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登记的流程

结婚登记的流程,第1张

结婚登记的流程

 结婚登记的流程,你知道是怎么样的吗?结婚对于所有的人来说是一件大事情,结婚就意味着两个人以后要在一起生活,是两家人的事情,下面我为大家带来了结婚登记的流程,一起看看。

结婚登记的流程1

  一、婚检

 婚检是遵循自愿原则的,没有婚检结果单也是可以登记结婚的。但是为了婚姻生活的幸福以及下一代的健康应该在结婚前进行一下婚检。

 我国是提供免费婚检的,去民政局或者当地社区领取免费婚检单即可。建议在结婚前三个月进行结婚检查,如果婚前没有时间,婚后也可以,免费婚检的时间为结婚登记前三个月和结婚登记后一个月有效。

  二、预约

 在结婚登记前避免当天登记人流过大,应该提前进行预约。在当地民政局官网上面即可进行预约,现在支付宝也开通了结婚登记预约的功能。

  三、结婚登记条件

 1、男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

 2、双方自愿结婚;

 3、双方均无配偶;

 4、双方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关系;

 5、双方均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能结婚的疾病。

  四、结婚登记材料

 1、身份证

 2、户口本

 3、离婚证(再婚者需要,或者携带其他离婚证明材料)

 4、三张结婚证照片(满足规定要求,也可以去民政局拍摄)

  五、结婚登记流程

 1、结婚登记的双方应携带相关有效证件亲自共同前往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4、领取结婚证,可以去大堂拍照留念。

结婚登记的流程2

  一、结婚必备的基础条件

  1、彼此了解对方的过去。

 虽然说结婚在一起生活,是未来的事情,而不是过去,他的过去,还是需要了解的。如果夫妻双方都不知道同床共枕的这个人是从哪儿冒出来的,哪儿来的安全感?所以,对方在哪儿上的学,以前做什么,大致的情感经历,有没有婚姻经历,经历过什么特殊的事情,都是有必要了解一些的。

  2、彼此在空间和时间上是透明的。

 有人说彼此既然信任,他去哪里,跟谁在一起就不重要了。千万不要这样想,婚姻的基础是信任,人们是因为爱对方而倾向于相信对方是真诚的,可完全信任的基础是什么?是要了解。都不知道他整天在哪里,干什么,跟谁在一起,就敢跟他结婚的话,胆够大的。这不是信任,是盲目信任,也称迷信。

  3、彼此在经济上是透明的。

 国内绝大多数的夫妻,婚后都是共同财产制,也就是彼此在经济上以后要完全合伙了。两个合伙人,彼此有多少钱,挣多少钱,欠多少钱,都要有基本的了解,这应该是合伙的前提。

  4、相互是欣赏和尊重的。

 两人在对方的心中,一定是相互欣赏和尊重的,这是婚姻的基础。不具备这个基础而结婚的人,可能是为了责任或别的什么而结婚,这样也就为以后的不幸福埋下伏笔。

  5、相互获得双方家人的认可。

 虽然父母反对的婚姻不一定是不合适的,但父母反对的婚姻往往是容易不幸福。不幸福的原因也往往就是父母的反对行为本身导致的。双方家人不认可的婚姻,基础不牢,不是说不能结婚,而是尽量去争取获得双方父母的认可。这需要给父母些时间,父母的出发点都是为子女好,反对一阵子,看到两个年轻人在一起的意愿很强烈,一般也就接受了。

  6、在家庭角色的分配上达成一致。

 婚后的实际情况可能并不一定像婚前商量好的那样,但比起那些从未沟通过这一类问题的恋人来讲,沟通过的夫妻,内心是做好了应对婚后生活的准备的。

  7、想要的未来生活是一致的。

 你想过大富大贵的生活,他却想平平淡淡,分歧必然会多。所以像婚后住在哪里,要不要孩子,要的话要几个,要不要跟老人住,过什么样的生活,这一类的问题,婚前最好有所沟通。

  二、结婚前一定要知道的事

  1、你欣赏我身上的哪些东西

 一见倾心,是始于颜值,陷于才华,忠于人品。看得到对方的闪光点,才能把一时的喜爱,延续成为一辈子的欣赏。

  2、异性交往的底线在哪里

 我们对“与异性交往的底线”是否一致,又是否可以互相理解。我们并不能断言,什么是对的,什么又是错的。其实最重要的,是两个人要统一这种价值观。在彼此都能接受的范围内,相互尊重,也彼此信任。因为只有这样,感情才能走得长远,爱得坦然。

  3、对于与前任的过往,是坦然还是在意

 有人说,前任是横在喉咙里的一根刺;但也有人说,前任是座桥,把我们渡给对的人。所以,在结婚前我们就要清楚,这个世界上根本就没有完美的人,却有最适合你的人。

1、提前预约,通常来说,比较热门的结婚登记日期人就非常多,或在平时办理结婚人也比较多时可以去提前预约,直接在网上预约时间,然后再去办理结婚登记,并不是当天预约就可以当天就能办理,所以建议一定要提前安排好时间。

2、提出申请,在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要到其中一方的户籍地婚姻登记处提出结婚申请。

3、提交资料,在办理时必须要将所有的材料给到工作人员,还要确定办理结婚登记资料齐全一会工作人员才会给到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表。

4、审核登记表,这个表需要双方新人都要如实填写,填写好以后工作人员才能开始审核。

5、办理结婚,所有材料审核通过以后还需要见证新人在声明人这一项进行签上自己的名字,之后就开始办理两人的结婚证,通常来说在当天办理结婚证当天就能拿到手里。

1已达到国家法定结婚年龄。法定:男:22周岁,女:20周岁。

2只要双方一方是禅城区户籍皆可在禅城区办理结婚登记。只在一处办理即可。办理婚姻登记所需携带的资料: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并提交3张大1寸双方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合影照片。禅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地址:禅城区五峰四路25号(中国建设银行侧) 南庄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地址:南庄镇人和路1号(南庄户籍的,需到南庄婚姻登记处办理)

3若结婚后,您老婆没将户口迁到你户口内,那她还是以前的户口(农村户口)。只要没有办理户口迁移,户口是不会发生变化。没有说结婚后就一定要将户口迁到男方处。办理户口迁移是根据个人需求,根据你的情况,你老婆最好不办理户口迁移。

佛山市南海区婚姻登记处

地址: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海五路俊雅花园48座一楼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08:00-12:00,14:00-17:30

****: (0757)86258192

三水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 康乐路25号

工作时间: 08:30-12:00;13:30-17:30

****: (0757)87705494

佛山市禅城区婚姻登记处

地址: 魁奇一路澜石金属交易中心大楼4楼

工作时间:

****: (0757)82028881

佛山市高明区婚姻登记处

地址: 荷城街道靖安街18号

工作时间: 08:30-12:00;13:30-17:30

****: (0757)88988193

佛山市顺德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容桂婚姻登记处

地址: 佛山市顺德区容桂大道中90

工作时间:

****:

佛山市高明区明城行政服务中心婚姻登记办事大厅

地址: 明六路6号

工作时间:

****:

顺德区民政局勒流婚姻登记处

地址: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建设西路182号

工作时间:

****:

大沥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

地址: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大沥凤池社区振兴路54号振兴商贸大厦附近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 08:30-12:00,14:30-17:00

****:

狮山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

地址: 佛山市南海区俊景南路与狮城路交叉路口往北约150米(狮山镇质量技术监督站)

工作时间:

****:

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政府婚姻登记处

地址: 明六路6号

工作时间:

****: (0757)88831226

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

地址: 九江镇启航大道2号A栋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 08:30-12:00,14:30-17:00

****:

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政府婚姻登记处

地址: 均安镇永安路8号

工作时间:

****:

佛山市三水区芦苞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

地址: 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龙坡一路芦苞营业处南200米

工作时间:

****:

结婚登记需要什么手续和材料

结婚登记流程大致如下:

(一)申请

符合申请结婚登记要求的持本人登记照片、有关证件及证明材料,双方一起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申请,根据工作人员的指引填写申请登记声明。

结婚登记申请准备材料视具体情况而定,例如,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登记,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婚检证明、本人单身证明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血亲关系的声明(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等材料,如果是离过婚的,还应携带离婚证件。

外国人,如常驻我国的外国人、外籍华人等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登记,需持有本人有效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有效的临时来华居留证件、经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由本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二)审查

当事人的申请会被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审查,查明结婚申请是否无误,如有不明之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会向当事人询问,必要时要求当事人提供与结婚登记申请相关的材料。

(三)登记、领证

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结婚条件的会予以登记,然后进行结婚证的颁发;对离过婚的,婚姻登记机关会注销其离婚证;根据当事人要求,婚姻登记机关会对不符合结婚条件的会出份书面声明,解释不予登记的缘由。

离婚办理需要什么手续和证件

离婚登记的办理流程大致如下:

(一)申请

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应当订立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具有管辖权的),提出申请,并且提供以下证件、证明材料:

1、本人的结婚证;

2、符合规定的相关有效身份证件,如户口本、身份证、港澳台通行证、护照等;

3、现场填写的与离婚登记有关的申请书。

(二)受理

工作人员会按照规定对当事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初次审核。经由工作人员对当事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当事人要求出具《不予受理离婚登记申请告知书》的,应当出具。

(三)冷静期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相关材料,如本人的有效身份证、《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回执单丢失可不提供,但需要书面说明情况),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离婚登记机关撤回之前提交的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对资料核实无误后,发给关于撤销离婚登记申请的确认单。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没有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放离婚证的,视作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四)审查

自离婚冷静期届满三十日内(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限届满的日期),双方当事人应当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如双方近期免冠照、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护照或通行证等,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处按规来执行和审查,对不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当事人,不予办理,必要时婚姻登记机关可按当事人要求出具《不予办理离婚登记告知书》。

(五)登记并发证

婚姻登记处依据《婚姻登记工作和规范》规定,给予登记,发给离婚证。

法律分析:办理结婚证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结婚登记大致可分为申请、审查和登记三个环节。(一)申请1.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1)户口证明;(2)居民身份证;(3)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离婚的当事人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复婚登记。在实行婚前检查的地方,申请登记的当事人,必须到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婚前健康检查,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婚前检查证明。申请复婚的,可以不再进行婚前检查。2.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包括常驻我国和临时来华的外国人、外籍华人、定居我国的外国侨民)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男女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中国公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申请登记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须分别持有下列证件:(1)中国公民须持有:本人户籍证明;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职业、工作性质、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2)外国人须持有: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经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由本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该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婚姻状况的证明。(3)外国侨民须持有:本人护照或代替护照的身份、国籍证件(无国籍者免交);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职业、工作性质、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申请结婚的男女双方,还必须提交婚姻登记机关指定医院出具的婚前健康检查证明。凡证件齐全、符合法律规定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可持证件和男女双方照片,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申请婚姻登记的当事人,应当如实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供规定的有关证件和证明,不得隐瞒真实情况。(二)审查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查明结婚申请是否符合结婚条件,不明之处,应当向当事人询问,必要时,可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证明材料。(三)登记1.予以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即时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离过婚的,应注销其离婚证。但对中国公民和外国人的登记申请,应在收到申请后一个月内办理登记手续,发给结婚证。涉外婚姻的结婚证须贴有男女双方当事人照片,并加盖办理涉外婚姻登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婚姻登记专用章。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受单位或者他人干涉,不能获得所需证明时,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查明确实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2)居民身份证;(3)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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