驳船租赁合同应该注意什么?

驳船租赁合同应该注意什么?,第1张

  (土产格式)

  政府格式纽约土产交易所采纳

  (1913年11月6日制定,1946年10月3日最新修订)

  1913年11月6日制定,经1921年10月20日、1931年8月6

  日、1946年10月3日修订。

  蒸汽机

  本租船合同于19__年__月__日由__型的良好{ 船舶____

  内燃机

  号的所有人。____与____市的承租人____签订。船舶总登记吨___

  _净登记吨____,轮机指示马力____,并且船体、船机及设备均处于充分

  有效状态;船舶在____入级,船级为____;袋装容积大约为____立方

  英尺。按____夏季干舷高度,船舶吃水____英尺____英寸时,载重量

  (货物和燃料,包括不超过载重量的1.5%、但最低允许数量为50吨的淡水和

  物料)约____吨(2240磅),包括容量大约为____吨燃油的永久性燃

  料;在良好天气条件下船舶满载时能航行____节,消耗优质威尔士燃煤--优

  质燃油--优质柴油约____吨;船舶现处于____。

  兹表明,上述船舶所有人同意出租、上述承租人同意租用上述船舶,从船舶交

  付之日起,租期约____,并在以下所列的航行区域内使用船舶。承租人有权在

  本租船合同的整个或部分租期内转租船舶,但承租人仍负有履行租船合同的责任。

  船舶在____,于承租人指定的泊位或码头或地点(除第6条另有规定外,

  船舶在任何潮汐情况下均能安全停靠并保持浮泊),交给承租人使用。如无该种泊

  位或码头或地点,等待的时间按第5条规定计算。船舶在交付时须作好接受货物的

  准备,货舱须打扫干净,且船舶紧密、坚实、牢固,并在各方面适合于货物运输,

  装备有压载水舱、起货机和具有充分蒸汽动力的辅助锅炉;如未装备有辅助锅炉,

  则具有足以随时启动所有起货机的其他动力(并按该船舶吨位要求配足高级船员、

  普通船员、轮机员和生火),用于装运包括石油或其它产品在内的,以适当方式包

  装的合法货物,但不包括____(船舶不得用于装运活动物,但承运人可以在甲

  板上装运少量活动物,并承担其风险及负责所有必要的设备和其他必需品),在英

  属北美洲、和/或美国、和/或西印度群岛、和/或中美洲、和/或加勒比海、和

  /或墨西哥湾、和/或墨西哥、和/或南美洲、和/或欧洲、和/或非洲、和/或

  亚洲、和/或澳大利亚、和/或塔斯马尼亚、和/或新西兰的安全港口之间,但不

  包括马格德林河、10月31日至次年5月15日期间的圣劳伦斯河、哈德逊湾以

  及所有不安全港口,也不包括不当季节时的白海、黑海和波罗的海,____根据

  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的指示,按下列条件,从事合法贸易。

  1.船舶所有人应提供并支付船员的全部伙食、工资以及上船和离船的领事费,

  支付船舶保险费,并提供所有舱室、甲板、机舱和其他必要的物料,包括锅炉用

  淡水;维持船级并使船体、船机和设备在租期内处于充分有效状态。

  2.承租人应提供并支付所有燃油(另有约定者除外)、港口费用、引航费、

  代理费、佣金、领事费(船员的领事费除外),以及前述费用以外的所需其他通常

  费用。但当船舶由于其本身应负责的原因而进港时,则所发生的所有费用由船舶所

  有人支付。船舶由于船员生病而被指令进行熏蒸,由船舶所有人负担费用。如由于

  船舶按本租船合同进行营运期间所装运的货物或所挂靠的港口的原因,船舶被指令

  进行熏蒸,由承租人负担费用。船舶连续被租用超过6个月后,所有其他熏蒸均由

  承租人负担费用。

  承租人应提供必要的垫舱物料和防移板,以及所有为特殊运输或特殊货物所需

  的任何额外设备,但船舶所有人应允许承租人使用船上已有的任何垫舱物料和防移

  板。承租人可以用防移板作垫舱物料,但应赔偿此种防移板的任何损坏。

  3.承租人在交船港,船舶所有人在还船港,应接受船上所存的所有燃油,并

  按各自港口当时的价格支付。交船时船上所存燃油不少于____吨且不多于__

  __吨,还船时船上所存燃油不少于____吨且不多于____吨。

  4.承租人应按____夏季干舷时的船舶总载重量,包括燃料和物料,从船

  舶按前述规定交付之日起,以每吨每日历月____美元的费率,向船舶所有人支

  付租金;对于一个月中的任何部分时间,以同一费率支付。租金应付至船舶从交船

  时的同样良好状态(正常耗损除外),除双方另有协议外,在____还给船舶所

  有人(除非已灭失)时为止。承租人应给予船舶所有人不少于____天的预计还

  船的时间和可能的地点的通知。

  5.上述租金应在纽约以美元现金支付,且每半个月预付一次。对于最后半个

  月或其中部分时间,应支付估计的租金数额,并当其不足以支付实际租用时间的租

  金时,如经船舶所有人要求,差额租金应按时每天支付,除非承租人已提供银行担

  保或保证金。否则,承租人未能按时支付租金,或提供银行担保,或违反本租船合

  同的任何规定,船舶所有人有权将船舶从承租人营运中撤回,而不影响其(船舶所

  有人)可能拥有的向承租人索赔的任何权利。租期从船舶准备就绪书面通知于下午

  4点前递交承租人或其代理人之日的下一工作日上午7点起算。但如承租人要求,

  承租人有权立即使用船舶,这些所使用的时间计入租期。

  如经船长要求,承租人或其代理人在任何港口应现金垫付船舶的日常费用,收

  取2.5%的手续费。该种垫款从租金中扣除。但是,承租人对该种垫款的使用不

  负责任。

  6.货物在承租人或其代理人指的任何泊位或码头或地点装船或卸船,但以船

  舶能在任何潮汐情况下安全停靠并保持浮泊为条件,除非在该种地点类似尺度的船

  舶通常安全搁浅。

  7.船舶的所有货舱、甲板和通常装货地点(不超过其能合理积载和装运的范

  围),以及押运员(如有的话)舱室的全部容积,除仅保留适当和足够舱室供船舶

  高级船员、普通船员使用,以及存放船具、属具、家具、食品、物料和燃油外,均

  归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有权在居住舱室允许范围内运输旅客,但承租人应向船舶所

  有人每天每旅客支付____的舱室居住和伙食费用。但是,如因运输旅客而发生

  的任何罚款或额外费用,现约定均由承租人承担此种风险和费用。

  8.船长应使船舶在航次中尽快速遣,并会同船员及使用小艇而提供习惯性帮

  助。船长(虽有船舶所有人任命)在有关船舶营运与代理方面应服从承租人的指示

  和命令。承租人在船长监督下装载,积载货物和平舱,并承担费用。船长应按大副

  或理货员的收据签发任何递交其签署的货物提单。

  9.如承租人有理由对船长、高级船员或轮机员的行为表示不满,船舶所有人

  在收到意见书后,应调查事实,并在必要时予以更换。

  10.承租人可以指派一名押运员随船观察航次是否尽快速遣。船舶应向押运

  员提供免费居住的舱室,以及与船长相同标准的伙食,承租人按每天一美元支付费

  用,船舶所有人应供应引航员和海关官员的伙食,并如经承租人或其代理人授权,

  应供理货员、码头工人的工头等的伙食,承租人按当时伙食价格支付所有这些人员

  的伙食费用。

  11.承租人应随时向船长书面提供所有必要的指示和航行指令;船长应在航

  海日志上完整和正确记录航次的情况供承租人或其代理人查阅,并且,如经要求,

  向承租人、代理人或押运员提供航海日志的真实副本,以表明船舶航向和航行里程,

  以及燃油的消耗情况。

  12.船长应谨慎注意货物通风。

  13.承租人可选择将本租船合同延长____的时间。但应在最初规定的租

  期或任何经选择延长的租期届满前____天书面通知船舶所有人或其代理人。

  14.如经承租人要求,在____之前不计算租期;如船舶未在____之

  时或之前(但不晚于上午4点)递交书面准备就绪通知书,承租人或其代理人可在

  船舶准备就绪前的任何时候,选择解除本租船合同。

  15.如由于船员或物料不足,船舶发生火灾,船体、船机或设备故障或损坏,

  船舶搁浅,因船舶或货物发生海损事故而延误,船舶为检验或油漆船底而进干坞,

  或由于任何其他原因阻碍船舶的充分工作,对因此所损失的时间停付租金;如船

  舶在航行时,由于船体、船机或设备任何部分的缺陷或故障而使船速下降,因此损

  失的时间,以及任何因此额外消耗的燃料和任何额外费用,均应从租金中扣减。

  16.如船舶灭失,则预付但未取得的款项(从船舶灭失或最后一次报告之日

  起算),应立即退还给承租人。天灾、敌人、火灾、君主、统治者或人们的扣留,

  以及海上、内河、船机、锅炉和蒸汽动力的所有危险及事故,以及本租船合同租期

  内的航行错误,双方均免责。

  17.如船舶所有人与承租人之间发生争议,争议事宜应提交纽约三名仲裁员

  仲裁,其中当事方各指定一名仲裁员,第三名仲裁员由当事方指定的两名仲裁员指

  定。他们或其中两人所作裁决是终局的。为执行裁决,按本协议当事方可申请法院

  作出裁定。仲裁员应为商人。

  18.船舶所有人得因任何根据本租船合同应得款项,包括共同海损分摊,则

  对所有货物和所有转手运费行使留置权;承租人得因所有预付但未得的款项,以及

  任何超额支付的租金或本应立即退还的多余保证金而对船舶行使留置权。承租人不

  应招致由其或其代理人引起的、可能对船舶所有人在船舶中的物权和利益具有优先

  权的任何留置权或担保物权,也不应允许继续招致此种权利。

  19.所有无主物和救助报酬,在扣除船舶所有人和承租人所花费用及船员应

  得份额后,由船舶所有人和承租人平均分享,共同海损应在承运人在美国选择的港

  口或地点,按1974年约克--安特卫普规则中规则1至规则5、规则17至规

  则22,以及规则F进行理算、说明和解决。上述规则未规定的事宜,应按纽约港

  的法律和习惯处理。在该种理算中,用外国货币计算的费用,按支出之日的兑换率

  折算成美元;用外国货币索赔的货物损失的费用,应按这些受损货物在卸货最后一

  日从船上最后卸下的港口或地点的兑换率折合。海损协议或保证书,以及承运人要

  求的附带担保,应在提货之前提供。承运人或其代理人认为足额的现金保证金,作

  为货物分摊共同海损和支付救助报酬以及特别费用的附带担保,如经要求,应由货

  物、托运人、受货人或货主在提货前向船舶所有人提供。此种保证金应按承运人的

  选择,以美元支付并汇给理算人。因此所汇的保证金应在理算地点,以进行共同海

  损理算的理算师的名义存入特别帐户。如有退款或余款,应以美元支付。

  船舶在开航之前或开航以后,由于任何原因,不论是否因疏忽所致,发生事故、

  危险、损害或灾难,而承运人依据法规、合同或其他规定对此或其后果不负责任,

  则货物、托运人和受货人应连带地同承运人在共同海损中分摊因此所产生或引起

  的具有共同海损性质的任何牺牲,灭失或费用,并应支付有关货物的救助报酬和特

  别费用。如救助船为承运人所拥有或经营,救助报酬应如同此救助船属于他人一样,

  以相当方式金额支付。

  上述有关共同海损的规定应订入根据本租船合同签发的所有提单。

  20.船舶在停租期间,或因膳食、冷却水,或因火炉而使用的燃油,其数量

  由双方约定。替换此种燃油的费用,由船舶所有人承担。

  21.由于船舶在租期内随时可能航行于热带水域,在承租人和船长认为必要

  的任何时候,船舶应在方便地点进坞,消除和油漆航底,并至少从上次油漆时起算,

  每6个月进行一次。租金应停止支付,直至船舶重新处于适当的可供营运的状态。

  22.船舶所有人应维持船舶起货设备处于适当状态,提供起重能力达3吨的

  (供所有吊杆的)起货设备,并提供绳索,滑车吊缆、吊货网及滑轮。如船舶装备

  有能起吊重货的吊杆,船舶所有人应提供其必需的起货设备;如无此种吊杆,重货

  所需的起吊装置和设备的费用,由承租人负担。船舶所人有还应提供船上照明和晚

  间工作用油。船舶应允许使用已装备的电灯,但除船上已有的照明外的附加照明,

  由承租人负担费用。承租人可使用船上的任何起货设备。

  23.如经承租人要求,船舶应昼夜工作。在装卸货物期间,所有起货机均归

  承租人使用。船舶应每舱安排一名起货机司机,按承租人要求,昼夜操纵起货机。

  承租人同意对高级船员、轮机员、起货机司机、甲板人员及生火的加班,按所工作

  的小时数,以雇佣合同规定的费率支付加班费。如港口或劳工组织的规章禁止船员

  操纵起货机,则岸上起货机司机的费用,由承租人负担。如起货机不能使用,或无

  足够动力使起货机运转,船舶所有人应支付按要求使用的岸上替代机器的费用,并

  承担因此造成的时间损失。

  24.当事双方一致约定,当根据本租船合同货物装运至美国或从美国运出时,

  本租船合同受1893年2月13日美国国会通过的法案,即《有关船舶航行等

  的法案》中所有条款和规定,以及所有免责事项的约束。本船舶合同同时受下列条

  款的约束,并应将其订入根据本租船合同所签发的所有提单。

  美国首要条款

  本提单应受1936年4月16日通过的美国海上货物运输法案中的规定的约

  束。该法案应视为并入本提单,并且,本提单中的任何规定均不应视为承运人放弃

  其根据该法案所享有的任何权利或豁免,或增加其该法案所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如本提单中的任何条款与该法案相抵触,则该种条款无效,但以所抵触的为限。

  双方有责碰撞条款

  如船舶由于他船疏忽以及本船船长、船员、引航员或承运人的受雇人员在驾驶

  或管理船舶中的行为、疏忽或不履行职责而与他船碰撞,则根据本提单承运的货物

  的所有人应补偿承运人的一切损失或对他船亦即非载货船舶或其所有人的赔偿责任,

  此种损失或赔偿责任是指已由或应由他船亦即非载货船舶或其所有人付给上述货

  物的所有人其货物的损失或损坏或其提出的任何索赔,且已由他船亦即非载货船舶

  作为其向载货船舶或承运人提出的索赔的一部分,将其抵销、扣除或追回。

  25.船舶不应按要求进行任何冰封的港口或由于冰冻原因,灯标或灯船已经

  或将被撤除的任何港口,或根据通常事态发展,由于冰冻原因,船舶具有不能安全

  进港或在装货或卸货结束后不能安全驶离风险的任何港口。

  26.本合同中的任何规定,均不应解释为船舶光船租赁给定期承租人。如同

  船舶为自己营运人一样,船舶所有人仍对船舶的航行、保险、船员,以及所有其他

  事宜负责。

  27.本船及所有人应按依本租船合同所获取并已支付的租金,以及根据本租

  船合同的任何继续或延长情况,支付2.5%的佣金。

  28.依本租船合同获取并已支付的租金的 2.5%, 应 向

  ____支付过手佣金。经____的电报授权。

  ____代表船舶所有人记本租船合同由我们掌管。

  租船合同

  使用单位: 简称甲方

  船舶单位: 简称乙方

  1.乙方根据甲方需要,同意将 船 马力 吨租给甲方使用,经双方协

  商签订本合同。

  2.甲方租用乙方船舶只限于 工作,甲方只有调度权,航行安全、技术

  操作由乙方船长负责。如甲方需要在船上另增设备等工作,必须经船方同意方可施

  行。对船体及船上设备损坏,退租时由甲方负责恢复原状或赔偿;修复期照收租费,

  因驾驶造成损失乙方自理,特殊情况造成损失,按海事章程办理。

  3.船在租期内,因气候(大气、雨、雾)等原因滞船均包括在租期内,但机

  器发生故障或者船上责任在24小时内照收租费,超过24小时由甲方通知船管处

  按乙收租费退给甲方。

  4.无论航行或停泊,倘遇有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政府法令和军事行动等情

  况,甲乙双方受损,呈请上级按海事处理。

  5.租用期定为 年,自19 年 月 日起至19 年 月 日

  止,甲方如继续使用或停用应在五日前向船管处提出协商,否则按合同规定照收租

  费或按合同期限将船调回,另行安排任务。

  6.租金每月为 元,合同生效日起船管处即进行结算,每月结算一次,

  按月租用,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收费,超期部份按日计收。

  7.燃润料由 方负责,但 方需协助,其费用由 方承担。

  8.装运乱石石子等特殊物资的船舶由甲方负责配备铺垫船板等,以保护船体。

  9.双方接交船舶地点 港。

  10.本合同正本三份,甲乙方和船管处各执一份,副本 份,甲方 份,

  乙方 份,船管处 份,中国银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分行各一份,以便执

  行。

  11.本合同于19 年 月 日起生效。

  12.未尽事宜,发生后按照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方可执行。

  甲方签章: 年 月 日

  负责人:

  帐号: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负责人:

  帐号:

  鉴证机关: 负责人:

  19 年 月 日

法律分析:定期租船合同,是指船舶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约定的由出租人配备船员的船舶,由承租人在约定的期间内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并支付租金的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

第一百四十四条 光船租赁合同,是指船舶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不配备船员的船舶,在约定的期间内由承租人占有、使用和营运,并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一百四十五条 光船租赁合同的内容,主要包括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名称、船名、船籍、船级、吨位、容积、航区、用途、租船期间、交船和还船的时间和地点以及条件、船舶检验、船舶的保养维修、租金及其支付、船舶保险、合同解除的时间和条件,以及其他有关事项。

船公司在经营不定期船时,每一笔交易均需和租方单独订立合同。为了各自的利益,在订立合同时,必然要对租船合同的条款逐项推敲。这样势必造成旷日持久的谈判,不利于迅速成交。为了简化签订租船合同的手续,加快签约的进程和节省为签订租船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也为了能通过在合同中列入一些对自己有利的条款,以维护自己一方的利益,在国际航运市场上,一些航运垄断集团、大的船公司、或货主垄断组织,先后编制了供租船双方选用,作为洽商合同条款基础的租船合同范本。租船合同范本中罗列了事先拟就的主要条款。为了便于商定租船合同的双方通过函电对范本中所列条款进行删减、修改和补充,每一租船合同范本都为范本的名称规定了代码,为每一条款编了代号,并在每一行文字前(或后)编了行次的顺号。这样在洽定租船合同的过程中,只须在函电中列明所选用的范本的代码、指明对第×款第×行的内容增、删、改的意见,就能较快地拟就双方所同意的条款。虽然采用租船合同范本可以极大地方便租船合同条款的拟订,但是由于这些范本多数是由船舶所有人一方或代表船舶所有人一方利益的某些航运垄断集团单方面制定的,许多条款都不会对承租人一方有利,这是在选用租船合同范本时不能不考虑的问题。租船合同范本的种类很多,标准航次租船合同代表范本金康(GENCON),定期租船合同代表范本有纽约土产(NYPE),光船租船合同代表范本有光租(BARECON)。

租船运输(Charter Transport)又称不定期船运输,指包租整船或部分舱位进行运输。租船系指根据租船合同(Charter Party),船东将船舶出租给租船人使用,以完成特定的货物运输任务,租船人按合同规定的运价支付运费。

租船方式可分为:

(1)定期租船(Time Charter): 又称期租船,是指按一定期限租赁船舶的方式,即由船东将船舶出租给租船人在规定期限内使用,在此期限内由租船人自行调度和经营管理,船东负责船舶的维修和机械的正常运转,租金按租期每月(30天)每载重吨(Deadweight Ton,DWT)计算。

(2)定程租船(Voyage/Trip Charter): 又称程租船,是按航程租赁船舶的方式,有单程、来回程、连续单程、 连续来回程航次(Consecutive Single/Round Voyage Charter)。其特点是无固定航线、固定装卸港口和固定航行船期,程租船合同需规定装卸率和滞 期速遣费条款,运价受租船市场供需情况的影响较大。

1、租船方式不同

定程租船:由船舶所有人提供船舶,在承租人指定的港口间进行一个或多个航次运输。

定期租船:船舶所有人将特定的船舶,按照租船合同的约定,在约定的期限内租给承租人使用。

光船租船:船舶所有人向承租人提供一艘空船,在约定的期限内由承租人占有、调度使用。

2、租金计算不同

定程租船:对运费水平波动最为敏,船东负责船舶的管理工作,负担船舶航行中的一切营运费用;托运人或承租人负责完成货物的组织,支付按货物实际装船数量计算的运费及相关费用;关于装卸费用的负担及货物装卸时间、滞期费和速遣费的计算标准等问题由双方在租船合同中订明。

定期租船:船东负责配备船员,并负担其工资和伙食;承租人负责船舶的营运调度,并负担船舶营运中的可变费用,固定费用则由船东负担;整船出租,租金按船舶的载重吨、租期及商定的租金率计收。

光船租船:船舶的船员配备、营运管理及一切营运费用都由承租人承担;船东在租期内除收取租金外,对船舶和经营不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扩展资料

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按照船舶营运方式的不同,可分为班轮运输和租船运输两种。

1、班轮运输

船舶在固定的航线上和港口间按事先公布的船期表航行,从事客、货运输业务并按事先公布的费率收取运费。该方式比较适合于承运批量小、批次多的件杂货物,其服务对象是非特定的、分散的众多货主。我国绝大部分进出口货物都是通过班轮运输,约占海运量的70%以上。

2、租船运输

租船人向船东租赁船舶用以运输货物,它与班轮运输不同,既没有固定的船舶班期,也没有固定的航线及挂靠港,而是根据租船人与船东双方签订的租船合同。

按货源和货主对货物运输的要求安排航行计划,组织货物运输;船东根据运载量或租期向租船人收取运费或租金并随国际租船市场行情的波动予以升降;租船人和船东之间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以签订的租船合同为准。这种经营方式通常适用于大宗货物的运输,如粮食、矿砂、石油、木材等。

上楼说的对,船舶不管是早到还是迟到,都有可能是速遣的。其实就是看码头船舶排队情况,如果船舶直接靠泊,一般都是速遣。

船舶早到,出现船等货的情况,这个时候要分船舶是在LYACAN之前等货,还是在LAYCAN之内等货。LYACAN之前等货,船舶虽可提交NOR,但不可起算LAYTIME,LAYTIME应从LYACAN的第一天0:00时开始起算,此时就没有TURN TIME(常见12HOURS)了;当然如果船舶在LAYCAN之前抵达装港提交NOR+TURNTIME过了LAYCAN的第一天0:00时,LAYTIME应从NOR+ TURN TIME 开始起算。出现上诉情况,在DEM/DES 计算中,船东会坚持从LAYCAN的第一天0:00开始起算,而货主则坚持LAYCAN的第一天0:00+TURNTIME起算。处理不好,租家/货主要承担TURNTIME的时间损失。个人认为最好的办事是在外贸采购合同和租船合同中,明确提出这一点。

船舶在LAYCAN内出现船等货,此情况租家承担滞期损失,但最终可转嫁给货主。

船舶在LAYCAN后抵达,如果过了CANCELING DAY,租家可有权取消合同,实际业务中不常见,租价最多再多等几天吧了,如果是船舶遇到海事事故,那只能是CANCAL啦。但是要追索船东责任较难。现在常用的航次租船的合同版本是GENCON94,而GENCON94第一条: THE SAID VEL SHALL,AS SOON AS HER PRIOR COMMITME HAVE BEEN COMPLETED, PROCEED TO LDING PORTS OR PLACES此句话可理解为,船东只有在完成上航次任务后,才有尽快开向装港的义务。鬼知道上个上次履行的顺不顺利呢,会不会遇到什么突发事件或什么的,你说是不是?因此在谈合同的时候,就要知道船舶的动态,让船东给个书面的动态,一般船东都会给。如果真要追索船东责任的话,就要看在他跟你签订合同时,有没有为了此航次的货物,有没有故意的误诉或欺骗估算船舶可在LAYCAN抵达,或者在完成上航次任务后,船东有没有为了自己的利益而绕航(比如去加油,只因为别的地方油价便宜),如果有的话,可以去追索,但执行起来也是困难重重。

在实际业务中,保护条件就来个VSL ARRIVE BEYONG(BEFORE OR AFTER) LAYCAN,ONLY ACTUAL LOADING TIME COUNT AS LAYTIME就可以啦。这个条款就要看你谈判实力了,谈好的话可以船东可以接受。 但我感觉最好的办法是和发货人协调好,把货物尽量地备好,派船时尽量在LAYCAN内后一两天抵达。如果出现滞期金额太大的话,虽最终滞期费是由发货人来承担,但租家也是受害一方,再加遇上信誉不好或者执行能力差的发货人(尤其是印尼老),他们就有可能赖皮不装啦,此时租家就惨的上天啦。 因此尽量三方协调好,做到速遣当然是大家都HAPPY,赚钱嘛,和气生财!

希望能帮到你!

还有问题加我:MSN:qiudianlai@livecn, QQ:51751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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