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年代北方农村的婚礼是怎样的

60年代北方农村的婚礼是怎样的,第1张

1上午跟婚礼统筹顾问、婚庆公司、酒店等单位,再次确认所以婚礼事宜、时间、流程、细节等,并由婚礼统筹顾问再次与摄影师、花车队、化妆造型师等沟通确认好;

  2不妨相约结婚当天有份帮忙的兄弟姊姊、亲戚朋友,一起吃个轻便午餐!顺道由婚礼统筹顾问或婚礼负责人,再次向大家解说随后当天的流程及每人的工作安排。在旁的新人也可顺道温故知新一下!

  3下午进行婚礼彩排时,记得约齐明天婚礼仪式上的所以重要人物(包括伴郎伴娘、双方家长等),如有突发事不能出席彩排者,应立即安排他人代替彩排,并随后告知具体流程。

  4与双方家长共进晚餐,安排好翌日的迎娶流程,如上午的接新娘及敬茶、中午的教堂行礼及宣誓签纸仪式、婚宴敬酒结账送客等工作。

  5不要亲自与所有工作及有份帮忙的人员沟通,一则太过劳累;二来结婚当的流程,应由婚礼统筹顾问及有关伴郎伴娘、兄弟姊姊控制场面。

  6不要临时即兴更改婚礼当天的流节及重要人员,因为很多小差错,便是因准备不足而发生的。

  7不要再次计算自己的婚礼花费,是否较一般人的婚礼超出预算,还有跟酒店讨价还价基本是徒劳无功的事。

  8不要再花心力去工作,这时候,心早已起飞到明天的婚礼去了,即使人在处理公务,也会因私事影响工作情绪。

  新人物品盘点清单

  1大部分新人会在婚前三天会再试穿婚纱及礼服,记得在这期间停止减肥,以免将原本合身的婚纱及礼服变得过宽。

  2为手机充好电并准备好后备电池,以免明天结婚时联络不上宾客。

  3准备好流程表、发言稿、药水胶布、提神药油、后备隐形眼镜、眼药水、饼干、扣针等,以便现场急用。

  4点算好婚礼上将会穿着的婚纱、礼服、鞋袜、配饰等,然后放入同一个指定袋子里,由贴身专人保管。

  5不要将所有物品统统放在同一个大袋子里,否则在现场要实时找寻便如大海捞针。

  6不要试图带上太多的所谓的“备用物品”,一则不便保管;二则容易混淆有关工作人员,以为这些都是必需品。

  7不要让当天已有很多工作在身的亲友来保管物品,必须请一位指定专人代为保管,并照流程交予新人。

文章来源于:好婚礼婚庆网

有。60年代有14岁结婚的。14岁就结婚在60年代的时候不是罕见事情,但是在21世纪2020年的,14岁就结婚真的不可理喻,首先这个女孩还是个未成年,她的身体都没有发育完全就结婚生孩子,孩子出生之后不会受到好的教育,自己的母亲还是个心智不成熟的孩子,这真的太可怕了。

你问的是60年代的结婚证有收藏价值吗?有收藏价值,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历史价值:60年代是中国社会发展的重要时期,结婚证记录了当时社会的婚姻制度、婚礼习俗、人们的生活方式等方面的信息,具有一定的历史价值。

2、文化价值:结婚证是一种文化符号,它代表了婚姻、家庭、爱情等人类共同的文化价值观念,具有一定的文化价值。

3、稀缺性:60年代的结婚证数量较少,因此也具有一定的稀缺性和收藏价值。

4、保存状态:结婚证保存完好,没有受到损坏或污染,可以保持原始的历史和文化价值,具有更高的收藏价值。

旧时,青年男女婚姻皆由父母包办,并须奉行繁琐礼俗。

提亲 男家托媒向女家提亲,如女家父母同意,便取得姑娘的生辰八字,俗称起帖。请星相或算命的合婚,如男女二人的生辰八字合符结亲缘分,则男女两家通过媒人来议亲。

议聘 由媒人传递信息,双方议定聘礼,择日定聘,俗称“下大帖”。女方要求男方重聘厚礼,以示女方门户高贵,淑女美丽端庄。议定的聘金尾数必以“三”字。福州方言“三”与“生”谐音,象征婚后多生儿女。女方嫁妆,通常是日常用品、家具、服饰、鞋帽等。豪富女家还以田地、果园、树木、房屋、金银珠宝等作为嫁妆。妆奁厚薄多寡视女家贫富而定,男家不得索取或挑剔。但马桶、梳妆箱和大脚盆则为必备妆奁。

送定 俗称定亲、订婚。男方择定吉日,将聘金财物的一半(俗称上半礼)送往女家,并给女方长辈送见面礼,给祖母的谓“妈杠”,给母亲的谓“奶杠”,给舅父的谓“舅杠”。女方则回送粿,并将男方送来的礼饼、鸡、肉等分送亲戚长辈。受礼者要于姑娘出嫁前用衣料等送贺,俗称“添箱”。内外要宴请姑娘一次,俗称“起轿胶”。

送日子 男家择定迎娶日期,写好红帖,由媒人送往女家以确定婚期,并送下半礼。如有一方筹备不及可延期;有的因父母之丧,则提前在百日内完娶。

迎娶 结婚前一日,男方发花轿、金鼓班、礼书帖、“过门担”、礼鸡等到女家。女家回送礼鸡一合,鸡用红绳扎脚,俗称“红线羁胶”。金鼓班留女家吹奏。翌晨,新娘开容,又称“开颜”,用线将脸上汗毛捻去。新娘临嫁跪拜(后改为鞠躬)父母及至亲长辈,受拜者给磕头礼,多少不拘。上轿前新娘哭泣,赖在床上不起,俗称“赖床”,以示难舍之意。吉时将至,由喜娘催促梳妆上轿,头盖红巾,胸挂铜镜,由其父或长兄背入花轿。有的农村还有哭唱嫁歌的习俗,其意大多是规劝、教导新娘孝敬公婆、和睦伯叔(新郎兄弟)、友待姑嫂、乡邻及勤俭持家等内容。路上如有轿相遇,要互换礼物、放鞭炮,以取双方吉利。

婚礼 婚期前夕,男女两家均张灯结彩,张贴吉庆对联。迎娶之日新娘身着蟒袍,腰围玉带,凤冠霞披,属于明朝装束。新郎则红顶小帽,长衫马褂,俨若清朝命官。传说,当时吴三桂降清,与顺治皇帝有所谓“降男不降女”的约定,故而从清代至民初,婚嫁时男穿清装、女着明服。正日,男方亲族持高照、火把、金鼓班往女家接花轿。轿接来,停厅堂,一对男孩提灯笼分立轿的左右,喜娘挽新娘下轿。随后拜堂,先拜天地祖先,再拜公婆,后夫妻交拜。拜毕,由“福寿双全”的一对夫妇持凤烛引新郎新娘进入洞房。入洞房后,新郎新娘并坐床沿,名为“坐床”;饮“合欢酒”,名为“合卺”;由一父母双全、兄弟众多的男孩在马桶小便称“开桶”,取早生男孩之意。午后,亲族宾客毕至,喜娘扶新郎新娘出厅,先跪拜公婆,由公婆授簪;再叩拜亲人长辈。按先直系后旁系,先父系后母系的程序一一叩拜。受拜者要给新娘“见面礼”。至亲长辈多赠以戒指、项链、手镯等贵重礼物,此谓“见厅”。拜见毕,由喜娘扶新娘到厨房走一趟,称为“拜灶神”;动一动厨具,名为“出灶”(农村第二日先出灶后出厅);礼毕开宴。当晚摆宴席,席间上“太平燕”(称为“大菜”)时,由新郎父母率新婚夫妇至各酒桌向亲友致谢并敬酒,对未曾叩拜的亲族要补行拜礼。

闹房 在婚前一夜,择定吉时请有“福寿”的人“安床”。结婚当晚,亲友不论老幼都可闹房。闹房前,新房门紧闭,闹房者要在外高唱闹房诗,直到守门人感到满意才开。入房后,还要取预先摆在床上的物件,由闹者结合物品内容唱赞诗,逐件取完后才能看新人,要求新郎新娘表演戏谑性节目,取得皆大欢笑。闹房可以增加新婚的欢乐、热闹的气氛,是婚礼的最高潮。闹房节目,又叫“戏出”,内容有文明与粗俗的,有高雅含蓄与情趣低俗的。常见的有“穿草心”、“姜太公钓鱼”、“双龙抢珠”、“挟泥鳅”、“水底捞月”等。“穿草心”是用两支大小不同的空心稻草,新郎新娘嘴上各衔一支,新娘坐着,新郎站着,将嘴上的稻草穿进新娘嘴中的稻草。闹房者在周围起哄。新娘口衔的稻草不停地抖动,新郎的稻草要穿进,确是颇费功夫的。“姜太公钓鱼”是用一个面盆,盛半盆水,水面浮动一块小木板,板上放块蛋糕,上面插几个小炮仗,新娘站在高高的椅子上,手提一根钓竿,下垂一支点燃的香,用这香去点燃下面的小炮仗。“水底捞月”是用面盆盛些浅水,盆底放一枚硬币,令新娘用力吹气,把水吹向两边,迅速地将硬币衔上来。虽然新娘用尽气力,还未来得及衔硬币,水又复原了,常常弄得满脸水渍,犹如梨花带雨,煞是好看。闹到更深夜静,“戏出”做完,宾客散去。喜娘领了“花彩”(即红包)退出新房,新婚夫妇始上床安寝。翌日清晨,夫妇须早起向父母拜见请安。

回门 旧称回鸾,又叫请回门。新娘小弟乘轿到男家邀请姐姐、姐夫回家。男方要备“太平面”请郎舅,并给红包,然后新婚夫妇乘坐女家来接的轿子回娘家。回门的礼节与新婚典礼的大体相同,要叩拜祖先、岳父母、亲友长辈,并参加饮宴。新婚夫妇多在酒席结束前赶回男家。新娘要亲自下厨,象征性地烧一两味菜(仍请厨师主厨)答谢结婚之日前来帮忙的亲友,此谓“试厨”。

童养媳 旧时,劳动人家生活贫苦,无力承受正常婚姻的经济负担,怕儿子长成后难以成亲,为父母者便及早抱养女孩,待到婚龄便可结婚。如家境宽裕,同样举行隆重婚礼;如经济拮据,便在除夕夜,让儿媳共拜祖先、公婆、灶神即算结婚,俗称圆房。

招赘 室女招夫,男子就婚于女家,称入赘、招上门、招亲。招亲时在女家办酒席,举行婚礼。订立特定婚约,约定男方改名换姓(从女性的辈份),婚后所生子从女性,财产继承,赡养女方父母等问题。50年代后,男到女家成婚,男方多不改姓,婚后所生子女归属、财产继承、赡养等问题,男女双方及其父母协议即可。

再嫁 旧时寡妇再嫁受人歧视。寡妇再嫁多由公婆、族亲作主,不愿再嫁的则将其骗至村外,男方叫人劫持而去。有的经寡妇及其父母同意,约定身价、嫁期,嫁前回娘家或仍在夫家,悄悄到村外脱下旧衣鞋,换上新装,由男方接去,不带嫁妆,不举行仪式。寡妇招进男子为夫,俗称上门。

再娶 男子亡妻而续娶的称填房。如娶再嫁妇女,礼仪酒席从简,仅请长辈作证,拜祖先、公婆即可。

换亲 两家互换姐妹成亲为姑换嫂。这多系贫困之家不得已而为的方式。由于互换成亲,婚后夫妻感情多不融洽。

冲喜婚 未婚夫病重,医药无效,男家父母抱着“一喜压千灾”的一线希望,要求女家提前完婚。婚礼时,由未婚夫的姐妹替代与新娘拜堂。婚后有的病情转好而至康复,有的却因此加重病情而死亡。

冥婚 男女定亲后,若婚前男子死亡,女子也要出嫁成亲,拜堂时由亡夫姐妹抱“神主牌”和新娘举行婚礼。新娘从此终身苦守空房,称上门守节、未婚守孝。有的女子不愿上门守寡,另嫁男人,但人们认为是第二次婚姻,是“断线女子”。婚后年节要为她的所谓“前夫”祭祀亡灵。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国家颁布《婚姻法》,从法律上保障青年男女婚姻自由的权利,废除封建婚姻制度的一切不合理的繁琐礼俗。50年代起,机关、企业率先推行新式婚礼。青年男女经过体检、结婚登记,取得结婚证,各做一套蓝色或灰色的卡叽布列宁装、中山装,置一张床铺、一套被褥,届时请领导主婚,举行简单的婚礼,分吃喜糖,就算结了婚。60年代,结婚者要购置“三大件”,即手表、自行车、收音机。手表最好是上海牌的,自行车是永久、凤凰或是飞鸽牌的。70年代后期,结婚者开始讲究排场。新房要大立柜或五斗橱一类的新兴家具,后来又要多少腿的家俱,少者要32条腿,多者要46条腿;还要有“三大件”即电视机(黑白的)、缝纫机和自行车。送礼的要根据结婚者的需要,新房布置缺什么送什么,并开始兴办结婚喜酒。80年代,结婚的要求进一步复杂化、高档化。结婚照由传统的双人合影发展到新郎着西装、新娘披婚纱的大型合影照片。男方要有经过鲜花装扮的轿车到女家迎接新娘。“三大件”也变成彩色电视机、电冰箱、全自动洗衣机。男女两家都操办喜酒,少者几桌,多者十几桌,甚至二三十桌。90年代,操办婚事又有新发展,新房要装修得如大宾馆,贴墙纸、铺木地板、装吊顶等,新婚之日大办酒席,婚后旅游度蜜月。近年来,有关部门大力宣传提倡婚事从简从俭、引导组织青年参加集体婚礼等新风尚。

一、60年代的父母如何补办结婚证

1、60年代的父母补办结婚证,可以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办。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办。

二、补领结婚证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1、申请补领一方的身份证、户口本;

2、结婚证丢失或者损毁的证明;

3、在婚姻登记机关的查档证明。如果结婚证撕毁,但能反映原貌的,可不出具查档证明;

4、夫妻双方的近期二寸免冠合影照片。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一张照片,能记录一个时刻,一张照片,也能读出一个长长的故事。

翻看老照片,仿佛昨日重现。我最爱的三张老照片要数全家福、结婚照和第一张亲子照。

2013年的冬天,我第一次带着周先生回家过年。大哥,小哥他们也都回来了,人员很齐,于是我建议拍一张全家福。

我邀请了好朋友沛沛给我们拍照。特意让爸爸妈妈换上了我给他们买的情侣装,秀秀恩爱。我们选定了家门口为拍摄地点,队形经过简单的设计,决定让我和周先生坐前面,爸爸妈妈坐中间,大哥和小哥两家站后面。就这样,我记忆中的第一张全家福就诞生了。

看效果图的时候,大嫂子笑着说:“感觉像是给胡娜他俩拍结婚照,你们俩要去登记的时候都可以直接用这张照片,P一下背景就可以了。”哈哈,很机智,幽默的大嫂子。不过,说得我心里美美的。

我拿过相机,看着这张照片,非常的喜欢。我们笑得很灿烂,一家人看上去很温馨。这就是我想要的感觉。事实上,我家也的确是一个很温暖的家,我为能在这样的家庭里长大而感到骄傲。

我的父亲是一名煤矿工人,我的母亲是一位裁缝。父亲工作的时候,家里大大小小都是妈妈照顾。我妈妈是一个特别善良又智慧的人。村子里的人对妈妈的评价都非常的高,她尊敬老人,爱护小孩,看到经济比较困难的小孩,她都挑些我的衣服送给她们穿。她对我们兄妹几个的教育特别重视,所以我们三都读上了大学。一同走过金婚的他们,给我的婚姻观上了最好的一课,我想,以后我也要和自己的爱人一同走向金婚。

两个哥哥都比我大了十多岁,我有记忆的时候,他们都出去求学了,所以,在我的记忆中,和他们在一起的画面不是很多,不过,也有些印象深刻的画面,至今还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里。

还记得小时候,小哥带我去山里摘山茶片,白白的,厚厚的,很好吃。每逢过年时,我们都会去拜坟,路很远,走不动的时候,我就会让哥哥抱,小哥一把抱起我,让我坐在他的肩膀上,那时,我最喜欢这种骑高马的感觉。小哥在家看书的时候,我会盘弄他的头发。用我的橡皮筋给他扎一个“冲天炮”,就像奇志演双簧时的妆扮一样。印象中的小哥,脾气特别好!

大嫂子第一次来我家时,我才几岁,那时的我就已经特别的臭美了。嫂子带了相机,说要给我拍照。我高兴地换上我最喜欢的蓝色棉袄,围上我最喜欢的白色围巾,屁颠屁颠地跟着嫂子爬上山顶拍照。后来,嫂子生小孩了,妈妈顺理成章的去长沙带小孩。暑假,我也去长沙玩。那时,我喜欢吃冰棍,大哥就给我买了两箱冰棍,一箱香蕉味,也是香蕉形状的,一箱西瓜味的。每箱50支,两箱就100支,几乎都是我吃掉的,现在都记忆犹新。 还记得,有一次,我好像不高兴了,就把自己关在房子里不出来。嫂子逗我说:“胡娜,拍照了”。一听拍照,我就高兴了。我重新梳了一下我的头发,扎了一个马尾,还戴上了一朵大红花,然后穿上我最爱的连衣裙,满心欢喜地开门出来了。当时,大人们都笑我,现在想想,也不禁嘴角上扬。

大哥就像父亲一样,非常的爱我。听妈妈说,我小时候想要一个娃娃,哥哥就在长沙给我买了一个娃娃,是一个头、手脚都能拆卸,光着膀子的娃娃。现在还记得,那时,我和我的玩伴们都喜欢玩那个娃娃,和她一起玩过家家的游戏,给她穿衣服,给她洗澡……她陪伴了我整个童年。我上高中和上大学时,都是大哥送我去的,同学们和老师都以为大哥是我的父亲。有位同学羡慕的对我说:“胡娜,你的爸爸好年轻呀!”当时我笑着告诉她:他是我的哥哥。但在我心里,大哥就像我的父亲一样。大哥出席了我的家长会,却由于工作忙缺席了她女儿的家长会,想想,觉得自己真幸福!

大学毕业实习期间,我去了深圳,住在小哥家里。和小哥,小嫂,还有鸿鸿一起度过了一段愉快的日子。哥哥嫂嫂把我当小孩一样爱护,儿童节的时候还带我和鸿鸿一起出去玩。每天晚上,我会和嫂子一起上荔枝公园散步,跟她聊工作,聊感情,聊各种心里话。

时光荏苒,那个他们眼中心爱的孩子,如今将要嫁人;那个我眼中年轻的父母,如今已渐渐老去;那个我眼中充满活力的哥哥,如今已步入中年;那个我眼中呱呱落地的娃娃,如今已长大成人;那个五口之家,如今已扩大到十口之家;那个我出生时的土砖房,如今已变成红砖房。一切都在变,唯一没变的是我们之间的亲情,我们是相亲相爱的一家人。

我能想到最浪漫的事,就是和你一起慢慢变老,就是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就是与你白首不分离。

2014年夏天,我和周先生修成正果,11年的爱情马拉松终于获得了第一张值得炫耀的证书。

缘起学生时代,当我们拍婚纱照时,也特意要求拍一组学院风格的。我们的摄影师特别给力,特意给我们找了一个学校场景。

走在校园的林荫小道,鸟叫声、篮球声、加油声、广播声……熟悉地把我带回高中校园。我仿佛看到了高一教室里,同桌的周先生,上课又睡着了;仿佛听见,高二我生日那天,广播里放着我最爱的歌——挥着翅膀的女孩,我知道,肯定是周先生放的;仿佛眼前浮现,高三我们认真学习的背影。

我们的摄影很顺利,这组照片也是我和周先生最喜欢的一组。而这张是我最喜欢的一张,简单而美好。我希望我们永葆初心,认真对待彼此,同心协力,相伴一生。

想想我们之间的爱情。时间上,我们相识、相恋到相知,已经历了11年;空间上,我们从最初的张家界到安徽合肥,后来的吉首到郑州,再后来的深圳到大连,辗转几处,跨越了上万公里。有一次,周先生坐火车从深圳回大连,调侃的说,他穿越了大半个中国。现在,我们结束了异地恋,一起生活在浪漫之都——大连。算是挺美的结局,也是最美的开始!

2016年春天,我们迎来了祺祺小宝贝。上图是我俩的第一张亲子照。那是祺祺满月的这天,我终于出关了,高高兴兴地随婆婆和老公,带着祺祺来到家附近的儿童公园。那天,阳光很好,抱着祺祺,看着他睡熟的样子,似乎带着微笑,幸福感油然而生。 同时,我也觉得手中沉甸甸的,感觉我抱着的是我的整个世界。从此,你若安好,便是晴天。

回想起十月怀胎到生产,一幕幕仿佛就发生在昨日。第一次听到胎心,第一次看到四维照片,第一次感受到他的小脚丫在我的肚皮下划过,在产房里听到他的第一声哭声,第一次哺乳,第一次给他洗澡,第一次给他理发……感叹生命的奇妙,感恩他的出现,让我成为了一位母亲。

宝贝,妈妈想对你说:我第一次做你的母亲,你第一次做我的儿子,我定会好好的爱你,陪伴你慢慢长大,愿你此生无忧无虑,幸福快乐!

看着这些老照片,我想感恩父母,将我带到这个世界,并把我养大;感恩兄弟姐妹,前行的路上,有你们做坚强的后盾,我不再害怕;感恩爱人,你是我最好的伴侣,让我不觉得孤单;感恩孩子,养儿方知父母恩,也让我感受到了生命与希望。最后,感恩给我们拍照的人,定格了当时的你我他,虽然某天我们终将会离去,至少还有照片让我把你回忆。

一张照片,一个故事;一张照片,一个回忆;一张照片,一份温暖。愿君且拍且行,拍张全家福,拍张比爱照,拍张亲子照……或许,多少年后它也将成为你最爱的老照片。

法律分析:需要双方当事人持身份证,户口本,两位合影证件照片,一起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申请办理结婚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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