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可以的,夫妻团聚移民中的配偶在抵达加拿大后会获得有条件的永久居民身份,但是必须等2年时间才能获得真正的永久居民身份。如果二人在此期间婚姻关系终止,那么配偶的永久居民身份可能会被收回。不过,持有有条件永久居民身份的配偶拥有的权利和义务与其他的永久居民一致。
首先找到一个本地的注册公证员,联络之,提供他需要的文件,他会给你开具单身证明,两个星期到三个星期,他会给你已经由公证员工会以及所在省政府验证过的单身证明;然后你拿着做这个证明去你所在城市附近的中国使领馆,由使领馆给你的单身证明做公证。这个全套文件就可以拿回国内的涉外婚姻登记机构做婚姻登记了。 整个过程大约四个星期就够了。费用根据不同地方 有所不同。 PS:单身证明上会说明:你是适婚状态,你的未婚夫/妻姓名住址等等,ta也是适婚状态,你们两者间并无近亲关系等等。这个证明是有有效期的,必须在有效期之内在中国注册结婚,过期无效。
那就是配偶团聚移民喽,这种是所有移民类型中最快的一种。
但是资料方面,你是一定要提供全面的,包括信件,EMAIL,电话帐单,照片,另外就是你们的结婚公证书,少一样都很麻烦。注明:结婚公证是一定要在户口所在地的司法局办理公证的。
建议你最好提供双方家人和你LG的合照,不然移民官会怀疑你们有骗婚倾向,这样会减分的。
等你把这些资料都找齐全后,然后让你LG拿着国内的结婚公证书到在加拿大政府注册你们的关系已婚(这点很重要),否则即使你们在国内结婚,等他回到那边,在法律上他依然还是单身的。
等你LG在那边注册你们的婚姻关系后,然后再开始申请配偶团聚,每一步都很重要,要慢慢来。
然后加国会要求你填写一份移民申请表(表格移民局会给你LG一份,当然你也可以自已在网上下载),以及提供以下证明:
1,出生证明
(要公证)
2,
未犯罪纪录
(要公证)
3,户口本
(要公证)
4,健康证明
(这个留在最后办理,皆时移民局会给你一份要去体验的指定医院名单,千万别去其它医院体验,否则真是浪费钱,而且健康证明时限只有一年,体验费在1600元左右)
基本上其实很简单的,祝你们夫妻早日团聚!
更多参考要详看这里:
http://wwwcanadainternationalgcca/china-ch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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