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休假新规,重要问题解答|产假|军官|婚假|探亲假

军人休假新规,重要问题解答|产假|军官|婚假|探亲假,第1张

      军人休假新规

典型问题解答

      捋出来了

新修订的

《军人休假工作暂行规定》

      已经正式印发

      定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目前为止

      我们已经推送多篇

      与新规有关的内容

跟大伙一起学习分析了

新规的内容及变化

      从后台的留言中

      我们还是能够看到一些

      非常具体且典型的问题

以下

是我们的摘录和解答

      “军嫂探亲假

      军人休假新规印发之后,相关文章评论区,最热门的问题,是“军嫂(军人配偶)的探亲假”。

      针对上述问题,哨位君要说两点:

第一,这一次规定是军队印发的规定,其效力范围仅限于部队,所以不可能对“军嫂探亲假”出规定。

第二,“军嫂探亲假”的法律规定,其实是有的,而且还很新,不存在“有没有”、“出新政策”的说法。

      《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38条第二款规定:

军人配偶、子女与军人两地分居的,可以前往军人所在部队探亲。军人配偶前往部队探亲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安排假期并保障相应的薪酬待遇,不得因其享受探亲假期而辞退、解聘或者解除劳动关系。

      军属去部队探亲,部队应当提供公寓住房。

      最近几年,不少部队在这一块也下了很大的力气,对已有的公寓住房进行了改造升级,缺少的也都努力新建并装修,确保来队军属可以拎包入住,增强荣誉感、幸福感和获得感。

      周末轮休

      休“驻地假”、“周末轮休”的战友,最近这几年,确实很不容易,因为各种任务、叠加疫情的影响,很多时候都是不能回家的。

      有一说一,这一块问题,也是非常敏感的问题,无论回答的好不好,都可能挨“喷”。

      毕竟,大伙没能休上,是一个事实。

      对此,哨位君的回答有两点:

      第一,此次新规对这一块没有特别的说法。

      第二,哨位君以为,大伙要搞清楚周末轮休(所谓的“驻地假”)跟其他假期(年假、探亲假)的区别——

1、所谓的“驻地假”是通俗的说法,它不是一个正儿八经的假期,它的本来含义是“周末轮休”;

而“年假”和“探亲假”,是有法规明确规定的。

2“驻地假”的主管范围是部队管理部门(部队管理科、部队管理处),

而“年假”、“探亲假”的主管部门是人力资源部门(人力资源科、人力资源处)。

      所以,因为疫情不能休驻地假,本质上是疫情的问题,其次也是部队管理方面的一些权限,这里面的说法,应该更多地跟部队管理部门沟通协调,亦或是提意见。

      文职的假期

      军人休假印发之后,同样关注休假新规的,还有与军官、军士同属于“军队人员”的“军队文职人员”。

      这份规定,没有对“军队文职人员”的探亲休假做出明确规定。

      因此,不少文职对休假产生了不少问题。

      对于这一块,也是两点意见:

      第一,文职休假现行的规定,比较模糊,更多的还是由各个单位自行决定的。

      有相当一部分单位是参考现役军官执行的。

      第二,文职休假新规,应该会在后续修订出台的文职相关规定中,进一步明确。

      国家法定假期

      前述5个问题,应该可以分为3类:

      第一,国家法定假期,到底怎么计算

      第二,国家法定假期,难道不限次数吗

      第三,如果大伙都抢国庆假和春节假呢

      对此,哨位君需要说明的,其实只有第一类了(后两类已经解答)。

规定明确:国家法定假日不计入军人探亲假和休假的时间,双休日需要计入。

      那么,扣除的国家法定假日,到底按什么算呢

      道理不讲了,大伙记一个结论——

以每年国务院发布的“年度节假日安排通知”为准!

      以2022年的假期安排为例

      军人休假不计入休假时间的

元旦3天、春节7天、清明3天

端午3天、中秋3天、国庆7天

      “路途假”

路途假是几天如何计算有无具体规定

答:“路途假”更严谨的说法应该是“路途时间”,每年有一次休假的路途时间,可以不计入“探亲休假时间”。

      至于“路途假”如何计算,规定是“实事求是”——实际需要几天,就是给几天,不满1天的按照一天计算。

能不能把路程不算休假的天数,离家远,来回得浪费好几天。

答:就是不算的。只不过,如果因为个人原因分段休假的,只有一段可以不计算路程时间,其他的需要计算。

听说路途假没了

答:这个说法应该是不准确的。因为从前几年部队休假规定调整之后,路途时间就做出了调整,即按照实际情况,该是几天就是几天,不以路程远近划分,不以省内省外区别。

      分段休假

分3次休假,区别已婚和未婚吗

答:休假新规当中,没有这样的表述。所以规定的意思应该是跟婚姻状态不挂钩,但是保不齐个别单位在执行过程中,是否会将二者挂钩。

每个人都可以享受分段休假吗

答:符合条件的军官和军士,应该都是可以的。

如果真的不用一次性休完,真的太感恩了,不用一年只见一次了!

答:没有如果,是真的。确实得感恩军队的这份新规,考虑到了“军事职业异地分居较多”的特点。

(分段休假,因为工作原因,每一段都不计算路途时间;因个人原因分段休假的,只有一段可以不计算路途时间)关键是,如何界定工作原因和一般等模糊性字眼

答:这似乎不该是一个难题。遇到具体问题,可以具体分析嘛,政策的制定者也不可能列举哪些情况属于工作原因,哪些属于个人原因。

相信,这个界定的问题,无论是个人还是单位,都是有这个智慧和经验予以解决的。

      婚假

婚假可以跨年度休不比如21年12月30日领证,22年可以休不

答:针对您描述的情况,可以在22年休。

婚假只能当年休吗因为疫情一直没有办婚礼,婚假还能休吗

答:婚假是否可以跨年度休,其实是没有这样的说法的。

只要时间跨度不是很长,你也没有换单位,你的情况单位应该是清楚的。那么,你去年领证、一直没有办婚礼、婚假也没休,后面应该是可以休婚假的。

其实,还是一个执行的问题。

      产假和护理假

产假可以多点吗

答:新规明确的,女军官、女军士的产假是188天,男军官、男军士的护理假是30天。

      “军人育儿假”

军人的育儿假,何时可以提上日程呢

答:此次新规,没有明确。

      前述解答,主要是基于我们对政策规定的把握,也综合了军队各级在执行休假规定的一些做法。供大伙参考。

      不当或者不妥之处,欢迎讨论。

      本质上说,我们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一致的——

      都是希望我们的战友能够更好地休假,军人充分休息,进而提升战斗力!

已婚士官,与配偶不在一地生活的,每年享受一次探望配偶假,假期40天;与父母不在一地生活的,每两年享受一次探望父母假,假期20天。士官探亲假的时间不含路途往返时间,异地休假时间含路途往返时间。士官探亲休假假期不含国家法定节日的放假时间。

依据《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官探亲休假规定》:

第三条 士官按照下列规定享受探亲假:

(一)未婚士官(离异、丧偶士官)与父母不在一地生活的,一级士官任期内享受两次探望父母假,每次假期20天;二级以上士官每年享受一次探望父母假,假期30天;已婚士官与父母不在一地生活(含配偶为独生子女且与岳父母、公婆不在一地生活)的,每两年享受一次探望父母假,假期20天;

(二)已婚士官与配偶不在一地生活的,每年享受一次探望配偶假,假期40天;

(三)已婚士官与配偶、父母不在一地生活,其父母或父母一方与配偶居住在一地的,只享受探望配偶的假期;与配偶、父母均不在一地生活,一年内同时符合探望配偶和探望父母条件的,假期45天;

扩展资料:

第五条 士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在执行第三条、第四条规定假期的基础上,每次假期再增加10天:

(一)部队驻地不在西藏地区以及其他海拔3000米以上(含本数,下同)地区,但本人常年在上述地区流动执勤的;

(二)在青海海拔3000米以下(不含本数)地区工作的;

(三)在新疆、甘肃、内蒙古、黑龙江、吉林、辽宁、云南、广西陆地边防线上连以下分队执勤的;

(四)战斗部队中常年在核潜艇上工作、在战略导弹部队从事装检工作和在有核辐射危险的试验训练基地工作的。

第七条 士官一年内只享受探亲假或者休假中的一项,当年未享受的不得跨年度累计。因特殊情况,经团(旅)级以上单位首长批准,士官可将当年假期分两段安排。

第八条 士官探亲、休假假期不含国家法定节日的放假时间。士官探亲假期不含路途往返时间。高级士官一般就地休假,经批准也可以异地休假,假期含路途往返时间。

第九条 士官未随军的配偶每年可以来队探亲一次,留住时间一般不超过45天,其路费报销标准按照军官配偶来队探亲的有关规定执行。

参考资料:

-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官探亲休假规定

可以一起休,但最终的决定权在公司。

年假,指给职工一年一次的假期。即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凡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均可享受带薪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

探亲假,是指与父母或配偶分居两地的职工,每年享有的与父母或配偶团聚的假期。规定探亲假的目的是适当解决职工同亲属长期远居两地的探亲问题。对于享受探亲假的条件和探亲假期,我国《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有具体规定。 职工享有保留工作岗位和工资,依法探望与自己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配偶或父母的带薪假期。

不能享受年休假的相关规定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三、实习期间能休探亲假吗

实习期间是不能休探亲假的。

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享受探亲假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主体条件:只有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职工才可以享受探亲假待遇。

②时间条件:工作满一年。

③事由条件:一是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二是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是指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在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个白天。职工与父亲或与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

需要指出的是,探亲假不包括探望岳父母、公婆和兄弟姐妹。新婚后与配偶分居两地的从第二年开始享受探亲假。此外,学徒、见习生、实习生在学习、见习、实习期间不能享受探亲假。

探亲假和年休假本身就不冲突,像是在国家很多的行政单位,对于少数民族等这些地区比较偏远的工作人员,考虑到当事人在平日的工作当中探望父母的时间几乎是没有的,对这种情况单位一般就会同时集给予探亲假和年休假。所以说,有这种想法的话可以和公司申请,但公司如果不批准也不违法。

法律依据:

《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官休假探亲规定》第五条 军官休假或者探亲的假期不得跨年度累计。

军官休假、探亲假期不含国家法定节日的放假时间。

《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官探亲休假规定》第八条 士官探亲、休假假期不含国家法定节日的放假时间。士官探亲假期不含路途往返时间。高级士官一般就地休假,经批准也可以异地休假,假期含路途往返时间。

晚婚的,可以先休探亲假再休婚假。

根据《现役军官休假探亲规定》、《现役士官探亲休假规定》,军人探亲假和休假选择其一,其它假期只有晚婚假、晚育假、产假、护理假并不受影响。

因此,只有晚婚的军人才可以探亲假和晚婚假同休。但是先休探亲假的,因为尚未结婚,只能休探父母假。

根据《现役军官休假探亲规定》,第三十二条 军官、文职干部按照国家和军队有关规定享受的晚婚假、晚育假、产假、护理假、从其规定。

《现役士官探亲休假规定》第七条 士官一年内只享受探亲假或者休假中的一项,当年未享受的不得跨年度累计。

因特殊情况,经团(旅)级以上单位首长批准,士官可将当年假期分两段安排。

第十七条 士官按照国家和军队在关规定享受的晚婚假、晚育假、产假、护理假,从其规定。

扩展资料

现役军人婚假国家规定

[1980]劳总薪字29号规定:婚丧假1-3天,结婚双方不在一地的另外给予路程假,此文件当时只针对国营企业。通常我们都按最长3天计算。

此外,《中国人民解放军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是:

晚婚的军队人员,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晚婚假7天。晚婚假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夫妻双方同为军队人员,双方达到晚婚年龄的,双方享受晚婚假;一方达到的,一方享受。夫妻一方为地方人员的,按照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故现役军人婚假最长为:

婚假3天+晚婚假7天=10天

具体规定: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7天(不含3天法定婚假)。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4、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7、婚假期间工资待遇:在婚假和路程假期间,工资照发。

军婚探亲假规定

(1)夫妻分居的,双方每年均享受探亲待遇一次,干部假期为30天(旅、团以下部队干部和其他直接带兵的分队干部为40天)。

符合随军条件的,干部假期为40天。(均不包含途中时间,下同)

(2)干部与爱人、父母分别居住三地的,干部每年探望爱人一次,每4年探望父母亲一次。

(3)夫妇在一地生活的,干部每4年探望父母一次。

(4)夫妻在一起生活的干部调动工作,其爱人不能随迁的,干部调动的当年只许夫妻一方享受探亲待遇,时间为30天。

在一年内既符合探望爱人又符合探望父母的,原则上一次给假45天。父母有一方与爱人居住在一地的干部不再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5)4年一次探亲假为20天,并一般应在第4年安排。

如家中遇有特殊情况,经组织批准,在这4年中的任何一年都可以探望,但下次探望的时间从第5年算起,不得依次提前。

1 驻地结婚的三期士官休假有多少

你好,我也是三期,这个内务条令里规定的基本都一样,最后执行还得看你们单位主官管的严不严。

第一百八十三条士官应当在连队住宿。在不影响士兵在位率以及执行任务和连队管理的前提下,已婚士官可以按照下列规定离队住宿:

(一)在配偶来队探亲规定的留住期间,可以到士官公寓住宿;

(二)配偶随军或者符合有关规定在驻地找对象结婚的,在休息日和节假日可以按照统一安排轮流回家住宿(休息日和节假日前1日晚饭后离队,休息日和节假日结束当日晚饭前归队)。

回家住宿的士官应当按照本条令第一百七十四条的规定请假销假。

特殊岗位士官的留营住宿办法,由军级单位确定。

第一百八十四条飞行员和舰(船)艇上的军官回家住宿制度,由空军、海军和军区规定。

2 三级士官驻地结婚假期多少

《中国人民 现役士官探亲休假规定》 第三条 士官按照下列规定享受探亲假: (一)未婚士官(离异、丧偶士官)与父母不在一地生活的,一级士官任期内享受两次探望父母假,每次假期20天;二级以上士官每年享受一次探望父母假,假期30天;已婚士官与父母不在一地生活(含配偶为独生子女且与岳父母、公婆不在一地生活)的,每两年享受一次探望父母假,假期20天; (二)已婚士官与配偶不在一地生活的,每年享受一次探望配偶假,假期40天; (三)已婚士官与配偶、父母不在一地生活,其父母或父母一方与配偶居住在一地的,只享受探望配偶的假期;与配偶、父母均不在一地生活,一年内同时符合探望配偶和探望父母条件的,假期45天; (四)未婚士官利用探望父母假期结婚的,按照已婚士官探望配偶的假期执行,当年不再另外享受探望配偶的假期。

第四条 高级士官每年享受一次休假,五级士官假期20天,六级士官假期30天。 第五条 士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在执行第三条、第四条规定假期的基础上,每次假期再增加10天: (一)部队驻地不在 地区以及其他海拔3000米以上(含本数,下同)地区,但本人常年在上述地区流动执勤的; (二)在青海海拔3000米以下(不含本数)地区工作的; (三)在新疆、甘肃、内蒙古、黑龙江、吉林、辽宁、云南、广西陆地边防线上连以下分队执勤的; (四)战斗部队中常年在核潜艇上工作、在战略导弹部队从事装检工作和在有核辐射危险的试验训练基地工作的。

第六条 在 地区和其他海拔3000米以上地区以及西沙、南沙群岛部队工作的士官,在执行第三条、第四条规定假期的基础上,每次假期再增加20天。在海拔4500米以上地区工作的士官,在执行第三条、第四条规定假期的基础上,每次假期再增加30天。

第七条 士官一年内只享受探亲假或者休假中的一项,当年未享受的不得跨年度累计。因特殊情况,经团(旅)级以上单位首长批准,士官可将当年假期分两段安排。

第八条 士官探亲、休假假期不含国家法定节日的放假时间。士官探亲假期不含路途往返时间。

高级士官一般就地休假,经批准也可以异地休假,假期含路途往返时间。(亲,如果我的回答有帮助到您的话,记得给个好评哦 ~>_ 全部。

3 士官在驻地结婚后享有哪些待遇

工资(全部工资)是由军费下拨的,每年的每个月是固定的(除去发放奖励工资和防暑降温费的月份),补贴、补助、福利等是由各级部队按照有关政策和预算外收支情况、家底情况自行制定标准发放的。

副营职报销取暖费,这个就属于自行规定的范畴,因为军费列支的取暖费只有公用经费范畴,说白了就是各级部队营房取暖花费。干部自有房屋产生的取暖费,以取暖补贴的形式,属于各级部队自行规定报销的范畴了,也就是不花军费钱的。

被子,按规定是基层住营干部发放范畴;其他干部不发放,自行购买。医疗费,按现役军官法规定,军官享受公费医疗待遇。

但目前医疗费在下拨过程中采取的是“包干”方式,本级保障本级,重大疾病由后勤部门或基层部队单独向上级申请。也就是你所在的队、站、所应该给你报销或有相关医疗费解决办法,但是公安边防部队驻地差别很大,穷的很穷,富的很富,导致各级部队经费情况也有差别,有的派出所穷的真是很困难,领导再抠门点、独吞点,什么也报销不了了。

这个你就得坐下来和一把手谈,交心。具体支队范畴内,有什么福利待遇自己打听一下就知道了。

4 驻地未婚士官休假,怎么休假

已婚干部探亲休假规定及要求:

(1)夫妻分居的,双方每年均享受探亲待遇一次,干部假期为30天(旅、团以下部队干部和其他直接带兵的分队干部为40天)。符合随军条件的,干部假期为40天。(均不包含途中时间,下同)

(2)干部与爱人、父母分别居住三地的,干部每年探望爱人一次,每4年探望父母亲一次。

(3)夫妇在一地生活的,干部每4年探望父母一次。

(4)夫妻在一起生活的干部调动工作,其爱人不能随迁的,干部调动的当年只许夫妻一方享受探亲待遇,时间为30天。在一年内既符合探望爱人又符合探望父母的,原则上一次给假45天。父母有一方与爱人居住在一地的干部不再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5)4年一次探亲假为20天,并一般应在第4年安排。如家中遇有特殊情况,经组织批准,在这4年中的任何一年都可以探望,但下次探望的时间从第5年算起,不得依次提前。

法律主观:

一、部队的探亲假有时间限制吗有时间的限制。《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官休假探亲规定》:第八条服现役不满20年或者服役和参加工作不满20年的军官,每年休假20天;服现役满20年以上或者服现役和参加工作满20年以上的军官,每年休假30天。军队院校毕业或者地方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的军官,从第二年起安排休假。第九条在常规动力舰艇上工作的从事飞行工作的军官,每年休假30天。第十条军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每年休假40天:(一)部队驻地不在西藏地区以及其他海拔3000米以上(含本数,下同)地区,但本人常年在上述地区流动执勤的;(二)在青海海拔3000米以下(不含本数,下同)地区工作的;(三)在边防一线连队工作的;(四)战斗部队中常年在有核辐射危险环境下工作的。第十一条在西藏地区以及其他海拔3000米以上地区工作的军官,服现役不满20年或者服现役和参加工作不满20年的,每年休假60天;服现役满20年以上或者服现役参加工作满20以上的每年休假70天;服现役满25年以上或者服现役和参加工作满25以上的,每年休假80天。在海拔4500米以上地区工作的军官,每年假期再增加10天。第十五条未婚军官(离异、丧偶军官)与父母不在一地生活的,每年探望父母一次,假期30天。已婚军官与父母不在一地生活(含配偶为独生子女且与岳父母、公婆不在一地生活)的,每两年探望父母,假期20天。军官与配偶不在一地生活的,每年探望配偶一次,假期40天。军官与父母、配偶均不在一地生活,在一年内同是符合探望父母及配偶条件的,假期45天。军队院校毕业或者地方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的军官,符合探亲条件的,从第二年起安排探亲。第十六条未婚军官符合第十条规定条件之一的,每年探望父母的假期40天。第十七条在西藏地区以及其他海拔3000米以上地区工作的军官,探亲假期按照第十一条规定的休假假期执行。第十八条军官当年内符合探亲条件,探亲假期短于休假假期的,按照休假假期执行。第十九条军官探亲假期不含路途往返时间。二、部队家属探亲假多少天1、一级的任期内享受两次探望父母假,每次假期20天。2、二级以上的每年享受一次探望父母假,假期30天。3、五级士官每年休假20天。4、六级士官每年休假30天。5、已婚士官,与配偶不在一地生活的,每年享受一次探望配偶假,假期40天。6、与父母不在一地生活的,每两年享受一次探望父母假,假期20天。士官探亲假的时间不含路途往返时间,异地休假时间含路途往返时间。三、享受探亲假的条件1、凡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配偶的待遇。2、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待遇。但是,职工与父亲或与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3、探亲假期是指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另外,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

法律客观:

《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第二条 凡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配偶的待遇;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待遇。但是,职工与父亲或与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 《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第三条 职工探亲假期: (一)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 (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45天。 (三)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4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

有时间的限制。\x0d\《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官休假探亲规定》:\x0d\第八条服现役不满20年或者服役和参加工作不满20年的军官,每年休假20天;服现役满20年以上或者服现役和参加工作满20年以上的军官,每年休假30天。\x0d\军队院校毕业或者地方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的军官,从第二年起安排休假。\x0d\第九条在常规动力舰艇上工作的从事飞行工作的军官,每年休假30天。\x0d\第十条军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每年休假40天:\x0d\(一)部队驻地不在西藏地区以及其他海拔3000米以上(含本数,下同)地区,但本人常年在上述地区流动执勤的;\x0d\(二)在青海海拔3000米以下(不含本数,下同)地区工作的;\x0d\(三)在边防一线连队工作的;\x0d\(四)战斗部队中常年在有核辐射危险环境下工作的。\x0d\第十一条在西藏地区以及其他海拔3000米以上地区工作的军官,服现役不满20年或者服现役和参加工作不满20年的,每年休假60天;服现役满20年以上或者服现役参加工作满20以上的每年休假70天;服现役满25年以上或者服现役和参加工作满25以上的,每年休假80天。在海拔4500米以上地区工作的军官,每年假期再增加10天。\x0d\第十五条未婚军官(离异、丧偶军官)与父母不在一地生活的,每年探望父母一次,假期30天。已婚军官与父母不在一地生活(含配偶为独生子女且与岳父母、公婆不在一地生活)的,每两年探望父母,假期20天。军官与配偶不在一地生活的,每年探望配偶一次,假期40天。军官与父母、配偶均不在一地生活,在一年内同是符合探望父母及配偶条件的,假期45天。\x0d\\x0d\军队院校毕业或者地方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的军官,符合探亲条件的,从第二年起安排探亲。\x0d\第十六条未婚军官符合第十条规定条件之一的,每年探望父母的假期40天。\x0d\第十七条在西藏地区以及其他海拔3000米以上地区工作的军官,探亲假期按照第十一条规定的休假假期执行。\x0d\第十八条军官当年内符合探亲条件,探亲假期短于休假假期的,按照休假假期执行。\x0d\第十九条军官探亲假期不含路途往返时间。\x0d\《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官探亲休假规定》明确士官享受假期的种类为两项,即探亲假(探望父母和配偶)和休假。其中,休假只限高级士官享受。士官探亲休假的基本假期,按照服役年限和婚姻状态确定:未婚士官,一级的任期内享受两次探望父母假,每次假期20天;二级以上的每年享受一次探望父母假,假期30天;五级士官每年休假20天,六级士官每年休假30天;已婚士官,与配偶不在一地生活的,每年享受一次探望配偶假,假期40天;与父母不在一地生活的,每两年享受一次探望父母假,假期20天。士官探亲假的时间不含路途往返时间,异地休假时间含路途往返时间。士官探亲休假假期不含国家法定节日的放假时间。

经中央军委批准,总参谋长梁光烈签署命令,从2005年1月1日起施行《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官探亲休假规定》。

《规定》共20条,主要规范了士官探亲休假实行计划管理的原则、批准的权限,各级司令机关对士官探亲休假计划的制定、落实和办理相关工作的职责,以及士官享受假期的标准等方面内容,从制度上保证了士官的权益,体现了中央军委对广大士官的关心与厚爱。

《规定》明确士官享受假期的种类为两项,即探亲假(探望父母和配偶)和休假。其中,休假只限高级士官享受。士官探亲休假的基本假期,按照服役年限和婚姻状态确定:未婚士官,一级的任期内享受两次探望父母假,每次假期20天;二级以上的每年享受一次探望父母假,假期30天;五级士官每年休假20天,六级士官每年休假30天;已婚士官,与配偶不在一地生活的,每年享受一次探望配偶假,假期40天;与父母不在一地生活的,每两年享受一次探望父母假,假期20天。士官探亲假的时间不含路途往返时间,异地休假时间含路途往返时间。士官探亲休假假期不含国家法定节日的放假时间。

《规定》强调,除国家发布动员令以及执行作战、抢险救灾、等级战备等任务外,一般不得召回正在探亲休假的士官;对工作需要被召回、剩余假期在7天以上的士官,应在当年安排补假。

据总参有关部门介绍,《规定》与现行的士官探亲休假政策相比,有三个变化:一是将现行的已婚士官探望父母假由每4年一次调整为每2年一次;二是考虑到艰苦地区、特殊岗位的士官探亲休假的不同情况,相应增加了10天、20天、30天的假期;三是取消了补偿性、奖励性假期。现行的政策规定,士官当年未探亲或其配偶未来队的,翌年增加探亲假15至20天,这与制定探亲休假的目的和严格依法办事的要求不相符,因而取消了这一规定。同时明确,士官不得随意请事假,因特殊事由需要请假的,其请假的时间应在当年假期中扣除;当年已无假期的,在翌年假期中扣除。此外,还明确规定除本《规定》法定的假期外,不得另外规定其他各类探亲休假的假期,从制度上杜绝了各种随意性,以保证部队依法、正规办事。

本《规定》适用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现役士官的探亲休假

1、义务兵能否享受探亲规定:

义务兵不享受正常探亲规定,如因家中遇有特殊情况需请探亲的,要经团以上单位领导批准才行,其往返车船费可以报销。

2、未婚干部探亲休假规定及要求:

(1)探望父母的,假期为20天(旅、团以下干部和其他直接带兵的分队干部为30天)。原则上每年1次,若因战备和工作需要当年不能探亲的,可以两年给假1次,假期为45天。

(2)利用探望父母的假期一并回家结婚的,假期为30天。

3、已婚干部探亲休假规定及要求:

(1)夫妻分居的,双方每年均享受探亲待遇一次,干部假期为30天(旅、团以下部队干部和其他直接带兵的分队干部为40天)。符合随军条件的,干部假期为40天。(均不包含途中时间,下同)

(2)干部与爱人、父母分别居住三地的,干部每年探望爱人一次,每4年探望父母亲一次。

(3)夫妇在一地生活的,干部每4年探望父母一次。

(4)夫妻在一起生活的干部调动工作,其爱人不能随迁的,干部调动的当年只许夫妻一方享受探亲待遇,时间为30天。在一年内既符合探望爱人又符合探望父母的,原则上一次给假45天。父母有一方与爱人居住在一地的干部不再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5)4年一次探亲假为20天,并一般应在第4年安排。如家中遇有特殊情况,经组织批准,在这4年中的任何一年都可以探望,但下次探望的时间从第5年算起,不得依次提前。

《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明确规定,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与配偶或父母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亲待遇。

  一、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与配偶、父母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

  1、探望配偶的 每年给假一次,一次三十天,车船费报销。

  2、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年给假一次,一次二十天,如两年全休可给四十五天 ,车船费报销。

  3、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四年给假一次,一次二十天,车船费在本人标准工资30%以内的自理,超过部分报销。

  二、配偶是军官的休探亲假的规定:

  1、军官本身已休过探亲假,有特殊情况需要探亲,可给一次探亲假,车船费自理。

  2、军官本人当年不能休探亲假,可给一次探亲假,车船费报销。

  3、工人、职员已享受探亲假,军官又休探亲假,工人、职员已报销的车船费原则上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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