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 1到2万 广东作为中国的经济大省,经济发达,但是彩礼却要得很少,表达的是老一辈人朴素的思想。
广西 3000到2万 广西作为广东的兄弟省份,风俗文化同宗同源,彩礼一般图个好彩头,一般是8888,或者8888结尾,一万,两万,这些整数的也很多。
海南 8000到3万 海南的彩礼依旧很朴素,根本不用担心天价彩礼。
贵州 1到5万,农村要得少,但是少数民族一般还要三金,2万8,4万8 的彩礼在贵州很普遍,在高的就很少了,但是也有。
云南 1-5万,云南彩礼也很便宜,农村依旧是比较朴素,要得也很少,少数民族多,一般是带6的尾数
湖南 3-20万,两级分化是比较严重,一些地区三四万搞定, 条件好一点的要10万20万,湘妹子虽好,但是也要量力而行。
江西 88万到20万,江西妹子彩礼是出了名的贵,很少有低于88万的,能谈到68万的这些男方都是人才,砍价高手,高额的彩礼导致江西妹子很少外嫁。
福建 彩礼10万起 福州彩礼尾数喜欢带三,一般十几万,莆田彩礼比较高,一般20万起,经济发达的福建,不知道大家能不能承受起这个彩礼。
浙江 彩礼10万左右,对于经济发达的浙江来说,这点彩礼还是勉强可以接受。
江苏 8到30万 ,每个地区的差价很大,有些地方的价格很高,有些就相对来说低
上海 彩礼10到20万,这些还是小数,难搞的是丈母娘还需要一套房。
山东 3到20万,作为孔孟之乡,山东的彩礼有低也有高。
安徽 5-20万,安徽条件差一点的地方彩礼更加高,反倒是经济条件好一点的地方价格要得低一点。
湖北 5-20万,九省通衢的湖北,彩礼相对于其他邻省来说,彩礼还是偏高
四川 1万到2万, 川妹子性格泼辣,敢爱敢恨,惹人喜爱,彩礼非常朴素,每个川妹子都是抢手货。
重庆 2-10万 川渝是一家,但是重庆毕竟是直辖市,条件毕竟好,有些要68万,88万的,但是更多的是要28万的。
陕西 3万到10万,但是陕西的彩礼普遍是3-5万,陕西姑娘豁达爽朗,能娶到陕西姑娘是一种福气。
山西 8到20万,作为煤矿大省,山西彩礼还是挺高的,基本都是88万起。
宁夏 6万到20万 宁夏普遍彩礼是68万和88万,回族姑娘比较清真。
河北 5-20万,河北彩礼有些地方10万起,但是有些地方38万都有。
河南 1万到15万 河南彩礼需要的寓意,彩礼跨度很大,1万1,三万一千八 ,四万八很多。
北京 平均10万左右,彩礼这些都是小头,大头基本是要一套房。
天津 8到20万,8万属于低了,10万中规中矩,条件好的可能要20万。
内蒙 58万到188万,内蒙古彩礼可能会比较高,牧民家庭可能还会加上几头牛和羊。
辽宁 10万左右,和吉林的彩礼基本一样
吉林 10万左右,有房的家庭可能彩礼会要得少一点
黑龙江 5-10万,黑龙江的彩礼相对于房价来说还是挺高的,黑龙江鹤岗号称全国最低房价的地方。
甘肃 68万到10万,甘肃农村一般都是这个价格,条件好一点的也要10万以上
青海 6到10万,普遍也是6到8万了,10万的也有,很少有超过10万的了。
彩礼钱是双方父母在婚前共同协商决定的,不像生日礼物,可以搞惊喜。
全国各地都有彩礼现象。
彩礼表面上都是20万上下的风俗,其实都是根据家庭具体情况商定的,实际差距很大,猫腻都在嫁妆上。
情况一:如果你娶的富家女儿、高知家庭女儿、城里家庭女儿,20万彩礼会作为女儿的嫁妆返还到小两口家里,岳父额外再添一笔丰厚的嫁妆,比如一辆车,一起带到小两口家里。彩礼和嫁妆一般都会成为新娘的私房钱。
富裕家庭和高学历家庭嫁女儿,首选考虑的是女儿幸福,小两口日子过得舒服。婚后小两口正甜蜜,遇到用钱的时候,媳妇就把这钱拿出来了。
既然彩礼会返还,所以,城里女方反而不太在意彩礼多少,有的时候,三五万就可以了。当然,房子还是刚需。
显然,大家娶媳妇,肯定愿意优先娶富家女儿、高知家庭女儿、城里家庭女儿,但竞争激烈啊,大家都懂。
情况二:如果你娶的穷地方且重男轻女思想比较严重地方的媳妇,男方的20万彩礼,会被岳父扣下,也许用于你小舅子娶媳妇用。嫁妆也许就是几床被子。
这种家庭的父母,虽然口口声声说为了女儿的面子,但首选考虑的根本不是女儿的幸福,是趁机收回养育成本,给弟弟娶媳妇。丈母娘可能会一口咬定,全国各地都是20万彩礼0返还0嫁妆,唬不住你就一拍两散,换下一家唬,总有急于娶媳妇,愿打愿挨的。
如果女儿从小被这种重男轻女思想洗脑,也认可了这种思想,会铁了心认定,榨干婆家,贴补娘家,是孝顺的表现,是美德。一般只有受过高等教育的女儿,才会反对这种重男轻女思想,反对父母在自己婚姻牟利。这也是很多家庭,不愿意女儿读太多书的原因。
如果男方家庭情况不好,娶媳妇不容易,也只能眼看着彩礼钱被拿去,给小舅子娶媳妇用,就当花钱买了个媳妇吧。谁让你娶不到城里媳妇呢?
但要谨防一种情况,女方索要巨额彩礼后,被女方父母扣下。新娘两手空空,嫁到婆家,见到婆家家产被彩礼榨干,家徒四壁,还有巨额债务,日子很苦,于是经常跟新郎吵架,回到娘家后,不愿再回婆家,甚至提出离婚,并外出打工玩消失,甚至另找男人。但女方父母又不肯退还彩礼,导致男方人财两空。两家反目成仇,甚至引发刑事案件。这是天价彩礼导致悲剧的典型情况。
如果男方家境不错,或是城里人,没有天价彩礼的风俗,娶媳妇也不是很难,就轮到女方纠结了。
中国各地普遍都有低娶高嫁的习惯。村里的姑娘想嫁到镇上。镇上的想嫁到县城。县城的想嫁到市区省城。省城的想嫁到北上广。
但城市男方没有天价彩礼的风俗,只想给1万红包意思一下。
女方又想趁机赚一笔,不然觉得对不起父母,自己也会很没有面子。
男方的筹码是家境好,让女方姑娘很动心。这时男方态度就敢于强硬一点。
婆婆劝儿子另找个城里媳妇,免得娶到家的媳妇是个扶弟魔。
女方丈母娘的第一个筹码,是从小对女儿思想的灌输。于是一边强调风俗,口口声声为女儿面子。第二招是藏女儿的户口本。第三招举着农药瓶,逼女儿向男方讨要彩礼钱,日后好给弟弟娶媳妇。
城里男友态度强硬。这时又有村里小伙上门提亲,愿意倾家荡产掏30万彩礼,还不要嫁妆。
这就纠结了。
嫁给城男,自己婚后幸福,但家里父母得不到多少彩礼钱。
嫁给村男,父母得到巨额彩礼钱,但自己婚后日子会很清苦。
情况三:当然,也有折中情况,20万彩礼,返一半扣一半的。
情况四:比较极端的一种情况,就是婚前双方家长谈的时候,女方见男方家境还可以,不想谈崩,就答应彩礼走个过场,婚后返还。婚后就黑不提白不提耍无赖,媳妇再哭哭啼啼让你别逼她父母。
所以,婚后退不退彩礼这个问题,有退的,也有不退的,取决于婚前两家的博弈。
女孩们的想法也是两个极端。
有的偷户口本跟男友登记,自己扣下彩礼钱,婚后养儿子用。父母谴责她没良心,她谴责父母卖女儿。说不清谁对谁错。
有的坚决为娘家挣一大笔彩礼钱,哪怕婚后到婆家吃苦还债。平时赚点钱,就像樊胜美,拼命贴补娘家。婚后不管儿子,也要管弟弟。老公谴责她是扶弟魔,她谴责老公没良心。说不清日子能不能过下去。
最后,补充一点法律知识。希望大家不会用到。
鉴于国内骗婚骗彩礼现象泛滥,榨干男方父母终生积蓄,导致生活困难、举债,进而导致多起纠纷、斗殴、放火、持械杀人等重案,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现状,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解释(二)中的规定,只有符合以下情况,人民法院才支持返还彩礼:
一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案例:2013年江苏省宿迁市一女子悔婚拒不退20888元彩礼,被判有期徒刑9个月。
二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案例:2015年,浏阳市杨花乡山斗村的村民张某与广西女子柳某结婚了。可是就在领了结婚证的第二天,新娘子不见了,手机也打不通,彩礼钱被女方带走。法院判女方返还彩礼。但女方至今下落不明,彩礼无法追讨。
三是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生活困难,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这种困难是一种绝对困难。确实生活困难应当考虑以下因素:
(1)给付人为缔结婚姻,全家共同举债,致使家庭背负债务较多;
(2)家庭成员没有固定收入;
(3)家庭成员中重大疾病;
(4)其他突发事件致使家庭生活困难;
男方必需证明自己生活困难,才能要回彩礼。一年内能要回一多半。两年内能要回一少半。超过两年,就彻底要不回来了。而且,媳妇很可能会以离婚为要挟,不让你起诉女方父母,讨要彩礼,
如果不符合以上三种情况,法院不支持返还彩礼。
简单的说,如果女方要是真不要脸了,婚前索要巨额彩礼,比如20万,然后跟男方领结婚证,举办婚礼,并婚后共同生活几个月,然后以性格不合,提出离婚。并不肯返还彩礼。男方可能就真没办法了。女人每年换地方干上这么一两票,每票榨干一个普通家庭,比当妓女赚的都快。
有这样的案例,女方偏婚,彩礼到手,留给弟弟,自己远走高飞。甚至还有骗了彩礼,跟情人一起远走高飞的。
如法院判定女方蓄意骗婚牟利的(两次以上从彩礼获利,躲避法院传唤或警方追捕),会立案侦查,发全国通缉令,抓捕后仿照诈骗罪量刑。数额巨大的(10万以上),借鉴判例,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不想离婚,能不能向岳父要回彩礼?可以。前提是新娘想向娘家父母要回这笔钱。
2013年,连云港市东海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女儿状告父母,要求返还其丈夫于婚前给付的彩礼一案。法院认定,彩礼是有条件的赠与。赠与人说送赠给谁的,就是赠给谁的。男方只要表明,彩礼是赠给新娘本人的,新娘就可以要求自己父母返还这笔彩礼钱。法院依据相关法律判决两被告立即返还女儿20万元。
最后说一句,彩礼现象是供求关系决定的,谁也没办法。
在甘肃平凉市管辖的区县,彩礼高的县城分别是崇信,灵台,泾川,;县城居住有楼房有工作的,一般彩礼在十万上下,相对的在农村条件好,有搂房居住,交通方便,有一技能的青年,彩礼在十三万至十之之间。而居住条件差,山区找媳妇让父母一夜能愁白头,一是女孩少,二是彩礼高的吓人,好不容易找个,彩礼在二十五万以上,有经济收入的也就认了,再就是入赘做上门女婿,远离居住地,也彩礼不低。总之,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物价上涨,八九十年代计生政策的实施,出生比例偏差大,造成男多女少的格局,农村女孩上学就业都分配到外地,外出务工自谋职业的女孩也出嫁外省,娶媳妇搞攀比,彩礼以每年涨一两万的速度递增。好就现在都出台了抵制高价彩礼,树立文明婚嫁政策,相信会降下来的。
彩礼表面上都是20万上下的风俗,其实都是根据家庭具体情况商定的,实际差距很大,猫腻都在嫁妆上。
如果你娶的富家女儿、高知家庭女儿、城里家庭女儿,20万彩礼会作为女儿的嫁妆返还到小两口家里,岳父额外再添一笔丰厚的嫁妆,比如一辆车,一起带到小两口家里。彩礼和嫁妆一般都会成为新娘的私房钱。富裕家庭和高学历家庭嫁女儿,只为女儿幸福,小两口日子过得舒服。婚后小两口正甜蜜,遇到用钱的时候,媳妇就把这钱拿出来了。既然彩礼会返还,所以,城里女方反而不太在意彩礼多少,有的时候,三五万就可以了。当然,房子还是刚需。
如果你娶的穷地方且重男轻女思想比较严重地方的媳妇,男方的20万彩礼,会被岳父扣下,也许用于你小舅子娶媳妇用。嫁妆也许就是几床被子。
当然,也有20万彩礼,返一半扣一半的。
表面都是20万,就是为了好看,其实具体情况差距大了去了。丈母娘可能会一口咬定,全国各地都是20万彩礼0返还,唬不住你就一拍两散,换下一家唬。具体怎么样,还是看婚前两家坐一起,谈成什么结果。
最极端的一种情况,婚前谈的时候,女方答应彩礼走个过场,婚后返还。婚后就黑不提白不提耍无赖,媳妇再哭哭啼啼让你别逼她父母。
显然,大家娶媳妇,肯定愿意优先娶富家女儿、高知家庭女儿、城里家庭女儿,但竞争激烈啊,大家都懂。
城里男女结婚,彩礼都不大。
村里男女结婚,彩礼虽大,但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也问题不大。
村男娶城女,俗称凤凰男,会有些纠结。但总体是赚的,男方亲戚别太过分即可。
农村媳妇嫁到城里,是最纠结的。
中国各地普遍都有低娶高嫁的习惯。村里的姑娘想嫁到镇上。镇上的想嫁到县城。县城的想嫁到市区省城。省城的想嫁到北上广。
男方没有天价彩礼的风俗,只想给1万红包意思一下。
女方又想趁机赚一笔,不然自己会很没有面子。
男方家境又让女方姑娘很动心。
婆婆劝儿子找个城里媳妇,免得娶到扶弟魔。
女方丈母娘一边强调风俗,一边举着农药瓶,一边藏起来女儿的户口本,逼着女儿赚一笔彩礼钱,日后好给弟弟娶媳妇。
城里男友一毛不拔,又有村里小伙上门提亲,愿意倾家荡产掏30万彩礼,还不要嫁妆。
女孩的想法也是天差地别。
有的偷户口本跟男友登记,自己扣下彩礼钱,婚后养儿子用。父母谴责她没良心,她谴责父母卖女儿。说不清谁对谁错。
有的坚决为娘家挣一大笔彩礼钱,哪怕婚后到婆家吃苦还债。平时赚点钱,就像樊胜美,拼命贴补娘家,婚后不管儿子,也要管弟弟。老公谴责她是扶弟魔,她谴责老公没良心。说不清日子能不能过下去。
最后,补充一点法律知识。希望大家不会用到。
根据2017年10月1日颁布实施的民法通则,鉴于国内男多女少,骗婚现象泛滥,社会危害巨大的现状,规定未成婚或成婚时间过短,女方过错,或无端提出悔婚、离婚,彩礼都要全额返还。
如果男方过错导致离婚,彩礼数额巨大,到了影响男方家庭生计的程度,法院根据惯例,会判返还一半。
我国法律并未对彩礼数额作出具体规定,但是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在解除婚约时主张索回。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婚姻法 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 结婚登记 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 离婚 为条件。”此条件的规定,标志着人民法院正式以司法解释的形式对于彩礼纠纷问题如何处理作出明确规定。 彩礼纠纷案件处理的一般原则 一、 彩礼的性质 按照农村的一般习俗,订婚要举行订婚仪式,婚约一方会向对方,或者各自的父母、亲朋好友会向订婚人赠送订婚礼物,俗称彩礼。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这种给付财物行为的性质应当加以区别对待: 1、基于包办、买卖性质的婚约而发生的财物给付或者借婚约为名向对方索取财物。这种给付财物的行为因违反《婚姻法》的禁止性规定而归于无效。《婚姻法》第三条明确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2、婚约一方在平时给付对方一定数量价值较小的财物,以此来增进双方的感情,进而促成婚姻的成立。这种给付财物的行为与婚约习俗无关,属于正常的人际交往范畴,为一种无偿的赠与。 3、婚约一方按照习俗给付对方一定数量价值较大的财物。这种给付财物的行为在性质上属于婚约一方以结婚为目的而为的一种赠与,这是一种附条件的赠与行为,而不是一种无偿的赠与。男女双方的内心真实意思表示实际上是以婚姻的达成为预期的,这些财物在婚姻关系解除时是可以请求返还的。 二、 关于彩礼纠纷处理的一般原则 关于彩礼纠纷的处理,《婚姻法》未作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在司法实践中,对《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的适用,笔者建议应注意以下方面: 1、 首先要把握处理彩礼纠纷的基本原则,即《婚姻法解释二》在决定彩礼是否返还时,是以当事人是否已经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的,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收受彩礼一方应当返还彩礼。 2、 双方已经登记结婚的,只有在《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第2、3项的特殊情况下,才支持当事人的返还请求,其前提是双方必须离婚。 3、 《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中的因给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应当以绝对生活困难为标准,而不是相对生活困难。所谓绝对生活困难,是实实在在的困难,是其靠自己的力量已经无法维持当地最基本的生活水平。 综合上面所说的,结婚彩礼对于双方来说都是必须由两个人来共同商量决定的,国家的法律也是没有任何规定超出多少是属于违法的,但是要彩礼是必须双方都在场,而且必须要在自愿的情况下来进行协商,如果胁迫对方的话就是属于违法的行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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