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不可以,必须三代无血亲。姨表兄妹,双方的母亲是姐妹,是血亲。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未婚青年人都憧憬着美好、幸福的未来,渴望寻找一位情投意和、心心相印的终生伴侣,共享家庭生活的天伦之乐。怎样才能使心愿得以实现,下面从医学和优生学的角度谈谈选择配偶的科学。
不能相互婚配的四种人
1、近亲不能结婚。
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国家以法律的形式来限制近亲结婚,可见近亲结婚的后果是严重的。我国在战国时期就有“男女同姓其生不蕃”之说,在国外也都有这方面的规定,有些国家甚至规定表亲通婚有罪。
近亲,不能通婚的近亲,是指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直系血亲:是指与自己有垂直血缘关系的,如父母与子女、祖父母与孙子女、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等。
旁系血亲:是指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舅、姨、姑、伯、叔等。三代以内有共同祖先的就为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祖父母 外祖父母
叔、伯、姑 父母 舅 姨
堂兄弟姐妹 自己 表兄弟姐妹
堂兄弟姐妹之子女 子女 表兄弟姐妹之子女
堂兄弟姐妹之孙子女 孙子女 表兄弟姐妹孙之子女
亲上加亲好不好,这要做具体分析。
亲上加亲,一般可以分成两类,一类是有血缘关系的,一类是没有血缘关系的。没有血缘关系的可以通婚,比如姐妹俩嫁给兄弟俩;妹妹嫁给姐夫的外甥侄子;弟弟与嫂子的娘家亲戚成婚,他们虽然也是亲戚,但并无血缘关系,就可以通婚。有血缘关系的直系血亲无论多少代都不能结婚,比如祖父母与孙子女、曾祖父母与曾孙子女、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曾外祖父母与曾外孙子女,都不可以通婚。
通常人们认为,两个兄弟的子女之间即堂兄弟姐妹之间的通婚视为血缘忌讳,而认为一个兄弟的子女与其姐妹的子女通婚,或者两个姐妹之间的子女通婚,即北方人讲的“姑做婆”,“姨做婆”是允许的,这也是错误的。因为他们之间的血缘很近,没有超出三代,属于近亲不可以婚配。
近亲为什么不能结婚?
这是从优生学的角度,从有利于后代的健康考虑的。近亲结婚与遗传病的发生、延续有密切关系。谁的孩子像谁,说的是子代与亲代相似或雷同,这叫做遗传。遗传是由身体内的基因相同造成的。由于近亲结婚的夫妇所携带的相同基因比较多,有些遗传病,只有当父母都有共同的“致病基因”而且“相遇”时,后代才能发病。在一般的婚配关系中,这种“相遇”的机会很少。而近亲结婚的情况就不同了,这种相遇的机会明显增加,因为他们来自同一祖先,共同的基因比较多。父母和亲生子女之间,同胞兄弟姐妹之间有1/2的基因相同,祖孙之间,伯、叔、舅、姑、娘、姨与内外侄女、侄甥之间有1/4基因相同。堂兄弟姐妹、姑表、姨表兄弟姐妹之间有1/8基因是相同的;表叔、舅与侄女、甥女之间有1/16基因相同,其表堂兄妹之间有1/32基因相同。相同基因越多,致病基因相遇的机会就越多,那么遗传病发病率就越高。
据估计,在正常人身上每人都常有5-6种隐性遗传病基因。近亲婚配可以明显提高常染色体隐性遗传病的发病率。
隐性遗传病和近亲结婚关系
病名 隐性遗传病的发生率 表兄弟结婚发病率为非近亲结婚的倍数 此病患者中表兄近亲结婚者所占百分比(%)
非近亲结婚 表兄妹结婚
苯丙酮尿症 1: 14500 1: 1700 85 35
色素性干皮肤 1: 23000 1: 2200 105 40
白 化 病 1: 40000 1: 3000 185 46
全 色 盲 1: 73000 1: 4100 199 53
小 头 畸 形 1: 77000 1: 4200 133 54
黑朦性白痴 1:310000 1: 8600 357 70
先天性鱼鳞癣 1:1003000 1:16000 636 80
在我们生活中,由于近亲结婚造成子女发病的例子实在很多。
世界著名的大科学家达尔文创立了物种进化的自然选择学说,然而他自己的婚姻却是不幸的。达尔文与他的表姐埃玛自幼相爱,埃玛是一位品德高尚的女性,婚后为了使达尔文有充沛的精力从事科学研究工作,一个人担负起全部家务的重任,然而他们的婚后生活并不幸福。他们婚后15年中共生下6男4女10个孩子,大女儿安妮聪明可爱,但却一直多病,10岁就夭折了;四女儿也因多病,很早就死去了;二女儿埃蒂、儿子威廉和伦纳德终生不育;三女儿伊莎丽因身体不好终生未婚;其它四个儿子身体也都不好,长年多病,儿女的不幸使达尔文夫妇一生都感到焦虑不安。
著名的美国遗传学家摩尔根与漂亮的表妹玛丽十分相爱,玛丽不仅漂亮而且学识渊博,兴趣广泛。摩尔根因在研究印第安人的婚配习惯中了解到血缘过近影响子女健康,一直不敢与表妹结婚,直到33岁也摆脱不了这爱情的吸引力,终于成亲。婚后先后生了三个孩子,两个女儿因遗传病夭折,儿子李米尔则是智力缺乏的“半痴呆”。摩尔根为此十分悲痛,深悔自己的“失足”。
还有历史上著名的欧洲王室的血友病、土耳其阿克亚勃的“两性之乡”、西班牙的“多指村”,以及巴西的“白毛人”岛等等,都是近亲婚配的结果。
2、男女双方都曾患过精神分裂症或燥狂抑郁性精神病的人不能成为配偶。
这是因为当夫妇一方或双方患精神分裂症时,其子女患同病的风险率极高。一般群体中精神分裂症风险率不到1%,父母双方都是精神分裂症患者,则子女发病率高达40%至68%。父母一方是精神分裂症的,其子女发病率为15%。由此可见,精神分裂症与子孙后代的精神素质密切关联。提倡优生,必须杜绝精神分裂症患者之间互相婚配。
3、双方家系中三代内患有相同的隐性遗传病者。
隐性遗传病的种类很多,比如白化病(俗称阴天乐)全色盲、青光眼、着色性干皮病、镰状细胞贫血症等等。这类遗传病遗传有几个规律:一是患者在家族中出现经常散发的,在世代之间没有连续性;二是患者的双亲一般外表是正常的不发病,但他们是这种致病基因的携带者;三是发病者与性别没有关系;四是近亲婚配生育的子女,发病率明显提高。
4 常染色体隐性遗传病患者之间不宜结婚。
当一对夫妇都是致病基因的携带者时,生育的子女有1/4要发病,从优生学的角度,这样的人之间不宜结婚。
近 亲 结 婚
亲缘相近的个体间的通婚。一对夫妇,如在曾祖父以下世代有共同祖先,就算是近亲结婚。表兄妹结婚,就是较常见的近亲结婚。大多数国家都不鼓励近亲结婚,甚至禁止近亲结婚。近亲结婚,后代的死亡率高,并常出现痴呆、畸形儿和遗传病患者。这是由于近亲结婚的夫妇,从共同祖先获得了较多的相同基因,容易使对生存不利的隐性有害基因在后代中相遇(即纯合),因而容易出生素质低劣的孩子。据世界卫生组织估计,人群中每个人约携带 5 ~ 6 种隐性遗传病的致病基因。在随机婚配(非近亲婚配)时,由于夫妇两人无血缘关系,相同的基因很少,他们所携带的隐性致病基因不同,因而不易形成隐性致病基因的纯合体(患者)。而在近亲结婚时,夫妇两人携带相同的隐性致病基因的可能性很大,容易在子代相遇,而使后代遗传病的发病率升高。下表列举了几种隐性遗传病,表明近亲结婚后代的发病率是非近亲婚配后代发病率的数倍。
此外,高血压、精神分裂症、先天性心脏病、无脑儿、癫痫等多基因遗传病,在近亲结婚所生子女的发病率也明显高于非近亲结婚。为此,许多国家通过法律禁止近亲结婚。中国婚姻法第六条规定: “ 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 直系血亲指父母与子女,祖父母与孙子女,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之间的关系。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包括同胞、叔(伯、姑)与侄(女)、舅(姨)与外甥(女)之间,表兄弟(妹)、堂兄弟(妹)之间的关系。据调查,近亲结婚率,城市约为 07% ,农村 12% ,有的高达 28% ,某些山区农村、海岛由于交通不发达,近亲婚配更高,因而遗传性疾病就较多。因此禁止近亲结婚是降低以至消除隐性遗传病发病率,提高人口素质的有效措施,是优生的主要内容之一。
表兄妹不能结婚。男女申请结婚登记的,应当满足双方完全自愿,男不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早于二十周岁,双方非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等条件。而表兄妹关系属于前述的“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表兄妹属于近亲,结婚不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七条规定了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表兄妹属于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所以表兄妹结婚不合法。直系血亲就是指和自己有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即生育自己的长辈包括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以及更上的长辈和自己生育的下辈包括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更下的晚辈。旁系血亲,是指出自同一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血亲,包括亲兄弟姐妹(包括同母同父、同母异父、同父异母)、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叔伯姑与侄子女、舅姨与外甥女、外甥。由此可见,表兄妹属于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他们不能结婚。近亲之间通婚由于他们双方有太多相似的遗传因子,后代无法从他们那里产生变异,有害基因将之传递给子孙。如果这一基因按常染色体隐性遗传方式,其子女就可能因为是突变纯合子而发病。因此,近亲婚配增加了某些常染色体隐性遗传疾病的发生风险。近亲婚配使子女中得到这样一对纯合或相同基因的概率增加 。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六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二)非双方自愿的,(三)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五)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禁止表亲结婚只是附和当时时代背景的需要,毕竟改革开放之前,国内出生率激增,为了保证优生优育而定的,但于现代而言完全是脑袋被门夹
LZ你估计是国内呆久了,不知门外事,在全球,禁止表亲结婚的只有寥寥数个国家
不说远的,就近而论,香港和台湾都不禁止表亲结婚,李嘉诚NB吧?她夫人就是他表妹,生出来的娃比谁都NB,小超人可不是白给的
接着就科学论证而言,无血缘关系的一般人婚配后其后代的基因缺陷为3%―4%,而表兄妹婚配生育的后代其基因缺陷为4.5%。换句话说,表兄妹结婚的后代只是比一般无血缘关系的人婚配后的后代基因缺陷多0.5%―1.5%,而平均差异只为1%。美国另一位遗传学家罗宾.贝内特则认为,表(堂)兄妹结婚造成后代先天缺陷的概率只比普通人高2%―3%。换句话说,表(堂)兄妹结婚造成后代先天缺陷的风险大约与一名普通妇女在41岁时生育的风险相当,是不是也要法律禁止高龄产妇生育?
最后就道德伦理而言,更JB扯淡,在中国历史中,只有明清两代禁止表兄妹结婚,且还是半途而废,就算1949年解放后也没禁止表兄妹结婚,都是改革开放后不堪人口压力才在1980年禁止了表亲结婚,以促进计划生育的实施,但现在,计划生育已经行将末路,此法律还存在只是一个笑话而已
法律分析:姨兄妹不能结婚。因为姨兄妹双方的母亲是姐妹,双方属于三代内旁系血亲,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所以姨兄妹不能结婚。近亲结婚会导致增加下一代隐性遗传病的发病率,胎儿出现先天畸形、早产、流产、夭折的风险增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为了巩固家族地位,古代婚姻确实允许表兄妹结婚的,并不是患先天疾病的机会很低而是有问题的基本无法存活。我们都知道近亲结婚的孩子会有很多的问题,特别是了解了医学知识后会发现身边很多亲近结婚而出现问题儿童的家庭;为何古代生活中很少听到近亲结婚而出现先天疾病的孩子?并不是没有,而是这些有问题的孩子很早就从世界上消失了。
一、为了巩固家族地位,古代对于婚姻是以“亲”为主,是允许表兄妹结婚的
《红楼梦》让很多读者都意识到一件事,古代的人都允许近亲结婚;近亲结婚不是会生出不健康的宝宝吗?为何古代都喜欢近亲结婚?一句“肥水不流外人田”就可以完美解释了。要知道,古代大家庭之间都有利益关系,很多人都不愿意把自己的孩子嫁到其他家族中生活,为了孩子也为了家庭就会选择一些远方亲戚结婚,例如表兄妹关系的人,都会成为巩固家庭定位最好的婚姻。
二、古代患上先天疾病的孩子其实很多,医疗技术的落后加上人为而导致这些孩子很少出现在生活中
历史上关于不健康儿童的记载很少,暗示了古代近亲结婚都没有有问题儿童出生吗?不是的。在古代一样会存在有问题的儿童,这些孩子在医疗技术不发达的古代严重的很早就夭折了,剩下的要么被家庭暗地里“处理”了,要么就一辈子就留在家中关起来直到死去;并不是古代近亲结婚没有先天患病的孩子,而是这些孩子都不会光明正大地走到街上,自然没有被记载到古籍上。
古代表兄妹结婚很常见,而生育出先天疾病的孩子也存在,只是无法公诸于世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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