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谭红十八岁就来北京打工,虽然离家不算远,但也很少回家。她在一家大型超市做负责团购。一次偶然的机会认识了孙永辉。
孙永辉是个北京人,在一家物业公司上班,经常到超市给单位买些劳保用品或者米面油,因为买的多,所以每次都是负责团购的谭红。一来二去,熟悉起来。
谭红1米68的个子,苗条漂亮,办事利索。没少给孙永辉帮忙。孙永辉以感谢为由请谭红吃饭。谭红答应了。慢慢的有事没事孙永辉就往超市跑,经常请谭红吃饭。
在孙永辉的追求下,谭红很是满足,虽然孙永辉不是太帅,也说的过去。谭红的同事都很羡慕她找了北京人。
孙永辉带谭红回家认门。他的父母看儿子找了个长得又高又漂亮的女朋友,家里没什么意见。
年底的时候他们就结婚了。结婚以后,小俩口住在孙永辉愿来住的两居室里。小日子过得很是安逸。
一年以后,他们的儿子小俊出生了。公公婆婆给她们买了很多补品。对谭红说:红,你是我们孙家的大功臣。
儿子三岁了,送进了幼儿园,每天是孙永辉接送。儿子在幼儿园学了唱歌,跳舞。谭红下班回到家。儿子会给她唱歌,跳舞。她抱起儿子亲不够。
幸福被一场突如其来的车祸打破。这天早晨孙永辉送儿子回来的路上被车撞了。交警打电话通知了谭红。谭红疯了一样赶到医院时,孙永辉己经进了太平间。谭红当场哭晕了过去。
2
接下来的日子,谭红即当爹又当妈的,一个人带着孩子。忙得不可开交。为了接送孩子,谭红向领导请示改上正常班。
公公婆婆时不时过来帮帮忙。时间过去了一年,有一天,婆婆对谭红说:红,我看你这么难,不如和小亮搭伙过日子吧。他不会亏待你们母子的。
谭红听这话愣了。小亮是孙永辉的弟弟,比孙永辉小一岁。三十六了还没对象。视酒如命。是个啃老族。又懒又馋。谭红很讨厌他。
以前谭红休息时,小亮来家里玩,出于礼貌谭红留他家里吃饭。家里没酒,他自己出去买了瓶二锅头。边吃边喝。还让谭红也喝点。谭红说:你少喝点,吃点饭赶紧回去吧。
小亮没听,一瓶酒喝下去。有点醉了。嘴里开始胡说八道:嫂子,你长这么漂亮,跟我哥一个人,有点太浪费资源了。说着还上来对谭红抱住又亲又吻。谭红打了他一耳光,让他滚。他灰溜溜的走了。
从那以后,小亮再也没来过。为了家庭和谐,谭红也没有告诉孙永辉。现在婆婆居然提出让自己嫁给这个好吃懒做的小叔子。谭红俨然拒绝她。
婆婆很生气,骂谭红不知好歹。还要把谭红母子从她们住的房子里赶出去。原来,谭红和孙永辉结婚时住的房是婆婆名下的房。现在孙永辉没了,不让谭红母子住,谭红也没办法。
从此以后,婆婆和小叔子就三天两头的闹一会,谭红也只好忍着。
这天,下了班,谭红接了儿子回家,上楼到家门口扔着几个行李箱。房门的锁被换掉了,她和儿子的东西被婆婆扔在了楼道里。
谭红在北京没有其他亲人,她流着眼泪叫来了同事,帮着把行李搬到了一个一起上班的好姐妹家!
谭红的同事很气愤,说要陪着她母子去婆婆家讨个公道。谭红拦住了大家。
谭红休息时,找了房子租下来。本来觉得自己不去找婆婆闹,婆婆会不再找事。没想到谭红收到了法院传票。要求分割儿子的死亡赔偿金。还带话给谭红,如果嫁给自己的小儿子,她就撤诉。谭红给她俩字:做梦。
为了照顾儿子,谭红打电话让自己的妈妈来帮忙带孩子。可重男轻女的亲妈提出让谭红拿十万块钱给弟弟盖房子。
谭红很伤心,她辞了职,在朋友的帮助下在学校附近开了一个书店,书店的生意还算不错。
谭红的日子走向了正轨,虽然很艰难,但她依然坚持!
这个又为什么要离婚呢?难道你们的爱不是真实的,毕竟爱一个人因为和不接受他的全部而理解他的更现实的故事呢。
毕竟是他之前没有损害爱情的过错,毕竟只是一场车祸人家又接受了相应的责任,总感觉这个男人是绝对有担当的,相信这个对未来的幸福生活绝对没有影响的。
总感觉你是害怕这不知情的债会影响家里的生活吧,男人如果连这点担当都没有还怎么叫男人呢,相信这个是真正的没问题的,就算有问题,如果你是真爱他的一切是否可以帮他把这个故事圆了吧!
我和老公三年前经人介绍结了婚,有一个一岁多的女儿,刚开始的时候,我们两个过的还算幸福,可是自从我生完孩子后,老公嫌我生的是女孩,对我越来越不关心了,有时候他喝醉了还和我吵架。公婆对我也是冷眼相待,说我是不会下蛋的鸡。 每次吵完架,他都在公司里住,有时候几天也不回来一次,也不管孩子。他自己开了一家小公司,生意做得还不错,当初我嫁给他的时候,姐妹们都很羡慕我,说我这辈子吃穿不愁了。谁会想到事实会是这样,如果我当初生的是男孩子结果应该不是这样了。 那天,他回来的特别晚,喝得醉醺醺的,我们因为一点小事又争吵了起来,最后动手打了我,他还说这日子没法过了,不如死了算了,我们吵了一个多小时后他摔门而去。没想到,他真的死了,在过马路的时候由于喝酒太多没有看清楚对面来的车,被车撞到了。人送到医院的时候已经不行了。 料理完老公的后事后,我提出要继承老公的遗产,公婆说不行,说我没有资格继承,说他们的儿子是我害死的,让我滚出这个家,一分钱也别想拿走。事情都过去半年多了,他们还是坚持我没有任何继承权。 我想起诉他们,我问了一个做律师的朋友,他说像我这种情况法院可能会判两种情况,一种是老公的死和我有关系,没有继承权。一种就是老公的死和我没有关系,我有资格继承遗产的权利。我现在也迷茫了,我到底要不要起诉他们呢,就是起诉了我到底有没有资格继承呢? 心理专家回复: 收到你的来信后,我也翻阅了相关法律书籍和咨询了相关法律界的朋友,觉得你还是有继承权的。根据《继承法》第七条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三)遗弃被继承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以上四种情形没有一条和你相符的,你仍然有继承权。虽然说你老公的死亡和你有一定的因果关系,但是夫妻矛盾导致一方意外死亡的不属于丧失继承权的法定情形,你老公的死亡并非你能预见的,所以你仍有资格继承遗产。 如果争取不到,是可以采取法律措施的。当然这对你来说很纠结的,你不想和亲人对簿公堂的,毕竟这也是你的权利,你必须要去争取。另外一点要说的是,无论生了男孩还是女孩,都不是你的错,这都什么时代了,还重男轻女。其实女孩和男孩是一样的,无论别人怎么想,你只要觉得女孩其实也一样,甚至比男孩更好,就行了。 老公去世后公婆却要赶我走2 我跟老公是自由恋爱,当时我第一次工作,因为业绩不好被辞退了。工资付完房费水费,只剩下不到五百块钱了。我准备去超市买一点馒头和咸菜,准备节衣缩食一直到找到工作。可是我在超市里却遇到小偷了,他偷走了我身上的一百块钱。 转身的时候我看到小偷了,去追他。周边的人没有帮我,最后一个人帮我抓住了他,把我的钱还给了我,那个人就是我现在的老公,一个超市的安检员。那是我最窘迫的日子,日子过得捉襟见肘。当时那小偷都急了:偷了你一百块钱,你至于么。 因为这次意外,我认识了现在的老公,他见我近况窘迫,就聊了几句,他是个非常有正义感的人。在陌生的城市里,突然感受了温暖,后来他追我,我同意了,他求婚,我也同意了。我们两家距离特别远,家里特别反对,我就背着我的行李跟他走了。 婚后的生活过得还不要错,我和婆婆的关系也是比较的和睦,让我没有想到的是,结婚后还没有一年,老公就因为车祸离开了人世,当时我就愣住了,大脑是一片空白,整个人都差点晕倒,老公一直都是我的精神支柱,他的去世,对我的打击是非常大的。 后来好不容易从他去世的阴影里走了出来,可没有想到的是,给老公办完了葬礼,那边婆婆就愤怒的要赶我走,还说我老公去世,很大的一部分原因,在我这里,说是我的缘故,才害的老公去世的,骂我是克/夫命,要赶我走。 但是我不舍得离开,毕竟这个家有我和老公的回忆。过了好几个月,公婆的状态好了一些,我就回去公司上班了。因为老公不在了,所以我们之间的交流也变少了,但是我还是会和以前一样抢着做家务。 没想到婆婆不仅没说过一句感激,对我态度越来越不好,而且经常找茬。不过我体谅婆婆失去儿子的心情,所以没跟她计较,没想到有一天婆婆竟然让我搬出这个房子,还说我是因为惦记这个房子,所以才一直留下来照顾他们。 婆婆的一番话让我心灰意冷,最终我还是离开了这个家,现在我决定要开始新的生活了,那个家从此我和没有一点关系了,但是老公会永远活在我心里。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浪漫分享网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