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黑户被发现怎么处理

美国黑户被发现怎么处理,第1张

满足条件拿到绿卡洗白

美国非法移民转正法案推进,黑在美国的非法移民真的可以漂白了?前几日美国移民政策迎来了划时代的改变,来自佛州的国会议员提出的尊严法案(Dignity Act)正式进入立法程序。该法案主要针对黑在美国的非法移民身份转正,只要满足三个核心条件就能拿到美国绿卡,分别是:住满7年无犯罪记录,再居住五年内依法纳税(尊严税),缴纳5000美金税款。

该议员表示尊严法案的最大受益者是美国社会,而不只是非法移民。因为该法案能解决两个关键问题:

·1非法移民的社会稳定性;

·2非法移民取得合法身份将解决劳动力短缺,这意味着尊严法案一旦通过,美国境内99%以上的非法移民都能转正,所需的最大成本也只是时间。

美国的个人信用体系比较完善,美国对付黑户的办法,就是个人信用记录可以让黑户们的生活停摆,而且这个信用体系不是政府部门建立起来的,是市场自发形成的,所以才能全方位笼罩一个人的所有经济环节,让那些信用黑户们寸步难行。

美国公民没有人事档案,却有比人事档案更客观更有价值的道德档案——信用纪录。信用纪录并不只与债务有关,它还记载着许多重要的个人信息,曾用名、过去和现在的住址、工作单位、因交通违章或其它原因上法庭的日期和判决情况以及输掉的每个官司的执行情况,全都纪录在案。

法律依据

《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 第二条

依法为无户口人员登记常住户口:(一)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

(二)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

(三)未办理收养手续的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

(四)被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后户口被注销人员。

(五)农村地区因婚嫁被注销原籍户口的人员。

(六)户口迁移证件遗失或者超过有效期限造成的无户口人员。

(七)我国公民与外国人、无国籍人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

(八)其他无户口人员。

谢邀请。本身美国的 旅游 签证入境要求不能超过6个月,超期有不良记录以后就不让再去了。但如果回国再办结婚移民又很难。这种情况可以不回国,在美国申请。超期问题不大,不过移民申请面谈时候要有合理解释。建议在美国多咨询一下律师。

从政策上是可行的,也是历年来很多人都这么和真爱在一起,或者奔移民去的。这里要注意两个前提

1)必须持你现有的签证合法入境,边境会在你护照上写你本次入境允许停留的时间(一般情况都会给到183天),你要做的就是在这个合法居留的时间段内,成功提交绿卡的身份调整Adjustment of Status(AOS),这个点很重要,因为合法停留期内调整身份比逾期滞留后调整身份容易很多。

2)持非移民类签证入境的(包括B1/B2)

a)入境30天内提交婚姻类绿卡AOS会被无条件自动拒签;

b)入境30天以上60天以内提交AOS,不会自动拒签但是默认有重大签证虚假描述嫌疑,移民局会严格审查你国内申请美签证的真实性+入境时是否对边境移民官员虚假陈述入境目的+婚姻真实性;

c)入境60天以上90天以内提交AOS,不会自动拒签,但是移民局默认有轻度签证虚假描述可能,移民局会比较特别审查入境时是否对边境移民官员虚假陈述入境目的+婚姻真实性;

d)入境90天后提交AOS,移民局就会按正常流程进行审核,审查婚姻真实性。

这个是写在USCIS 官网green card based on marriage的指导大纲上AOS章节,英文版的。

不过现在Trump极其主张限制移民和打击非法移民的政策的大环境下,大概除了土豪的投资移民签证外,所有身份调整都收紧很多了,所以祝你好运。

如果想和美国公民的男友在美国结婚的前提,本人必需持有有效的美国非移民签证,否则无法去美国结婚。

在美国结婚的好处,登记结婚后可以直接在美国转身份,不要回中国等移民签证,省却的分离之苦。

如果在美国结婚,在美国转身份,递申请时是用I-130(亲属移民表格)+-130A(婚姻申请配偶需填的资料) +I-485(在美国境内转身份的申请表)+I-765(EAD,工作许可申请)+I-131(如果在没有拿到绿卡前没计划回中国,则不需要递交I-131这个表格)。

个人建议是这个过程最好不要回中国,直接在美国等绿卡,这两年我们处理过很多途中回来的案件,因为人回了中国,导致申请被拒,而不得不重新递交移民申请的。

用I-485来在美国转身份最大的好处真的是不用分离,只需要和一个部分USCIS打交道就可以了。移民局批准的就可以印绿卡。

缺点同时如果要回国,也麻烦。必需是等I-131批了才可以回来。否则申请很容易作废。申请资料的表格相对复杂,担保资料直接在递交时一起提供。

目前申请周期需要15年左右。

希望以上回答对题主有所帮助,如还有疑问,可以私信联系我

办签证单身审的比较严,离婚女性拒签,一旦过去结婚了可以申清呀,回什么国呀,奔的是结婚的,但绿卡国籍不会婚后马上办的。

拿 旅游 签是无法在美国停留两年的,可以办理公民配偶相关的签证。 旅游 签的停留期最多就是六个月,在没有拿到正式身份之前,超过六个月就是非法滞留。肯定是会影响到后续身份的变更的!

生个孩子后会更快拿到绿卡

理论上是可以的,但实际上是没有那么容易的!移民局可能会突击检查你们婚姻的真实性!就目前形势来看FBI也可能怀疑你是间谍!对你进行监控,一点都不夸张!最后弱弱的问一句,在全宇宙最安全最幸福的地方不好好呆着,干嘛要费尽心思去万恶的水深火热又疫情泛滥的地方去呢?百思不得其解!

如果是真结婚应该是没问题的 假结婚就要编故事了

行啊!你自己决定好啦,没人反对。

婚姻关系在美国国内产生﹕首先美国公民当然要为配偶申请绿卡填写I-130亲属移民申请表,与各种婚姻证明文件交到地区移民局,这些证明文件包括男女双方的身份资料G-325表,美国公民的公民证明,护照,出生纸或入籍纸等都可以,公证过的结婚证书,如果曾离过婚或前配偶亡故的话,所有的离婚证书,婚姻终止证明,及前配偶死亡证明。

外籍配偶也要提出调整身份申请书I-485表格[绿卡申请表]﹐指纹表,绿卡规格的相片,及申请工作许可表,及到国外旅行许可[即事先入境许可]及其他的必要申请表格。在交件时,申请费不能忘,移民局不收个人支票及现金,所以请准备汇票或银行本票,包括移民签证80元,调整身份130元,工作许可申请费80元,事先入境许可75元。外籍配偶为非法移民的情况,还应支付罚款依245[i]的条款,可以在美国境内调整为永久居民。

依地区的不同,从移民局收件审核到面谈,时间大约是从两个月到十四个月,在90天内还不能面谈的话,移民局也会发给申请工作许可和旅行证件。

如果婚姻关系在国外完成﹐为外籍配偶办理移民签证的程序大约与在美国国内相似,只是在等待绿卡期间,外籍配偶还来不了美国,所以有些佳偶宁愿让外籍配偶用未婚夫妻的K签证,或者旅游签证等先到美国来。

美国公民先为配偶在所居地的美国移民局或国外的美国使领馆填申请表[如前所述]。在批审通过之后,外籍配偶将从美国签证处理中心,纽汉普夏州的朴里茅斯寄出的一个公文袋,通知外籍配偶到使领馆面谈所要的文件及证明,包括体检表,护照,良民证等,也有个人的身家问卷,在填好后交到美国使领馆。使馆会收费用两百元,大约三到六个月即可以面谈及取得移民签证。

有条件永久居民(有条件绿卡)[Conditional Residence]﹕

在外籍配偶到达美国的时候,如果婚姻关系还不到两年,外籍配偶所持有的绿卡为条件永久居留有,可以在到了两年前的三个月,申请更换永久居留的绿卡,这项申请要有夫妻两人的签署。

如果离婚,或美籍配偶死亡。要更换成为永久绿卡,外籍配偶要申请免美籍配偶签字的豁免。如果美籍配偶涉及虐待,则外籍配偶不需美籍配偶的签字即可取得永久性绿卡。

结婚获得绿卡也分为两种情况,一是美国公民的配偶,一为美国永久居留权者的配偶,都能申请永久居留权,但是在亲属移民的类别不同,难易有别。美国公民申请配偶来美,不需要等排期,可以称为不受配额限制的超优先;但是永久居民申请配偶来美,则落入了亲属移民的第二优先,还包括了永久居民未婚的成年子女,全部配额为十一万四千两百名,配偶占了百分之七十七,大约八万八千。其他,配偶可以移民的项目,包括以美国公民已婚子女之配偶,或公民之兄弟姐妹的配偶。

不论配偶以何种优先来美国,都必须符合下列三种「婚姻」关系,第一,婚姻关系建立时必须有法律上的承认;第二,申请移民手续完成时,婚姻关系仍然有效;第三,绝对不是为了达到美国移民而结婚。

何谓婚姻关系建立时有法律上的承认,或地位,应有两个要件﹕

A双方都有结婚的资格

B结婚的程序或仪式符合法律规定

如果一方曾经有过婚姻关系,则在双方结婚时,与前任配偶离婚手续已全部完成,离婚有法律上的效力。离婚在何种情况下才有法律效力,例如双方都没有在场的书面离婚,在法律上无效,双方都出现的离婚则一定有效。仅一方出面的离婚,则问题多多,美国法律不见得承认。如果离婚无效,那么再婚也无效。

同居是否属于婚姻关系,或双方情投意合,也不必到法院或教堂登记结婚。此种婚姻关系,在美国少数州承认,如果在这几州内,此种婚姻状况也能成为达到移民法上的婚姻理由。

美国境内的婚姻,一般来说都是移民法上承认的有效婚姻,同样,美国境内的离婚,也都受到移民法上的承认。

第二项条件,申请移民手续完成时,婚姻关系仍然有效,才可以办理配偶移民。在婚姻关系不存在的情况下,当然不可能有所谓配偶的移民,所以在法律上婚姻关系消失,则配偶移民申请也消失。甚至分居,双方无意复合,则以配偶申请移民,也会受到拒绝。美国有双方协议的「无错离婚」(NO-FAULT DIVORCE),就是在分居一段时间后,即达到离婚阶段,这种分居关系的怨偶,也难用配偶移民。

第三项条件,绝对不是为了达到移民目的而结婚,也就是假结婚者不得以配偶资格申请移民。以婚姻关系取得美国居留权是最容易的一条途径,利用漏洞的投机者当然不会放过把婚姻作为工具。国会与移民局为了防堵假结婚真移民,把婚姻移民的绿卡改为最初两年的有条件临时绿卡,结婚到了两年才能调整为永久性绿卡,有条件绿卡与永久绿卡在功能及权益上没有分别,只是两年内夫妻成为怨偶,则可以取销外籍怨偶的居留权。

为了取得绿卡而结婚并不犯法,如同为了聚富家女而结婚,但是结婚的唯一目的在领取美国的绿卡,则就是违反美国移民法了。除非在结婚前就盘算如何取得美国绿卡,不是所有嫁娶美国公民的非法移民都是假结婚。结婚的原因很多,是不是为了绿卡不容易评估,但是移民局有一套办法来硬性划分真假结婚之别,所以应该理解移民局认为是假结婚的因素,以免实在是情深似海,郄让移民局认为是婚姻诈骗,而拆散鸳鸯。

有的情况是美国居民,公民与外籍爱人,虽然生活在一起,但是没有想到结婚的重要,到了外籍一方遇到了递解出境才慌了手脚而结婚,此时如果能证明两个人,有共同财产,有共同的子女,共同的事业,共同的生活圈,移民局在这些证明下,也只能同意婚姻的真实性,而留人不递解。

有外籍配偶,嫁娶到了美国,安份守已了两年拿到绿卡立刻离婚,又重新嫁娶,开始为新人办理美国绿卡,移民局称,别急慢来,新人办理永久居留有几个条件﹕第一,为新人办理绿卡的前婚姻绿卡受益人,拿到绿卡的时间应在至少有五年;第二,又新婚的「前婚姻绿卡受益人」一定要举证证明上次拿绿卡的婚姻,不是为了结婚而作的假结婚,这种证明不容易提出。当然,如果婚姻绿卡受益人的美籍或永久居留配偶不幸过世,男婚女嫁为新配偶申请绿卡就不受上述两个条件的限制了。

婚姻绿卡上不需要美籍或永久居民签署,即可自行自有条件绿卡转换为永久绿卡﹕除了美方配偶死亡外,法律上规定如果外籍配偶受身体,精神上的虐待,也可以自行取得绿卡,不需要美方配偶的同意。这项条款在保护外籍配偶不致为了等绿卡,而受美方配偶的欺凌。不过这项立意良好的法律,自实施以来也产生了不少问题,国会在研究防堵办法,移民局也依个案处理。

  有。美国结婚证认证流程:

  需要提供的文件:

  1、美国结婚证明扫清晰扫描件

  2、一方护照扫描件

  办理公证认证流程:

  1、美国国际公证人公证

  2、美国州政府认证

  3、中国驻美国使领馆认证

  办理公证认证时间:10-12个工作日左右

  加急办理时间:5-7个工作日

  注:

  我国规定的涉外结婚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1986年《民法通则》第147条、1983年《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1983年《关于驻外使、领馆处理华侨婚姻问题的若干规定》、1983年《关于办理婚姻登记中几个涉外问题处理意见的批复》。具体而言,根据不同情况,我国对涉外结婚的法律适用规则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一)中国公民与外国人在中国境外结婚根据《民法通则》,中国人和外国公民在境外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但是,按照婚姻缔结地法缔结的婚姻,不得违背我国的公共秩序和法律的基本原则,否则其效力难以得到我国的承认。

  (二)中国公民之间在中国境外结婚我国对此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是如果要在中国得到承认则一般不能与中国的基本法律原则相冲突。对于华侨之间的婚姻,根据《关于驻外使、领馆处理华侨婚姻问题的若干规定》,其婚姻的效力依据婚姻缔结地法,但不得违反禁止干涉婚姻自由和禁止重婚的规定,否则,我国不承认其婚姻效力,也就不能为其出具结婚证明。

  (三)外国人之间在中国境外结婚需要在中国境内承认其效力对于这种情况,从国家主权出发,只要其婚姻的各项要件符合婚姻缔结地法的规定,我国一般都承认其效力。

如果婚姻关 系发生在美国境内,对于已经在美国的申请人来说,只要与美国公民结婚,一般都可以提出绿卡申请。此类申请的关键在于证明婚姻的真实性。

移民法规定,如果婚 姻的目的只是为了获得绿卡,这类婚姻会认为时虚假婚姻(Sham Marriage)。申请人也无法以此获得绿卡。判定婚姻是否为虚假婚姻的标准时结婚的双方在结婚之时是否有意共度此生。当然,结婚双方的主观愿望应由客 观事实来证明。因此,结婚的双方应在提出绿卡申请之时,就要提出双方婚前婚后的有关档案,证明其婚姻的合法性和可信性。

美国公民需要填写I-130亲属移 民申请表,与各种婚姻证明档案交到当地移民局。这些证明档案包括男女双方的身份资料G-325表、公民证明、护照、出生纸或入籍纸、公证过的结婚证书,如 果曾离过婚或前配偶亡故的话,所有的离婚证书、婚姻终止证明,以及前配偶的死亡证明。另外,外籍配偶也要提出调整身份申请书I-485表格,打指纹,绿卡 规格的照片,申请工作许可表,国际旅行表以及其他相关表格。若外籍配偶为非法移民,还要支付I-245的罚款,才可以申请在美国境内调整身份。

如果婚姻关系在国外完成,为外籍配偶办理移民签证的程序大约与美国国内相似。只是在等待绿卡期间,外籍配偶还来不了美国,所以有些公民宁愿让外籍配偶用未婚夫妻的K签证,或者旅游签证先来美国。

绿卡的意思是合法的永久居住权。有绿卡就可以长期居住(除非你做了啥非法的坏事违反法律啥的有可能被驱逐出境),绿卡的有效时长是10年(10年后要更换)。得到绿卡的方法有很多,和一个拥有美国国籍的人结婚,或者是美国留学生毕业后在美国能够找到工作。或者就是在国内做了什么“坏事”,拥有了申请政治避难的资格申请移民(这个通常是比较难的) 没有绿卡和美国国籍的话,在美国工作你只要不触犯法律不被警察抓到,你都可以一直留在美国工作生活。但是这个工作生活只是从事一些华人的工作,不能够去老外的公司,机构去工作,因为他们都查很严的。什么证明都没有被抓到,警察如果把你遣送到移民局就有可能被驱逐出境,因为是偷渡或者非法移民

1你可以在美国找一个美国人结婚,或者有绿卡的人这样你可以用2年或5年拿到身份 2你也可以去办理政治避难,大约有56的时间你不能回国的 3你还可以去当兵,签4年的合同,退伍的时候,会给你绿卡的! 而且当兵的几年也是挣钱的以上三种是最为可行的办法了~ 你自己考虑吧! 祝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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