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办理结婚证需要什么证件

上海办理结婚证需要什么证件,第1张

最新的结婚证办理手续,具体如下:一、2021年办理结婚证的条件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自主把握)。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自主提示)。二、2021年办理结婚证需要的证件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一代二代均可)。2、本人无配偶。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三、2021年办理结婚证的程序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四、2021年办理结婚证的时限、收费标准1、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2、收费标准:国内结婚登记每对9元加及其他相关费用。如果是再婚者须有以上手续外,还需带上协议离婚证书或法院判决书。

法律分析:1、领取结婚登记表填写相关信息,并且接受初审预登记。2、初审通过后,上海办结婚证流程在预约的时间再到婚姻登记处登记领证。3、点击“我要预约”进入预约界面,选择国内,如果是涉外婚姻则选择涉外。4、进入信息填写阶段,填4选择下一步,预约完成。网上预约登记的受理时间为一个月之内的工作日,在这期间可以查询是否预约成功。结婚登记预约查询:登陆预约查询页面,选择查询填写好相关信息,查询是否预约成功。5、上海市所有婚姻登记机关都开通了结婚网上预约登记服务。6、网上预约登记需要提前两个工作日申请,受理日期为一个月之内的工作日。7、当事人办理网上预约登记时,男女双方至少有一方的常住户口为上海市户籍,否则将不予受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上海市结婚证办理提交照片要求

1、按照《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定》第二十二条第7项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应当提交3张大2寸近期、半身、免冠、双人合影照片。

2、照片大2寸的规格为6×4厘米。应当是证件照,清晰可辨。不得使用合成照、艺术照、婚纱照、生活照、剧照等

办理材料:

1、双方当事人应当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证的可以出具有效的临时身份证;

2、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3、现役军人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军人证和部队出具的《军人结婚登陆证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2、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办理地点:上海市各区民政局

需要,领结婚证必须到男方或女方任何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需要带上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没有户口本,可以找村委会开户籍证明。户口外地人如果把户口迁到了上海,就可以在上海办结婚证;如果没有,就不行。我国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结婚证一定要在男女双方中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和领取,不能在异地领取。如果男女双方中有一人是外国人另一方是内地居民的,结婚证只能在内地居民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异地人是可以办理结婚证的,但是是有前提的。不是随随便便去哪里都可以办理的,如果男女双方户籍地不同的,必须到男女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办理,并且申请的时候需要双方带齐相关证件证明同时在场。首先要去男女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比如男方是北京的,女方是上海的,就可以选择去北京或上海的户口所在地办理登记结婚。如果其中一方是国外的,那根据个人情况,选择在中国登记结婚就应该按照中国法律流程申请登记结婚。比如男方是美国人,女方是中国人,应该去女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结婚。

登记结婚需要携带以下证明证件:

1、身份证;

2、户口本;

3、个人婚姻状况证明(未婚,离异,丧偶等)。针对固定工作者和离退休职人员可以由在职单位和退休单位出具,而待业或无业人员则需提供劳动手册,然后由居(村)委会开具证明。

4、3张2寸的彩色照片,双方照片颜色需统一。如果没有照片可以直接在结婚登记处拍摄,有快照服务。

5、其他一些特殊证明,比如再婚者需要携带离婚证书,因私出境人员需要提供在国外期间的婚姻证明,因私出境回国定居的需要提供在国外的婚姻状况证明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现在由于交通的越来越便捷,各个地方的交流也越加广泛,异地结婚的事情也是非常常见的,那么大家知道外地户口在上海办结婚证需要什么证件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我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外地户口在上海办结婚证需要什么证件

      有一方是上海户口可以在上海办理,如果都没有上海户口则不能在上海办理。办理结婚证需要到其中一方的户口所在地才行。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二、相关资料

      1、外地人在上海办结婚证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1男女双方进行婚姻登记属于自愿行为;2需要满足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3男女双方登记时均无配偶;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4必须携带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5男女双方必须提供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符合这些条件后,婚姻登记的工作人员会根据等级流程步骤进行办理。

      2、外地人在上海办结婚证还需满足《婚姻登记条例》中的相关条例,携带好所需的证件就可以到婚姻登记单位进行结婚证办理手续,也只有这样提出的等级申请,工作人员才会受理。如果双方当事人都不是上海户口,那么只有回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才可进行婚姻登记办理。

法律主观:

根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四条规定:“ 内地居民 结婚 ,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 婚姻登记 机关办理 结婚登记 。”根据这一规定,你们双方可以共同到任何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目前是不能在除男女双方常住户中所在的外的异地办理结婚登记的,因此你们如果都是外地户口的情况下目前不能在 上海 办理结婚登记,需要回户口所在地办理结婚登记。办理结婚登记,双方应当出具本人的户口簿、 身份证 ,提供了3张大2寸近期冕冠合影照片。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法律主观:

结婚登记照 要求: 一、总体要求1、 结婚登记 : 四张大二寸近期免冠合影照片; 2、 离婚登记 : 三张两寸近期免冠单人照片; 3、补 领结婚证 同结婚登记,补领 离婚证 同离婚登记。 二、照片性质1,照片为证件照,不得使用生活照,艺术照等; 2,照片应为双方合影,不得使用合成照片。 三、照片版式四张 结婚证 照片应当为同一底版; 每人离婚证照片应当为同一底版。

法律客观:

《 婚姻登记 工作规范第六十五条 婚姻登记员受理补领婚姻登记证申请,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查验本规范第六十四条 规定的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二)当事人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并按指纹; (三)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并在监誓人一栏签名; (四)申请补领结婚证的,双方当事人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申请补领离婚证的当事人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一、本人的结婚登记声明书

二、本人常住户口簿 (可用有效期内的户籍证明代替)

三、本人居民身份证 (可用有效期内的临时居民身份证代替)

四、合影证件照

办理地点

1、浦东新区浦东南路2240号永业大厦三楼 浦东新区婚姻登记中心;

2、浦东新区惠南镇城基路29号 浦东新区婚姻登记中心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四、周六上午 9:00 - 11:30,下午13:30 - 16:30;

周五上午 9:00 - 11:30

扩展资料

办理方式

(1)、办理环节

一般程序主要包括申请人申请,行政确认受理大厅窗口经办人员对办理婚姻登记的各种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核,由婚姻登记员当场审核,证件、证明材料齐全的,当场发给结婚证。

(2)、审查方式

现场审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八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三十五条规定: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上海一网通办—结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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