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楼上都说错了,也许除了我国“明文禁止”(请注意这个词!)不允许‘近亲结婚’外,还没有别的国家这样做。
因为在发达国家的婚姻概念中,婚姻并不是作为“繁育”后代的载体,这与我国强调婚姻为了“优生优育”是很大区别。也就是说,除了直系亲属结婚有**的情况存在而不被允许外(这点是出于社会伦理,而非为了“生孩子”),基本上发达国家,并没有禁止所谓的“近亲结婚”(及其我国特有的“有不宜结婚的疾病”不许结婚)的规定。
结婚的意义在国外很单纯,就是两人相爱的结果,至于要不要孩子,那又是另一回事了。
那又有人会反问,那表兄妹结婚要孩子岂非会生下弱智?是的,有很大的可能。但因为人口教育的因素,这类科学生理知识已经获得认可普及,并不需要国家通过强制来‘约束’,所以他们的婚姻会对将来是否要孩子做最慎重的考量。
2,很多外国,在公民获得“身份证明”(即所谓身份证)后,就可以自主选择自己的“前途”了----这当然也包括‘结婚’。当然具有民事权力的同时,也相应的要自行尽民事义务,也就是你自己要对自己负责了,你的父母对你再没有“帮忙”的义务。要是离婚了,别怨天尤人。
3,在中东国家,死刑还有“斩首”、“石砸”
法律分析:法国,西班牙和葡萄牙,这三个国家可以。我国是不允许近亲结婚的,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美国19个州不禁止表兄妹结婚,包括加利福尼亚、德克萨斯、阿拉斯加、纽约、佛罗里达、夏威夷等,表兄妹结婚占总人口01%;日本完全不禁止表兄妹结婚,表兄妹结婚占总人口04%;以色列、大部分阿拉伯国家、巴基斯坦、土耳其等国家均不禁止表兄妹结婚,沙特阿拉伯、巴基斯坦、伊拉克表兄妹结婚超过总人口30%。
结婚,法律上称为婚姻成立,是指配偶双方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立配偶关系的民事法律行为,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及其他责任。现今世界很多国家已经通过立法,明确了结婚的对象可以是异性,也可以是同性,包括美国、德国、荷兰等国家。在中国,法律上结婚单指异性男女之间的结合。
目前世界国家承认同性婚姻合法领证的有:泰国、挪威、比利时、荷兰、法国、德国、丹麦、芬兰、英国、瑞典、瑞士等国家。
同性婚姻,是指同性之间的婚姻关系。在同性婚姻的支持者中,其也被称为婚姻平等或平等婚姻权。同性婚姻是对传统婚姻模式的一种创新,体现了现代婚姻多元化的发展趋势,满足了同性恋人士的结婚需求,具有重要的历史进步意义。
同性恋,又称同性爱,是性取向之一,是指只对同性产生爱情和性欲的人,具有这种性取向的个体被称之为同性恋者。在人类以外的其他动物中,也普遍存在同性性行为,但这与基于高级情感的人类同性恋不可同日而语,这也是人类多元化发展的一种具体表现。
性取向和性愉悦有关,但不等同于性行为。一个异性恋者可能会发生同性性行为,一个同性恋者也可能会发生异性性行为,这一切的前提是:特殊境遇。例如:一个异性恋者在长期缺乏异性的环境中,有较低几率会将同性幻想成异性发泄性欲;一个同性恋者可能会因为各种外界压力而和异性结婚,并被迫和异性发生性行为。但这并不代表他/她们的性取向发生了转变或对不符合性取向的对象产生了爱情,也不代表人们能在不符合性取向的对象身上获得性愉悦。相反,当人们和不符合自身性取向的对象发生性行为时,会异常的痛苦、恶心或性愉悦不足。仅依靠性行为判断性取向完全不可靠,区分性取向、性愉悦和性行为是很重要的。
中国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结婚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法律分析:美国可以。美国旅游签证就可以注册结婚。在国内先办好出生证明公证。在美国结婚需要有一个证婚人,办理结婚仪式可以选择在市政厅由法官主持下办理,也可以选择自己想去的教堂由牧师主持办理。但是在中国不支持同性婚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祝愿你在今后的生活中平平安安,一帆风顺,当遇到困难时,也可以迎难而上,取得成功,没嫌慎如果有什么不懂得者液问题,还可以继续询问,不要觉得不好意思,或者有所顾虑,我们一直都是您最坚定的朋友后台,现实当中遇到了不法侵害,和不顺心的事情也能够和我详聊,我们一直提供最为靠谱的司法解答,帮助,遇到困难不要害怕,只要坚持,阳光总在风雨后,困难一定可以度过去,只要你不放弃,一心一意向前寻找出路。
欧洲: 1、丹麦王国(1989) 2、挪威王国(1993) 3、瑞典王国(1994) 4、冰岛共和国(1996) 5、荷兰王国(1998) 6、西班牙王国(1998) 7、法兰西第五共和国(2000) 8、德意志联邦共和国(2000) 9、芬兰共和国(2001) 10、瑞士联邦(2002) 11、葡萄牙共和国(2002) 12、比利时王国(2003) 13、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2005) 14、捷克共和国(2006) 此外奥地利、匈牙利、斯洛伐克、爱尔兰等国也陆续承认同性伴侣关系美洲: 1、加拿大(2003部分地区、2005全国) 2、美利坚合众国(最早1996,最晚2004,目前有38个州同性婚姻合法) 3、巴西联邦共和国(2005) 4、墨西哥合众国(2007) ===================================================== 美洲的国家少。。。而且,据我所知,美国最早允许同性结婚应该是2004年的马萨诸州 非洲: 1、南非共和国(2005,2006正式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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