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的话男的是满22周岁 女方满20周岁 你们是可以去领证的 领证要看你在你那的户口所在地还是女方的户口所在地点民政局登记 反正这个你们自己看 具体是需要:1、双方户口本,还有户口本的复印件,2、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3、4张大2寸的结婚登记照片,4、准备9块钱,5、如果你们愿意可以带点糖去(一般都会带) 就OK了
结婚的法定程序: (1)申请 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持本人 居民身份证 、户籍证明、照片、所在单位或 村民委员会 出具的婚姻状况的证明,共同到一方 户口所在地 的结婚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离过婚的申请再婚时,还应持离婚证件。在实行婚前健康检查的地方,申请结婚的当事人,还须到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婚前健康检查,向 婚姻登记机关 提交婚前健康检查证明。 (2)审查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和单位证明必须认真审查,对当事人进行询问,还可以作必要的调查或指定项目进行医学上的鉴定,以便查明当事人是否符合结婚的条件。 (3)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经过全面审查了解,对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向当事人说明理由。如果申请结婚的当事人,因受单位或他人干涉不能获得所需证明时,婚姻登记机关经查明确实符合结婚条件的,也应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登记结婚后,根据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也可以成为女方家庭成员。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 未办理结婚登记 的,应当补办登记。
大家好,我是游戏菜鸟Gamer ,让我来回答这个问题:
结婚是人生之中的一件天大喜事,而前提是需要领取两本结婚证,才能算是合法的夫妻关系。那么去民政局领取结婚证的时候,一般的流程是怎样的呢?大概有以下几点:
第一,虽然结婚并不一定就得生育小孩,有很多人也都会选择丁克,但现在讲究优生优育,在结婚之前必要的一套完备的检查是不可避免的。因此在办理结婚证之前需要到民政局领取相应的申请结婚的证明,然后到指定的妇幼保健医院进行体检,确保没有遗传疾病或者是判定是不是近亲之类的。
第二,在拿到体检报告后到民政局提交,有专门的人查看验收,之后会安排照相,照相的目的是把照片贴到结婚证书上面。一般拍结婚证都要求不要穿太夸张的服饰,主张穿正装。
第三,到民政局指定的窗口办理结婚证,提交体检报告,两个人的户口本,身份证之类的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然后等办理人员把两个人的信息输入到电脑之中,打印文件需要双方签字。而且还有可能需要排大队,因为一些特别的日子结婚的人特别多,有的时候还会遇到离婚的人在调解。
第四,然后到一个比较宽广的房间里,有鲜花装饰,一个讲话台,结婚的两个人站上去,一起宣誓证婚人给的结婚宣誓词,然后会安排两个人拥抱亲吻。这宣誓的过程会被拍下来制作成视频。
第五,如果需要结婚宣誓的时候的视频,工作人员会制作成光盘,然后提取就可以离开了。
综上所述,就是结婚的时候的大致过程,并不繁琐,整个过程快的话一个小时就能解决。
以上就是我的回答,希望有所帮助,再见。
一、 结婚 领证流程具体是怎样 结婚登记 的程序大致分为申请、审查和登记三个步骤。 1、申请 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持本人居民 身份证 、户籍证明、照片、所在单位或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未婚、 离婚 、丧偶)的证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结婚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离过婚的申请 再婚 时,还应持 离婚证 件。 在实行婚前健康检查的地方,申请结婚的当事人,还须到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婚前健康检查,向 婚姻登记 机关提交婚前健康检查证明。 2、审查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和单位证明必须认真审查,对当事人进行询问,还可以作必要的调查或指定项目进行医学上的鉴定,以便查明当事人是否符合 结婚的条件 。 3、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经过全面审查了解,对符合 结婚条件 的,应准予登记,发给 结婚证 ;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向当事人说明理由。如果申请结婚的当事人,因受单位或他人干涉不能获得所需证明时,婚姻登记机关经查明确实符合结婚条件的,也应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 登记结婚后,根据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也可以成为女方家庭成员。 二、异地结婚户口怎么办 (一)结婚迁移户口(夫妻户口不同省) 1、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并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 2、持男方户口簿,男女身份证,结婚证,女方户籍证明,男方村(居)委会证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写落户申请表, 报县公安局审批, (有些地区需要提供计生办的”婚育证明”)。 3、审批后,拿“户口准迁证明”到女方户籍派出所开“ 户口迁移证 ”。 4、持男方户口簿, 女方户口迁移证,到男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 5、 女方落户后,需要重新办理身份证。 (二)结婚迁移户口(夫妻户口同省不同县) 1、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并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 2、持双方户口簿,男女身份证,结婚证,女方户籍证明,男方村(居)委会证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写落户申请表, 报县公安局审批, (有些地区需要提供计生办的”婚育证明”)。 3、审批后,可以网上迁移,也可以拿“户口准迁证明“到女方派出所把户口迁回来。 4、女方落户后,需要重新办理身份证。 登记结婚是男女建立婚姻关系的唯一途径,那种仅仅只是举行了婚礼或者直接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在一起的,其实都不属于合法婚姻关系。当然,登记结婚也有一定的程序要求,另外对当事人的条件也有限制,如果任何一方不完全满足规定的结婚条件,最终也是不能领取到结婚证。
临沂市兰山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 临沂市兰山区济南路齐鲁园广场西区七楼
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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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南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地址: 山东省临沂市沂南县历山路沂南人民广播电视台北150米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 08:30-12:00,14:3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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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陵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地址: 山东省临沂市兰陵县东升路兰陵县人民政府政务大厅3楼
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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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登记地址: 临沂市莒南县黄海路与隆山路交叉路口往南约100米(金鼎嘉园东南侧约100米)
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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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民政局国际婚姻登记处地址: 兰山北城新区北京路13号
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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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地址: 山东省临沂市郯城县郯西路99
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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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罗庄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地址: 湖东路与教育巷交汇广播电视大厦8层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 08:30-11:30,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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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阴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地址: 蒙山路123号
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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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民政局婚姻登记服务处地址: 临沂市沂水县北一环路与沂博路交叉路口西侧(阳光100小区)
工作时间:
****: (0539)2256864
费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地址: 建设西路487号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 08:30-12:00,14:3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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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邑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地址: 平邑县政务服务中心大厅1层
工作时间: 夏季 周一至周五 08:30-12:00,14:30-18:00;冬季 08:30-12:00,14: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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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登记需要什么手续和材料
申请、审查和登记领证是结婚登记流程的三个环节。
(一)申请
符合结婚登记要求的持相关证件、证明和3张登记照片,共同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双方在现场填写好申请结婚登记的文件。
结婚登记申请所需的证明材料应视个人情况而定,如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申请结婚登记,需持有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婚检证明、本人单身证明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血亲关系的声明(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等材料,若离过婚的申请再婚,还需携带离婚证件。
外国人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包括华裔、常驻和临时来华的外国人、定居中国的外国侨民),需持有本人有效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外国人居留证》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官方出具的关于本人婚姻状况的证明等材料。
(二)审查
婚姻登记处会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核对与审查,查明证件、证明是否与结婚条件相符合,如有不明之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会向当事人询问,必要时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三)登记领证
若当事人提交的申请符合结婚条件,婚姻登记处会予以登记,然后发放结婚证;对离过婚的当事人,婚姻登记机关会注销其离婚证;根据当事人要求,婚姻登记机关会对不符合结婚条件的会出份书面声明,说明不能给他们进行结婚登记的理由。
离婚办理需要什么手续和证件
离婚登记办理流程如下:
(一)申请
夫妻双方在内地自愿离婚的,应当订立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且提供以下证件、证明材料:
1、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2、符合办理离婚登记要求的有效身份证件,如户口本、身份证、港澳台通行证、护照等;
3、在婚姻登记处现场填写的关于离婚登记的申请书。
(二)受理
工作人员会按照《婚姻登记工作规范》有关规定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的受理回执单。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不给予离婚受理,当事人要求出具《不予受理离婚登记申请告知书》的,应当出具。
(三)冷静期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有不愿离婚的想法,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遗失的可不提供,但需书面说明情况),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按照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的相关规定来填写好《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待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关于撤销离婚登记申请的确认单。在离婚冷静期结束后30天内,双方没有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放离婚证的,视为当事人不愿离婚,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四)审查
自离婚冷静期届满三十日内(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那么节假日结束后的第一日作为期限届满的日期),离婚夫妻应当按相关规定携带有效证件及材料,如双方近期免冠照、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护照或通行证等,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按规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按照相关规定的程序和条件执行和审查,对与离婚登记条件不符合的,不给予办理,必要时按当事人要求出具《不予办理离婚登记告知书》。
(五)登记(发证)
婚姻登记机关按规定,给予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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