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结婚你就好好经营你自己的家,结婚只是一个形式,关键是你和你的爱在一起就好了。
如果你希望他们能一起来为你祝福,你可以邀请他们,把你的希望告诉他们,他们如何做,你就让他们自己抉择吧。祝你新婚幸福o(∩_∩)o
1、想办法引起爸妈共同的注意
如果父母要离婚了,如果小孩大了懂事了在中间就可以起到一个协调的作用。当然,如果父母真的到了非离不可的地步,那么小孩的协调也是不起作用的,因为有了小孩的父母是不会轻易离婚的。所以在这个时候你不要那么着急去劝和他们,你可以把爸妈的注意力先放到自己身上,这样就不至于那么快就离婚了,或者说成天想着离婚的事前。比如说可以假装一下身体不舒服,或者是精神不好,吃不下饭等情况。这样就算爸妈的关系再差,也会先把精力放在自己身上,可以先用这样的方法稳住他们。
2、和你的长辈商量一下
如果家里有比较明事理的老人,爷爷奶奶,或者是姥姥姥爷等,告诉他们爸妈离婚的事情,和他们商量一下该怎么办。因为他们毕竟是长辈,对于这事他们会有自己的看法和办法,可能会给你一些指导性意见。
3、知道爸妈离婚的大概原因
不要一听到爸妈要离婚就吵吵闹闹,最好是弄清楚他们为什么要离婚,因为不到万不得已他们是不会轻易离婚的。如果是父母一方出轨,想要早点摆脱对方,那么肯定是急着离婚的。所以要搞清楚,他们为什么离婚,如果单单是为了生活中的琐事,那么这还是可以调和的,毕竟两个人结婚那么多年了,就算没有爱情也有亲情的。如果有一方不知道珍惜只知道自己享受的话,那么就不要极力去调和他们了,因为这样的婚姻持续下去也是一种折磨。如果他们之间有误会,那么就要极力的去调和他们了,要帮他们即使的解开这个误会。
4、做你爸妈的开心果
做爸爸妈妈的开心果,对小孩来说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最重要的是要让爸妈重归于好,比如说像以前一样坐在一起吃饭,或者是一起出去散步,这些都是平常生活中比较常见的事情,但是对于一对想要离婚的夫妻来说,可能就不那么平常了。想要离婚两个人之间肯定会有一些不满,会不想和对方在一起。可是你是他们的小孩,你最主要的任务就是努力让他们的关系缓和好。那么在这个时候就就要当家里的开心果,哄父母,让他们觉得有你的存在,一家人在一起才是最幸福的。有些父母虽然夫妻之间的感情很淡了,但是为了小孩也会维持婚姻一辈子。
5、做到婚姻中弱者的“保护伞”
一把来说,女人就算婚姻再不幸福,也会为了小孩忍者,就算丈夫出轨,自私等,也可以忍者不离婚。但如果真把女人逼到了离婚的地步,那么就说明这段婚姻对她来说真的是一种折磨。如果在这个时候,小孩还不保护妈妈,还要和爸爸一样对待妈妈,那么这样的婚姻对女人来说就是一种最大的失败了,所以说,你要做婚姻中弱者的保护伞,最起码要让那个“弱者”知道,就算自己的婚姻再不幸,也还有你。
离异家庭在孩子结婚的时候确实会显得很尴尬,当自己结婚的时候父母见面肯定会有很多不适,这个时候自己可以让另一半和自己分别陪着对方,这样既被重视又避免尴尬。
一、减少相处时间前任见面确实会显得十分尴尬,毕竟作为新人父母会受到大家的关注,这个时候离异家庭更是会显得很特别。自己的婚礼父母肯定是非来不可,让他们参与自己重要的时刻,这个时候自己和妻子的家人可以分别陪伴他们,不要总是让他们坐在一堆,让他们不会显得很尴尬。
二、热情款待父母父母的离异这是父母的事情,自己作为子女应该一视同仁把他们当作自己的父母,毕竟父母感情的事情自己无从干预。他们见面尴尬确实是很大的问题,但是无可厚非的事情,这个时候需要自己能够一碗水端平,热情的对待他们两个人,妻子和自己分别对待一个人 ,这样都会让他们得到被重视的感觉,单独相处都会让他们慢慢的放松自己的心情。
三、独立承担婚礼离异家庭的孩子在结婚的时候确实会有很多顾虑,父母见面尴尬确实会让他们受到众人的非议,这个时候就需要自己承担婚礼上面的大部分事情,减少他们的参与,让他们享受自己结婚的快乐就好。婚礼是自己的,自己和朋友主宰这一切,不需要他们完全参与进来,这样都会避免很多见面的机会。
离异家庭对于孩子的影响至深,在自己结婚的时候想要解决父母尴尬就需要自己能够学会承担自己的事情 ,不要让他们事事参与,这样都会让他们内心好受很多。结婚是一件幸福的事情,面对父母的尴尬气氛,自己应该让他们感受到自己的热情 ,从而忘记自己的身份。
这个很简单,他的父母离婚了,在你们结婚的时候,你可以让男方或或者你和男方一起去分别邀请他的爸爸和妈妈来。做参加你们的婚礼,我相信他们会很愿意的,毕竟是自己的亲骨肉。然后虽然说或许刚见面时有些尴尬,但是毕竟双方曾经就给我这个结晶,他们肯定会放下之前的前戏坐在一起的。
区别情况处理,以下都是实际的处理案例:
1、如果父母离异后,分别组织了新的家庭并能相安无事,婚礼还是比较好办的。
可先跟亲生父母协商,表达希望婚礼上他们都能高高兴兴出现的意愿。至于后爸后妈去不去,则由他们夫妻商量决定。
2、父母离异后矛盾不可调和,怎么办?。
主次分明,让为主的一方承办婚礼的主场,另一方虽然不出席,但一定要在婚礼现场,让司仪念不出席一方的祝福信(因为身体不舒服。
不能亲眼目睹儿子或者女儿婚礼,但祝福是发自内心的,希望儿子或者女儿能珍惜爱情、相亲相爱并生活得幸福开心。)。
一、离婚后孩子结婚怎么办
离异家庭的孩子结婚,可以和正常家庭的孩子一样办,没有必要做什么区别。
男女双方符合民法典的规定,结婚证办理的程序,可分为申请、审查、登记三个步骤:
(一)申请。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须持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登记的时候男女双方必须同时在场。如果是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在实行婚前检查的地方还应该持有医院的婚前检查证明。
(二)审查。登记机关对于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审查,在必要时,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或进行必要的调查,或指定项目进行医学上的鉴定。
(三)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后,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不与登记的,应当出份书面说明,说明不与登记的理由。
二、婚前房子加名字有效吗
有效。
1、婚前房产证加名里的婚前应该是指法律意义上的婚前,即领结婚证之前。如果房子为一方婚前个人购买的,结婚后,配偶名字也想加为房子的共有人,则需要走房产交易的程序,即通过二手房转让或者赠与的方式,这种情况下要交纳契税、个人所得税、营业税等不菲的税费。
2、如果是夫妻关系的加名,一般是不收费用的,只需交纳一定的工本费即可(具体看当地的政策)。
3、婚前在房产证上加名字是有效的,但是如果在房产证上加了名字,即离婚后财产是对半分割的。但是一方如果能够拿出出资证明,则有可能不在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婚后房产证加名字与房产交易不同,不需要交纳契税、营业税、个税等税费,与直系亲属见房产证加名相同,只需要双方持证件到房管局办事大厅填写一份双方共同拥有该房产的申请,就可以办理房产证增加共有人的业务,只需交纳少量工本费即可。
三、儿子结婚没有宅基地怎么办
如果符合申请宅基地条件,可以去申请宅基地。农村居民每户只能有一处宅基地,农村居民申请宅基地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现在住房影响乡(镇)村建设规划,需要搬迁重建的;
2、农村村民户除身边留一子女外,其他子女确需另立门户而已有的宅基地低于分户标准的;
3、经主管部门批准,由外地迁入的农户无住房的;
4、集体组织招聘的技术人员要求在当地落户且户口已迁入的;
5、离休、退休、退职的干部职工,复退军人和华侨、侨眷、港澳台同胞持合法证明回原籍定居,需要建房而又无宅基地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九
“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一条
“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离婚、再婚及婚后的生活。赡养人的赡养义务不因老年人的婚姻关系变化而消除。”
你好
父母离婚后再婚只要父母自己同意即可,与孩子其实没有太大的关系。这是因为父母都是成年人,他们拥有独立自主的能力,也对自己的婚姻有着决定权。因此,无论他们是离婚还是再婚,其实都是他们经过考虑后的结果,孩子虽然在这个过程中能从自己的角度向父母提出一些建议,或表达一下自己的意见,但父母的意愿才是最为关键的。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父母执意再婚,孩子也无法改变这个结果。而且在我看来,与其在父母再婚的问题上与父母闹僵,不如尝试接受父母再婚的决定会更好。我们经常在新闻中看到有一些年迈的父母。为了追求自己的幸福。想要再婚,而受到成年子女的强烈反对。我觉得这种新闻也是奇葩家庭下才会产生的奇葩事情。虽然说得到子女的祝福很重要,但父母想再婚也不需要得到子女的认可。如果父母想要再婚,还需要得到子女的接受,那不是反过来了吗?其实,说到这个问题, 很多人是一把辛酸泪,两眼泪汪汪,不论是丧偶,还是离婚,都不是谁情愿有的结果,走到离婚也是有不得已的苦衷。
不是说,婚姻就像鞋子,合不合脚只有自己知道吗?那么,脱掉不合脚的鞋子,免得让自己的脚鲜血淋漓,也没有错呀!可是,脱掉一双鞋容易,在买一双,或者在找一双合脚的鞋子,就不是那么容易了。
为什么呢?人到中年,有很多力不从心,赚钱,适合你工作的地方已经很少。角色转换,孩子已经成年,以前的孩子听你话,到现在,你应该要听孩子话了。此时的孩子,还没有经历过很多世事,一般都会反对父母离婚后再婚。在他们心里,尽管你们离婚了,没有再婚,这个家还在。
也有很多通情达理的孩子,是支持离婚后的父母再婚的,毕竟,人不能自私的只考虑自己。忙碌的日子,有一个人陪伴自己的父亲,或者母亲多好,自己在忙碌,也安心。有些就不一样,极力阻止,甚至于依断绝关系威胁,这种子女,心里除了自己,没有任何人,她或者他想的是,万一以后要养继母,或者继父,或者财产等。根本不顾及父亲,或者母亲孤身一人的凄凉。
记得还没来新疆那年,村子里有一个不到40的女人,死了丈夫,过了两年,很多人给这个女人介绍再婚对象,结果,这个女人的两个闺女,一个比一个厉害,坚决反对,还一次次威胁她妈妈,如果在嫁,就和她断绝关系,这个可怜的母亲无奈之下,妥协了,一直守着自己的两个闺女。
闺女结婚以后,回家到是挺多,慢慢有孩子以后,自己都自顾不暇,就很少回家了,一个家,就留下孤单的老人,守了二十多年,带大了闺女,把凄凉留给了自己。
如果这个女人在丈夫去世以后,走一步,就不会落到这个地步,别说什么一婚二婚,找对人,就会幸福。一婚在好,离婚了,说明就是错的,二婚在不好,相陪到老,就是对的,别扯什么谁养谁,找一个和自己条件差不多的,相互扶持就对了,徐娘半老,养你,有资本让别人养吗?
如果子女找对象,父母只是建议,没有粗暴干涉,父亲,或者母亲再婚,子女更没有理由干涉!
昨天还看到儿媳说,公公再婚,她应该反对吗?我就笑了,你管的着吗?对于离婚后的老人再婚,我本人是支持的,无论怎么样,婚姻是自己的,任何人都有权利作主自己的婚姻,老人,更应该有个伴!满堂儿女,不如半路夫妻。别说你找的都是图财的,要相信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你是什么人,他说每次看到他们演戏,他的心里都很别扭,他很想告诉自己的父母:如果你们过不下去就离婚吧,不要顾及我的感受,我没事。
但每次话到嘴边他都放弃了,因为他姥姥曾经跟他说过:夫妻俩过日子,没有不吵架的,过段时间就好了。
后来他18岁那一年,父母终于离婚了,第二年母亲就有了男朋友,当母亲告诉他自己想要再婚的时候,特别小心翼翼,就怕孩子不接受,她甚至打算好了,如果儿子不同意,她就不结了。
然而读者双手赞成,他还说其实她早就可以选择过自己想要的生活了。
别看孩子小,其实很多时候孩子可精着呢,他们知道谁是真心对自己好,谁是假意,一个人只要能够让另一个感受到快乐和幸福,那么这个人就一定是对的。
02
不幸福的婚姻,换个人行吗?
我觉得是行的。婚姻是否幸福,最根本原因是和自己在一起的这个人。
如果这个人做的事你都认同,那么大概率你会在这场婚姻中感受到幸福,但是如果他做的事你都看不惯,那么连带着对这个人也会有偏见。
人怎么可能和一个带有偏见的人幸福生活呢?
不过这里说的换个人就行,倒也不是说随便换一个,而是这个人一定得换对。
打个简单的比方,女人喜欢文艺,爱看**,喜欢喝咖啡,那么这种时候如果给她一个完全不懂浪漫,没法理解文艺的男人,日子肯定不会好过。
但是如果换一个有点情趣,又能够理解她,并且还能陪她一起做这些事的人,两个人在一起能不开心能不幸福吗?
归根结底,还是要找一个和自己兴趣相投,彼此能沟通的人,如果连沟通都做不到,那这日子过的就难了。
像有些女人,第一段婚姻中因为男人不重视不在意,委屈巴巴的像个保姆,关键吃力还不讨好,你要说她不想离婚吧,当然也想,但就怕离婚了再嫁还是一样,所以离婚也十分小心翼翼。
可日子都过成这样了,只要自己有独立能力,还怕更差吗?
退一万步讲,就算以后都遇不到知冷知热的男人,自己离了婚单过不也挺好,起码自己一个人能过得舒坦。
要是真幸运遇上了懂自己又疼自己的人,不就等于多了一次幸福的机会吗?
所以这人还是要勇敢一点走出去,才有可能遇见幸福,否则以为眼前的就是一切,眼界永远短浅。
其实不管父母还是孩子,本意都是希望自己爱的人幸福。当父母的,希望孩子未来有好的工作,好的婚姻,而当孩子的同样也是。
如果离了婚,父母都能找到彼此更适合的人,那也未尝不是一种幸福。
其实对于老年人来说,日子本就有限,如果再不按照自己的意愿活,恐怕一生就真的成为遗憾了。
所以在还能够选择的时候,就尽情选择为自己活,觉得不幸的时候,换个人试试,它也许不会更好,但也不会更糟。
如果你们真心相爱,那么就不要放弃,因为你们还小,还没有结婚,你们还有很多机会可以在一起,不要轻易放手,如果他们真的不能在一起,那么你也可以选择放手,不要因为他们的事情而让自己受到影响,不要因为一段不好的婚姻,让自己的人生也变得不好,你要明白,这是一辈子的事情,你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你们还有很多的机会去遇见更好的人,不要因为一个不好的人而放弃了你的整个世界,不要轻易放弃,不要轻易说放弃,因为你们的爱情还没有结束,你们的爱情还有很大的希望,你们的爱情还没有结束的时候,你们的爱情还没有结束,你们的爱情还有很大的希望,不要轻易放弃,因为你们的爱情还没有结束。
爸妈离婚的,可以选择和其中一方共同生活,并且要求不直接抚养费的一方支付抚养费。父母离婚的,对子女仍然有抚养和教育的义务,子女随一方共同生活的,另一方应当按照约定给付一定数额的抚养费,拒绝支付的,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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