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户口怎么领结婚证

北京户口怎么领结婚证,第1张

1 北京户口在哪个区领结婚证都可以吗

请您参考结婚登记相关事项:

一、结婚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自主把握)。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自主提示)。

二、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一代二代均可)。

2、本人无配偶。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三、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 )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四、结婚登记的时限、收费标准

1、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2、收费标准:国内结婚登记每对9元加及其他相关费用。

2 户口不在北京,如何在北京领取结婚证

双方户口都不在北京,是不能在北京登记的。要到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机构去登记

结婚登记

一、结婚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二、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三、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 )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四、结婚登记的时限、收费标准

1、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2、收费标准:国内结婚登记每对9元。

3 大家好,有谁知道领取结婚证怎么领

请您参考结婚登记相关事项: 一、结婚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自主把握)。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自主提示)。 二、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三、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 )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四、结婚登记的时限、收费标准 1、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2、收费标准:国内结婚登记每对9元加及其他相关费用。

注意: 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4 北京集体户口怎么领结婚证

一、结婚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自主把握)。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自主提示)。

二、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三、北京集体户口怎么领结婚证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 )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如果是再婚者须有以上手续外,还需带上协议离婚证书或法院判决书。复婚者可不做婚检,但必须带上有效的法律证件。

四、结婚登记的时限、收费标准 1、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2、收费标准:国内结婚登记每对9元加及其他相关费用。

1、户口簿

男女双方户口本原件,(户口本上婚姻状况一栏应与实际婚姻状况一致,不一致须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变更;集体户口须本人户口卡原件及集体户口簿首页复印件并加盖保管部门印章)

2、身份证

男女双方身份证原件

温馨提示:

(1)、身份证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应当与户口簿一致。

(2)、身份证超过有效期或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应当到公安部门换发新身份证;不能提交身份证的,可以使用临时身份证代替。

3、声明书(登记机关提供)

4、证件照

双方三张大二寸(长5厘米宽38厘米)免冠合影证件照片

法律依据:《北京市实施婚姻登记条例若干规定》

第五条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时,应当依照《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向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相关证件、证明材料。经公证、认证的声明和证明,自出具之日起六个月内有效。证件、证明材料是外文的,当事人应当同时提交中文翻译文本。

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时,应当提交三张大二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依照《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的规定填写声明并签字。当事人签署声明时,应当有婚姻登记员在场。

从大体上来说,我国内地各地区的民政局在办理结婚证的流程上是差不多的,最多也是有一些细微上的差异。不过,鉴于在内地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身份不同,因此按照《婚姻登记条例》中的要求,当事人在申领结婚证的时候,需要准备提供的证件材料也不一样。除此之外,对于办理结婚证的双方,也会有严格的条件要求,这点在《婚姻法》中也是有规定的。

在北京领结婚证的条件如下:

1、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结婚自愿主要体现在:

(1)男女双方要有表示结婚意愿的行为能力;

(2)男女双方同意结婚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

(3)男女双方同意结婚的意思表示的作出必须符合法定形式。

2、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法律对结婚年龄进行规定,也是许多国家立法上的通例,法定婚龄的确定,均受两个因素的影响:

(1)自然因素,即人们的生理和心理的发育状况和成熟程度,这一点受地理环境和气候的影响很大。

(2)社会因素,即一定的生产方式以及与之相适应的社会条件,如政治、经济、人口状况、道德、宗教和风俗习惯等。奴隶社会、封建社会的农业经济,就实行早婚政策,婚龄普遍较低。

3、符合一夫一妻制的基本原则。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结婚必须符合一夫一妻制,我国法律明确禁止重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在北京领结婚证可以提前预约,也可以直接去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排队办理结婚登记。但由于北京市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开通了延时服务,在延时服务时间内婚姻登记机关需要根据预约量开放轮值窗口,所以在延时服务时间内办理结婚登记就需要提前预约。按照最新的规定,周六属于延时服务时间,所以一般只为预约的新人提供服务,预约人数不受限制,约多少办多少。婚姻登记预约受理日期为15日内的工作日,截止时间为婚登前一天下午的15时。也就是说,,市民如果想在5月20日领证,在5月19日15时前均可预约。

一、领结婚证的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

2、男方必须年满二十二周岁,女方必须年满二十周岁;

3、没有禁止结婚的法定情形,包括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二、领结婚证的程序:

1、申请。双方当事人至任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

2、审查。登记机关对于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审查;

3、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后,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下面对 北京 领结婚证 都需要什么问题我详细解答 一、 结婚登记 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 结婚 (自主把握)。 2、 结婚年龄 :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 离婚 、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自主提示)。 二、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 身份证 。 2、本人无配偶。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三、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 婚姻登记 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四、结婚登记的时限、收费标准 1、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 结婚证 。 2、收费标准:国内结婚登记每对9元加及其他相关费用。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3、婚姻状况证明。4、如果是离婚人士,需持离婚证原件或提供离婚生效证明书、第1、第二审判决书。5、如果是丧偶人士,须持原结婚证及原配偶的死亡证明。

一、北京领结婚证需要带什么东西

      办理结婚登记,需要提供的材料有: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三)婚姻状况证明(有单位的由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村民和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者、从业人员、失业人员等由其户口所在地村委会、居委会出具;跨区登记的,需加盖街道办事处或镇婚姻登记专用章)。

      (四)如果是离婚人士,需持离婚证原件。离婚判决书如果是第一审判决的,还需提供离婚生效证明书;若离婚判决书是第二审判决的,则需提供第一、第二审判决书。如离婚证遗失的,还需补办离婚证等或补发《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

      (五)如果是丧偶人士,须持原结婚证及原配偶的死亡证明。如原结婚证和原配偶死亡证明都遗失或毁掉的,则由当事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出具证明。

      需要注意的是当事人提供的居民身份证与常住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应当一致,若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居民身份证或常住户口簿丢失的,当事人应当先到公安户籍管理部门补办有关证件。

二、结婚登记的注意事项

(一)予以登记

      1、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即时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离过婚的,应注销其离婚证。但对中国公民和外国人的登记申请,应在收到申请后一个月内办理登记手续,发给结婚证。涉外婚姻的结婚证须贴有男女双方当事人照片,并加盖办理涉外婚姻登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婚姻登记专用章。

      2、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受单位或者他人干涉,不能获得所需证明时,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查明确实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

(二)不予登记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1、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2、非自愿的;

      3、已有配偶的;

      4、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5、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申请不予登记的,应当以书面的形式说明理由。当事人认为符合婚姻登记条件而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的,可以依照行政复议法的规定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的,可以按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提起行政诉讼。

      只要是在我国大陆地区,内地居民在申请办理结婚手续的时候,要求提供的材料其实都是差不多的。只不过因为有的人已经不是第一次结婚,于是需要提供离婚证或者生效的离婚判决书、离婚调解书等等。而要是外国人或者港澳台同胞在内地登记结婚的话,在材料的要求上面自然又会不一样。

法律分析:办理结婚登记,双方须亲自到场并持下列证件及证明材料:1、双方的常住户口簿。单位集体户口应同时出示集体户口的首页和本人户口卡;户口簿上婚姻状况内容应与本人实际婚姻状况一致,即“未婚”、“离婚”、“丧偶”;2、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与常住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应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居民身份证或者常住户口簿丢失,当事人应当先到公安户籍管理部门补办证件;3、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4、现役军人办理结婚登记,依据有关规定办理;5、三张大二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同一底版合影照片(红色背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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