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完结婚证不告诉单位违规吗

领完结婚证不告诉单位违规吗,第1张

不违规,领取 结婚证 不需要告知单位。要求 结婚 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 婚姻登记 机关申请 结婚登记 。符合相关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 民法典 》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 法规 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我是一个男的,我谈恋爱结婚领结婚证的事情,可以不给自己父母说吗?有两种选择,一个是一般情况下必须给自己的父母说,另一种情况就是不给自己的父母说。

为什么必须要给自己的父母说呢?因为自己结婚呀,谈恋爱是需要物质的,是需要经济条件的,那要买房买车更需要大额的支出,所以也必须给父母说,父母还给予一定的支援呢,比如很多男孩子的买房的首付都是父母出的,彩礼钱也是父母出的,这样可以减轻孩子的压力。

当然如果自己家庭条件比较差,而且自己从小就受到了独立自主的教育,买房买车,包括结婚花钱都不用老人的,也可以不给父母说,结婚完了生孩子了,到最后了再给老人说,说不定他们会非常的赞赏你呢。

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看看到底适合不适合,适合自己。

民政局的人员是不会主动告知的,但您再婚申请结婚登记时,需要提交您的离婚证。

办理结婚登记时,需要携带以下相关材料:1、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3、三张双方近期免冠合影照片,底色须为红色。4、如果一方或者双方系再婚的,还须携带离婚证。

温馨提示:办理结婚登记时,工作人员会对双方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符合规定的,才会予以发给结婚证。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第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第十四条 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复婚登记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法律主观:

1、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申请领结婚证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 户口所在地 的 婚姻登记机关 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1)户口证明;2) 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 村民委员会 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2、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申请领结婚证:男女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中国公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申请登记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须分别持有下列证件:1)中国公民须持有: ①本人户籍证明; ②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职业、工作性质、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2)外国侨民须持有: ①本人护照或代替护照的身份、国籍证件(无国籍者免交); ②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 ③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职业、工作性质、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3)外国人须持有: ①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 ②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 ③经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由本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该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婚姻状况的证明。目前在我国,办理 结婚登记手续 之后,准予男女结婚,同时发给了结婚证的,那么双方之间才算是夫妻关系。那种,没有领证之前就已经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一般是按照同居关系对待处理。若是符合条件的话,有些也会被认定为事实婚姻。但从本质上来看,与法律上承认的婚姻关系还是有一些区别。

法律客观:

《 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 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 ,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禁止结婚 。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 婚姻登记 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符合本 法规 定的,予以登记,发给 结婚证 。 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 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二十八条 受理结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 管辖权 ; (二)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三)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四)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 离婚 、丧偶); (五)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六)双方自愿结婚; (七)当事人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八)当事人持有本规范第二十九条 至第三十五条 规定的有效证件。

人的这一生当中有几个阶段对于我们来讲非常的重要,一是我们刚出生的时候,第2个就是我们考取大学的时候,第3个就是我们结婚的时候,最后一个应该就是我们死亡的时候,这是很多人都会经历的阶段,虽然说现在越来越多的年轻人把结婚这一件事情看得没有那么的重要,但是有的时候年轻人还是会迫于父母的压力选择结婚。而对于许多人来讲有一段不幸福的婚姻,其实是一件非常痛苦的事情,有的人会选择离婚,有的人会选择继续沉默下去,因为他会觉得自己直接离开的话会非常对不起自己的孩子。

1肯定会告知。

当有一段不幸福婚姻的时候,及时选择离婚是一个非常明智的选择,因为能够及时止损,并且能够让自己过上另外一段生活,毕竟在一段不幸福的婚姻里面一直磨着,也会让自己的心理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甚至会出现更加严重的后果。而有的人选择离婚了之后又会过上属于自己的生活,但是他在自己的一生当中,可能注定他并不只有这一段婚姻,可能还会有其他的婚姻,当他在一次遇到自己所喜欢的人的时候,他又想要和他步入婚姻的殿堂。这个时候去领结婚证,民政局的人自然是会告知他婚前的一些状况,之前他的结婚情况是什么样的,因为这些事情讲清楚了之后,才能够肯定来办理结婚证的人心理清楚他之前有几段婚姻以及是否已经离婚,因为如果这个没有弄清楚的话,很有可能会造成重婚罪。

2而且他还会当着你另外一半的面直接说出来。

很多人离了婚之后就想把之前所有的痕迹全都磨灭掉,因为可能对于他来讲之前的这一段婚姻真的过得非常的糟心,那么他就希望这一件事情之后再也没有人提起,但是如果你再一次性结婚的话,那么肯定有人会提起这一件事情,毕竟这对于民政局来讲还是比较重要的,首先他要让你知道,另外一个就是要让和你结婚的另外一半也知道,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够保证你没有骗婚隐婚。

其实我觉得这个也没有什么,因为把它讲清楚了之后,也能够保证日后少发生一些其他的事情,甚至能够避免自己与另外一半之间发生各种各样的矛盾,因为如果你之前没有讲清楚的话,可能你们两个人结了婚之后,会因为这一件事情一次又一次的吵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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