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婚姻登记处地址为当地民政局。
结婚证需要到所在地民政局办理,可以在女方所在地办理,也可以到男方所在地办理。就办理结婚证的地方来讲,法律规定只能到男女双方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办理手续。
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如下: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一代或二代居民身份证均可;
2、本人无配偶证明;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领结婚证的流程如下: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综上所述,尽管我国法律赋予每个公民结婚的权利能力,但并非所有公民都可以成为婚姻关系的主体,只有达到法律规定的结婚年龄的人,才享有结婚的权利,才能具备适合的生理条件和心理条件,也才能履行夫妻义务,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四十一条
颁发结婚证,应当在当事人双方均在场时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一)向当事人双方询问核对姓名、结婚意愿;
(二)告知当事人双方领取结婚证后的法律关系以及夫妻权利、义务;
(三)见证当事人本人亲自在《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上的当事人领证签名并按指纹一栏中签名并按指纹;
当事人领证签名并按指纹一栏不得空白,不得由他人代为填写、代按指纹。
(四)将结婚证分别颁发给结婚登记当事人双方,向双方当事人宣布:取得结婚证,确立夫妻关系;
(五)祝贺新人。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一、结婚证丢失怎么补办
1、结婚证丢失的补办流程如下:
(1)需要申请补办手续,近两年登记结婚的夫妻,档案还存在各区县的婚姻登记处,补办人只要带上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合影再到初次领证处补办,当天即可拿到新证;
(2)登记结婚已经超过两年的夫妻想要补办结婚证,则需要到各区县档腊举枯案馆查出登记材料,复印后再带上户口本、身份证、照片到当地婚姻登记处补办结婚证即可,当轮洞天就可拿到新证;
(3)结婚证遗失或损毁的,应当办理《夫妻关系证明》。申请办理《夫妻关系证明》应提交的证件包括男女双方的书面申请、双方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双方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二人近期免冠半身合影照片三张。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答孙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二、补领结婚证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1、申请补领一方的身份证、户口本;
2、结婚证丢失或者损毁的证明;
3、在婚姻登记机关的查档证明。如果属结婚证撕毁,但能反映原貌的,可不出具查档证明;
4、夫妻双方的近期二寸免冠合影照片。
上海各区婚姻(结婚/离婚)登记处(地址+电话+接待时间)
1、黄浦区
江西中路250号(邮编200002)
结婚接待时间:周一、二、三、五、六上午 9:00-11:30,下午1:30-4:30,周四上午:9:00-11:30
一月一日、五月一日、十月一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00
离婚接待时间:周一、二、三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周四上午9:00-11:30
63185355,63777913
2、徐汇区
南宁路999号徐汇区行政服务中心2号楼3楼
结婚接待时间:周一、二、三、五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周四上午9:00-11:30
周六及1月1日、5月1日、10月1日上午9:00-11:30 下午1:30-4:00
离婚接待时间:周一、三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周二、四上午9:00-11:30
64325542,64325543
2、静安区
静安区天目西路街道秣陵路50号(1-2楼)
结婚接待时间:每周一、三、四、六上午9:00-11:00 下午13:30-16:30,每周二、五上午9:00-11:00(夏令时下午2:00-4:30)
离婚接待时间:周一、二、四、五上午9:00-11:00,周二下午1:30-4:30(夏令时下午2:00-4:30)
53550041,53550041
3、长宁区
金钟路631弄2号楼一楼
周一、二、三、五上午9:00-11:00,下午1:30-4:30
周四上午9:00-11:00
周六及1月1日、5月1日、10月1日上午9:00-11:00 下午1:00-3:30 (法定假日除外)
周一、二、三、四上午9:00-11:00
(法定假日除外)
62705220
62705589
4、普陀区
曹杨路510号(近白玉路)
周一至周四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
周六、1月1日、5月1日、10月1日 9:00-15:00
周一、周二下午1:30-4:30,周三、周四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
52803612,62441118×3002(结婚),62441118×3009(离婚)
5、虹口区
巴林路76号(近运光路)
周一至周四、周六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7月1日-9月30日下午2:00-4:30)
周五上午8:30-11:00
周一至周四、周六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7月1日-9月30日下午2:00-4:30)
周五上午8:30-11:00
55127329,55127328
6、杨浦区
济宁路252号(近江浦路)
周一、二、三、四、六上午8:30-11:30,周一至周六下午1:30-5:00
周一、二、三、四、六上午8:30-11:30
96968520,25017777
7、闵行区
七莘路750号
周一下午1:30-4:30,周二至周六上午8:30-16:30
周一至周五下午13:30-15:30
64886900,64984950,54530884
8、浦东新区
(1)浦东南路2240号永业商务楼三楼
周一至周四、周六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周五上午9:00-11:30
周一至周四、周六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周五上午9:00-11:30
58012424,58828056(结婚)
58829805(离婚)
(2)惠南镇城基路29号
周一至周四、周六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周五上午9:00-11:30
周一至周四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周五上午9:00-11:30
58012424,68018414
9、嘉定区
澄浏中路2560号
周一至周四、周六上午8:30-11:00,下午1:30-4:00,周五上午 8:30-11:00
周一至周四上午8:30-11:00,下午1:30-4:00,周五上午8:30-11:00
59528196
59528242(结婚)
59528667(离婚)
10、宝山区
樟岭路2号南楼(近盘古路)
周一、三、四、五、六上午8:30-11:00,下午1:00-4:00,周二上午8:30-11:00
周一、二、三、四上午8:30-10:00
56699828
56699902(婚姻)
56699901(收养)
11、奉贤区
南桥镇望园南路1529弄(奉贤区行政服务中心)B座三楼
周一至周四上午8:30-11:00,下午1:30-4:00,周五上午8:30-11:00
周六上午09:00-11:00,下午01:30-04:00
(国家法定假日除外,元旦、五一、十一办理结婚登记)
周二、周三上午8:30-11:00,下午1:30-4:00,周四、周五上午08:30-11:00
57421803
57420620(结婚)
57421029(离婚)
12、金山区
朱泾镇临源街620号
周一至周六上午8:30-11:00下午1:00-4:00
周一、三、四、五上午8:30-11:00,下午1:00-4:00
57320237
57319540
13、松江区
乐都西路867—871号2号楼4楼
周一、二、三、五上午8:30-11:00,下午1:00-4:30,周四上午8:30-11:00
周六上午9:00-11:00,下午1:00-4:00
补领结婚证书接待时间同上
周二、三、五上午8:30-11:00,下午1:00-4:30,周四上午8:30-11:00
补领离婚证书接待时间同上
57716031
57828156
14、青浦区
外青松公路6189号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00-4:30
周六上午8:30-11:00下午1:00-4:00
(夏令时下午1:30开始接待)
周二、四、五上午8:30-11:15下午1:00-4:15
周六上午8:30-11:00下午1:00-4:00
(夏令时下午1:30开始接待)
69714231
69714230(结婚)
69713671(离婚)
15、崇明区
翠竹路1501号
周一至周六上午8:30-11:30,下午1:00-4:30
周一至周六上午8:30-11:30,下午1:00-4:30
59611302
39611574
16、市婚姻登记中心(涉外)
漕宝路82号E座三楼
周一、三、四、五、六9:00-16:00,周二上午9:00-11: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周一、四下午1:30-4:00
64325087
接待时间:24小时
64325088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一般是民政局及下属民政所。需要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婚姻登记条例》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法律主观:
浦东新区离婚办理点有两个: (1)浦东南路2240号永业商务楼3楼; (2)惠南镇城基路29号。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浦东新区 浦东区婚姻登记处
地址:福山路90号/川黄路201号
电话:021-58984550/68751667/969183097/50816328
工作时间:周一至六
(一)户口薄;(二)居民身份证;(三)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复婚的按上述规定办理;(四)按照《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定》第二十二条第7项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应当提交3张大2寸近期、半身、免冠、双人合影照片。照片大2寸的规格为6×4厘米。应当是证件照,清晰可辨。不得使用合成照、艺术照、婚纱照、生活照、剧照等。
一、本人的结婚登记声明书
二、本人常住户口簿 (可用有效期内的户籍证明代替)
三、本人居民身份证 (可用有效期内的临时居民身份证代替)
四、合影证件照
办理地点
1、浦东新区浦东南路2240号永业大厦三楼 浦东新区婚姻登记中心;
2、浦东新区惠南镇城基路29号 浦东新区婚姻登记中心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四、周六上午 9:00 - 11:30,下午13:30 - 16:30;
周五上午 9:00 - 11:30
扩展资料
办理方式
(1)、办理环节
一般程序主要包括申请人申请,行政确认受理大厅窗口经办人员对办理婚姻登记的各种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核,由婚姻登记员当场审核,证件、证明材料齐全的,当场发给结婚证。
(2)、审查方式
现场审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八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三十五条规定: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上海一网通办—结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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