正喜欢一个人,并对其用心,才会如此吧。所谓快乐着你的快乐,幸福着你的幸福,也是如此吧。

 第二次感动,是送椅子。若说送椅子,倒也没什么创意和特别之处。可偏偏人家知道她个子高,乐团统一的椅子她坐着不舒服,黄渤穿上高跟鞋,踩着椅子,用尺子丈量,亲手为她做了一把量身定做的木制演奏椅。

 其实,可能很多人都送过或者接受过相当贵重的礼物。但,赠送礼物最重要的是用心。你用心了,对方一定感受得到。完完全全站在对方的角度考虑问题,一心一意为对方着想,遇到这样的人这样的事,能不感动吗?

 在演奏会上,林志玲边拉琴边流泪。

 看到这儿,我落泪了。

 用心去做,你才会找到幸福。

 第三次感动,是黄渤在路上看到出租车移动电视在播放一段采访,看到侃侃而谈的他,和旁边咬着嘴唇的她,那一刻,黄渤知道,她是不幸福不快乐的,自己不能就这样放弃。他决心去争取,给自己一个机会。在梦想秀舞台上,他深情演唱《爱情宣言》……看到节目的林志玲泪流满面。

 黄渤最终赢得了自己的爱情。

 志玲说得对,房子车子票子都不重要,最重要的是,要安心。

 因为,女人是感性动物。而且,好像天生缺乏安全感。这样一来,就不难理解为什么有的漂亮女生旁边常常是普通青年了。

 我想,导演可能是想拍一部这样的**:它可以摒弃外界一切物质的干扰,在爱情上,给人们以启示——你要的,究竟是什么,是金钱,还是一个可以令你安心的人。

第一部:《胜女的代价》

《胜女的代价》这部电视剧陈乔恩、张翰、桓淼淼、高以翔、张檬等联袂主演,陈乔恩在剧中饰演的林晓洁是一位职场女强人,性格倔强、爱发小脾气。她获得了在伦敦和上海分别邂逅的“红帽男”和“电眼情人高子齐”两人的青睐,令她陷入爱情的深渊中,由于张翰在剧中饰演林晓洁的顶头上司,这令她更加的难以应付,不过她凭借过人的工作能力和善良的心很快成为职场女强人,并最终收获了爱情。

第二部:《101次求婚》

高以翔在影片《101次求婚》中饰演女神林志玲的前男友徐卓,是一个摄影师,同时又是一个企业家,家境殷实,刚毅有型,完美诠释了“高富帅”的定义。原本和林志玲“女神搭配高富帅”的浪漫爱情堪称天作之合,不想却在婚礼当天遭遇车祸。当高以翔在海滩上向林志玲下跪深情求婚时,连导演陈正道都按捺不住惊呼,“实在是太养眼了”。

第三部:《如果我爱你》

《如果我爱你》中明道、胡兵、高以翔三位男艺人强强联手,为30、40岁阶段男人代言。他们在事业、爱情、亲情、友情面前的态度和不同处事方式也成为这个阶段男人的写照。而狄杰演绎的苏伟用阳光活力为20岁阶段男人代言,丰富了整个《如果我爱你》的型男款别。

刚毅有型的脸蛋搭配深邃电眼,195公分的修长模特儿身材加上温柔绅士的作风,形容的正是台湾男星高以翔。而此次在《如果我爱你》中,他饰演的可以说是就是他自己,一个举止优雅、温柔体贴的男星,万人眼中的白马王子。而他对女主角安宁的照顾和关怀更是给人带来无限的温暖,阳光的笑容也给身边的人自由的相处愉悦感受。

第四部:《情遇曼哈顿》

**《情遇曼哈顿》讲述了高以翔饰演的宋苇东为实现梦想登上世界舞台,与王丽坤饰演的白淇共同竞争百老汇舞剧《花木兰》的“女主角”的故事,高以翔此次反串也是为了击败头号敌人白淇。

胡兵参加了《纽约风暴》、《千秋家园梦》等影视的拍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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