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前买的期房结婚后拿房产证算谁的

结婚前买的期房结婚后拿房产证算谁的,第1张

婚前买房婚后办的房产证这认定房屋属于婚前个人财产。虽然房屋产权证的颁发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但司法实践中会认为房产证的颁发是基于婚前个人购房行为的延续,并且房屋是由婚前一方个人独自出资购买,所以,此种情况应认定为房屋属于婚前个人财产,而不宜认定为婚后的夫妻共有财产。

一、婚前买房婚后办的房产证属于共同财产吗

      此种情况将认定房屋属于婚前个人财产。虽然房屋产权证的颁发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但司法实践中会认为房产证的颁发是基于婚前个人购房行为的延续,并且房屋是由婚前一方个人独自出资购买,所以,此种情况应认定为房屋属于婚前个人财产,而不宜认定为婚后的夫妻共有财产。另外,婚后夫妻一方或双方出资买房,房产证只有一个人的名字,这种情况该房产属夫妻共同财产,若离婚以平分为原则。

二、婚前个人按揭买房,婚后共同还月供,房屋属于共同财产吗

      婚前取得的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一般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对于婚前一方通过按揭购买,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房屋,不能机械地以取得房产证的时间来确定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因为买房屋的钱是一方婚前个人财产,并且已经向开发商支付了全部购房款,在婚前就取得了购房合同确认给购房者的全部债权,婚后获得房产证只是财产权利的自然转化。因此,只要房屋买卖行为发生在婚前,并且买卖合同已经实际履行,房屋登记在买房人个人名下,就应当以婚前个人财产处理。

      对于夫妻双方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房屋的增值,应结合共同还贷的款项以及相对应的房屋增值部分,由房屋所有人给对方相应补偿。

三、 婚前买房可以写两个人的名字吗

      婚前买房合同上可以写两个人的名字,这属于共有关系。并且即使普通朋友及任意关系的两人或多人也都可以成为房产证上的共有人。同时,共有关系又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办理房产证的时候既可以约定按份共有也可以约定共同共有。贷款的时候也可以以两个人的名义申请。

      综合上面所说的,只要是婚前个人买的房子不管是什么时候办理的房产证都是属于个人财产,另一方是没有任何资格分配的,如果是婚前按揭的房子,婚后一起还贷的话,那么这就是属于婚后的共同财产,所以,对于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法律都是有规定的。

算。因为在你的名下,已经购买了一套房子,那么婚后交房之后再买房子,就是第2套房子了,是按照第二套房子收3%的契税。

只有在你的名下,从来没有买过房子,然后你再买房子,才算首套房子,首套房子的契税,要比第2套房子的契税要少。

如果婚前全款购买并且取得的财产归个人所有。因此一方在婚前出资购买房屋,完成了取得房屋产权的实质要件,婚后才办理了房屋的的产权证,只是对该房产赋予了外在的证明。并不是婚后办理的产权证就是共同财产,也不能因为居住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主观:

婚前买的期房要交契税、印花税等,尚未完成建设、不能交付使用的,开发商从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始至取得房地产权证止,在这一期间的商品房称为期房。

法律客观:

《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法律分析:婚前买的期房,婚后交契税,则纳税人则以房产证上记载的所有权人为准。即房产证上的房屋所有权人履行缴纳契税义务。若房产证上写的是夫妻两个人的名字,则夫妻两人都有义务缴纳契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1、婚前购期房,有贷款,后领证结婚,再办房产证是属于婚前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有财产?

答: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的规定: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所以说,这个房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2、房子买后增值万一离婚的话要如何分配,是领证后所还贷款中本金占的比例对半获增值收益,还是说要对方出具凭证有还贷的证据,才能有权利获得相应增值的钱?

答: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的规定已经说得很清楚了,房产既然是一方的婚前财产,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为房产所有人的债务。

 

3、如果婚前购期房,结婚对象也有购房,领证后去拿房产证的话是属于一套还是二套?

答: 三种情况将被认定“二套房”

  1、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

  2、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

  3、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所以说,若以前买过房,再买就属于二套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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