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名登记结婚法律后果

冒名登记结婚法律后果,第1张

冒名登记结婚的法律后果可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婚姻无效:冒名登记结婚的婚姻可能被宣告无效,即法律上认为这段婚姻从一开始就不存在。这意味着这对夫妻在法律上并不享有配偶的权利和义务;

2、刑事责任:冒名登记结婚属于伪造行为,涉及到欺诈和伪造身份证明文件等犯罪行为。根据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涉及此类行为的人可能会面临刑事指控和相应的刑罚;

3、民事责任:冒名登记结婚可能涉及到对他人的侵权行为,例如伪造他人身份信息导致他人名誉受损。在这种情况下,受害人可以寻求民事索赔,要求赔偿损失。

重婚罪的定义,具体如下:

1、重婚罪是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2、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

3、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

4、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已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

重婚罪的判定标准,具体如下:

1、重婚罪是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2、重婚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具有重婚的行为。

3、重婚罪侵犯的客体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关系。

4、重婚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5、重婚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

综上所述,冒名登记结婚是指一个人以他人的身份信息进行结婚登记的行为,通常是为了获取某种利益或逃避法律责任。这种行为涉及到伪造身份证明文件和欺骗行为,违反了婚姻法和刑法的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

(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

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

首先,这件事情主要会对你的生活造成极大的麻烦,比如,在自己领结婚证时无法领取,或者对方有其它违法行为,也可能会对你造成危害。

因此,你要向有关部门,比如公安、民政部门反映情况,请求立案查处,这样才能纠正这个行为可能产生的后果。

关于赔偿问题,因姓名权受到侵害,可以列为精神赔偿。《最高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的解释规定,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三)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

关于赔偿的数额,一般与受损伤的程序相联系,如果后果严重,则赔偿就重,如果后果并不严重,数额一般很少。具体数额全国没有固定标准,但部分省市对此有数额规定。《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人身损害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二十五条规定:

(一)公民身体权、健康权遭受轻微伤害,不支持赔偿权利人的精神抚慰金请求;

(二)公民身体权、健康权遭受一般伤害没有构成伤残等级的,精神抚慰金的数额一般为1000元至5000元;

(三)公民身体权、健康权遭受的伤害已经构成伤残等级,精神抚慰金的数额可以结合受害人的伤残等级确定,一般不低于5000元,但不高于80000元。

(四)造成公民死亡的,精神抚慰金的数额一般不低于50000元,但不高于80000元;

法律主观:

冒用 身份证 登记 结婚 的情况不在法院或登记机关可撤销的范围内。受胁迫结婚是目前法院或 婚姻登记 机关 可撤销婚姻 的唯一情形。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法律客观:

《 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1 冒名与他人结婚是合法婚姻吗

现实生活中,冒名结婚常见于冒名者本人未达法定婚龄结婚或诈骗婚姻之中,是指非以本人真实姓名与他人结婚,而冒充他人之身份申请登记结婚,在婚姻登记机关签字申请结婚并领取结婚证的,是冒名者本人,被冒名者或知情,或不知情。在人民法院受理的诸多离婚案件中,结婚登记存在瑕疵的现象数见不鲜,存在的瑕疵情形也复杂多样。

谈到婚姻关系的效力,首先应解决“冒名”登记结婚的处理,在司法实践中,对此种情形的处理意见各不相同。主要有三种处理意见:

第一种,认为婚姻登记行政行为存在瑕疵,依法予以撤销。我国《婚姻法》虽然仅规定受胁迫登记结婚的,才可申请撤销婚姻登记,因其他虚假登记而领取的结婚证,民政部门无权予以撤销。但是,对当事人在婚姻登记过程中弄虚作假骗取婚姻登记的情形,尤其是被他人冒名登记结婚的情形,申请人可通过行政诉讼途径由法院来审查民政部门婚姻登记行政行为是否合法。本案中王某强因行政机关婚姻登记行政行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二条的规定,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法》第七十条也规定,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存在主要证据不足,人民法院可以判决撤销或部分撤销,故本案人民法院判决撤销结婚登记。

第二种,认为婚姻无效。结合本案案情,虽然从形式要件及程序要件来看,民政部门进行了必要的形式审查,颁证程序也不存在违法情形。但因王某永冒用他人姓名,民政部门受王某永的欺骗而作出了婚姻登记行政行为,该行政行为显然具有瑕疵,不符合《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和其他相关规定,该行政行为属于无效行政行为的情形,应当确认为无效。

第三种,认为只要符合婚姻登记的实质要件,婚姻关系有效。此种观点认为,程序上的瑕疵不影响婚姻的实质效力。本案双方当事人虽有冒名结婚的情形存在,但双方当事人在诉讼时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不存在《婚姻法》第十条规定的婚姻无效情形,也不存在可撤销情形。因此,双方当事人的婚姻应当有效,双方当事人如要解除婚姻关系只有通过民事诉讼途径解决。

综上,结合司法实践以及本案案情,对于上述三种处理意见,笔者更赞同第一种处理意见。认为第一种处理意见不仅维护行政机关的权威和社会秩序的稳定性,也有效的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有效解决了因“冒名”登记结婚后所遗留的问题,诸如被“冒名”者的户籍、婚姻登记等问题

2 身份证被人冒用结婚登记了怎么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一条 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应当申请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

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1身份证不需要挂失,也不需要公告声明遗失,挂失和公告无任何法律依据。

2公民只能使用自己的身份证来证明自己的身份。利用证件冒用他人身份或者他人冒用你的身份,并不代表被冒名者参与了某项社会活动。

3冒用他人身份证违法犯罪或者侵犯民事权利,仍然由行为人承担法律责任,被冒名者无须举证证明自己清白。 对于违法犯罪,是由司法机关调查取证来证明你有违法犯罪行为,而且要形成证据链,证据还要互相印证;对于民事侵权,谁主张、谁举证。

单靠身份证是无法让被冒名者承担责任的。 3根据居民身份证法,“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4当然公告声明遗失的行为,可以做,是自愿的行为。

3 冒名登记结婚的行政诉讼如何处理

我国婚姻法第十一条虽然仅规定受胁迫登记结婚的,才可申请婚姻登记机关撤销或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撤销但是,对当事人在婚姻登记过程中弄虚作假骗取婚姻登记的情形,尤其是被他人冒名登记结婚的情形,申请人可通过行政诉讼途径由法院来审查民政部门婚姻登记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被冒名者因行政机关婚姻登记行政行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二条的规定,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法第七十条也规定,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存在主要证据不足,人民法院可以判决撤销或部分撤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一条第二款也规定,当事人以结婚登记程序存在瑕疵为由提起民事诉讼,主张撤销结婚登记的,告知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流程: (1)起诉。

行政诉讼实写"不告不来"原则,即当事人不起诉,人民法院不能主动受理。 (2)受理。

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受理。经审查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在法定期限内裁定不予受理。

人民法院经过审查受理后,进入一审程序。此时,人民法院指定审判员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陪审员组成合议庭。

当事人认为审判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有权申请审判人员回避。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法律和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为依据(地方性法规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行政案件)。

审理民族自治地方的行政案件,并以该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为依据。 同时,参照国务院部、委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制定、发布的规章及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省、自治区的人民 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 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制定、发布的规章。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 有特殊情况需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

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3)审理。

人民法院审理的主要内容是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

4 被冒名办理婚姻登记可否申请撤销

婚姻登记属于行政确认行为。在婚姻登记中,婚姻登记机关的职责是对当事人行使婚姻自由权的合法性及其结果进行审查确认。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具有国家行政职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不服,依法提起诉讼的,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的规定,被欺骗一方当事人认为行政机关的婚姻登记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提起行政诉讼。2011年7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以下简称《〈婚姻法〉解释(三)》)第一条规定:“当事人以婚姻法第十条规定以外的情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驳回当事人的申请。当事人以结婚登记程序存在瑕疵为由提起民事诉讼,主张撤销结婚登记的,告知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明确了婚姻登记程序违法或瑕疵的救济途径。

实际上,《〈婚姻法〉解释(三)》颁布以前,根据前述民政部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见,起诉时欺骗一方当事人的真实身份明确的,被骗一方当事人可以选择通过民事诉讼或行政诉讼寻求救济;起诉时欺骗一方当事人的身份仍然不明的,只能通过行政诉讼撤销婚姻登记。

5 冒名登记结婚的行政诉讼流程是怎样的呢

行政诉讼流程: (1)起诉。

行政诉讼实写"不告不来"原则,即当事人不起诉,人民法院不能主动受理。 (2)受理。

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受理。经审查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在法定期限内裁定不予受理。

人民法院经过审查受理后,进入一审程序。 此时,人民法院指定审判员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陪审员组成合议庭。

当事人认为审判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有权申请审判人员回避。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法律和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为依据(地方性法规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行政案件)。

审理民族自治地方的行政案件,并以该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为依据。同时,参照国务院部、委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制定、发布的规章及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省、自治区的人民 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 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制定、发布的规章。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 3 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

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3)审理。

人民法院审理的主要内容是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

以上就是我为您整理的内容,如果要撤销冒名登记的行政行为,只能通过提起行政诉讼进行,一般人民法院是会支持当事人诉讼请求的。

6 冒名顶替结婚登记婚姻是否有效

婚姻法第8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

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

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而本案结婚证上男方并没有到现场登记,因此,只能确定为婚姻登记瑕疵,因而只能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第一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以结婚登记程序存在瑕疵为由提起民事诉讼,主张撤销结婚登记的,告知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结婚登记。

至于原告与被告之间的关系只能适用同居关系来处理。

7 冒名顶替结婚登记有效吗

1、结婚登记和结婚仪式可否代理? 男女双方准备结婚,在进行结婚登记时,一方可能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不能亲临现场进行结婚登记,那么,像这种情况,能否进行代理登记呢?答案是否定的。

我国《婚姻法》第八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既然结婚登记不能代理,那结婚仪式能否代理呢?答案是肯定的,即法律不反对结婚仪式代理,因为我国实行的是婚姻登记要式要件,即进行结婚登记的婚姻才是有效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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