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居住证办理是要求提供小一寸免冠白底近照进行办理的,现阶段各地慢慢采用电子居住证照片采集,公民只需要到指定机构就可以拍照。
一、居住证照片要求
根据宜章县人民政府发布的《居住证办理相片标准》可以了解,居住证照片基本要求如下:
1、公民本人的近期彩色相片图像, 头部占照片尺寸的 2/3,白色背景无边框;
2、不着制式服装或白色上衣,常戴眼镜的居民应佩戴眼镜。
3、要求人像清晰,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
4、照片尺寸为 32 mm× 26 mm(小一寸)。
二、电子居住证照片采集
现阶段很多地方都采用电子居住证采集模式加快了居住证办理进度。公民只需要直接到居住证办理机构或者有授权的照相馆采集居住证照片即可。
电子居住证照片采集省去了公民去自我考虑照片是否符合办理证件,方便了公民申请居住证。
资料来源:
《居住证办理相片标准》
过路费走高速大概100多
全程 约4487公里
深圳市1 深圳市内驾车方案
1) 从起点向正西方向出发,沿福中三路行驶120米,稍向右转进入益田路
2) 沿益田路行驶690米,左前方转弯进入红荔路
3) 沿红荔路行驶710米,左转进入新洲路
4) 沿新洲路行驶640米,稍向右转上深南新洲立交桥
5) 沿深南新洲立交桥行驶310米,右转进入深南大道
6) 沿深南大道行驶28公里,稍向右转进入深南大道辅路
2 沿深南大道辅路行驶400米,稍向右转进入广深高速公路
3 沿广深高速公路行驶1021公里,直行进入北二环高速公路
4 沿北二环高速公路行驶222公里,稍向右转进入京珠高速公路
5 沿京珠高速公路行驶3167公里,左转进入S324
6 宜章县内驾车方案
1) 沿S324行驶18公里,左转
2) 行驶160米,左转
3) 行驶190米,到达终点
宜章县
宜章黄沙堡是明朝时期的一座古堡,位于湖南省宜章县黄沙镇,是宜章县文物保护单位之一。宜章黄沙堡守堡后人姓氏主要有黄、邬、肖、蒋等。
黄姓是黄沙堡的主要姓氏之一,这些黄姓后人大多数为宜章县黄沙镇的本地人,他们在明朝时期曾经为了保家卫国而奋斗,是宜章黄沙堡的忠诚卫士。
邬姓是另一种比较常见的黄沙堡守堡后人姓氏,邬姓后人大多数也是宜章县黄沙镇的本地人,他们在明朝时期也为守卫黄沙堡和抵御外敌而奋斗过。
肖姓也是宜章黄沙堡守堡后人中的一种姓氏,肖姓后人在明朝时期也曾经为抵御外敌和保家卫国而做出了贡献。
蒋姓也是宜章黄沙堡守堡后人中的一种姓氏,蒋姓后人在明朝时期也曾经为保卫黄沙堡而奋斗过。
总之,宜章黄沙堡守堡后人姓氏的多样性和分布情况,反映了明朝时期宜章县黄沙镇的复杂社会结构和历史变迁。这些姓氏后人的祖先们为了保卫家园、守卫边疆,付出了巨大的努力和牺牲,是中华民族优秀的儒士精神的体现。
法律主观:
通常 登记结婚 时都需要去一方当地的民政局办理,而有些人却因为没有到法定年龄,就采取冒用他人的 身份证 信息来办理 结婚手续 ,那么冒用信息登记结婚,民政局需要担责吗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这方面的知识,欢迎阅读! 案情简介 宜章 法院 审理了一起涉婚姻行政纠纷案。两夫妇因 离婚 不成,将 宜章县 民政局告上了法庭。 2008年11月10日,第三人李某因未达到 结婚 法定年龄,便冒用堂兄李某能的身份证信息办理了 临时身份证 。该临时身份证除相片系第三人李某本人的外,姓名、出生时间等其他身份信息均为其堂兄李某能的。次日,第三人李某用临时身份证和原告李某莲到宜章县民政局“顺利”通过婚姻登记审查,办理了 结婚登记手续 ,步入了婚姻的殿堂。 2015年8月,因感情不合,李某莲向宜章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但因婚姻登记时第三人李某身份信息虚假,致使缺乏明确被告无法立案。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李某莲以办理 结婚登记 时未能尽到审慎审查责任为由,将宜章县民政局告上法庭,提起了行政诉讼。 法律解读 李某所提供的临时身份证系其冒用他人信息领取的,而根据婚姻登记相关规定,依据虚假身份证明所做出的结婚登记行为自始无效,应当被撤销。 作为婚姻登记机关的被告,无法对该临时身份证的内容真假做出审查判断,由此导致婚姻登记具体行政行为事实不清,所依据的主要证据明显不足,造成该婚姻登记违法,应该被撤销。 在此案中,李某莲和李某应负全部责任,被告宜章县民政局不应担责。 法院判决 李某婚姻登记时,身份证信息虚假致登记行为无效。法院依法撤销了宜章县民政局2008年所做出的郴宜结字010804665 结婚证 ,由原告李某莲和第三人李某承担本次 诉讼费 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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