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出生证明 是这样办的。
1,96年之前出生的人没有官方的医院出生证明档案,所以可以写一份出生证明,内容如下:
兹证明,XXX 于 XX年XX月XX日出生于XX市XX县XX医院,父亲:XX(身份证号XXXXXX) 母亲:XX(身份证号XXXXXX), 拿这份证明做公证,然后再做一个户口本公证,前提是你和你父母的户口在一个户口本上。这2份公证就是 你可以提交的出生证明。户口在不在出生地都可以。
2,96年以后出生的直接去医院开具出生证明,做公证就可以了。
有其他问题欢迎追问
法律分析:办理结婚公证书需要以下材料:
1、申请人的结婚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2、申请人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或其他身份证明,申请人在国外的需提供护照复印件;
3、申请人应提供夫妻双方合照的大一寸相片四张;
4、夫妻双方一方死亡的应提供死者的死亡证明,死亡证明可由医院或公安机关签发,也可由殡仪馆签发的死亡证或火化收款单据或有记录死者日期的户口簿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首先直接去你的户口所在地的公证处,(我户口在上海,我就在上海随便挑了一个公证处),和他们说我要办理出生公证和户口本公证,请问都需要哪些材料。最后我拿着我和父母的户口本,我和父母三个人的身份证,我父母的结婚证,3张照片,同时办理了涉外的出生公证和户口本公证,(所谓的户口本公证就是户口本复印件与原件相一致的公证,如果你已经有了符合要求的出生证明,你也一定想要办理出生证明公证,那么和户口本一样的,也是复印件与原件相一致公证)。过了几天去拿就可以了。一式二份,领取的时候,和公证处说要双认证,于是公证处会将其中一份密封。这时候,拿着密封的那一份去外事办,和他们说要求荷兰留学,要双认证,付钱走人。过几天来拿就可以了。拿到手的是经过外事办和使馆双认证过的出生公证+户口本公证。使馆并没有因为我没有出生证明而为难我,一来因为我和父母在同一本户口本上,符合他们的要求,二来我也听说过有人和父母不在一本户口本上,没有出生证明,但是同样办下来了出生公证双认证。
请用百度搜索“荷兰留学双认证解释和流程 20137”,里面有详细解释
如果觉得该信息有用的话请采纳,谢谢!
1,拿结婚证去公证处做公证。
2,所在地的外交部,例如广东省外交部说要做双认证(或者外交认证),
情况一,他说可以全部做完,即是他代你送德国领事馆盖章。(当然要多交点钱)过几天去取就完事了。
情况二,他只盖他们的章,签名,那你自己拿着这份他们签过名盖过章的公证去德国领事馆,给他们再盖章。也完事了。(这种比较省钱,但是要多跑一趟)
3,做完以后那个公证上面有公证处,外交部和领事馆的章和签名。那就可以了。
法律主观:
涉外结婚公证如何办理,可以归结为这样一个过程,先是在某一方面有需要,然后寻找公证机构,向公证机构提交证件、证明材料,公证机构开具证明,涉外结婚公证使用者领取和使用该公证证明。当事人要向公证机构提交以下证件、证明材料:,(一)当事人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其复印件,已注销户口的,应提交原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记载情况证明。,(二)当事人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夫妻双方照片。,(三)结婚公证申请人一般应亲自办理,申请人不能亲自办理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并应提交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A4纸)、结婚证原件。,代理人还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及其复印件。,(一)如果结婚证书遗失的,应根据1986年3月15日民政部发布的《婚姻登记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即根据当事人提交的婚姻登记机关发给的《夫妻关系证明书》出具公证。,(二)对于未履行结婚登记手续的所谓事实婚姻当事人,要求申办有关结婚公证的,应先补办结婚登记手续,然后凭结婚证书出具公证书。,(三)对于在我国第一部《民法典》公布施行前(即1950年5月1日以前)按当地风俗习惯结婚,且无结婚证的,经审查核实后,给予办理夫妻关系公证书。,(四)对于解放前按当地风俗习惯结婚,写有民间结婚证书,且在结婚书上写明结婚时间、地点的,可以换发方式,为当事人出具结婚公证书。,(五)对我国第一部民法典公布前结婚的,如当事人出国时间久远,又没有户籍等档案资料可查的,可以由两名以上的知情人出具声明书,声明了解他们的结婚情况,公证处再就此"声明书"加以证明声明人签名盖章属实。,(六)双方均是我国自费留学生,在国外登记结婚,回国后,为了去第三国而申办结婚公证的,公证处可凭当事人提供的经原婚姻缔结地国外交部或授权的机构认证,并经我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结婚公证书,为其出具夫妻关系公证书,但不能出具结婚公证书。,各地公证处收取涉外结婚公证费、工本费、译文费有所不同,有附件的附件也算1份或多份,公证处不同可能还可能收取调查费。办理公证依据我国法律十五个工作日以内,但不包括调查时间。各地公证处也会有不同。,阅读了上文的内容之后相信大家应该对此相关的问题都有所了解了吧。办理涉外结婚公证的申请人一般应亲自办理,申请人不能亲自办理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
法律客观:《公证法》第三十三条公证书需要在国外使用,使用国要求先认证的,应当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或者外交部授权的机构和有关国家驻中华人民共和国使(领)馆认证。
1如果你们是在大陆结婚的话,到你们结婚所在地的公证处或者你户籍地的公证处可以办理结婚公证。材料是你的身份证 户口簿 结婚证。因为结婚公证现在通行的做法是公证结婚证,所以你单方申请,办理你们二人任一持有的结婚证就可以了,当然该公证处要求的话你还需要提供你先生的澳门身份证或者台湾往来大陆通行证
关于亲属关系就要看入台时申请办理谁与谁的亲属关系了,如果是你与你先生的,那还是上面的材料就可以了。如果还要办理和其他亲属的,就除了上述材料 还有其他亲属的证件复印件以及亲属关系证明信。亲属关系证明信是户籍派出所或者档案存放部门的就可以。当然如果只是你和先生的就不存在证明信了,结婚证就可以了。
2当然要注意的是,涉台的公证多数公证都不可以,一般是市级的公证处才可以,所以去办理前先咨询下你所在的区域哪个公证处有涉台公证资格的权利,而且办理时一定要告诉公证员去台湾使用。
3理论上可以代办,只要代理人持你的有效证件,代理人的有效证件和你手写的委托书就可以了,当然各个公证处可能会有出入,还是电话咨询为先。
4关于入台,因为是对方审批,所以时间和效率就要看你们的材料是否齐全了,这个时间就不了解了哈。
祝你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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