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男子几岁结婚

古代男子几岁结婚,第1张

古代男子15-20岁结婚。

古代男子结婚的年龄根据朝代的不同,也大不一样。有的朝代则在二十岁成人礼的时候可以娶妻纳妾,但在宋朝,十五岁就可以。古代人认为男有室女有家后,人们才能安居乐业,社会才能稳定和谐。

毕竟当时是高死亡率,低成活率的年代,人们对于人口的数量很是重视。在周代,已到适婚年龄的男女终身大事还被列入了官方议程。认为女子跟男子一定要在适婚的年纪成亲,不能搞个人主义。确实,在我国古代劳动效率低下的情况下,无论干什么事都需要大量的人力。

古代婚礼流程

1、首先得下聘书,男子找到德高望重的人,或者是双方相熟的人,去往女子家里下一个聘书。聘书上写着礼单,也就是礼物清单,也就是现在的彩礼。

2、找媒人说媒,双方商定订婚的日子,在那一天,男子这边会带着彩礼、聘礼去往女方家里。

3、去询问女方的生辰八字,再带着男方和女方的生辰八字,去找一些会卜算的人来合八字,然后把合八字的消息告诉女方就可以了。

4、最后就是和双方商议,决定一个结婚的日子,在结婚的日子的时候,男方备礼去女方家请求女方家长对结婚日期的赞同。

西周礼制规定,男子二十岁“冠而列丈夫”(将头发全部挽至头顶结为发髻,戴上保护发髻的小帽子“冠”),表示成年。女子则十五岁为“及笄”(也是将头发梳理为垂于脑后的发髻),是为成年(《春秋谷梁传·文公十二年》。男女未达到成年年龄不得成婚。

《周礼》记载:男子三十而娶,女子二十而嫁。女子因故晚嫁的,最多不超过二十三岁。有的史籍说女子十五而嫁。说法不一。但是,后来的结婚年龄显然是大大提前了。《韩非子》:男子二十而室,女子十五而嫁。据杨树达《汉代婚丧礼俗考》记载,汉代结婚年龄是男子十五六岁,女子十三四岁,其后的情况也基本如此。历代法律也大都是提倡早婚的。

按照《礼记》所规定的男女成年标准来理解,古代嫁娶年龄一般是男20岁、女15岁,但各朝代略有不同。古代对于适龄男女婚嫁问题,亦制定了相关法令:越王勾践规定男子20岁而娶,女子15岁而嫁;宋仁宗时期规定男子15岁而娶,女子13岁而嫁;明太祖规定男子16岁而娶,女子14岁而嫁。据《梁书·张缅传》和《周书·城冀传》记载,梁高祖的四女儿富阳公主和北周高祖女儿平原公主都是在11岁就出嫁了;汉昭帝8岁继位,娶了刚满6岁的上官安女为皇后。

古代男女法定结婚年龄是根据每个朝代来的,因为每个朝代都是有些许差距的。至于周朝,西周的时候是男子要二十,女子得十五岁。但是《周礼》又记载了说男子三十,女子二十,不能超过二十三。说法不是很一致。但是自汉朝以来,大多都是早婚,男子十五岁到二十岁内,女子都是十三岁到十七岁以内。我国其实算是个早婚的国家了。也是因为当时人们寿命比较短的缘故。所以早点成家也是有道理的。

但是古时候i的婚姻制度是不怎么好的。怎么说呢,首先他并有自由性的,大多都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双方都不怎么认识与了解就要以后生活一起一辈子,这是对婚姻极其不负责的行为。也许当时人们对婚姻也没有那么多看法吧。还有就是当时的婚姻大多都是为了传承后代繁衍子嗣的。说白就是种马。再来就是那时候的婚姻很多充满着买卖性质,一些嫁女儿如同卖女儿一样,有些很小的时候就被卖了当做童养媳,或者什么丫鬟。

而且当时的婚姻制度是对女性极其的不公平的。首先便是一夫多妻制,一个男性可以娶多位女子,在感情上是对女子得不平等。而且还会造成中社会现象那就是很多人娶不上媳妇。还有就是在男尊女卑的社会上,女子在家中根本是没有什么权力的。讲究三从四德,妻为夫纲。女子的地位极其的地下。并没有什么平等权益。而且古时候婚姻制度颇为繁杂,耗费很大人力物力,当然我觉得这也是情理之中的事,因为毕竟是好日子,大操大办情有可原。

其实古代的人比我们结婚要早得早,放现在,都是属于早恋年龄。而且当时的婚姻制度极其不合理,所以也很难有什么幸福可言。

没有规定,一般都十五六七岁

“女子17不嫁,其父母有罪男子20不娶,其父母有罪”这是《国语》里的,可见应该就在这个年龄段是适婚年龄古代男子十六岁成年,有十六成丁之说结婚在十六之后,不限时间!

古代女子十五岁成年,十六岁可结婚有“小女年方二八,闺中待字”,二八十六表示可结婚

中国法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婚姻法》第六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婚姻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要求,结婚只有达到一定的年龄,才能具备适合的生理条件和心理条件,也才能履行夫妻义务,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所以,尽管我国法律赋予每个公民结婚的权利能力,但并非所有公民都可以成为婚姻法律关系的主体,只有达到法律规定的结婚年龄的人,才享有结婚的权利。

阅读古籍时,常看到某人娶妻,女子“年方二八”“二八妙龄女”等等之类的说法,说明古代女子的出嫁年龄一般在十六岁。以现在提倡晚婚晚育的科学观点来看,古代女子的结婚年龄确实早了一点。就笔者所见到的历史资料来看,较多的情况下,古代女子的结婚年龄通常在15岁至17岁之间。现举出几例以资佐证。

春秋战国时期,女子大多在15岁开始出嫁。《韩非子外储说右上》曾有记载:桓公微服而行于民间,有鹿门稷者,行年七十而无妻,桓公问管仲曰:“有民老而无妻乎?”管仲对曰:“有鹿门稷者,行年七十矣而无妻。”桓公曰:“何以令之有妻?”管仲曰:“臣闻之,上有积财则民臣必匮乏于下,宫有怨女则有老而无妻者。”桓公曰:“善!”令于宫中女子未尝御出嫁之,乃令男子年二十而室,女年十五而嫁。则内无怨女,外无旷夫。”这里,管仲以巧妙的进谏规劝齐桓公将宫中没被国王召幸的女子嫁到宫外,这些女子的年龄大多在十五岁左右。

《国语越语上》也记载:越王句践为了让国家人口众多,采取奖励国人多生育的政策,不管生男生女都给予奖励。“女子十七不嫁,其父母有罪;丈夫二十不娶,其父母有罪。”这里,勾践将本国女子最迟的结婚年龄定为十七岁。女孩子到了十七岁还未出嫁,其父母要被治罪。可以猜想,为了不被国王治罪,那时的女孩子一般在十七岁以前就都出嫁了。

《后汉书任延传》记载:东汉时期,任延被光武帝刘秀任命为九真太守。九真地处荒蛮,当地人以射猎为生,不知道牛耕和农业生产。任延就教给他们如何制作农田工具,如何种田等等。任延又发出文告给所属各县,让年龄在20至五十之间的男人,分别找十五至四十岁的女子自由搭配结婚,贫穷拿不起聘礼的,由官员们以薪俸资助他们,短短的时间内,有两千多人结为伉俪。

《后汉书》卷114还记载:南阳郡有个人叫阴瑜,他娶了颍川郡荀爽的女儿荀采为妻。荀采“聪敏有才艺。年十七,适阴氏。十九产一女,而瑜卒。”这里,明确说明荀采是十七岁出嫁的,十九岁时生育一个女儿后丈夫死了,而后成了寡妇。

清代著名文学家方苞的《高节妇传》记载:“宛平(今北京丰台区)高位妻,姓段,早嫁娶,高位死,妻年十七,有二子矣。”高位的妻子年纪轻轻守寡,十七岁就生下了两个孩子。俗话说:“十月怀胎”。二子即便不是足月分娩,也该在一年半左右,再加上围褥期间隔的时间,高位的妻子很有可能在十四岁左右就已出嫁,恐怕还在幼女年龄。这有力地证明了古代女子在十五岁左右开始出嫁。

大量资料证明,古代的女子大多在十五岁至十七岁时出嫁。“二八女郎”,二八,十六岁,正值出嫁的芳龄。当然,也有个别例外,并非所有女子全是这样。清代时有一个刘姓女子,小时候被父母许配给一家人家做“娃娃亲”,而后两家分散,杳无音讯。而后儿子、姑娘长大后,姑娘家只剩下姑娘一人,但她牢记父亲给她许的那家男孩子的名字,守身如玉,四处寻访,非此人不嫁,最终打探到未婚夫在一家富豪家里当佣人,于是就历尽千辛万苦寻找到他,二人结为夫妻。此时,该女子已经三十岁了,就以现在的观点来看,也属于剩女和超龄的老姑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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