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结婚证补办手续

成都结婚证补办手续,第1张

法律主观: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关注的问题越来越广泛,其中 成都 结婚证 补办手续有哪些也是人们着重关注的问题,为了帮助大家解决这方面的问题, 小编整理了这方面的知识,希望可以给大家带来帮助。 一、成都 结婚 证补办流程 1、补办条件: 1)、当事人遗失、损毁婚姻证件; 2)、当事人依法 登记结婚 或者 离婚 ,现今仍然维持该状况; 3)、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是本辖区内的 常住户口 ,或当事人在本辖区办理过婚姻登记且有档案可查的; 4)、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 5)、当事人申请补领时的婚姻状况因离婚、丧偶或 复婚 发生改变的,不予补发婚姻登记证。 6)、当事人提供的证件原件,必须是合法、完整、真实、有效。 2、补办材料: 1)、提交结婚证档案 2)、双方 户口 本、 身份证 原件 3)、三张2寸近期合影免冠照片 3、补办流程: 1)、双方当事人夫妻关系仍在存续(当事人离婚或已经丧偶的不予补发)。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后到区民政局 结婚登记 处提出申请,经工作人员初审; 2)、对申请人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补领结婚手续 3)、颁发补 领结婚证 4、补办地点: 原婚姻登记机关或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区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二、结婚证 结婚证,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正本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其式样由民政部统一制定,由省、自治区、 直辖市 人民政府统一印制,县、市辖区或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加盖印章,结婚证书须贴男女双方照片,并加盖婚姻登记专用钢印。若结婚证丢失了可以前往民政局申请补办。 以上就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相关方面的知识,然而书面知识是理论知识,在实践中对于成都结婚证补办手续有哪些还是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大家对此还有疑问的,可以到相关机构部门进行进一步的咨询和了解。如需要更多的法律解答,可在线咨询律师!

法律客观: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成都补办结婚证材料如下: 补办结婚证所需证件: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 2、如果是丢失,需要开 结婚证丢失 证明。 (样式:我单位XX与XX单位的XXX于XXXX年XX月XX日在X处登记结婚,至今仍是夫妻关系。因保管不善,将结婚证丢失,特此证明。) 3、查档证明。(原登记机关或档案局出具)属结婚证撕毁,但能反映原貌的,可不出具查档证明。 4、双方近期二寸免冠合影照片三张。 5、属《结婚证》内容有误的,须持原登记机关或派出所证明。

婚姻登记流程及所需材料

 婚姻登记流程及所需材料。一般来讲,结婚就是男女双方在满足一定条件下自愿依照法定程序办理成为合法夫妻的手续,这个手续一般需要经过四个程序,下面看看婚姻登记流程及所需材料。

婚姻登记流程及所需材料1

 结婚登记大致可分为申请、审查和登记三个环节。申请。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须持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和所在工作单位或生产大队出具的关于本人出生年月、民族和婚姻状况的证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大家都知道,结婚是有一定的法定流程的。双方决定要结婚以后,一定要去民政局办理手续。那么大家知道婚姻登记流程是什么吗?现在,我们将在下面的文章中就该问题做详细的阐述,希望能帮助大家解决相关的法律问题。

  一、婚姻登记流程是什么:

 结婚登记大致可分为申请、审查和登记三个环节。

 1、申请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须持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和所在工作单位或生产大队出具的关于本人出生年月、民族和婚姻状况的证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登记的时候男女双方必须同时在场。如果是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在实行婚前检查的地方还应该持有医院的婚前检查证明。

 2、审查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查明结婚申请是否符合结婚条件,不明之处,应当向当事人询问,必要时,可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3、登记

 (1)予以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即时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离过婚的,应注销其离婚证。但对中国公民和外国人的登记申请,应在收到申请后一个月内办理登记手续,发给结婚证。涉外婚姻的结婚证须贴有男女双方当事人照片,并加盖办理涉外婚姻登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婚姻登记专用章。

 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受单位或者他人干涉,不能获得所需证明时,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查明确实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

 (2)不予登记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非自愿的;已有配偶的;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申请不予登记的,应当以书面的形式说明理由。当事人认为符合婚姻登记条件而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的,可以依照行政复议法的规定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的,可以按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提起行政诉讼。

  二、结婚登记需要带齐的资料:

 第一:结婚双方的身份证原件。

 结婚双方的身份证原件是必须带的,不用带复印件。

 第二:结婚双方的户口本原件。

 带好结婚双方的户口本原件。

 如果是集体户口,要到所在单位要来集体户口首页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还有自己的集体户口页原件。

 第三:结婚双方的合影。

 要红底的双方合影照片,需要带两张。

 在照相馆拍时直接告诉是结婚登记需要的即可,照相馆会洗出适合的大小。

 第四:要结婚双方本人到场。

 结婚双方本人必须一起到民政局,民政局办事人员会询问结婚是否为本人的意愿。所以一定要本人到场。

婚姻登记流程及所需材料2

  一、结婚所需的材料

 1、户口簿;

 2、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

 3、由本人到登记现场签字的《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填写规范

 4、3张大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成都结婚证照片尺寸/要求

 5、无法提交户口簿的,可提交公安部门或集体户籍管理单位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属于集体户口的,可提交本人的户籍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当事人未落户的,可凭户口迁移证明等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到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

  二、结婚一般程序

 1、初审

 (1)审查证件、证明材料是否齐全、有效;

 (2)询问相关情况。

 2、受理

 (1)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登记机关提供);

 3、审查

 (1)对《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等有关材料进行审查;

 (2)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纹。

 4、登记

 (1)符合结婚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2)不符合结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当场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婚姻登记流程及所需材料3

  一、婚姻登记流程及所需材料

 结婚登记应当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1、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一代二代均可)。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双方身份证。

 2、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3、婚姻登记员询问当事人的结婚意愿;

 4、自愿结婚的当事人双方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

 5、当事人宣读本人的声明书,婚姻登记员作为监誓人在监誓人一栏签名;

 6、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证明、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条件的,填写《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结婚证;

 6、颁发结婚证。

  二、结婚登记所需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完全自愿;

 2、必须达到法定婚龄(男满二十二周岁、女满二十周岁);

 3、必须符合一夫一妻制;

 4、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三、领证流程需要多长时间

 1、大家咨询的领证时间其实并不固定,主要是看一下当天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新人多不多,如果当天是一个有纪念意义的日子,寓意比较好的日子,那么过来领证的人比较多,所以领证时间就会稍微长一些。

 2、同时要看一下民政局工作人员办事效率如何,如果办事效率比较高,流程比较熟悉,那么花费的时间就会短一些。

 3、另外也要看一下新人带过去的证件和材料是否齐全,如果不齐全肯定还要在窗口那边咨询工作人员缺少哪些材料。相反的,如果大家带过去的材料都齐全的情况下,那么工作人员办事效率也会有所增高。

 结婚虽然对于生活中的一些人来说不是必需品,都是其实也是一道不错的调味剂,可能很多人会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爱情与婚姻并不对等,但是没有经历过婚姻的爱情,更没有体会过柴米油盐酱醋茶的婚姻生活的爱情,

 又怎么能够知道牢不牢固呢?所以婚姻其实是爱情最真实的写照,如果自己的婚姻非常的美满,那么自己的爱情也是非常的幸福,所以在到了该结婚的年纪,一定要体验一把婚姻爱情。

双方都是外地户口的是不可以在成都办理结婚证的,若是有一方是成都本地户口的,那么是可以在当地办理结婚证,只要是符合结婚的条件,带齐户口本、身份证件等相关的材料就可以到民政局去办理结婚登记。若是两方都不是成都户口的,办理结婚登记需要到其中一方的户口所在地去办理登记。

      外地户口不可以在成都办理结婚证,但是其中一方是成都户口可以办理结婚证。若是双方都是外地户口的,那么是不可以在成都办理结婚证的。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办理结婚证的程序

      男女双方符合《民法典》的规定,结婚证办理的程序,可分为申请、审查、登记三个步骤:

      一、申请。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须持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和所在工作单位或生产大队出具的关于本人出生年月、民族和婚姻状况的证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申请登记的时候男女双方必须同时在场。如果是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在实行婚前检查的地方还应该持有医院的婚前检查证明。

      二、审查。

      登记机关对于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审查,在必要时,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或进行必要的调查,或指定项目进行医学上的鉴定。

      三、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后,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不与登记的,应当出份书面说明,说明不与登记的理由。

      其中一方是成都本地户口的是可以在本地办理结婚登记的,双方都不是成都户口的,就只能到其中一方的户口所在地办理结婚,办理结婚证的程序就是双方到民政局申请、然后审查、登记三个步骤,一般来说当天就能够办理成功。

需要的证据如下:1、能证明婚姻关系的材料,如结婚证;2、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3、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时间、原因等材料。4、双方财产证据材料,如房产证等;5、子女状况,提供子女出生证、户口证明,夫妻双方抚养条件、子女愿意跟随哪一方生活的表示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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