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
梅毒是具有传染性的,并且,隐性梅毒同样可发展为显性梅毒。不过,一般潜伏期已经长达2年的隐性梅毒可能不会通过夫妻间的亲密关系传染,但可通过血液传染/母婴传播给自己的孩子。
所以,建议先治疗,治疗期间暂缓亲密接触,等痊愈后,再恢复夫妻生活。
如果婚后尚未治愈的,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宣告婚姻无效。
可以参看《婚姻法》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第十二条 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
不算欺骗,但是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解除婚姻状态。
遇到婚检中出现了一方患有严重疾病的情况,是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解除婚姻的,这样的情况在我国的《婚姻法》中是有明确规定的。
一、婚检中发现对方有梅毒的情况,很难定义为欺诈。
结婚证都领取了,却在婚检的阶段中发现了对方患有梅毒,这样的局面只能有两种解释。
1、对方故意欺骗你,而隐瞒了所患的疾病。
2、对方实在不知情,并且疾病是在近期才患上的。
而如论是哪一种情况,都无法有效的定义为法律上的欺诈行为,因为这样的情况很难取得实际的证据,只要对方一口咬定不知情,那你是一点办法都没有。
二、法律诉讼可以解除婚姻状态。
对于婚检中出现了严重问题的情况,也不用过于担心,根据我国《婚姻法》中第十条中的相关规定说明:“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婚姻无效。
那么明显的就可以看出,婚检中一方患有梅毒,那么这样的病情明显的不适合结婚,因为梅毒具备传播性,会严重影响到另一方的身体健康。
这个时候的可以凭借婚检证明文件,到法院起诉患病者,要求法院解除婚姻状态,并且退回因为婚姻所付出的一切费用,法院是可以依据《婚姻法》来作出合理判决的。
三、结婚前必须注意的三个事项。
结婚不是儿戏,真的是影响一个人一辈子的事情,那么在结婚之前我们必须要考核三个事项。
1、对方的个人征信状态,比如说有没有借贷未归还的情况,这样的查询可以很好的证明对方的财务状态。
2、对方的体质状态,也就是说婚检。
3、对方的法律纠纷状态,要查询对方时候有过法律层面的行政处罚或者公司纠纷等状态,这样也是避免了重大的欺骗行为,避免后续背负莫名的债务。
结束语:婚姻受到法律保护,一旦发现自己的利益受到了侵害,不要感情用事,直接法律维权。
你说的是婚检吧。婚检是自选,不是强制的。
不过,有些事情瞒着最后保不住只会烧到你自己。
婚前检查,指的是结婚前对男女双方进行常规体格检查和生殖器检查,以便发现疾病,保证婚后的婚姻幸福。婚前检查对于男女双方都有着重大意义。
婚前检查的内容包括询问病史和体格检查两大部分。婚前检查内容包括:婚前医学检查、婚前卫生指导、婚前卫生咨询。
虽然新的《婚姻法》没有了强制婚前检查的规定,但是对于新婚的二人来讲,多多关注对方的身体健康,也是二人共同的幸福。
检查意义编辑
第一,有利于双方和下一代的健康。通过婚前全面的体检,可以发现一些异常情况和疾病,从而达到及早诊断、积极矫治的目的,如在体检中发现有对结婚或生育会产生暂时或永久影响的疾病,可在医生指导下作出对双方和下一代健康都有利的决定和安排。
第二,有利于优生,提高民族素质。通过家族史的询问,家系的调查,家谱的分析,结合体检所得,医生可对某些遗传缺陷作出明确诊断,并根据其传递规律,推算出“影响下一代优生”的风险程度,从而帮助结婚双方制定婚育决策,以减少或避免不适当的婚配和遗传病儿的出生。
第三,有利于主动有效地掌握好受孕的时机和避孕方法。医生根据双方的健康状况、生理条件和生育计划,为他们选择最佳受孕时机或避孕方法,并指导他们实行有效的措施,掌握科学的技巧。对要求生育者,可帮助其提高计划受孕的成功率。对准备避孕者,可使之减少计划外怀孕和人工流产,为保护妇女儿童健康提供保证。
第四,婚检还不仅仅是一项健康检查,更重要的是向人们传播有关婚育健康的知识,进行健康婚育指导。比如,医疗保健机构会向准新人播放婚前医疗卫生知识、婚后计划生育等方面的宣传片,发放宣传材料,开展有关咨询和指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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