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与美籍华人已在中国结婚,现已出国了,那他多长时间才能拿到绿卡,多长时间才能入籍美国?

我朋友与美籍华人已在中国结婚,现已出国了,那他多长时间才能拿到绿卡,多长时间才能入籍美国?,第1张

这个人是以什么身份到美国的?

他现在是什么身份?他的配偶给他申请移民没有?

一般地说,如果顺利,他应该在一年左右得到条件绿卡,条件是:两年之内不得离婚

一旦离婚,他的绿卡立即作废!马上会被驱逐出境

在这个期间非要离婚不可,那么必须有强有力的证据,证明对方虐待你,否则还是那个下场

至于这个人离了婚,再婚,你再到美国来,那基本上是海市蜃楼

遥不可及的事情!

现在移民对婚姻移民审查得异常严格!

他们视所有的婚姻移民全是假结婚

只有出示最强有力的证据,来证明婚姻是真实的

否则,很难通过面谈!

他的第一段婚姻都不容易!

何况离了婚,再结婚

就是到了这一步,那第一段婚姻肯定是假结婚!

他自己都朝不保夕了,他的绿卡都得吊销

就甭说你了!

我明白你问这个问题的意思!

你是基本上没有什么希望的,赶紧另想办法吧!

临时性的绿卡,是指申请居留所得到的永久绿卡只是有条件(Conditional)的居留权,与美国公民或合法居民新婚燕尔,过着如胶似漆生活的外籍配偶,不要以为从此可以高枕无忧的在美国长期居留,只有在婚姻关系存在两年了才能取得永久性的绿卡,原因在假结婚的事情太多了,移民局认为结婚两年大概婚姻关系没有问题。从有条件居留改为永久居留,中间又是一道手续。  在到了结婚两周年前的90天,可以开始申请取销有条件居留,美国籍及外籍配偶必须一起申请。临时绿卡的效期的截止日期就是结婚两周年的纪念日,所以不办理临时绿卡转换为永久绿卡的话,结婚两年就失去了美国的居留权了。    如果结婚两年之内因为个性不合,或者受到美籍配偶的虐待,则可以申请免除共同申请的豁免。取得了豁免,则可以在有条件居期间内的任何时候,申请调整为正式的永久居留权,正式的绿卡。注意,必须在移送出境之前办理。    如果外籍配偶的子女,与外籍配偶一同取得有条件居留的话,则列在外籍配偶的申请转换永久居民申请表上,同时转换为正式绿卡,如果在外籍配偶取得有条件居留90天后子女才取得,则子女需要分开填报转换正式绿卡的申请文件。    一,申请从有条件居留改换正式绿卡的资格    外籍配偶在与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结婚仍保持婚姻关系差90天即达两年者(与外籍配偶同时取得有条件居留的子女也包括在内)。    在外籍配偶取得有条件居留后90天才申请条件居留的子女。也就是不包括在外籍配偶申请有条件居留申请表内的子女。    真实婚姻的美国籍公民或永久居民的未亡人。    真诚婚姻,却因各种原因而离异或宣布无效者。    真诚婚姻,却因美籍配偶虐待外籍配偶或其子女。    取消美国居留权益会导致极端的困境者。    如果为美籍配偶的未亡人:填I-751表;临时居留绿卡副本;真诚的婚姻证明,包括与美籍配偶共居住宅的租约,曾经拥有共有财产,子女出生纸,及配偶死亡证书副本。    除了配偶死亡之外婚姻消失情况:I-751表格;临时绿卡副本;真诚婚姻证明,包括曾经同居住所的租约,曾经拥有共同财产,子女出生纸,离婚或婚姻失效证明副本,证明并非外籍配偶之错误而导致离婚或婚姻无效。    受虐配偶的申请:I- 751表格﹔临时绿卡副本;真诚婚姻证明,包括曾经同居,共有财产,子女出生纸,子女或本人受虐的自白书,[例如身体受虐的报告,社工的评估,因为受虐而离婚的证明],并非外籍配偶之错而离婚的证明,离开美国会导致极端困境的证明。    如果子女分开办理更换永久居留身份:I-751表;临时绿卡副本;书面说明与外籍父或母分开办理的原因。    三,办理从有条件绿卡更换正式绿卡时,当事人必须人在美国吗?    办理申请时外籍配偶不需人在美国,但是移民局要与夫妇面谈时,则必须回到美国来。    四,一定要亲自出席移民局的面谈吗?    夫妇都必须出席移民局的面谈,但是地区移民局局长可以免除面谈,在评估申请表格后,地区局长可以决定是否要面谈。    五,如果没有在90天到两年时申请该怎么办?    如果没有依时在两年到期前的90天,填写I-751申请取消有条件居留表格,则外籍配偶所持有的有条件居留权,到了两年结婚纪念日之时,会自动失效,移民局会开始执行移送出境的程序。移民局先会通知外籍配偶,没有依时申请取消有条件居留已失去了美国居留权,同时送到出席听证的通知单。在出席听证时,外籍配偶可以述说未能及时申请更换永久居留权的理由,必须提出有关的证明文件。    不过I-751表格迟交,如果外籍配偶能向地区移民局长证明有合理的理由,移民局局长会裁决提出的理由是否正确,而决定批准与否。      六,更换为永久居民身份,自然可以有继续合法工作的权利。在递交

你应该收到一份I-797的确认信,确认你的I-751已经批准了。I-797上面左上角的号码可以去移民局网站查CASE STATUS。

面试结束后,如果在她说的10月份之后一个月,也就是11月份还没有收到绿卡,就需要电话查询,或者亲自去移民局查询。同样需要I-797上的case number / receipt number

1、条件绿卡,外国人跟公民结婚后办的移民,是两年的条件绿卡。两年后,符合条件,可以转成正式绿卡。

2、临时绿卡,投资移民得到的是两年的饿临时绿卡,两年后投资成功才能转成正式绿卡。

3、正式绿卡,十年换一次。

使用要求

根据美国国籍与移民法,绿卡持有者属于没有美国国籍,也不具美国公民身份的外国人。但其在美国境内基本享有和本国国民一样的待遇,不过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根据美国移民法,永久居民入境美国时,需使用有效的移民签证与有效的母国护照,否则不得入境。拥有美国绿卡后,只要离开美国不超过一年,绿卡本身可以当作有效的入境移民签证,不需去美国大使馆或领事馆另外申请签证。

离开美国超过一年,必须于离境前先申请回美签证作为入境的有效移民签证,回美签证有效期最多两年。超过一段时间未入境美国的持卡人,在入境时很可能会被判决失去永久居留权,因为移民法要求绿卡持有人离开美国,必须是暂时性的离境。

以上内容参考 --美国永久居民卡

赴美移民申请I-751:临时绿卡转正

通过与公民或永久居民结婚是申请绿卡的快捷途径之一,与公民或永久居民结婚得到绿卡的申请人,如果在移民面谈时或持有结婚移民签证(K签证)进入美国时,结婚尚未满两年,只能得到两年有效的临时绿卡(也称为有条件绿卡)。虽然在一般情况下,移民局很少主动取消申请人的临时绿卡,但是申请人需在距临时绿卡的批准日满两周年前90天内提交正式绿卡的申请,即I-751申请,目的是解除临时绿卡的两年有效期条件,获得十年有效绿卡。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在临时绿卡两年有效期到期之时,持有人没有向移民局提交I-751申请,那么其合法身份将自动解除,申请者会面临递解出境的可能。如果由于特殊情况,申请人错过了90天的申请时限,可以向移民局说明过期申请的合理理由,移民局会酌情对超时申请给予考虑。不过,过早于90天就提交I-751申请,就会产生适得其反的效果,移民局可能会因为您过早提交申请,而将申请材料退还给申请人。

一般来讲,临时绿卡转正申请是同公民或者其绿卡配偶共同提出来的。如果申请人的未成年子女持有K-2签证并与申请人一起获得临时绿卡,并在申请人入境后的90天内入境,那么,在I-751申请表的第五部分可以添加未成年子女的姓名和A号码,一同提出转正申请。相反,如果合资格的未成年子女的有条件绿卡身份是在其父母(申请人)获得临时绿卡90天后获得的,或者其临时绿卡身份的父母死亡,那么,此类未成年子女需要单独提交I-751申请,从而完成临时绿卡转正。

虽然,通常情况下,申请者需要与其公民或绿卡配偶一起提交申请,但是有如下情况发生,申请人可以豁免共同申请的条件:

1、婚姻关系成立时,夫妻关系是诚意真实的,但是随后配偶死亡。

2、婚姻关系成立时,夫妻关系是诚意真实的,但是后来由于离婚而婚姻关系解除。

3、婚姻关系成立时,夫妻关系是诚意真实的,并且婚姻关系延续至今。但是却受到配偶的极度虐待;或者停止申请人的合法申请递解出境会对申请者造成极端的苦难。

凡是基于以上情况提出的豁免申请,需要有足够的证据来支持该豁免申请符合移民局的规定和考量标准。比如,基于情况三提交豁免的申请者,最好出示警察局的报告、法院命令或者医疗报告来证明申请者受到了极端虐待。

在提交I-751申请时,完整的申请材料对您的转正申请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基本申请材料如下:完整填写并签字的I-751表格、临时绿卡的复印件、夫妇两人的护照复印件、申请费(支票)、证明婚姻关系真实性的材料。需要提醒的是:证明婚姻关系真实性的材料越多越好,所以申请人需提早积累相关证明材料。

临时绿卡与正式绿卡在旅游,工作,合法居住等等在美国所享有的权益是一致的,唯一不同的是,需要在持有条件绿卡届满一年零九个月的时候向移民局提交I-829申请,将条件绿卡转为正式绿卡。临时绿卡和正式绿卡的区别随移民类型不同而不同,具体的区别如下:

投资移民

按照EB-5的政策要求,拿到临时绿卡2年后,只要投资的项目有盈利,并且创造10个就业岗位就可以转为永久绿卡,并在3年后拿回50万美元资本金。也就是说从临时绿卡到正式绿卡还有条件限制的,并不一定能转成正式绿卡。

婚姻移民

取得临时或正式绿卡是由结婚和绿卡取得的时间决定的。如果取得绿卡的时间距结婚时间不足两年,那么申请人将取得临时绿卡。如果取得绿卡的时间距结婚时间达到或超过两年,那么申请人将取得正式绿卡。结婚的时间是指结婚证上显示的结婚时间。取得绿卡的时间一般是指申请人通过移民局面谈后移民官通过面谈并在申请人护照上盖章的日期。

如果申请人取得了临时绿卡,两年后申请人需要向移民局申请转成永久绿卡(remove the conditions)。

绿卡转正两年的计算的开始日期是取得临时绿卡的日期而不是结婚的日期。按此计算,如果申请人在结婚一年半后取得临时绿卡,那么他取得正式绿卡的时间将是在取得临时绿卡两年后,即结婚的三年半后。绿卡转正时间的窗口是从取得临时绿卡后一年九个月到两年的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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