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
外地户口在 广州 买房 条件: 1、 购房 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 身份证 和户口薄等身份证明; 2、外地户口,以家庭为单位在广州可购买一套住宅,且必须提供五年内连续三年(36个月)的 社保 或税单; 港澳台人士或外籍人士,在广州可购买一套住宅,且需要提供一年或以上的在广州的 居住证明 和 工作证明 。 3、不论是新房还是 二手房 ,外地户口的购房者只能购买一套; 4、购房者必须有达到购房款总额三成比例的首付款; 5、购房者的家庭成员必须在广州没有购房记录; 6、购房者若是之前在外地买过房,则需按照二套房的规定缴纳七成首付款,但若是首套房的贷款已经结清,则仍可按照首套房的规定执行; 7、购房者必须信用良好,收入稳定,并有一定的还款能力; 8、相关部门规定的其它条件。 《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二条 房地产转让、 抵押 时,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 土地使用权 同时转让、抵押。
法律客观:《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 同居 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投靠配偶入户广州的条件:
(1)配偶有广州市户籍,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准予其本人及未成年子女迁入广州市户籍:
①夫妻登记结婚满2年;
②男方年龄超过60周岁且女方年龄超过55周岁登记结婚;
③夫妻一方为博士或博士后或经广州市认定或审核确认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
(2)符合随军条件,配偶为驻穗部队的现役军人。
符合一定条件即可办理投靠。不知道怎么办理投靠入户,可咨询相关部门或是专业的入户办理机构。
申请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投靠配偶人员,准予其本人及未成年子女迁入本市户籍:
(一)配偶有本市户籍,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夫妻登记结婚满2年;
2、男方年龄超过60周岁且女方年龄超过55周岁登记结婚;
3、夫妻一方为博士或博士后或经我市认定或审核确认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
(二)符合随军条件,配偶为驻穗部队的现役军人。
申请材料
1、《入户申请表》(申办人);
2、居民身份证(申办人和被投靠人);
3、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申办人和被投靠人);
4、结婚证(申办人或被投靠人);
5、其他证明材料:
(1)属第(一)项第3条申办条件的,还需审核申办人或被投靠人的:
毕业证以及学历认证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原件及复印件;或《广州市高层次人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或审核确认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书面材料。
(2)属入个人房产地址家庭户,还需审核产权人的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本市不动产登记查询结果)。
属入单位、人力资源市场集体户,还需审核管理部门出具的入户同意书。
(3)有未成年子女随迁的,还需审核子女的:
①《入户申请表》、②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③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④居民身份证(16周岁以下的免予提供)。
(4)证件为国外签发的,须审核国内公证机构公证的中文翻译件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流程
1、网上申办
申请人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向被投靠人的户籍地公安机关提交申请。
(1)广州金盾网 http://wwwgzjdgovcn/
(2)广州公安微信公众号
2、网上预审核(审核通过后,触发手机短信通知申办人网上预审核结果及下一步操作事项)
3、验核材料(申办人须到现场办理)
4、公安机关审核
5、签发《准予迁入证明》(证件统一由EMS送达申办人)
6、落户登记(可选择EMS免到场办理,也可直接网上预约到现场办理)
广州夫妻投靠入户条件
中国的户籍制度最早可以追溯到两千多年前的春秋战国时期。当时诸国征战,人口成为最重要的资源,没有之一。赋税、夫役、兵丁,皆出于人口。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广州夫妻投靠入户条件,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投靠配偶入户条件:
配偶有本市户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投靠配偶人员,准予其本人及未成年子女的户籍迁入本市:
1夫妻登记结婚满2年;
2夫妻同时符合男方满60周岁、女方55周岁登记结婚的;
3夫妻一方为博士(或博士后或经我市认定或审核确认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
夫妻投靠入户办理对象:
户口申办和迁移由申请人(或被投靠人)到公安机关办理。
广州市政策性入户管理办法
第四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投靠配偶人员,准予其本人及未成年子女迁入本市户籍:
(一)配偶有本市户籍,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夫妻登记结婚满2年;
2男方年龄超过60周岁且女方年龄超过55周岁登记结婚;
3夫妻一方为博士或博士后或经我市认定或审核确认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
(二)符合随军条件,配偶为驻穗部队的现役军人。
第五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投靠子女人员,准予其迁入本市户籍:
(一)男性年龄超过60周岁或女性年龄超过55周岁,夫妻一方具有原本市户籍或是丧偶人员,有子女具有本市户籍;
(二)男性年龄超过60周岁或女性年龄超过55周岁,所有子女(不含现役军人或在国外或境外定居并取得永久居留权的)均具有本市户籍;
(三)有子女具有本市户籍的离休干部。
其中一方达到投靠子女条件的人员,其配偶符合我市投靠配偶的登记结婚年限的',准予其配偶一并迁入本市户籍。
第六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投靠父母人员,准予其迁入本市户籍:
(一)父母亲一方或双方具有本市户籍的未成年子女。属随继父(母)入户的,其母(父)与继父(母)应结婚满2年以上。
(二)父母亲一方是在本市服役的驻穗部队现役军人,申请人符合随军条件。
(三)父亲年龄达到60周岁且母亲年龄达到55周岁,父母亲一方或双方户籍在本市,所有子女户籍均不在本市的,准予一名子女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迁入本市户籍。
第七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学生,准予其迁入学校的学生集体户口:
(一)在本市的普通高等学校、普通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招收的属于全日制普通学历教育的非广州市户籍学生;
(二)有省或市发展改革部门的招生计划;
(三)经省或市招生部门办理录取手续。
;投靠配偶入户条件:
配偶有广州市户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投靠配偶人员,准予其本人及未成年子女的户籍迁入广州市:
1、夫妻登记结婚满2年;
2、夫妻同时符合男方满60周岁、女方55周岁登记结婚的;
3、夫妻一方为博士或博士后或经广州市认定或审核确认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
投靠配偶入户材料:
1、《入户申请表》(申请人);
2、居民身份证(申请人和被投靠人);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和被投靠人)
4、结婚证(申请人或被投靠人)
5、其他材料
(1)属申办条件第3项的,还需提供申请人或被投靠人的以下材料之一:
①博士毕业证及博士学历认证材料
②博士学位证书及学位认证材料(学历认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认证: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在线打印的查询结果或其网上申请出具的认证报告)的原件及复印件;
③博士后相关认证材料;或《广州市高层次人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或审核确认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书面材料。
(2)属入家庭户,还需提供入户地的不动产权属证(或宅基地证)。属入单位、人力资源市场集体户,还需提供管理部门出具的入户同意书。
(3)有未成年子女随迁的,还需提供子女的:
①《入户申请表》;
②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④居民身份证(16周岁以下的免予提供)。
(4)证件为国外签发的,须提供国内公证机构公证的中文翻译件原件及复印件。
广州夫妻投靠入户指南
户口管理在未来社会不仅不会也不能被削弱,更不可能被“取消”,而只能依法科学地得到稳步强化,以便为公众生活、群体生产、社会服务、政府行政和国家其他行为提供更方便快捷的服务,发挥其应有的更广泛、多样、持续的巨大作用。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广州夫妻投靠入户指南,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投靠配偶入户条件:
配偶有广州市户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投靠配偶人员,准予其本人及未成年子女的户籍迁入广州市:
1、夫妻登记结婚满2年;
2、夫妻同时符合男方满60周岁、女方55周岁登记结婚的;
3、夫妻一方为博士或博士后或经广州市认定或审核确认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
投靠配偶入户材料:
1、《入户申请表》(申请人);
2、居民身份证(申请人和被投靠人);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和被投靠人)
4、结婚证(申请人或被投靠人)
5、其他材料
(1)属申办条件第3项的,还需提供申请人或被投靠人的`以下材料之一:
①博士毕业证及博士学历认证材料
②博士学位证书及学位认证材料(学历认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认证: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在线打印的查询结果或其网上申请出具的认证报告)的原件及复印件;
③博士后相关认证材料;或《广州市高层次人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或审核确认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书面材料。
(2)属入家庭户,还需提供入户地的不动产权属证(或宅基地证)。属入单位、人力资源市场集体户,还需提供管理部门出具的入户同意书。
(3)有未成年子女随迁的,还需提供子女的:
①《入户申请表》;
②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④居民身份证(16周岁以下的免予提供)。
(4)证件为国外签发的,须提供国内公证机构公证的中文翻译件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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