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看了一些鸡汤,文学说办婚礼是没有必要的,而且办婚礼也非常辛苦,为了省事,所以我们就没有办婚礼。但是结婚以后,每当回想起这件事,就会有遗憾,我认为婚礼这种仪式还是非常重要的。
首先,婚礼不只是给自己办的,也是给父母办的。我每次去参加婚礼的时候,看到新郎新娘,感谢自己的父母,就会觉得非常的感动,但我的父母就没有享受到这样的待遇。这个时候我就会想到我妈妈在我当初决定补办婚礼的时候的失落。感觉父母辛辛苦苦把我养大,就这样嫁了出去,连非常正式地向他们表达感谢的机会都没有。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所以在我家宝宝满岁的时候,应父母的要求,我们给宝宝办了很盛大的满岁宴,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大家的遗憾。
其次,不办婚礼会让婆家对你不重视。我老公家里的条件没有我们家好,所以当时因为他们家正在装修房子,我们也没有提任何的要求,甚至连婚房也是我爸买的。我爸爸说不给他们要彩礼,只是希望改口费的时候,他父母可以多给一点,但正是因为我们没有办婚礼,所以他父母就给了我2000块钱的改口费。我们也不是缺那些钱,但是真的觉得自己是不受重视的。因为除了这2000块钱,我们结婚他们什么都没有花。而我老公弟弟结婚的时候,女方提了各种各样的要求,而他们也只能尽量的满足,相比之下,就会觉得自己非常吃亏,不被重视。
最后,办婚礼是认识对方亲朋好友一个很好的机会。其实两个人在谈恋爱,甚至结婚以后,对于对方的亲朋好友,可能都没办法短期内的认识。而婚礼正式给大家提供了这样的一个平台,因为在婚礼那天,新郎新娘是主角,双方的亲朋好友都会把视线放在他们的身上,而这就是你融入对方生活一个非常快捷的渠道。我们没有办婚礼,所以经常会遇到突然又需要重新认识一朋友,需要重新认识一个亲戚之类的。有的时候明明是对方的亲戚,却因为不认识而造成一些尴尬。
所以总的来说,我觉得婚礼这个仪式感还是非常重要的,不只是对自己,对父母甚至对你以后的婚姻生活。
这个需要看具体情况,有能力可以举办盛大婚礼,没有条件却借钱举办就没有意义。但办婚礼是中国的传统,不仅仅是为了收份子钱,更多是一种幸福的见证,一个美好的回忆,办婚礼的过程是累并幸福的。
宋丹丹在参加贾乃亮和李小璐的婚礼时说:“我明白了为什么我的一生会有三次婚姻,因为我从来没有一次这样的婚礼。”
办婚礼和给新房装修一样,都是很累的事情。婚礼是一场仪式,它见证着你们由爱情步入婚姻,由情侣变为家人。这个仪式就算再复杂,过程再辛苦,我们也还是需要这样一个正式而庞大的仪式来见证自己人生中最重要的一件事。
当一个男人用尽心思为你办一场婚礼时,说明他对你们感情十分重视,对你们未来有诸多期盼;当一个男人在众人的关注之下说出那份承诺时,他会真正意识到自己的责任,自己身份的转变。
一场婚礼不仅仅只是一场婚礼,它更是你们步入婚姻殿堂的见证,是你们感情成熟的标志。它提醒着你们身份的转变,是你们永远美好的回忆。
婚礼可以不用那么盛大,不必那么奢华,但一定要有或家人、或朋友、或天地的见证;有爱的信物,有你们想要的婚纱照;有两人一同期待,一同参与的过程。
结婚如果太简单,那么离婚的时候我也不会去挽留。婚礼,最好一辈子就这一次,因为不会办第二次,所以请务必重视,给自己一个不会重来的理由。
结婚不只是办婚礼或领证的那一天,而是那一天后的每一天。最重要的还是眼前这个人是否值得共度一生,愿你们以后的每一天都以诚挚之心相待。其实有没有婚礼对于今后的生活并没有影响,举办盛大婚礼也一样离婚,没有婚礼也可以幸福生活。
结婚没有规定一定要办婚礼。办不办婚礼取决于新人及双方家庭商量来决定。办喜事不是婚姻缔结的必要条件。我国只承认进行了结婚登记的合法婚姻。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结婚行为是法律行为。申请结婚的双方当事人必须遵守法律的规定,履行法律规定的结婚登记程序。否则,婚姻关系不产生法律后果。即:不受法律保护的无效婚姻,须符合相关法律所规定的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否则不具有合法婚姻的效力。结婚行为的法律后果是,确立双方的夫妻关系。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责任、权利、义务。这种已确立的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任何单位、个人或夫妻双方都无权解除夫妻关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婚姻幸福美满,我们每个人都希望自己能够拥有幸福美满的婚姻。有些人认为结婚时办婚礼花钱太多还没有意义,认为应该不办婚礼,对于这种看法我是不认同的。……我对于这个问题的看法包括婚礼作为幸福婚姻的最佳见证拥有无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婚礼是婚姻当中最具仪式感的内容不能取消,以及举办婚礼可以从简但是不能不办婚礼这三个方面。
1,婚礼是幸福婚姻的最佳见证,具有无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幸福婚姻令人羡慕,而婚礼作为幸福婚姻的最佳见证,具有无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是不能取消的。……如果不办婚礼,婚姻将变得悄无声息,这将是以自己一生当中最大的遗憾。……因此无论如何婚礼都是要举办的。
2,婚礼是婚姻当中最具仪式感的内容,是不能取消的。
我们做事情的时候应该注重仪式感,这样才能把事情做得既完美又漂亮。……作为婚姻当中最具仪式感的内容,婚礼所具有的重要意义不言而喻,因此是决不能不办婚礼的。……只有举办了婚礼,这场婚姻才能具有独特的仪式感,无论是一对新人还是亲朋好友,才会感到开心快乐,才会体验到幸福的感觉。
3,我能接受婚礼从简,但是不能接受不办婚礼。
虽然我不能接受不办婚礼,但是我同样不能接受婚礼大操大办。……大操大办的婚礼浪费严重,对此我是不支持的。我希望的婚礼是简约风格的婚礼,既具有仪式感,能够让亲朋好友充分感受到幸福的感觉,同时又避免浪费,把有效资源用到婚后幸福美好的生活当中。这样的婚礼才是我心目中最完美的婚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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