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性人彭晓春结婚了吗

变性人彭晓春结婚了吗,第1张

变性人彭晓春结婚了。根据查询相关公开信息显示我国备受关注的沪上最大年龄变性人彭晓春终于如愿以偿,穿上婚纱,拍了婚纱照。变身女人后,她最大的愿望就是见证最美的自己,上海天大医院再次造访彭晓春直言彭晓春俨然一副新娘幸福的样子。

我们在生活中不断吸纳知识并加以总结,将其系统性地整合成对自身有益的体系,使得个体和环境的关系变得更为熟络,这其实是认知提升的过程。可以说成长就是在不断地丰富自己对世界的认知,但认知也会呈现出不同的局面,和心态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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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存在这样一群非常特殊的群体——变性人,他们借助于先进科技来改变自己的性别特征,他们的灵魂和躯体相悖,虽然生理性别已经固定,但是却并不认为自己应该属于这种性别。在科技愈发进步的局面下,这样的心理诉求可以缓解,因为能通过变性来真正实现对于不同性别的追求。中国首位变性人,从小穿裙子进女厕所,丈夫到死都不知自己的妻子是一个男人,这又是怎么一回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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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渐开放的社会环境,给予小众人群更多的尊重,伴随着他们背后的故事渐渐显现,让我们看到了与众不同的人生。中国首位变性人,从小穿裙子进女厕所,丈夫到死都不知他是男人,他就是张克莎。张克莎对于性别同样有着与众不同的认知,他是家中最小的孩子。虽然家境相对来说没有那么穷困,但是想要养活一大家子人,还是尤为不易。

家庭一向比较节约,往往张克莎需要穿着哥哥姐姐们的衣服生活。相较于哥哥们的衣服,张克莎更加喜欢姐姐的衣服,穿女装久了之后,他在心理层面上也出现了变化,他非常喜欢和女孩子们扎堆玩耍,渐渐萌生自己就是女性的想法,从小穿裙子进女厕所。当然这样的行为对于其他同学而言难以接受,他在学校遭受了很多非议,甚至老师也觉得很不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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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克莎的行为让他受到了歧视,多数孩子都难以相信,为何一个男孩子会做出如此知的举动。张克莎的言行举止越来越像女生,老师也发觉到了他的不对,找到了家长,想要家长规范张克莎的行为,让他像普通的男孩子一样生活。但是家里人却对他却十分包容,并没有因为老师、同学的说辞,就对张克莎大肆纠正,这反倒让张克莎的行为愈演愈烈。

张克莎想要变性的念头成了实质性的行动,他想要在广州军区总医院做变性手术,因此选择参军,想要更好地完成性别方面的诉求,但可惜未能如愿。然而他并未放弃,最终顺遂心意成功变性。变性后的张克莎有着动人样貌,受到不少人的追求,其中包括一位香港富商。

在富商不断的攻略下,张克莎成为他的妻子,但是他却并未将自己是变性人的事实告诉丈夫,以至于这位中国首位变性人的真实身份未被戳穿,好在两人的生活尤为幸福,丈夫到死都不知他是男人。其实能从张克莎的选择中看出他是一个非常坚韧的灵魂,敢于为自己的梦想迈出坚毅一步,即便面临着流言蜚语也没能使他屈服,这样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铸就前行道路中的不竭动力。

前言

你在很长一段时间里,男生就是男生女生就是女生,但是现在由于科学技术的进步,可以把男生变成女生,这就是我们所谓的变性。但是到目前为止,变性仍然不被人们看好,因为人们的思想依然比较保守,如果说变性最出名的是哪个国家,那么,很多人脱口而出就是泰国。泰国已经成为了变性的代名词,很多人非常好奇,为什么男的当的好好的,非要去变性变成女生了呢,这个别人是无法理解的,只能问当事人。曾经安徽有个小伙儿,在之前他还是男儿身,他娶了妻子,但是之后,他变为女儿身,在网上征婚。

一:小时候埋下变性的种子

这名变性的小伙儿,他叫黄宁。就是他变性之后的名字,他变性之前的名字叫黄恩岭,可以说这位小伙,他未来的变性是从小打下的基础,在小的时候。他虽然是个男孩,他对男孩打打闹闹完全不感兴趣,反而他对女孩儿化妆,涂指甲,各种各样的东西感兴趣。

他也从那个时候认为自己是一个女孩儿,她并不把自己当一个男孩儿看待,有的时候甚至他有一些疯狂的想法,比如他应该去女厕所上厕所,但是无奈他是男生,他进不去。对于自己是女孩儿的这种想法在她长大的过程中愈演愈烈,在他上初中的时候,这种想法几乎让他辗转反侧,因为,那个时候所有的男生女生都发育了包括他在内。

都说看一个人的面相就可以看出他怎么样。她的面相非常的清秀,以至于很多人都认为她是个小女孩,但是她却是个男孩儿,有的时候,他为了让自己看起来更像女的,他偷用他妈妈的化妆品来给自己化妆。

他的性格非常的不合群,她只跟女生玩得来,她跟男生玩的不来,而且在平常的生活中他也模仿女性的行为,这让周围的小伙伴非常的瞧不起他,甚至有一些刻意的排斥他。“比世人的目光还要可怕的,实际上是你自己那颗在意世人目光的心。”——山本文绪

二:不在意他人看法,努力追寻梦想

转眼之间,他长大了,也是时候成家立业了。他的父母也催促着他赶紧找一个对象,无奈迫于父母的压力,他找了一个对象。最后和他找的女朋友结婚了。家里等,以为在结婚之后他能够当一个合格的丈夫,但是他结婚之后,他表现出非常厌恶,甚至都不愿意看自己女朋友,也更别提碰他了。

他认为这样的日子只不过是做给别人看的,并不是自己真正想要的生活,而自己也。并不爱自己的女朋友。由于两个人感情出现了一些问题,这段被父母看好,但是不被丈夫看好的婚姻走到了尽头。这个时候,他终于意识到了追寻自己的梦想,不应该看别人的想法。

“带着永不放弃的心,永不认输;彷徨失措的时候,就往前走”——二宫和也。在之前,他碍于父母的面子,跟一个不喜欢的人结了婚。也耽误了那名曾经跟他结婚的女人,在之后应该活出自己。的时候,他选择接受了变性手术。从男人变为了一个女人。

三:活出自己想要的生活

生就像迷途的旅程,所有人都在探索人生的真谛,而对于他来说,人生,他活的很明白,他的变性之后追过一个人,但是,由于他是变性人来被那个人拒绝。他并没有灰心,他大胆的在网上发上了征婚帖,没想到,真的有人看上了他,和他在了一起。两个人的生活非常的幸福,感情很牢固。

慢慢的,两个人也积累了一定的财富,像他这样变性之后追寻自己幸福的人不在少数,我们国家有一位就是这样,他的名字我相信大家都很熟悉,是金星老师。在日常的生活中,他也没有避讳,变成这个话题反而非常正视他,而且在之后他还想要参加环球皇后世界选美大赛,所有人都以为这只不过是个笑话而已,没想到官方竟然给他回答。而且也认可了他参加大赛,这就让他更加的自信。

结语

人生就是这样,别人看不起你不可怕,你看不清你自己才可怕,无论到什么时候,我们都要看得起自己。我们要活出自己的人生,现在的时代是飞速发展的时代,有的时候真的不用特别在意别人的眼光,我们又不是为他活着,自己快乐就好。

 随着时代的发展,变性手术开始走进人们的生活,那么变性之后他/她们的医疗,婚姻等等再法律上又如何处理呢?下面我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变性手术的可行性及相关法律论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摘要:

 对于易性癖患者来说,能够变换性别追求所期待的生活是一种幸福,但同时它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引发了一系列问题。实施变性手术的医疗章程需进一步规范,法律也不能固守传统观念而不求改革,至少应在法律解释上做出相关调整。变性手术发展之际也要求在法律上必须对变性行为加以调整和规范,二者是一种相互促进的关系。法律必须面对现实,及时对社会运动做出合理反映,而有了相应的法律规范才能够更加科学的解决如变性手术之类的新问题,使人们依法行使身体权和健康权。

 关键词:

 变性手术 易性癖 医疗规范 法律争议

 随着我国医疗技术水平的提高,“变性手术”这个以前我们从未接触过的词开始频繁出现在各类媒体的报道中,伴之而来的“变性人”也由纯粹概念或者设想中的东西成为了现实生活中不可忽视的角色。它作为一个特殊群体走进了人们的视野,日益为人所熟知。当然作为独立个体的自然人对其行为有可选择性,这就为实行变性手术提供了可能性,但是与此同时与手术相关的某些问题如法律伦理问题应给与关注,国家应尽快填补法律空白,建立健全相应的规章制度。

 一、变性手术具有可行性的思想基础和法律依据

 在古希腊,唯心主义哲学家柏拉图与亚里斯多德首先注意到人对其行为的可选择性即肯定人具有意志自由。受法国启蒙思想影响的《人权宣言》中也明确规定人类生来是而且始终是自由平等的。在法律中,宪法赋予每一个人自由,这种自由表现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为一定行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任何一种行为只要不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只要不妨碍别人的自由,就应该为法律所允许,这是对自由的最好诠释。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们对自身的精神价值的追求越来越高,传统的对于性别的认知的扭曲而带来的压抑、苦恼、无奈和痛苦已经到了最大限度。进步带来的全新自由理念彻底击碎了固守的传统价值观念的层层阻隔。

 变性的可行性可以通过自然人的身体权进行阐释。在人身权方面,性别只具有身份意义尚未赋予人格意义,但从民事法理上来说,性别对于自然人来说,不仅在身份领域发生效能在人格领域有其法律效能。性别对于自然人的这一人格法律意义在法律确认之前属于自然权利,在法律确认之后则属入法律权利即性别权。一旦上升为一项法律权利,性别权即与生命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等权利共同构成自然人的具体人格权。这一法律环境下,人有变更性别的权力,正如变更姓名一样,社会上出现的变性手术从自然权利的角度来说是人性是自然权利的表现,只要没有明确的禁止性法律规定即视为当事人有权行使这一权利。从法律权利的角度来说,是人行使法律权利的表现。从人格诸利益的法理阶位来看,身体、健康属于物质性人格要素,姓名、性别、肖像属于精神性人格要素,自然人以合理处置物质性人格要素为代价换取精神性人格要素的取得和维持是人对精神型人格利益的自然需求,法律应予以尊重。

 二、易性癖与变性手术的发展现状

 著名的精神学,性学和内分泌专家Harry Benjamin博士关于性和性别有一段精辟论述:“我想提醒大家一个基本事实:性和性别之间的差别。性是你所看到的,性别是你所感觉到的。这两者之间的协调对人类的幸福是至关重要的。”这里的性指的是解剖学上的性;性别则是心理上的性别或者性别自认,即一个人对自己是男性还是女性的自我认识。对大多数人而言,二者协调一致的。但是极少数人情况却相反。一个生物学上的男性或女性个体,尽管他或她清楚的知道自己的生物性别但却在心理上感觉到自己是异性,并渴望改变自己的生物学性别。1949年有位专家首先把这种现象称之为“易性癖”,这样的个体称为“易性癖者”。韩国以“变成夏娃的亚当”著称的河利秀就是一个典型例子,他的性染色体为XY,分明是男性。但他说从未把自己当成男人,高中二年级时就决定要做变性手术。

 那么变性手术又是什么呢?其英文名称是Gender—change Surgery,简称GCS,是以男女性征器官的切除再造为主要内容,辅之以一定的其他治疗方法的整形外科手术。变性手术实施的主要病例是易性癖,其主要目的是让易性癖患者通过器官的改变,实现抛弃原来的解剖学性别变成异性的梦想。1969年Green和Money首次论证了外科手术治疗易性癖的科学性和必要性,并出版了《易性癖与性别再赋予外科》一书。1931年出现了国际上首例变性手术,在当时引起了轩然大波。

 中国公开报道的第一例变性手术是八十年代后期在上海长征医院由第二军医大学何清廉教授进行的。而近几年来,要求做变性手术的人明显增多,有消息称我国已经大概有一千例变性手术。

 三、进行变性手术应具备的条件及行业规制

 我国在变性手术立法方面应参照国外立法并结合本国的具体国情,制定具体的变性手术申请及实施条件:

 第一,实施变性手术的医疗机构必须经过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未取得许可的医疗机构禁止对人实施变性手术。对于国家指定手术机构,应当采取严格审核和特许制度,国家卫生部门应当根据医院的人才技术设备专家在全国选定数家医院作为开展变性手术的定点医院。

 第二,明确断定易性癖的标准。判断是否是易性癖患者的主要依据是临床表现。我国确定这一标准可以参照美国精神病协会1980年出版的第三版《精神疾患诊断和统计手册》的诊断标准。

 第三,特定亲属必须有表示同意的书面表示,在手术进行之前签字确认,至亲亲属无反对意见。

 第四,出具相关证明,比如精神病院证明以排除精神病,公安部门证明或取得公安部门认可。

 第五,实施变性手术的当事人应当向医疗机构提出出面申请,实施变性手术的医疗单位在依照法律和医疗操作规程审查后做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

 最后,实施变性手术的有关医疗单位及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对申请变性手术的当事人登记备案建立专门的医疗档案以备查证。

 四、变性手术所引起的相关法律问题

 目前我国对于变性手术的规范变性人的权益方面的立法处于缺失状态,立法部门等对此持沉默态度。中国的变性手术穿行于法律的空白当中或者说处于边缘状态。

 (一)变性手术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等其他罪名抑或是否构成犯罪,在刑法学界引起了激烈讨论

 北京大学法学博士韩友谊认为实施变性手术医生涉嫌犯罪,韩友谊称:身体健康权和生命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不得随意侵害,但公民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处分自己的身体健康权,比如可以允许别人打自己一拳,这不算违法。不过这种处分并不是无限的,虽然我国刑法并未直接规定,但从司法实践和立法精神中可以推出,造成重伤和死亡的结果时,被害人的许可并不能免除对方的刑事责任。而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兴良则认为变性手术属于医疗行为,医生并无伤害故意。“医生做变性手术时不构成犯罪的”,他说:“医生做变性手术可以理解为医疗行为,同时构成犯罪必须同时满足主客观四个要件。医生在做变性手术时,想的是怎样减少患者的病痛,至少是心理上的病痛,让她们活得更好更幸福。而没有伤害他们的犯罪故意,所以缺乏犯罪主观方面,而不能被认定为犯罪。”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阮齐林则采取比较折中的说法。他认为是否构成犯罪要看变性的目的,不能一刀切。如果变性手术的患者是因为有疾病即是心里有疾病其他方法有不能治愈只能采取变性方式才能解除这种痛苦,此时变性手术才具有积极的治疗意义,属于医疗行为。但如果变性手术的当事人是由于疾病以外的其他原因而要求做变性手术,此时变性手术就没有任何治疗意义,不属于医疗行为。

 针对上述三方观点,我比较赞同中国政法大学阮齐林教授。主观方面的内容是是否构成犯罪的关键要件,如果说实施变性手术是为了逃避侦缉等非法目的,则应认定其属于犯罪行为,同时应该区分医生知情与否,如果医生明知变性手术的当事人是出于其非法目的而给与帮助,则医生应按共同犯罪定罪处罚,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如果医生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实施了该行为而不是出于伤害的故意,则不构成犯罪。同时变性者自身的态度也应考虑在是否构成犯罪的范围之内。如果变性人是被强迫或者胁迫实行了变性手术,并且术后根本无法适应社会生活或根本无法接受这一现实,相关负责人及医疗机构就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及相应的民事赔偿。

 (二)变性手术实行后变性人的户籍变更问题

 我国在变性人方面的立法处于空白状态,变性人变更户口性别在2008年前也没有出台相应规定,很多变性者术后似乎处于真空无性别状态。

 河南省是明确变性后可变更户口的第一个省份,为了破解变性人面临的困境,江西省公安厅也专门发文,对实施变性手术后变更户口的手续进行明确:实施变性手术的公民申请变更户口登记性别项目时应当提供国内三级医院出具的性别鉴定证明和公证部门出具的公证书或司法鉴定部门出具的证明,经地(市)级公安机关主管部门核准后由公安派出所班里性别变更手续,性别项目变更后,重新编制公民身份证号码。其中已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公安机关将予以缴销,并为其重新办理居民身份证。这一批文意味着江西省成为继河南省后第二个明确变形后可变更户口的省份。山东省公安厅治安警察总队也得到了上述类似批复,其他省份也陆续开展户口易性工作。

 但是与此同时这也可能为某些非法行为的开展提供了机会,户籍管理方面的规模立法急需进行,以进行全国范围内的户籍易性规范调整。

 (三)变性手术所引起的婚姻家庭问题

 针对我国目前所面对的变性人婚姻问题民政部日前对此做出明确答复,变性人的结婚登记合法有效,解除婚姻关系参照协议离婚处理。民政部有关负责人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指出:尽管变性手术已逐渐被人们了解和认可,但有关婚姻等方面的法规还没有对这一特定人群做出具体规定。因此这个答复适用于解决所有类似情况。这位负责人同时强调,变性人同我国其他公民一样有权按照婚姻法与异性自由登记结婚,这在法律上没有任何障碍设置。然而变性人虽有结婚的权利和自由,但是变性人要求结婚时首先应向对方履行告知义务使对方知道自己是变性人,好让对方做出是否与其结婚的选择,对方在告知的情况下仍然同意与变性人结婚,就认为放弃了他自己与变性人的生育权。

 在现今立法存在盲点的状况下,苛求完备的立法制度是不切实际的,通过国家卫生部的行政规章更加迅捷的、有针对性的、合目的性的对变性手术的法律问题进行规范和引导,这是一个紧迫的任务,但只能是权宜之计,更为完善的立法急需建立。用陈焕然博士的话说,“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文明和科学的进步,我们相信总有一天人类会更清楚的认识易性癖的本质,从而有可能从根本上战胜这个疾病,使易性癖患者从此不再忍受心灵煎熬的痛苦折磨,也能有机会想健康人一样享受美丽、享受爱情、享受幸福的人生。

 参考文献:

 [1]凡一平变性人手记漓江出版社1999年版

 [2]方刚中国“变性人”现象广州出版社1996年版

 [3]朱景文主编法社会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4]魏振瀛主编民法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

 [5]高铭暄,马克昌主编刑法学(第三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年版

 [6]张文显主编法理学(第三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年版

答(1):“变性人和人妖,他们之间有很大的区别”,请看以下分析;

一:在法律上,人妖性别被认定为—男性;泰国法律上“人妖在‘日常生活中’为女性”,但是“真正身份被认定为原始性别—男性”。

二:在生理上,人妖一般是男性只是“通过各种手段,打扮,从小服食或注射雌性激素,甚至隆胸等手段使得自己看起来像女人”,泰国人妖的产生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是那些培养人妖的人从5、6岁的美貌小男孩中挑选,

然后在其成长的过程中,不断给其服食或注射雌性激素,使得他们在生长的过程中身体特征趋向女性化”,

人妖是“从小培养并注射雌性激素,成年后具有女性特征,也有男性生殖器官,并没有改变性别”,

因为“人妖是从小培养并注射雌性激素,而且性别还是男性并未改变”,所以,人妖还是男性。

三:在心理上,泰国人妖,“多数只是为了生活,算是一种职业,很多人妖卸了装跟普通男人没有区别,一样结婚生子”,

因此“人妖在心理上认同自己的原始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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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法律上,变性人性别认定为—女性;(指男变女)

例:有“地球上最美丽的人种”美称的韩国变性艺人“河莉秀”,变性前是男性,原名:李景叶,成功变性为女性后,

得到国家政府及学界肯定后,以女性身份,领取到“韩国女性身份证”,改名为:李景恩,现在,已经结婚嫁人为妻子。

所以法律认定变性人为—女性。

二:在生理上,变性人“一般都是成年以后,通过医学变性手术改造自己的性生殖器官,使得原始性别改变成异性”,

因为性别已改变,所以称为变性人,不限男女;

变性,男女都可以,以男性较多,男女比例约为3:1;(本文中指男变女)。

三:在心理上,变性人“生理上和心理上的性别错位,变性人是因为心理上对于异性的向往,想变为异性”,

“因此在强烈的渴望下,在成年以后通过变性手术转换了性别,是一种实现自我的追求”,

正所谓,“男儿身,女儿心”指的就是变性人心理,

所以变性人在心理上是女人,变性手术后生理上也成为了女人,

因此“变性人在心理上不认同自己的原始性别”;

结论,“变性人和人妖,他们之间‘在法律上,生理上和心理上’都有很大的区别,有很多不同,”,

所以,变性人和人妖,他们之间的区别之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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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2):“变性人过性生活当然没问题”

正所谓,“男儿身,女儿心”指的就是变性人心理,

所以变性人在心理上是女人,除了要做乳房整容手术外还要做变性手术,

变性手术后生理上也成为了女人,所有女人当然想和相爱的人拥有正常又健康的性生活;

首先,我们来了解什么是变性手术:变性手术过程是由两大部分,

第一部分是摘除男性性器官,第二部分是再造女性性器官;

手术一开始,先把人工尿道管连接在男性性器官的尿道管上。

再把精囊外面的肉块拨开,切除掉精囊以及男性性器官。

割掉性器官之后再把尿道管放在人工皮质上,这个时候就可开始缝合了。

接着,在胯下制造人工皮质。用刚刚切除掉的精囊外皮来做人工皮质,

虽然,再造女性器官和真实女性性器官看起来一模一样,

但因为那只是人工皮质,所以无法受孕;

变性人的阴道是用自己的“精囊外皮(或包皮)”做的,

因为“精囊外皮(或包皮)”上面有“神经丛”,所以,“性交时,还是比较敏感的。”

与真正女性不同的是,她没有子宫,阴道自然也不会分泌液体,更不会来月经。

如果要怀孕,必须人工移植子宫,目前还没有成功的先例。

“除了性生活要用润滑剂,别的,和普通夫妻差不多。”

结论,“变性手术完整了女性的生理构造,也能让变性人可以和相爱的人拥有正常又健康的性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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