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婚姻限制是真的吗

取消婚姻限制是真的吗,第1张

四川取消婚姻限制政策

最近,四川出台了新的政策,2月15日以后在四川进行族闹数生育登记时,取消是否结婚的限制,也就是非婚生子也能生育登记,取得新生儿的合法证明,结婚不再是生育的充分不段御必要条件。消息一出,立马炸锅了。社会各界有不同的看法,有人说,这样会导致一夫多妻,导致社会混乱,导致有钱男人任意扮演。

关于这个事儿,有几点我的看铅陵法。

第一,取消结婚限制。根本目的是解决我国近几年生育率低,人口负增长的情况,人口减少,老龄化严重,会对整个国家各个方面带来影响,直接目的就是为了鼓励生孩子,以取消结婚限制,来提升大家生孩子的意愿。政府出发点是好的,但政策能够奏效吗,很多女性不敢生育的主要原因是,是婚姻这种制度所带来的确定性。这种确定性是对双方在道德上和法律上的一种约束,是一种兆首生活保障。其次,不愿生孩子的最重要的原因是,养握激岩育一个孩子的钱成本、时间成本、精力成本等等是非常高的,尤其是在住房、医疗、教育这三大开销方面,花费很高。何况现在经历过疫情,各行业不景气,百业待兴,居民经济收入不高,都是勒紧裤腰带过日子,且工作不稳定,对整个家庭的压力还是非常大的。

第二,如果这件事情落地,有些不想结婚、惧怕婚姻的姑娘,可以不要婚姻,但需要有足够的保障自己和孩子的保险、信托、基金等等这些财产权利要提前主张。没有婚姻法的保护的,要学会自己,保护自己。

第三,今后相亲的时候,姑娘们要多个心眼儿,以前没结过婚,都默认是没孩子。现弯歼在开始要问清楚了,对方虽然未婚,但不见得没有孩子。

法律分析:妇女的性的权利是妇女在性生活方面享有的性的自主权,不因其未婚、结婚、离婚、再婚而改变,性生活只有不违背女方的意愿在本质上才是合法的。婚内强迫性行为中,丈夫违背妻子的意愿强制发生性关系在本质上就是不合法的。夫妻在家庭中的地位平等,婚内的强迫性行为是对婚姻关系中男女平等原则的极端蔑视,不能因合法的婚姻形式而掩盖其非法性。所以,婚内强迫性行为是违法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取消结婚限制就是说只要你愿意生娃,即使不结婚,一样给办理准生证,且大大简化了办理流程。

取消婚姻限制主要是包括以下几点:1、生育登记不用结婚。2、私生子享有继承权。

《婚姻法》第十一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取消结婚限制也指办理生育登记的时候取消登记对象是否结婚的限制条件。因为根据大部分地区生育登记规定来看,需要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才能办准生证。

对于所有女性来说,恋爱应该是两情相悦,结婚更是要两个人互相喜欢,然而不是所有人都是那么幸运。现实中,女性可能因为年龄原因结婚,也可能因为父母催促结婚,甚至还有很多女性,是因为对方胁迫,不得已而结婚。

张女士在与男友相处的过程中,发现与对方在性格和价值观念上存在很大差异,便打算分手。然而,男方却拿出偷拍张女士的私密照片,声称若张女士不同意与他继续交往并结婚,就把照片发到网上。迫于无奈,张女士只能同意结婚。那么,像张女士这样因受胁迫而结婚,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一、因受胁迫而结婚怎么办?

我国公民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对此,《民法典》第1046条规定:“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胁迫结婚是指一方迫使另一方违背自己的真实意愿而结婚。对此,《民法典》第1052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本案中,张女士因被男方以私密照片为要挟而被迫与其结婚,是典型的因胁迫而结婚的情形。张女士可以保留男方威胁她的相关证据,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二、如何请求法院撤销婚姻?

以胁迫为由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一)申请的主体必须是受胁迫者本人,如果其他利害关系人代受胁迫者向法院提出撤销申请,法院是不会受理的。

(二)撤销权的行使在期间上有严格的限制。撤销申请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如果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这一年的期间为除斥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或者延长的规定。

(三)关于被撤销婚姻的效力问题。被法院依法撤销婚姻后,当事人双方的婚姻关系应认定为自始无效,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于当事人双方来说,也只能算是同居期间。也就是说,如果婚姻被撤销,双方户口本上的“婚姻状态”会显示为“未婚”而不是“离异”。在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双方可以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法院会依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决;如果双方有子女的,则会适用《民法典》有关父母子女的一般规定处理。

家理律师温馨提示:婚姻讲究缘分,而不是违背他人意愿胁迫其与自己建立婚姻关系。胁迫婚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如果在结婚问题上“强人所难”,终将尝到自己种下的苦果。对于广大女性朋友来说,如果因受胁迫而结婚,一定要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

包办婚姻可以起诉吗? 依据我国 婚姻法 的规定,包办婚姻是被禁止的,但并不能阻止包办婚姻的行为发生,因包办婚姻 结婚 的,可以 起诉离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 同居 。禁止 家庭暴力 。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 离婚 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 离婚诉讼 。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 分居 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 夫妻感情破裂 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婚姻无效 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有下列情形的婚姻,属无效婚姻: (1)重婚。 重婚是指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的违法行为。其中,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构成法律上的重婚;虽未 结婚登记 ,但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构成事实上的重婚。无论是法律上的重婚,还是事实上的重婚,均属无效。 (2)有 禁止结婚 的亲属关系。 禁止结婚的亲属是指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是指出自同一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的直系血亲之外的血亲,无论辈分是否相同,都禁止结婚。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主要是表兄弟姐妹结婚。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 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有两个要件:第一,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医学上认为不应该结婚的疾病是指精神方面的疾病和重大不治的传染性疾病或遗传性疾病。第二,婚后尚未治愈,即结婚时尚未治愈。 (4)未到法定婚龄。 未达到法定婚龄的是指结婚时未达到法律规定的最低 结婚年龄 。《婚姻法》规定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违法建立无效婚姻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应无条件解除婚姻关系,并承担相应的 民事责任 ,触犯 刑法 的,应负刑事责任。 包办婚姻怎么处理 我国《婚姻法》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包办婚姻,也称包办强迫婚姻,是指包括父母在内的第三者违反婚姻自主的原则,包办强迫他人婚姻的行为。包办婚姻是封建主义婚姻制度的产物,在现实社会中,有及少数家长受封建余毒的影响,不顾儿女反对,仍然包办婚姻,侵犯了公民婚姻自由的权利,应当严格禁止。 父母或他人违背男女双方或一方意愿而强迫包办婚姻和以索取财物为目的,违反男女双方或一方意愿而强迫结婚的买卖婚姻,一方要求离婚的,如果婚后双方没有建立起感情,应准予离婚。 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根据上述最高人民法院1984年《意见》第17条的规定:“属于包办买卖婚姻所得的财物,离婚时原则上依法收缴。”原则上是指一般的情况下,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变通。 综合上面所说的,包办婚姻是我国禁止的,强迫性的婚姻我国被视为可撤销的婚姻,这完全是可以用法律的途径来解决自己的问题,但是这种婚姻必须要在一年之内提起 诉讼 法院才会进行审理,所以,自己的婚姻自己做主,不要为了引合父母而做出错误的选择。

目前,大多数国家都没有取消结婚限制。虽然有一些国家已经取消了结婚限制,但大多数国家仍然有一些结婚限制。例如,在美国,有些州仍然有年龄限制,未满18岁的人不能结婚;在英国,有些地区仍然有婚姻年龄限制,未满16岁的人不能结婚;在澳大利亚,有些州仍然有婚姻年龄限制,未满18岁的人不能结婚。

此外,大多数国家还有一些其他的结婚限制。

是的,2018年中国的婚姻法规定,男性20周岁以上、女性18周岁以上的成年人,可以按照婚姻法登记结婚,不再设定最低年龄限制。

一千个人里就有一千个哈默莱特,世界上无论如何都无法找到两片完全相同的树叶,每个人都有不同的意见和看法,对同一件事情,大家也会有不同的评判标准。我的答案或许并不是最为标准,最为正确的,但也希望能给予您一定的帮助,希望得到您的认可,谢谢!

被父母逼迫嫁给他人属于包办婚姻。所谓包办婚姻是指婚姻关系以外的第三人(包括父母)违反婚姻自由原则,在违背婚姻当事人意愿的情况下,强迫其缔结的婚姻。根据我国《婚姻法》第3条第1款规定,包办、买卖婚姻、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以及借婚姻索取财物都是被禁止的行为。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条规定:“父母或他人违背男女双方或一方意愿的强迫包办婚姻和以索取财物为目的,违反男女双方或一方意愿而强迫结合的买卖婚姻,一方要求离婚的,如果婚后双方没有建立起感情,应准予离婚;如果结婚多年,生有子女,夫妻间已建立了一定感情,应根据夫妻关系的现状和发展前途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可判决离婚或不准离婚。”由此可见,被父母逼迫嫁给他人,这样的婚姻原则上是可以准予离婚的,但也有例外情况,换句话说就是按照不同的夫妻关系等情形做不同处理。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浪漫分享网

原文地址:https://hunlipic.com/jiehun/11286662.html

(0)
打赏 微信扫一扫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支付宝扫一扫
上一篇 2023-11-27
下一篇2023-11-27

发表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

评论列表(0条)

    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