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这个是去美国结婚的申请办理程序和条件
K1美国公民的未婚夫(妻),21岁以下的未婚子女为K2
中国申请人持K1签证进入美国后,必须在90天内结婚,否则必须在第90天前离开美国,否则属于非法居留。K1签证不能转其它类型签证,如学生签证,工作签证等。如果不与申请K1签证的美国公民在90天内结婚,即使找到其它美国公民结婚,也不能转身份,必须回中国,重新开始申请CR1。
K1结婚后,可由美国公民为中国申请人及其孩子申请转身份,一年左右取得两年条件绿卡,在两年条件绿卡满两年的前90天内必须由美国公民申请解除条件绿卡,申请十年绿卡,批准后,即可取得十年绿卡。
美国公民必须在中国申请人入境一年内,为中国申请人申请转身份,即绿卡,超过一年,则婚姻失效,必须回中国。
1美国公民的未婚夫(妻)申请K1签证的条件:
1)中国申请人的未婚夫(妻)必须是美国公民,绿卡居民不能为中国未婚夫(妻)申请K1签证;
2)双方必须在最近两年内曾经见过面,除非能证明,所信仰的宗教或来自一个禁止夫妇在婚姻之前见面的某文化,或可以证明双方见面,将会造成对任何一方的极端艰难,也可以免除这个限制。
3)双方必须在法律上能够结婚。正在离婚或废除进行中,或不满足美国公民所在州的结婚法定年龄将不具备申请条件。中国申请人可以不达到中国法定的结婚年龄,一般在美国18岁即成年可结婚。美国公民和中国公民18岁可以申请K1签证。
4)美国公民愿意为中国申请者做经济担保,向美国政府保证负担中国申请人在美的生活,不给美国政府增加负担。(曾有美国公民在申请过程中,不愿意做经济担保而中止K1申请)
5)K1签证必须向美国公民居住地所属美国各地移民局处理中心提出申请
针对你的问题再做回答:
1:和美国公民结婚手续方面。
(见我上面给你写的东西,已经很详细了)
2:手续方面在哪里办理?
你说的是什么手续?由于结婚申请你如果要去美国结婚的话,就要你的LG为你在美国境内向当地的移民局提交结婚申请。如果你想在你的家乡中国结婚的话叫你LG去美国驻中国离你家最近的大使馆出具现在单身和无犯罪记录证明立马就可以结婚,但是你没有入境美国的权利。
3:本人的(中国)手续已经全部办理完毕。
你都办理了什么手续?这个申请需要办理的东西很多,比如你的身份证,出生证,户口本,疫苗接种手册,未婚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这些是基本的,需要全部的翻译并公证。
4:对方是不是拿着离婚证明,法院判决书,单身证明,到中国美国使馆就可以办理呢?
你要是想在国内结婚这些手续就可以结了,没问题。(但是你没有入境美国的权利,和美国公民,绿卡什么都没有关系。如果你确定的话,他的手续已经全了)
5:对方的手续已经在美国的市里认证盖章,是不是还要去省里面认证盖章呢?
不用在美国,只要是公证过的的东西不分什么级别,一些教堂的牧师和律师也帮人公证的,不一定是机构。
6:这些认证在中国的美国使馆可以办理么?
使领馆办的慢,而且,你上述说的东西在国内结婚足够了。
你要是还有什么问题可以给我写消息,我自己正在办理相关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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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后,即可以申请移民。
申请材料需要非常详细,结识、求婚、结婚等等的过程。主要是面签用。
从申请到可以面签,一般1年左右。
面签通过,入境后可以拿到临时绿卡,一年后申请永久绿卡,检查确实很严格,询问非常私人的问题。
在申请入籍之后到批准之前这段时间,必须维持连续居留。入籍申请可以在你的连续居留时间满3年之前3个月提出。在宣誓入籍时,必须身在美国境内。
由于婚姻的复杂性和变化性,移民局不可能在以婚姻为由提出移民申请时就能判断婚姻的真假,因此法律规定,任何同美国公民结婚的外籍人士,其移民申请被批准后,只能获得有条件绿卡。绿卡持有人享有同永久性绿卡持有人一样的权益,但该条件性绿卡有效期只有2年。2年到期时,如果原有婚姻继续存在,方可申请转为永久性绿卡。此外,2年后即使申请人的临时绿卡转为了永久性绿卡,但如果申请人在获得该永久性绿卡后即离婚而且再度结婚,如果要为其新配偶申请移民,则必须在其持永久性绿卡届满5年后方可提出申请。
二,申请从有条件居留改换正式绿卡的资格
外籍配偶在与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结婚仍保持婚姻关系差90天即达两年者。
在外籍配偶取得有条件居留后90天才申请条件居留的子女。也就是不包括在外籍配偶申请有条件居留申请表内的子女。
真实婚姻的美国籍公民或永久居民的未亡人。
真诚婚姻,却因各种原因而离异或宣布无效者。
真诚婚姻,却因美籍配偶虐待外籍配偶或其子女。
取销美国居留权益会导致极端的困境者。
三,如何申请从有条件居留到正式的绿卡
美籍或永久居留配偶联合办理申请﹕夫妇共同填写及签名I-751申请取销有条件居留表格;有条件居留绿卡副本;真诚婚姻证明,包括两人的共同居所证明,共有财产,两人的子女出生纸等。这是最单纯的调整为永久居留的方式。
如果为美籍配偶的未亡人﹕填I-751表;临时居留绿卡副本;真诚的婚姻证明,包括与美籍配偶共居住宅的租约,曾经拥有共有财产,子女出生纸,及配偶死亡证书副本。
除了配偶死亡之外婚姻消失情况﹕I-751表格;临时绿卡副本;真诚婚姻证明,包括曾经同居住所的租约,曾经拥有共同财产,子女出生纸,离婚或婚姻失效证明副本,证明并非外籍配偶之错误而导致离婚或婚姻无效。
受虐配偶的申请﹕I- 751表格﹔临时绿卡副本;真诚婚姻证明,包括曾经同居,共有财产,子女出生纸,子女或本人受虐的自白书,,并非外籍配偶之错而离婚的证明,离开美国会导致极端困境的证明。
如果子女分开办理更换永久居留身份﹕I-751表;临时绿卡副本;书面说明与外籍父或母分开办理的原因。
四,办理从有条件绿卡更换正式绿卡时,当事人必须人在美国吗?
办理申请时外籍配偶不需人在美国,但是移民局要与夫妇面谈时,则必须回到美国来。
五,一定要亲自出席移民局的面谈吗?
夫妇都必须出席移民局的面谈,但是地区移民局局长可以免除面谈,在评估申请表格后,地区局长可以决定是否要面谈。
六,如果没有在90天到两年时申请该怎么办。
如果没有依时在两年到期前的90天,填写I-751申请取销有条件居留表格,则外籍配偶所持有的有条件居留权,到了两年结婚纪念日之时,会自动失效,移民局会开始执行移送出境的程序序。移民局先会通知外籍配偶,没有依时申请取销有条件居留已失去了美国居留权,同时送到出席听证的通知单。在出席听证时,外籍配偶可以述说未能及时申请更换永久居留权的理由,必须提出有关的证明文件。
不过I-751表格,能够迟交,如果外籍配偶能向地区移民局长证明有合理的理由,移民局局长裁决提出的理由是否正确,而决定批准与否。
七,外籍配偶在下列的情况下可以申请免除美籍配偶签署的豁免﹕移送出境会造成本人或子女极端的困境。
真诚的婚姻关系,但是并非因外籍配偶的错误或过失,而因为各种原因而离婚或婚姻无效。
因为美籍配偶的虐待外籍配偶或子女,而婚姻关系无法继续。
八,更换为永久居民身份,自然可以有继续合法工作的权利。在递交了申请变更为正式绿卡的I-751表格后,移民局会在等待审核正式绿卡申请时间,延长申请人的临时绿卡,也就是有条件居留12个月,以等待正式的绿卡送到家里。
九,追踪变更永久居留身份的申请案,外籍配偶应与交件的移民局联络。
十,万一被拒绝时的申诉移民局拒绝申请会送拒绝的通知单,告知申请人拒绝的理由,同时移民局立刻会开始移送出境的程序。申请人可以在递解出境的过程中,向移民法官申诉,在移民法官审核移民局拒绝是否合理时,移民局必须提供拒绝的证据。假如移民法官认同移民局的说法,申请人还可以向移民上诉局上诉。
在移民法官同意移民局解送出境的决定后,当事人有33天可以准备向华盛顿的移民上诉局上诉。
不可以,绿卡的名称就是永久居留证。不在美国境内居住,不能递交绿卡申请。但是与美国公民结婚,是可以进入美国境内:
如果同美国公民结婚的外国人仍然在国外,该美国人的配偶还可以先以K-3签证进入美国,以便夫妻团聚,在美国等待签证。
参考:
嫁(娶)个美国公民申请美国绿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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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谢律师 on November 24, 2008 at 17:32:24
如果有情有缘,嫁(娶)个美国公民申请美国绿卡,是外国人来说是取得美国绿卡的一种最快最简便的程序。这就是常听说的“婚姻绿卡”。但是美国移民法上的“婚姻绿卡”并不是仅指同美国公民的婚姻取得的绿卡。同美国永久居民(绿卡持有人)结婚而得到的绿卡,也属于婚姻绿卡,或叫婚姻移民。我在前文谈到有关同美国永久居民(绿卡持有人)结婚而得到的绿卡问题。有兴趣者可访问“嫁(娶)个绿卡办绿卡”一文 (http://wwwuslawnetcom/Chinesehome/News/messages/584htm)。 今天谈谈通过与美国公民结婚来申请美国绿卡。
移民法给予同美国公民结婚的外国人特殊地位, 因为这些外国人一旦和美国公民结婚,他们变成美国公民的直系近亲属(美国公民的配偶)。他们的绿卡申请没有移民名额的限制。美国公民的配偶在递交移民申请时,外籍配偶可以立即申请转换绿卡身份。外籍配偶还可以立即申请工作许可和回美证(视具体情况)。此外,在美国没有合法身份的外国人只要同美国公民结了婚,其非法身份在结婚并提出移民申请后便可“漂白”变成合法身份。比如说,一个外国人多年前持有旅游签证入境,逾期居留多年后同美国公民结婚,他/她的非法身份可以变成合法身份。如果同美国公民结婚的外国人仍然在国外,该美国人的配偶还可以先以K-3签证进入美国,以便夫妻团聚,在美国等待签证。可见,这方面的绿卡申请不在乎婚姻关系是在那里成立的,重要的是和什么样的人结婚。只要是和美国公民结婚,不管外籍配偶人在哪里,我们都可以为外籍配偶申请美国绿卡。
如果外国人在美国已有其他各种非移民身份,例如F-1或H-1B,一旦结了婚,我们可以马上为外籍配偶递交绿卡申请,并同时申请工作许可和回美证。但如果是J-1签证持有者,而且受回国服务两年的限制,即使同美国公民结了婚,还必须等到拿到J-1回国服务豁免批准书之后才能提出转换和绿卡身份的申请。如果是持B签证来到美国访问的,必须等待至少两个月之后才能结婚和申请绿卡。如果闪电式地同美国公民结了婚,可能还不可立即提出绿卡申请。如果进入美国后想很快就同美国公民结婚或者在进入美国之前就意图和美国公民结婚,应提前咨询谢律师。我们事务所几乎每天都处理婚姻移民申请,积累丰富的婚姻移民办案经验。
还要注意,虽然同美国公民结婚是取得美国绿卡的一种最快最简便的程序,但是它也可以称为是一条没有回头路的单行道或独木桥。同美国公民结了婚,绿卡申请也递交上去,并不等于外籍配偶就一定能拿到绿卡。如果材料准备不当或者婚姻关系在绿卡面谈之前破裂或者美国公民配偶拒绝参加绿卡面谈,外籍配偶都难以拿到美国绿卡。如果外籍配偶此时已经没有有效的非移民身份,移民局多半会将他们送上移民法庭,进入递解出境审理程序。如果在外籍配偶通过婚姻取得绿卡时,如果结婚还不到两年,美国公民的配偶拿到的绿卡是临时绿卡,只有两年有效期。快到两年时,再提出共同申请,将临时绿卡转成正式绿卡,有效期为十年。需要转成正式绿卡的读者,应在拿到临时绿卡后尽早联系谢律师。绿卡到期日之前三个月联系谢律师,最迟不要超过绿卡到期日,否则太晚。如果美国公民的配偶拿到绿卡满三年时,仍然和提出申请时的美国公民结婚,美国公民的配偶可以提交入籍申请,取得美国国籍。
要特别注意,婚姻绿卡和绿卡婚姻是不同的。什么叫绿卡婚姻?虽然只是字面表达不同,这两个词却意味著两种完全不同性质的婚姻状态。简单讲,婚姻绿卡是因为外国人同美国公民结婚,然后由美国公民提出移民申请,然后为其外籍配偶取得永久居民身份。而绿卡婚姻是外国人为了取得美国的永久居留身份而同美国公民达成某种协议或交易,由美国公民为之提出移民申请,然后取得或试图取得永久居民身份。美国政府历来重视查处为取得美国居留身份的假婚姻或者婚姻欺诈行为。一旦被发现假婚姻或者存在婚姻欺诈行为,双方当事人双方都会进监狱,服刑之后,外国人一方还会被驱逐出境。和婚姻欺诈行为有牵连人员也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通过签证来到美国的中国女孩跟美国公民结婚2年能拿到绿卡。婚姻少于2年,拿的是临绿,2年以上是十年绿卡。临绿,离婚后绿卡会被吊销,十绿不会。绿卡持有者每年在国外滞留不可超过180天。但如果婚姻如果涉嫌假婚姻之类问题的,自己丈夫起诉自己的,还是有可能被吊销绿卡的。
女方需要的材料:
合法在美国居留的一切证件
出生公证,和父母关系的公证,在中国无刑事犯罪的公证
如果是离婚的,还要有离婚书的公证
两个人的结婚证书,两个人共同的财产证明(银行对账单,保险单,房契都要是两个人的名字),能证明婚姻是真实的证据 。
呃,结婚和拿绿卡是两回事哦。在中国结婚的话,就要办理涉外婚姻,不复杂的,带对方的单身证明和护照,你要带身份证和户口本,去民政局就行了,结婚的过程是不需要用任何英文的;如果你们打算在美国登记结婚,那么就要带你们的护照,誓词是英文的。至于绿卡,是要结婚之后申请的,先申请签证来美国,再哪绿卡,签证面试的时候一般都是用英文的,简单的英文就行了。到了美国申请绿卡,有的CASE拿绿卡前还要再面试一次,也都是英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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