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很多, 我帮你拆一下:
1)澳门非永久性居民结婚,永久性居民结婚和大陆内地人有什么区别呢?
没有实质的差别, 和非永久或永久结婚後, 内地人那一方都能拿到非永久澳门身份证 只是在提供资料上, 会有些微差别(非永久应不在澳门出生的, 需要开具内地的出生证明, 除非那人已在澳门出示过一次已备案的)
2) 非永久性居民结婚的话可以去澳门领证吗?
领证是指结婚证吧 可以
3)可以马上做排期积分吗?还是要等申请到永久性居民以后
手续办下来後, 拿到大陆方拿到非永久身份证後, 就开始排期了 拿到永久後, 就没有积分这概念了
4)如果在非永久性居民期间领证结婚会影响到申请永久性居民吗?会延长时间还是一切照旧?
以你的状况一切照旧, 结婚这事和拿永久这事是两回事
资料来自亲身经历
领结婚证之前需要准备相关的材料,如:本人的户口薄、居民身份证、本人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二婚的需要有离婚证或法院判决离婚的判决书;其他法定材料。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第一款、第二款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一、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二、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1、申请。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须持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登记的时候男女双方必须同时在场。如果是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在实行婚前检查的地方还应该持有医院的婚前检查证明。
2、审查。登记机关对于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审查,在必要时,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或进行必要的调查,或指定项目进行医学上的鉴定。
3、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后,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的,应当出份书面说明,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扩展资料:
结婚登记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申请补办结婚登记或复婚登记的,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一、澳门法定结婚年龄
中国澳门]法定结婚年龄:16岁。但是澳门居民年满16岁以上,但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须经父母双方或监护人的同意,或经法院的许可方可结婚。
澳门《民法典》第一千四百七十九条(绝对禁止性障碍),下列者为绝对禁止性障碍,有该等障碍之人不能与他人结婚:
a、未满十六岁。
b、明显精神错乱,即使在神志清醒期亦然,以及因精神失常而导致之禁治产或准禁治产。
C、先前婚姻尚未解销,即使该结婚纪录未载于有关婚姻状况之登记中亦然。
第一千四百八十七条,(父母或监护人之许可)
1、满十六岁而未满十八岁之未成年人结婚,应获行使亲权之父母许可或获监护人许可。
2、如存在应予考虑之理由显示婚姻之缔结为合理,且昧成年,人之身心已足够成熟,则法院可透过批准取代上款所指之许可。
扩展资料:
澳门曾经被葡萄牙殖民过一段时间,在中国收复后实行一国两制,也就是说在遵循宪法的基础上,澳门可以有自己的地区法律,而婚姻法规定的十六周岁以上可以结婚,也是受到葡萄牙《婚姻法》的影响,葡萄牙法定结婚年龄就是十六周岁。因此澳门法定结婚年龄和大陆的规定有所区别。
作为最早一批实行改革开放的特区之一,澳门的公民思想比较前卫,尤其是年轻人对于婚姻自由的接受度很高,因此十六周岁以上的法定结婚年龄也是对于当地情况的合理规定。
-中国法定结婚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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