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结婚后如何把老婆的户口迁进我家来
到你老婆户口地,找村委会开个销户迁出证明。
我的情况跟你一样。
我简单点没有到她娘家开,只要是拿了结婚证就好办了,你可以拿着你们的结婚证,把你们结婚时所用到的证件都带上,在你户口所在地派出所上户口就OK了,置于对方那边你就不用管了,因为你们都拿了结婚证了,就证明你老婆已经跟你户口了。
那你们是证明领的结婚证的???
如果 那还是让她娘家居委会开个迁出证明寄过来,万事大吉了!
祝你顺利!
2 结婚后如何将老婆的户口迁过来
夫妻投靠落户
通过夫妻投靠将户口迁移的具体步骤如下:
(符合当地相关的入户要求、有的地方夫妻投靠入户有年限要求)
1、向转入地公安局提交入户申请理由的书面报告;
2、户口簿、结婚证、居民身份证、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婚育证明;(户口本首页及自己的那一页复印在一起)
3、填写 两份《申请入户登记表》。(注意:填写申请人是被投靠方,当事人是指投靠方。最好多打印两张,到时候填错还可以重填)
经过转入地的公安局审核批准后,由派出所通知申请入户人到派出所领取《准迁证》后回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领取《户口迁移证》,然后再凭《准迁证》第三联、《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及本市亲属户口簿到转入地的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户口迁移所需的材料:入户申请理由的书面报告、填写《申请入户登记表》、夫妻双方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男女双方的《婚育证明》、《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等。
3 结婚后把老婆户口迁入需要什么资料
公民办理完结婚证以后,若需要把女方户口迁移到男方户口所在地,就需要带上双方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等资料到户籍部门申请办理户口迁移的。
结婚户口迁移流程
1 需要迁出方,在本地开具户籍证明信,由当地的户籍所出具,如果是农村户口的话,要在当地开启农村户口证明,如果不开具的话就默认为城市居民。
2要带双方的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到迁出方开具迁出证明信。
3将迁出方的证明信,交予迁入方的户籍管理所,办理完成以后户籍所属的公安分局户籍科会通知公民前往领取准迁证。
4带上准迁证和双方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到迁出方派出所领迁移证并同时给迁出方销户。
5带上剩下一联的准迁证、迁移证、和户口本、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到户籍所属派出所上户就可以了。
6需要重新照相办理身份证。
参考资料:
4 结婚后,怎样把女方的户口扒过来
第一男方要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写出申请(至于所说的申请书的具体格式,范文派出所户籍室的墙上一般都有,不用担心不会写,申请理由要看具体情况了,象你所说的理由就是夫妻投靠)
第二要携带两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
第三等待男方派出所给出一个迁移证明(这个等待的时间,可长可短,跨省最长,有时要三四个月)然后拿着迁移证明,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那里给再给一个迁出证明,然后就可以回到男方上户了。
要注意的是婚迁要咨询清楚关于婚后多少年才能迁移,因为很多地方都有这样的规定。每个地方的具体规定不一样,一般1到3年不等。
5 结婚后,想把老婆的户口转到自己的户口本上,需要怎么做
可以根据“夫妻投靠”入户,向配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或分局办证中心)提出入户申请,连同有关证明材料交派出所(或分局办证中心)办理审核手续。
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一)申请入户的书面报告;
(二)夫妻双方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以及街镇计生部门出具的计生证明(或计生证);
(三)申请来市入户一方属非农业人口的,须提供劳动部门出具的失业证;
(四)属重病的需出具市一级医院诊断结果证明,属重残的需出具市一级残联核发的残疾证;
(五)属特困户的需提供街镇 出具的调查证明及有关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
扩展资料:
未婚子女可选择投靠随父随母迁移落户,但已到法定结婚年龄的,须提供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或村居委会出具的未婚证明。
夫妻一方死亡、失踪、出国定居、服兵役的,儿媳确与公婆、女婿确与岳父母共同居住生活,公婆、岳父母有合法固定住所并同意其投靠的,可办理儿媳投靠公婆、女婿投靠岳父母迁移落户。
夫妻双方均为现役军人,其所生的子女可随父或随母部队驻地申报出生并在集体户内落户(在部队驻地父母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单独立家庭户),也可随祖父母、外祖父母户口所在地申报出生落户。
一、夫妻户口同省不同县:
1、持结婚证和女方户口簿,到女方户籍派出所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并开“户籍证明”;;
2、持双方户口簿,男女身份证,结婚证,女方户籍证明,男方村(居)委会证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写入户申请表, 报县公安局审批, (有些地区需要提供计生办的”婚育证明”);
3、审批后,可网上迁移,也可拿“户口准迁证明“到女方派出所把户口迁回来;
4、女方落户后,需重办身份证。
二、夫妻户口不同省:
1、持结婚证和女方户口簿,到女方户籍派出所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并开“户籍证明”;
2、持男方户口簿,男女身份证,结婚证,女方户籍证明,男方村(居)委会证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写入户申请表, 报县公安局审批, (有些地区需提供“婚育证明”);
3、审批后,拿“户口准迁证明”到女方户籍派出所开“户口迁移证”;
4、持男方户口簿, 女方户口迁移证,到男方户籍派出所办理落户;
5、女方落户后,需办身份证。
扩展资料:
一、办理市内户口迁入,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迁入地派出所办理:
(1)迁入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市内户口迁移证;
(2)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3)新立户的要有房管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或房屋产权证明;
(4)迁入人符合申领、换领居民身份证条件的,每人交本人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两张,已满16周岁,已领取居民身份证的,每人交照片一张;
(5)因结婚迁入的要持结婚证;
(6)迁入农村地区的农业人口要有迁入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同意迁入的证明;
(7)迁入非直系亲属户内的,应征得迁入地派出所同意后,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二、市内迁出
(一)所内迁移
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直接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属婚迁的,须附交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明等复印件;属分房、购房、建房办理迁移的,须附交房产证复印件。
(二)所间迁移
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到入户派出所办理准予迁入证明。凭入户派出所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到迁出派出所办理《市内迁移证》后,再到入户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三)跨区迁移
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到入户派出所办理申请,填写《入户申请表》,派出所受理后呈分局审批。经分局审核同意后,凭入户派出所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市内迁移证》,再到入户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参考资料:
结婚以后办理户口迁移,需带上双方有效的户口簿原件,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等资料到男方户籍所在地申请办理准迁证以后,再申请办理迁移手续。
参考流程如下:
一、结婚户口迁移手续—夫妻户口同一县市:
1、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并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
2、持双方户口簿,男女身份证,结婚证,女方户籍证明,男方村(居)委会证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写入户申请表,迁出迁入都在一个户籍窗口办理,
(有些地区需要提供计生办的”婚育证明”);
3、女方落户后,需要重新办理身份证。
二、结婚户口迁移手续—夫妻户口同省不同县:
1、持结婚证和女方户口簿,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并且开具“户籍证明”;;
2、持双方户口簿,男女身份证,结婚证,女方户籍证明,男方村(居)委会证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写入户申请表, 报县公安局审批,
(有些地区需要提供计生办的”婚育证明”);
3、审批后,可以网上迁移,也可以拿“户口准迁证明“到女方派出所把户口迁回来;
4、女方落户后,需要重新办理身份证。
三、结婚户口迁移手续—夫妻户口不同省:
1、持结婚证和女方户口簿,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并且开具“户籍证明”;
2、持男方户口簿,男女身份证,结婚证,女方户籍证明,男方村(居)委会证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写入户申请表, 报县公安局审批,
(有些地区需要提供计生办的”婚育证明”);
3、审批后,拿“户口准迁证明”到女方户籍派出所开“户口迁移证”;
4、持男方户口簿, 女方户口迁移证,到男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
5、女方落户后,需要重新办理身份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男女结婚之后,因为种种原因需要一家人上到一个户口上,这个是很普遍的,但是要注意也需要一定条件,下面就来看看结婚之后怎么建立新的户口本?
一、结婚之后怎么建立新的户口本
1、结婚之后想要建立新的户口本是需要有自己独立的住房的,毕竟单独立户的话是需要有自己的房子。
2、有了自己房子之后,需要去派出所咨询以及办理一些证件,各个地方的政策都有差异,因此建议是咨询自己的户籍地派出所。
3、建立新户口本的流程:
(1)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2)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第三步;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3)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4)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5)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6)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7)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二、结婚新开户口本需要什么
1、符合条件
比如拥有自己独立的住房,夫妻两只有自己独立的房子之后,才能但独立户,否则不行。
2、需要证件
(1)个人申请
(2)户籍证明
(3)夫妻双方的户口簿和复印件
(4)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5)居民身份证和复印件
(6)出生证(没有孩子可以忽略)
(7)房产证和复印件
3、准备好资料就可以去新户口地的派出所办理新开户的手续了,另外记得带上自己的最高学历证书,有些地方需要,不带的话就会往低的写,另外还会问一些身高、血型、工作单位等事宜。
总结:
以上就是关于结婚之后怎么建立新的户口本,结婚新开户口本需要什么的全部内容了,相信大家看完本文后也对结婚后建立新的户口有了更多的了解,希望能帮到你。
法律主观:
关于“户口本破损了怎么办结婚证”的相关解答如下:一、办理程序:结婚证办理的程序,可分为申请、审查、登记三个步骤:(一)申请。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须持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登记的时候男女双方必须同时在场。如果是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在实行婚前检查的地方还应该持有医院的婚前检查证明。(二)审查。登记机关对于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审查,在必要时,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或进行必要的调查,或指定项目进行医学上的鉴定。(三)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后,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不与登记的,应当出份书面说明,说明不与登记的理由。二、办理材料:登记地点:男女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携带证明:1、居民身份证;2、户口簿(或者集体户籍证明);3、婚姻状况证明;①固定工、离退休职工由所在单位出具②待业、个体无业人员由居(村)委会出具③待业人员、个体户还应提供劳动手册(或执照)4、二寸彩照3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单人彩照3张,双方照片颜色统一,结婚登记处有快照服务;5、再婚当事人的特殊证明(另外需持①—④的证明)离婚证书(或解决夫妻关系证明)(或法院调解书)(或法院离婚判决书)注:持初级法院判决书的,还需带好初级法院判决生效的证明;6、因私出境人员的特殊证明(另外需持①—④的证明)我驻外使、领馆认证(或公证)的在国外期间的婚姻证明;7、因私出境回国定居者的特殊证明(另外需持①—④的证明)如无在国外期间的婚姻状况证明,可持经公证的本人在国外的未婚证明书。三、相关法律:第九条当事人结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一)户口证明;(二)居民身份证;(三)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在实行婚前健康检查的地方,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必须到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婚前健康检查,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交婚前健康检查证明。第十一条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进行审查,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即时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离的,应当注销其离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结婚证起,确立夫妻关系。第十二条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登记:(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二)非自愿的;(三)已有配偶的;(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五)患有法律规定禁止结婚或者暂缓结婚的疾病的。第二十条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申请不予登记的,应当以书面的形式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法律分析:具体流程:一、带上结婚证和户口簿到所在村委会开个接收证明,然后带上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拿个《准迁证》(时效通常2个月)。二、带上准迁证和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口迁移证》(时效也常为2个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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