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同一天举行婚礼的郑金泰(孙兴饰)与李少蓉(崔智友饰),分别遇到了自己的麻烦:郑金泰的未婚妻逃婚,而李少蓉的未婚夫因车祸去世了。3年后,郑金泰,一个其貌不扬的厨师,热心、善良,却是个十足的“倒霉蛋”。因为在三年的时间里,他已经相过99次亲,却屡屡以失败而告终。李少蓉,美丽、高雅,交响乐团的第一大提琴手。为了从记忆中抹去当年的伤痕,她全身心地投入到练琴中,但是她却怎么也无法忘记未婚夫施敬(刘小锋饰)。所以三年来,她没有再谈过恋爱。 郑金泰的第100次相亲对象居然是少蓉!两根看似永远都不会相交的直线却奇迹般的交织在了一起。 乐团新来的第一小提琴手陈子俊(黄志玮饰)是李少蓉的学弟。在学校时,他就苦苦追求了少蓉三年,后来因为施敬的出现,子俊不得不放弃了她,并毅然到美国求学。这次来到乐团,可以说有80%是为了重新追求心上人少蓉。少蓉对子俊的出现并没有太过在意,可是少蓉的妹妹李一璇却对子俊产生特别的感情。 郑金泰自从遇到了李少蓉,找到了爱情和希望,找到了生活的目标和自信心。可是丑男追美女,谈何容易?无数次的遭受打击、失望、灰心、甚至自杀,都没有改变郑金泰对李少蓉执着的爱的奉献,难怪李少蓉在剧中被他感动的稀里哗啦,如果现实生活中一个男人这样追求一个女人,求婚101次,谁能不感动。郑金泰,38岁,一个其貌不扬的厨师。热心、善良,却是个十足的“倒霉蛋”。因为在三年的时间里,他已经相过99次亲,却屡屡以失败而告终。不但如此,他已经当了10年的厨师,却仍然只是一个副厨师长。
李少蓉,28岁,美丽、高雅,交响乐团的第一大提琴手。为了从记忆中抹去当年的伤痕,她全身心地投入到练琴中,但是她却怎么也无法忘记未婚夫施敬。所以她没有再谈过恋爱。
两根看似永远都不会相交的直线却奇迹般的交织在了一起。
郑金泰的第100次相亲对象居然是少蓉。金泰对少蓉一见钟情,但少蓉本来只是为了应付母亲的苦苦哀求才去相亲的,虽然对金泰的印象不错,但她仍然以没有做好恋爱的准备为借口拒绝了金泰。
乐团新来的第一小提琴手陈子峻是李少蓉的学弟。在学校的时候,他就苦苦追求了少蓉三年,后来因为施敬的出现,子峻不得不放弃了她,并毅然到美国求学。这次来到乐团,可以说有80%是为了重新追求心上人少蓉。为此,他还特意搬到了少蓉的公寓里和她做邻居。
少蓉对子峻的出现并没有太过在意,可是少蓉的妹妹李一璇却对子峻产生特别的感情。
一璇的大学同学郑金元,正好是金泰的弟弟。为了帮助第一次陷入爱河的哥哥,他恳求一璇帮忙,从而也知道死去了的施敬求婚时曾经说过的话。金泰对少蓉说出了这句话,少蓉原本非常感动,还邀请金泰去听音乐会。可是当少蓉得知这一切是因为一璇“出卖”了自己,深深的感到被金泰“愚弄了。于是少蓉在大厅广众之下让金泰出尽了洋相,以此报复。金泰心灰意冷,差点想跳楼自杀。好在金元找到了少蓉,说明原委,这才解除了误会。金泰也因此知道了少蓉的过去。
在金元恳切的请求下,李少蓉和郑金泰又开始见面了。少蓉为了消除金泰追求自己的念头,让金泰把“所有的奖金全部买**”。她以为如此一来,金泰便会放弃对自己的追求,没想到金泰却出乎预料,真的用全部奖金买了**。
李少蓉被郑金泰的诚意所感动,但是还是忠告他放弃自己去找别人。郑金泰异常失落。
就在此时,郑金泰接到了被升为厨师长的通知,他以为自己终于可以转运了。但是当暗恋着他的饭店服务员苏锦在酒吧向他诉说自己被饭店经理泽豪性骚扰的事情时,少蓉和子峻碰巧也到了这里。少蓉误会金泰对苏锦性骚扰,很是瞧不起他。郑金泰更加难过和痛苦。
郑金元以教授一璇“追求”子峻的办法为条件,希望她再次撮合李少蓉和郑金泰重新和好。在李一璇和郑金元的安排下,李少蓉和郑金泰在游艇上相见,并解除了误会。
李少蓉鼓励郑金泰应该帮助苏锦摆脱老板的性骚扰,金泰依言而行,从而失去了升为厨师长的机会。虽然他多年的梦想破灭了!但他毫不在乎,因为此时,他只希望自己能给少蓉带来幸福和快乐。他勇敢的向少蓉表白,可是少蓉却无法走出过去的阴影。
少蓉的父亲李建平从杭州来到了上海,他认为女儿如果一直拉琴便不会忘记弹钢琴的施敬。所以他决定把少蓉带回杭州,从此不再搞音乐。
郑金泰再次闯祸,无意间得罪了少蓉的父亲。为了和解,金泰想尽一切办法接近李父,却因为他要把少蓉带回杭州而和他“理论”起来。父亲通过金泰再次了解了女儿,他放弃了要少蓉回家乡的愿望,并鼓励她忘记施敬。知道自己的家人为了自己的不幸而难过,李少蓉决心在故乡忘记过去,和父亲一起回到了杭州,在西湖边,她见到了从上海赶来的金泰。金泰再次向少蓉表明,自己愿意等她,一直到她真正的忘记过去。
正当金泰和少蓉的关系有所进展的时候,陈子峻开始发动他的“爱情攻势”。子峻带着少蓉和一璇到金泰上班的饭店就餐,在餐桌上,所有人才知道子峻原来是这家宾馆的董事长的儿子。当着金泰的面,子峻向少蓉求爱。这不但对金泰是一个巨大的打击,同时也深深的伤了一璇的心。
子峻带少蓉去见自己的父亲,并告诉父亲自己是不会放弃音乐来继承饭店的事业的。陈父单独约见少蓉,希望她劝说子峻回心转意。但是少蓉在饭店和金泰相遇,金泰把少蓉带到天台上自己常去散心的地方,不想保安锁了门,将两人困在了天台之上。饭店经理遍寻金泰不着,一气之下,撤消了金泰副厨师长的职务,并取消了他参加饭店一年一度的厨师评品大赛的资格。
在少蓉的鼓励下,金泰还是偷偷地参加了大赛,并得到了陈父的赏识,他又恢复了副厨师长的身份。为了感谢少蓉对自己的鼓励,金泰鼓起勇气正式请求跟少蓉约会。少蓉在钢琴学院的学生东东,因为父母正准备办离婚手续,所以心理很不稳定。少蓉不得不带他一块去约会。这下约会可乱了套:先是东东走失,后来当金泰去找东东时,少蓉又被小流氓骚扰。金泰为救心上人,和小流氓大打出手----最后子峻在派出所把三人接了出来。
子峻感觉到金泰对自己已经是一个威胁,于是邀请少蓉到自己的别墅去共进晚餐。整个过程中,少蓉很不习惯,这使的子峻很是懊恼。他强吻少蓉,结果被少蓉打了一巴掌。在开车回家的路上,子峻出了车祸住进了医院。少蓉后悔不已,在医院陪伴受伤的子峻。
金泰看见少蓉在医院陪伴子峻的一幕,心里很不好受。更不好受的是一璇,她鼓起勇气向子峻表白,却被姐姐听到了这一切。少蓉和一璇生活中陷入尴尬。为了排解心中的不快,一璇到酒吧喝酒,并与陌生男子到酒店开房。没想到,被刚下班的金泰看见,金泰强行拉走了一璇,并开导了她。
少蓉因为担心一璇,所以想放弃去东南亚巡回演出的机会。可是一璇主动和她冰释前嫌,并希望她好好演出。乐队出发前,子峻向金泰发出了“两个月内让少蓉爱上我”的挑战。金泰赶往机场去替少蓉送行,却因为堵车,终究没有见到少蓉。
陈子峻为了抓住少蓉的心,在东南亚演出期间,使尽了浑身解数,来博取少蓉的芳心。
可是在子峻的积极的爱情攻势中,少蓉反而发现自己想念的是金泰。金泰则不顾被解雇的后果,飞到了东南亚。
少蓉终于对子峻讲出了真心话,她发现自己是喜欢上了金泰。为了安慰失望的陈子峻,少蓉陪子峻喝酒,两人醉了就在陈子峻房间里睡着了。
千里迢迢赶来的金泰看到少蓉和子峻从同一个房间里走出来,失望极了!他转身去了机场,踏上了回国的行程。
倍受打击的金泰,回国后只有拼命工作来忘记自己心中的伤痛。
回国的少蓉没有在机场看到金泰,感到非常失望。与他联系时,金泰又总是躲避着她。
少蓉对金泰的突然冷淡感到不可理解,内心也非常痛苦。子峻去找金泰告诉他自己的失败,并且解释了在酒店里的误会。少蓉和金泰终于走到一起了。
金泰在大伙的催促下,打算向少蓉求婚,但不知怎样才好,为了这事他绞劲脑汁。
等待机会的金泰和少蓉一起走路时看到一只小狗,少蓉对它爱不释手。金泰买下小狗送给少蓉,并准备了令人惊讶的求婚式
可是小狗“郑金泰”(它的名字,因为和金泰很象)忽然死了。看着死去的小狗,李少蓉感觉有不祥的预感,想起了当年施敬的死和不幸的婚礼,所以在郑金泰求婚时,她流出了眼泪,并害怕地想逃避。郑金泰用自己的真诚打动了少蓉,少蓉终于决定嫁给他。
两人为了结婚而忙碌着,结婚聚会呀,试礼服呀,预定酒店之类的。但少蓉有些心事,原来施敬的忌日快到了。金泰知道了她的心事后,特意把少蓉带到了施敬的故乡,并在施敬的坟前起誓:“加上你的爱一起好好的爱她一辈子”。李少蓉掉出了感动的泪水。
坐TAXI回家的少蓉遇到交通事故,对方车里男子,跟施敬长得一模一样。
看着那人,少蓉晕倒了。 在医院急救室里醒过来的时候,那个人已经不在了。护士把引起事故的司机留下的联络地址和电话转给了少蓉。少蓉不想让金泰知道,把纸条放入口袋紧紧握住。
事故之后少蓉一直神经曦曦的。只是一直发呆,望着窗外,看着少蓉这个样子,大家都以为是事故的后遗症,但少蓉的脑子里却充满了对那个男子的想念。找不到纸条的李少蓉茫然若失。原来一璇把那件衣服放入洗衣机里,纸条已经连痕迹都没有了。
但是一个偶然的机会,少蓉在酒吧遇见了那个男人,他叫武玄宇。两人正式认识了。玄宇出现在少蓉的音乐厅,提议请她吃晚餐。少蓉却跟玄宇和他的女儿一起就餐,虽然明知他不是施敬,但她还是舍不得离开,并在电话里向金泰撒了谎。在交谈中,少蓉得知玄宇是离婚男士,独自带着女儿生活。少蓉控制不住对玄宇动了心。为了接近少蓉,玄宇把女儿送到了钢琴学院。玄宇出现在钢琴学院,把少蓉的好友云娜吓一大跳。少蓉向她解释了事情的真相。云娜忠告少蓉,“他不是施敬,更何况你也是快要结婚的人了。”虽然感到不舍,少蓉给仍然在电话里告诉玄宇,自己已经是有婚约的人,所以不方便再见面。少蓉结束了这一段短暂的感情,回到了金泰的身边。
金泰为了讨少蓉的欢心配了戒指去少蓉家,但戒指却不合适。看着失望的少蓉,金泰心神不定。金泰因公事跟玄宇认识,并一起去酒吧,正好碰到了正在谈话中的少蓉和云娜。玄宇得知少蓉的未婚夫是郑金泰时,会心的笑了。玄宇相信自己一定可以从金泰的手里把少蓉抢过来。在玄宇的追求下,少蓉抛掉跟金泰的约定,跑到在家门口等她的玄宇面前,和他拥抱在一起。这时重新配好戒指赶来的金泰目睹了这个场面,他呆若木鸡。
金泰再次陷入了绝望。玄宇听说自己很象少蓉死去的爱人后,更加积极的求爱。少蓉进退两难。爱上金泰是因为施敬去世了,但玄宇的出现,便仿佛是施敬复活。少蓉的理性禁不住本能的诱惑,心偏向了玄宇。看到自责而伤心的少蓉,金泰找到少蓉说声“祝你幸福,对我不用觉得对不起”,便微笑着离开了。他辞去了饭店的工作,并离开了上海。
云娜和一璇对突然接近的玄宇没法相信,虽然少蓉对失踪的金泰心存内疚,但她却在玄宇的感情旋涡中越陷越深。玄宇告诉她自己不幸的婚姻生活,妻子曾经背叛自己,所以才会离婚。他希望和少蓉有新的开始。少蓉在一个偶然的机遇下,知道玄宇说的全都是谎言,事实是因为玄宇的风流,妻子提出和他结束婚姻生活。少蓉慢慢从疯狂中清醒过来,玄宇虽然有着和施敬一模一样的容貌,却永远不能和施敬相提并论。她毅然和玄宇分手了。
郑金泰结束旅行回到上海,并参加了全国厨师大赛。虽然周围的人劝少蓉和金泰试着从新开始,但是少蓉因为当初对金泰的伤害,觉得这是不可能的事。金泰的大赛日期临近,两人偶然在郊区的寺庙相遇。金泰掏出了戒指,对少蓉表示自己从来不曾放弃过,可是少蓉留下祝福独自离开了。金泰在这次考试中落榜了,在指定的位定上也就没有放下戒指等待少蓉来取,自己投身到建房工地中工作。少蓉与贤宇共餐,问贤宇对少蓉今天与以后的爱怎么想?得知贤宇的爱是肤浅的,只在乎眼前的,并没有考虑到将来,少蓉失望,相比金泰对自己的爱却是真诚的感情,此时的少蓉发现自己真正爱的人是金泰。另一方面,苏锦也被金元的真心打动,二人恋爱了,同时子峻和一璇也公开恋情了。在演奏会上,少蓉再三回想,感到了郑金泰的真心和自己的感情,演出一结束就往外跑至约定说好放戒指的地方,但那只是空的戒指盒,少蓉泪如雨下。于此同时的海边,郑金泰流泪了,把要给少蓉的戒指仍向了大海,郑金泰努力控制自己的表情,面带微笑赶往工地现场。少蓉穿着婚纱跑到工地现场,向郑金泰告白自己的爱情,希望从新开始,看着犹豫的郑金泰,少蓉捡起了地上的一个螺丝扣交给他,郑金泰给少蓉戴上螺丝扣,两人幸福的拥抱在一起。
牛群是中国最能折腾的艺人,假设牛群不这么折腾,或许也是当今相声界扛鼎的人物,但是没有但是,时光也不能倒流
如今的牛群已经72岁,和我妈妈是同龄的,再抛头露面也已经不现实,差不多可以为牛群的一生,盖棺定论72岁的牛群,这一辈子就在他最后一次上娱乐节目,高台跳水,而终结了自己的娱乐圈生涯,他负伤了,说明了他的一生就是以这种悲催而结束的,毕竟我们的时代还没有这么的清明,世界都还在尔虞我诈中,得利益者为王
1949年的牛群,出生于天津曲艺之乡,牛群这个孩子王,一直都是淘气,直到他打起了快板,才能使得自己暂时的消停,牛群有灵气学会了好多段快板段子,也为大家打快板,逐渐的熟练,直到1970年,牛群参军在部队通信连,有一次在联欢晚会中,牛群就暂露头角,被调入文工团搞相声创作
1979年在一次全军汇演中,牛群表演的一段相声落选,让他非常的自责,因为他以为自己多年的功底,已经小有成就,没想到啥也不是,什么奖励都没有,于是他暗下决心,一定要钻研好相声
后来,牛群好学的积极态度和为人真诚,得到刘学智老师青睐,刘老师还将自己的女儿刘肃介绍给他,两人结婚,可见刘学智有多器重牛群,这也是日后刘肃离开牛群的一个原因,因为他放弃了父亲的殷切希望。
在老丈人刘学智的推荐下,牛群拜了常宝华大师学相声,掌握了不少相声的秘诀,在后来参与大赛中频频获得奖励,牛群才日渐走红,出现在电视屏幕上,终于在1987年登上了中央电台的春晚,表演了《小偷公司》。他的搭档就是冯巩,这也是二人首次合作,从那之后,牛群这两个字定格在相声界,搭档就是冯巩
所谓的艺多不精,牛群的业余爱好还真的不是一点两点,牛群为了让自己的表演和创作更上一层楼,他先决定去北大进修两年,之后被调入了中国广播艺术团。业余时间还爱好上了摄影。在1997年举办了《牛眼看家牛群名家摄影展》,不仅如此,牛群还喜欢上了足球运动,成立了中国明星足球队,红极一时。
也正是这些爱好让牛群走进了不安分的道路,一而再再而三的出圈,直到在一起25年的妻子和他离婚长话短说,牛群的经历要在一个问答里回答完整,估计题主也会打瞌睡
一离冯巩,在和冯巩搭档多年,上了十多次春晚的牛群,突然提出要去闯一闯,据说是有南方富商提出让牛群担任副总,借助名人效应,开始还没有看出端倪的牛群就贸然答应,冯巩说可以你半年之后没有成功,想回来的时候,吱一声二离冯巩,牛群提出要办杂志,自己还到处背一部相机做摄影师。结果可想而知了,跨界的牛群再次失败告终,还欠了许多钱,最后牛群无奈又只能回来说相声,冯巩说,我们就是一辈子安安静静说相声,别尽想那些没用的。三离冯巩,就是牛群要去蒙城挂职副县长,2000年,有着''中国养牛第一县''的安徽省蒙城县,来了一家牛肉干企业找到了牛群,希望他给牛肉干做广告,牛群以挂职锻炼的方式来到了蒙城县挂职副县长,而他也很巧妙地利用自己的名人效应,推动了当地的知名度和经济总量说起牛群做起了这个县的副县长,而且一做就是5年,在任期间为当地做出很多贡献,他建学校、修路、拉投资,不遗余力,可最终吃力不讨好
牛群个人广告效应当地出现了像牛群商贸城、五子牛水厂等,为蒙城带来5亿投资,五州牛肉干在没有找牛群代言的时候,年销售600万元,而代言之后,达到了一个亿若是在现在直播带货,那将是多么牛的成绩,可惜,今天的牛群已经老了
蒙城的老百姓挺怀念牛群的,他们说,如果牛群还是副县长,可能高铁也有了,原来还有一个牛群,现在蒙城啥也没有。
牛群的几个以他命名的地方
牛群中国商贸城位于蒙城县城区中心,占地面积398亩,总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以著名相声表演艺术家牛群名字命名。2002年5月8日下午,牛群中国商贸城开业,由宋祖英、赵本山、冯巩、范伟、毛宁等大明星的加盟,广场文艺演出吸引了超过20万人,维持秩序的1000名警力力不从心场面几近失控。可间牛群的号召力牛群特教学校,后几次更名,也是牛群裸捐的来源,牛群几百万广告收入都在这个学校了,但是详细不表,庆幸的是,现在蒙城五子牛特教学校依旧在不断进步牛群的婚姻
牛群和刘肃,两人在当时被称为模范夫妻,可是这段婚姻,最终也分崩离析,因为牛群的执拗,他的猴子性格,办杂志,踢足球,学摄影这些他都学过,而且曾经还一度想过经商,但终究都是以失败收场。
最关键的是,牛群一意孤行退出娱乐圈,也此妻子刘肃进行了劝阻,牛群不理解吾行吾素,他看来妻子就应该支持自己的,因为自己一路坚持理想,走得很辛苦,身边的人都不理解,所以,牛群很痛苦,两人的感情也出现了严重的分歧,最终在2007年,58岁的牛群和妻子离婚,这段维持了25年的婚姻没有走到最后
看到这个题目,我可以不假思索地给出您答案——《亮剑》中的李幼斌扮演的李云龙!
在抗日电视剧的男主之中必他为雄,没有人可以超越!
随着《亮剑》的热播,我们记住了主人公李云龙,更记住了他的扮演者李幼斌,拥有魁梧身材,大眼无神的他,把人物演绎地刻骨至髓。
我喜欢的是他的笑声,无论是高兴时的爽朗大笑,还是得到实惠后的滑蔫坏笑,都是他刻画人物的突出特点!
我喜欢的还有他的霸气,临阵动员也罢,指挥战斗也罢,学院演讲也罢,为了媳妇和警卫员报仇也罢,包括他见老丈人求婚,处处都是铮铮铁骨男子汉的气概,此时的他就是英雄的化身,正义的楷模,正能量的代表,总之我看到这些镜头时总是有一种热血沸腾之感!
坦率地讲,李幼斌在这部电视剧中表现之所以如此成功,并深入人心为大众推崇喜爱,是与这部剧作的内容息息相关的,可以说是互相成就。
这部剧客观真实地反应了 历史 事件,如实本色地描写了人物个性,无论敌方、友军,还是以李云龙为代表的我人民军队中的人物日常生活细节和战斗行为成败缘由,均是摒弃脸谱化和格式化,使人观后心服口服气顺,不失为抗战剧中的上乘之作。
最后,通过回答这个问题,我认为应该更深层次来做一点认识,英雄人物也有个性,***人也有缺点,都是普普通通的个体,凡夫俗子的情怀不可能脱离他们的世界,但是在国家存亡民族荣辱的大是大非面前,永远是冲锋在前,不计个人得失的,面对敌人所迸发出来那种战狼般的豪气,直冲云霄,无以抵挡,在紧要关头危机时刻来临之际,勇于亮剑当是最崇高而神圣的选择,这是一种民族气节,也是一种民族精神,还是一种民族品质,更是一种民族传统!
抗日题材电视剧近年来蜂拥而现,也呈现出很多深入人心的角色,要说最喜欢的男主角,我不得不说我更喜欢《箭在弦上》中的荣石,该角色由当红影星靳东出演,刻画的非常到位,具体表现在以下三点。
第一点:颜值高
我们都知道靳东的颜值非常高,其形象魅力是超级加分项,出演了很多的电视剧,都是收视率的保障,此次出演荣石更是帅气逼人,颠覆性的圈粉无数。
第二点:霸气
荣石在剧中是豪门的大少爷,商界精英,同时又是一个拥有一腔热血的人,他不畏日本人威胁,敢于和鬼子硬碰硬,并且处处压倒性完胜,看的观众热血沸腾。
第三点:好身手
荣石是一个文武双全的奇才,其动作戏在所难免,靳东在这方面优势明显,举止投足间均略带豪气,开枪的动作很是可圈可点,观众连呼过瘾。
1、团长的整体印象,和现在流行的抗日剧比起来,最不同的地方在于团长对人物的刻画方面,虽然同样是通过战争以及人物的思想矛盾来塑造人物,但团长中的人物却包含着其他抗日剧所没有的强烈的自私,人都是有感情的,在民族大义和个人利益之间,我相信绝大多数人在有选择的情况下都会选择后者,个人认为这也是团长的一个核心主题——到底该慷慨地赴义,还是该像癞皮狗一样活着?没有答案,赴义就是希望有更多的人能活着,但活着又为了什么?人就是如此矛盾,既希望能为民族大义挺身站出来,又希望为了自己的利益而苟活,
2、导演和演员对每一个镜头的处理都很细致,甚至细致到了有些太过的地步,或者简单地说就是有点文艺的味道掺杂进去了,生活在 社会 底层的人没有太高的文化水平,所说的话所做的事大多是凭本能和道德驱使,因此不可能说出太过文艺的台词来,即使是用淳朴的方言来表现,也是显得太过文艺。虽然炮灰团里也有念过书懂大义的,但烦啦总是将心事深埋,一副玩世不恭的态度,也不可能说出矫情的话,林译也是读过书的,但他不懂世故,所以在他讲大道理时反而让人觉得亲切,没有违和感。
3、还有小书虫,也是大谈保家卫国的有志青年,但没人愿意接受他,甚至连炮灰团都不愿收留,那是因为他不切实际,却并不是因为龙文章口中的“空谈误国”,恰恰相反,龙文章其实是十分敬重小书虫的,因为国人太需要这样的有信念的新一代出现,出现在国人的心中而不是战场,所以当小书虫成为赤色游击队成员,用自杀式的打法再次出现然后死在烦啦身边时,大家都咒骂小书虫,并不仅仅是为了掩盖对小书虫的敬重,我想更多的应该是对这种无谓的牺牲的不赞同。当然还有很多其他人物
4、接着来说说团长死啦死啦,剧里对死啦死啦最直接的评价是疯狂两字,但他其实是无奈,一方面他拥有着职业军人战死沙场的觉悟,也有着和虞啸卿一样想光复民族的壮志豪情;但另一方面他又有着对底层 社会 人的怜悯,哪怕是如癞皮狗一样的炮灰团。这也是死啦死啦和虞啸卿的区别,正是因为这样的矛盾,死啦死啦常常表现出疯狂的一面,是虞啸卿不理解的怜悯和炮灰团不理解的大义在逼着死啦死啦,逼着他只有用疯狂的方式才能让对方相信自己,所以死啦死啦很无奈,非常无奈,他既不想像虞啸卿一样只顾民族大义,也不想像炮灰团一样只顾自己的性命,在遇到老麦的时候,死啦死啦见到了另一条路,一条逃避的路,但他不但没有选择老麦的路,反而让老麦跟随了自己的路,一条终点已经很明显的路——用200人的死来赢得民族大义,死又何惧?
5、总的来说,《我的团长我的团》是一个非常优秀甚至神圣的电视剧,尤其在现如今的抗日剧中可以算得上个中翘楚,而更难得的是《我的团长我的团》对人物的刻画方式,以及人物内心接近真实的对战争的态度,是值得我们深思的地方。
《亮剑》感觉亮剑已经超神了,现在很多电视台经常轮番播出。
李幼斌演绎了一个从铁骨铮铮的中国军人,把中国军人的魂演绎淋漓尽致。
一句“开炮!”相信大家都知道,把一个中国军人的担当表现的生灵活现。
永不磨灭的番号——黄海波饰演的是一位游击队长李大本事,在这部戏里面把这个游击队长演绎非常透彻,里的李大本事演绝了,只有将自身都融入角色里才能演成这样。有时会有种错觉,会认为他就是那个活生生的李大本事,而不是在演戏。 李大本事是个集多重性格于一身的角色,有点像像韦小宝,也有点像至尊宝,私底下他满口忽悠,坑蒙拐骗,但是枪口前,他身先士卒,绝不含糊,也正因此,他收服了一大帮兄弟,谈起自己在剧中的表现,黄海波自称是十年来演得最好的角色,花了十年时间磨快了一把刀,等的就是李大本事。
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抗日电视剧中我最喜欢05版《亮剑》中李幼斌老师扮演的李元龙。
这个角色大家都不陌生吧
前两天收到一个朋友的信,信中夹着他三岁小女儿的照片。小家伙儿穿着蕾丝白裙站在沙滩上,小脸被风吹的有点红红的,越发显得精致可爱。那父亲的自豪甜蜜却也是掩都掩不住,在信中直称'这是我家小公主',一副皇阿玛的自我陶醉状,让我不禁诧异,这么个铁血硬汉竟也能温柔细巧如斯,再回头看看这软化父亲的小小宝贝,小手攥的紧紧的,早就是一副准备和全世界过招的架式,呵呵,她一定不晓得,她在爸爸心中是怎样的一个永远需要呵护的公主。
记得以前看刘慵写的文章:“爹地的小女儿'相必刘慵也是有女儿之人,所以文章写的极是煽情,身为人女的我看了想不感动都不行。
刘慵说,这世界上最开心之事就是把别人的老婆抱在自己膝上,这别人的老婆不是别人,就是自己的小女儿。而女儿出嫁之时,简直就是老父亲的心碎之时。西方婚宴上的经典舞曲是'爹地的小女儿',一定要老父亲和新娘一起起舞。刘慵说,到时他一定不听也不跳,因为他铁定流泪而不能自持。
又说,东方也有类似的故事。说,某家的喜宴上,新人入了洞房,剩下宾客在外间推杯换盏,正喝的高兴,那老丈人却把酒杯一放,长叹一声说:唉,想必那小子此时正在放肆!
这笑话那时看的我又是笑,又是涩,不由的对我爸也油然起敬,还特意把这文章复印了,拿回家给我爸看。又怕太煽情,就在回学校的前一天,留在家里,自己跑到学校等我爸看后读感。谁想我老爸当真是与众不同,看完后,竟然嗤之以鼻,说,这种老父亲对女儿根本就是小爱,不是大爱。女儿嫁出去,有了好归宿,过上好日子,才是我爸这种老爸的期盼,所以他只有高兴,没有不舍。
我听后对我老爸佩服的五体投地,这么煽情的东西,看了都能一刀斩于马下,可后来,我出国要走的时候,我父亲就在我奶奶跟前哭了。这事儿连我妈后来跟我说起的时候都笑,我听了也笑,心里却是万分的心疼,都说父女连心,这血缘之间的事情真的是怎么割也割不开。
我自小就和父亲亲近一些,母亲打从我懂事起就开始忙碌,那时爷爷奶奶姥姥姥爷都想带我,可父亲疼爱我至深,舍不得别人养活我,更看不得别人教育我,所以就把我带在自己身边,如今想来,我因此多受了老爸许多呵护,性格上也受益颇多。
我自小懦弱,娇气,性格里天生带来不多的勇气,加之面子薄的紧,连带着惧怕失败,凡事宁可错过不肯尝试。我老爸改变我性格的策略也是别具一格:先买了水浒传一套,讲讲自己小时候奉水浒为宝典的掌故,让我充份意识到如果我不如法泡制,简直就不是他老人家亲生的。于是在老爸的威逼利诱下勉强读了那一百零八个猪头的故事,现在大了,知道那不过是写了一群无聊之人的非法聚集,可那时说不出这么学问的话,一直为自己不喜欢水浒而对我老爸心存愧疚,不过值得庆幸的是,我老爸身上深得好汉精髓,我即使对水浒不得要领,看我老爸多了,也大概齐学了他的梁山气概,至今受益非浅,经常挥舞两把菜刀为朋友杀入敌营,为此倒也交下了一些喝酒的朋友。每每和老爸炫耀的时候,我老爸都一撇嘴,切,这算什么,我小时候打遍整一条街!于是,在得知老爸要亲自来美审查未来女婿的时候,他在一旁胆颤心惊,问我,你爸会不会插把西瓜刀下飞机?我做肯定状,绝对不会。他长松一口气,我接着说,我爸估计是带了一把,但海关肯定给他把刀扣啦。他当场晕倒。
很长一段时间里我觉得只有我爸那样的才是真男人,颇有些文武双全的味道。我老爸能打自是不必说,即使是快五十的时候,也一样能怀揣一根凳子腿儿将上门捣乱的小混混打的抱头鼠窜,拿我老爸的话说,要不是你出来拦的快,我就拿菜刀剁了他!当然,那天我老爸喝了点酒,微醺,状态奇佳,出拳轻快,气势开阔,两个小混混根本就不够我老爸一顿撮的。所以很有一段时间,我找男朋友,都先问一句,你能打吗? 摆明以老爸为楷模:o)
老爸文才也是一流,能写,能说,又善辩,我一直遗憾我老爸没生在春秋战国,要不就凭老爸这弄得剑舞得墨的本事,一定在什么秦齐燕楚,佩六国相印,养天下豪客。
我想我骨子里的好为人师,好与人辩一定师承老爸。老爸说,这有什么不好?自己太优秀了,不服别人也是应该的。呵呵,亲爱的老爸,我的自高自大都是你害的。
小时候最开心的事情就是听老爸酒后谈论古今,老爸酒量绝顶,经常一个杏就下一瓶竹叶青,来美国看我之前还专程打电话,询问家中五粮液够否。而老爸酒后绝对是名士风范,对着小女儿龙门阵一摆就是几千年的架式,大开大阖,挥洒自如,妙趣横生,指点古今,完全就是胸中江山,袖里乾坤。我的人生观,世界观全形成在老爸的妙语联珠之中,至今我还崇尚至放至达的境界,因为那是老爸酒后的境界,相当的可遇而不可求;日后行文也喜欢寓至雅至深之意于至俗至浅之文,这全赖老爸影响,让我很有一段时间鄙夷娇揉造作,看不惯曲委逢迎。至今如果为了得意之文,寄回家给老爸过目,老爸哈哈一笑,一挥笔就是两字评语:卖弄!半点情面不给,看来老爸的性格至老不改,不过也好,这么有个性的人也是那个时代的恐龙,剩的不多了:o)
如今回想,父女之间更象朋友,颇多惺惺相惜之意,一切的深情厚谊都寓于唇枪舌剑之中,我最遗憾的就是,自己酒量甚浅,连老爸一个零头都不及,看老爸喝的时候多,陪老爸喝的时候少,老爸说,没关系,有你在旁边坐着,我就欣欣然了。呵呵,我知道,我一定是老爸这辈子最满意的作品,父女性格一脉相承,或许我在别人眼里,毛病多多脾气又坏,可老爸当我宝贝一般,珍惜我一如珍惜自己的陈酿。我性格多刺,老爸不肯修剪;我居高自傲,老爸不肯约束;老爸只着眼于我是否诚实,善良,真实,至于别的,老爸说,你是秀的!
写到这里,又想到那个给我小公主照片的朋友,只怕他心里的小小女儿也是完美到无以复加。因为他讲起他家的小公主的事迹,总是眉飞色舞,生动又满怀爱恋,一如我老爸说起我。看来这天下的父亲都是一般的舐犊情深。
有时深夜的时候,老爸喝了酒,微醉,都会打电话过来,他说,没什么事,就想听听你的声音。而每年的除夕之夜,子夜钟响的时候,我也一定会打电话给老爸,这时老妈一般都已经睡了。老爸说,就等你电话了,咱爷俩今年又守夜了。在老爸心里,我只怕还是那个凌晨和他一起下楼点响新年爆竹的小姑娘,即使我走的再远,变的再老。一直都有一个老爸,在当我是他心中的小公主。
(这是一篇随性而至的文字,有点杂乱无章,时逢父亲节,送给我亲爱的老爸,和那位有个漂亮可爱小公主的年轻父亲。)
上一篇说到了霸刀山庄柳五爷与公孙姐妹的爱恨情仇,结局的最后柳五爷娶妻生子,生下柳惊涛。霸刀山庄逐渐衰败,藏剑山庄逐渐崛起。新一代的年轻人开始走进我们的视野,那么他们之间又有怎样的纠葛呢?
长歌杨家,和霸刀柳家、唐门唐家、藏剑叶家,并称江湖四大世家。
霸刀与藏剑的剪不断理还乱一直为人们所津津乐道。在确定了新门派是霸刀之后,甚至一部分藏剑的玩家还担心起了自己的门派“前途”。那么今天我们就深扒一下这其中的故事吧。
公元709年二月初二,又到了收到霸刀山庄扬刀大会邀请帖的时候,江湖中的名人们无不翘首以待。
然而令所有人出乎意料,这一年霸刀山庄悄无声息,扬刀大会竟无疾而终,人们收到的,是藏剑山庄送来的名剑大会邀请帖!
在本该举办扬刀大会的日子,叶孟秋发下藏剑邀剑贴,以精心炼制宝剑为酬,举办首次名剑大会。第一届的奖品彩头,是叶孟秋亲手操刀,经多道繁杂工艺,历时五年精炼而成,甫一出世便被隐元会鉴定为天下一品,名列该年十大名器之一的宝剑——“ 御神”。

神兵利器引来大批武林人士围观,藏剑山庄名声大噪,而霸刀山庄一下变得无人问津。
相传叶孟秋进境如此之快,可不只是他的天赋。事实上,传闻劝叶孟秋回头练武铸剑的,正是霸刀山庄之主柳五爷。而且,柳五爷还指点叶孟秋武功,并把霸刀的铸铁技术传授给他。
之后,藏剑的几位公子一个个都长大了。
公元727年,叶英22岁,叶晖20岁,叶炜18岁,叶蒙13岁,叶凡6岁,最小的叶婧衣也即将出生。
这两年藏剑很多事。
叶家老三叶炜,性格和大哥二哥完全不一样。他很跳脱欢快,对叶家的铸剑之术却毫无兴趣。
小时候,叶炜总是喜欢去找两个哥哥比试剑法,但是那两个一个沉默一个老成,都不理他。
不过小叶炜还是很欢快,蹦蹦跳跳自个儿练剑去了。每当藏剑有客人来访,他就缠着要教两招。
虽然叶三少貌似有轻微多动症,但是年龄渐长,剑法越来越高。他自己更是自信满满,要当藏剑剑法第一人!
而他也不在满足于在山庄里乱窜,跑江湖上闯荡去了。
每当江湖上有年轻人出名,他就提着自己的无双剑去挑战一下,打败了一大堆少年英雄。
而且他挑战的方式也很无语。他先下战帖,也不管人家应战还是不应战,扛着剑就上门,遇到了就打。
(与其说叶三少这是比武,还不如说是小混混来砸场子的)
公元725年,江南少年侠士齐集江南名楼“烟香楼”,评选南国风头最盛的五杰。
于是叶炜提着无双剑不请自到。你以为他是来参加评选的吗?
不,他就是来砸场子的。
于是,少年们对叶炜群起攻之,结果被他一人全部撂倒。
“无双剑”的威名,从此响彻江南。
但是,做人吧,不能太不厚道,否则容易悲剧。
公元727年,藏剑山庄遇到大敌来犯。(此时的藏剑已是江湖名家,什么样的敌人会公然来袭?)
叶孟秋见敌人不好对付,于是摆下了“惊鸿掠影”剑阵御敌。
(有一个不知哪里来的传说,说惊鸿掠影阵一经发动,不死不休,每开一阵,必死一布阵之人)
藏剑山庄上下正紧张抗敌,叶炜却一点不着急。他坐在墙头看阵,觉得这阵不怎么样嘛,那七个人的剑法都是他学过的,而且阵势施展起来慢吞吞。
以前老爹把这阵说得如何如何厉害,但是叶炜看来,这阵恐怕很快就会被人破了。
他坐不住了。
他扛着无双剑就跳进阵里,要帮他们击退敌人。
谁知那剑阵看似缓慢,实际上暗藏杀机,已经稳占上风。结果叶炜一跳进阵里,阵法乱了,对手趁机逃走了。
更要命的是,“惊鸿掠影”剑阵发若惊鸿,天衣无缝,一下子停不下来。
这就好像一个人在看一群人打靶,说你们枪法真差,然后跑进靶场去指点去了。
现在的叶炜就变成了靶子。七把剑收势不住,向他砍过来。
亏得叶炜也不简单,慌张之下竟能把七剑全部挡下。但问题是,他挡得了剑却挡不住剑气内力。
这一战虽然击退强敌,但是叶炜全身经脉尽废。
如果叶炜是立下大功才受的重伤,那自然是人人敬重。可他却是纯粹添乱自找的,这让大家伙儿说什么好。
经过紧急救治,命是捡回来了,可是一身功力却是全没了。
叶炜一下子变了一个人,每天默坐在房中,人们再也看不到原来那个欢快闹腾的叶三少了。
只看到叶炜人前的风光得意,却不知道他人后的付出。
十年来他不分冬夏寒暑,每天苦练直到深夜,即使睡着了,也是抱着剑的。
失去了剑,他觉得一无所有。
有人会说,他家里万贯家财,还敢说一无所有?装!
因为他是个武林中人,普通人追求的财富,不是他的人生目标。现在他的目标已经破灭。
叶炜离家出走。叶家的离家出走风,由他而起。
在叶炜出事前,曾经跟霸刀山庄的人比过剑。
那是柳家三少柳静海,来找叶家三少叶炜比武,结果败北。
柳静海不是一个人来的,他妹妹柳夕也跟着出来玩,于是看到了胜利的叶炜那得意嚣张的笑。
那本该是让人很不舒服的,但是柳夕却从此忘不掉叶炜开怀大笑的样子了。
世间很多事,你看不惯,自有人看得惯。因为她能看得懂。
这一年柳夕独自下江南,想见叶炜一面。
到了藏剑山庄,没见到,叶炜刚刚出走了。出来接待她的是叶晖。
叶二少很和气,但是也很冷淡。因为她是霸刀的人。
(其实这里很无法理解,大家自行感受,小编不做评论……怕被土豪叽围殴~)
藏剑对叶炜出走没有太紧张,以为他又像以前一样出门晃悠。散散心也好,总比整天闷在屋里强。
他们没想到叶炜是出去自杀的。
叶炜站在西湖边,先把无双剑扔进了水里,然后自己也跳了下去。
没想到天意弄人,就在那时,离开藏剑的柳夕遇到了他。
柳夕本来觉得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叶炜原来在这儿啊。没想到他就跳下去了!
柳夕大惊,可是她北国女子不会游泳。
但是柳夕果敢利落,而且有钱。
她当即重金悬赏,银子一甩,谁下去救?
马上就有好几个人跳下去了,把已经昏迷的叶炜捞了起来。
(这么说来,如果她不出钱,就没人去救了么……)
不止如此,柳夕马上把一个客栈全都包了下来,把叶炜放到床上。
当叶炜醒来的时候,发现身上衣服都是干的,显然已经换过了。柳夕做事实在是细致周到。
官方的剧情又产生一个小BUG。
在编年史中,叶炜和柳夕公元728年成婚,但是在人物介绍中,叶炜公元729年才出走,731年两人成婚。
不过这是小BUG,没什么影响。
两人是私下结婚的,没回藏剑,也没回霸刀。
身上带的钱,终究是会花完的,他们就租了便宜的街头小屋住着。
即便如此,柳夕还是鼓励叶炜重新修炼。
后来回忆起妻子,叶炜都会想起当年她们是如何相识,如何经历风雨。她是个奇异的女子,外表柔和,内心却刚强,多少次自己想要放弃,都被她的柔和坚定重新鼓舞振作起来。
藏剑卓婉清,霸刀柳夕,都是何等伟大的女子,足以令两家的男儿们惭愧。有这样的老婆,就是一辈子买不起房子只能租破屋子住也值!
叶炜和柳夕私自结婚,日子过得挺苦,但是总有值得欣慰的事情。
公元733年,他们的女儿生了,起名字叫做叶琦菲。
又过了三年,公元736年,叶炜在妻子鼓励下,终于领悟到了新的武学境界——寂剑。
寂剑是一种不需要内力的剑法,也没有固定的招式,剑法简单,后发制人,一切全凭察敌先机心意发动,对招中决不会与别家兵器碰撞。(为什么看着像独孤九剑呢……)
叶炜终于走出了功力尽废的阴影。
经过七年的流浪,这一年,27岁的叶炜带着妻子和女儿回到藏剑。他要告诉父亲和兄弟,他已经不是当初那个废人了。
但是完全没想到的是,叶孟秋老爷子不知发了哪门子的火,坚决不准柳夕进门。
万般无奈之下,叶炜只能苦笑着带妻女离开。
叶孟秋虽然严厉,但不像是个不通人情的人。他宁可离别多年的儿子走,也不肯让媳妇进门,这也许是另有内因,但我们不得而知。
叶炜虽然不太愿意,不过只能跟着柳夕来到了霸刀山庄。老爸不收,只能期望老丈人收留了。
虽然柳五爷当年的求婚没有成功,但是他还是以大局为重,娶了一位名不见经传的妻子。
现在,他的三子一女都已长大。长子柳惊涛,次子柳浮云,三子柳静海,小女儿柳夕。
在很早的设定中,柳浮云还不叫柳浮云,叫柳文虎。楼主猜测那时候兄弟几个的名字都和现在不同,也许柳惊涛叫柳文龙什么的。不过后来一改,柳家三兄弟的名字变好听了。
三个儿子中,柳浮云天赋最高。柳五爷将当年的爱刀“吞吴”传给了他。“吞吴”是历代庄主的信物,这意味着柳二少是内定的下一代霸刀山庄庄主。
不过柳浮云不喜欢待在家里,一年倒有半年游历在外。
浮云游子意,落日故人情。
这是一首诉说离别的诗。
公元731年,柳浮云回到霸刀山庄,才听说最疼爱的妹子柳夕跑到藏剑山庄去了,还嫁给了叶家三少叶炜。
叶炜的名号柳浮云知道,听说他嚣张跋扈,目中无人,到处欺负人,形同无赖。这样的人,怎么能当柳夕的丈夫?
柳浮云急了,当场就要提着刀子去藏剑山庄把妹妹抢回来。
不过这时霸刀收到了柳夕寄回来的信。
柳夕的信里说,她在藏剑过得很好,叶炜和藏剑山庄上下都很爱护她,叫他们不要挂念。
(柳夕真是个好妹子,小编鼻子都酸了)
柳浮云想想既然藏剑对妹子不错,妹子又死心塌地爱着叶炜,那就算了。于是没有去藏剑闹事。
然而柳夕骗得家里一时,骗不了一世。
五年后,柳夕带着丈夫和女儿回到霸刀。
柳浮云一看到柳夕大惊,曾经那么水灵美貌的妹子消瘦了很多,身子羸弱,年纪轻轻却头发渐白。
一问之下才知道,他们这几年都是住在街头小屋里,生了女儿也没能进藏剑山庄一步。
柳浮云大怒,你们藏剑山庄欺人太甚!
他火头上哪里管叶炜也是受害者,把藏剑上下劈头盖脸痛骂一顿,拔出刀就要跟叶炜拼命。
叶炜本来也是个脾气大的主,这些年来憋了一肚子气,现在听柳浮云辱骂藏剑,也跳了起来。
你们霸刀山庄有什么资格在这里说三道四!
两个人就这样火拼起来。
两人武功正好旗鼓相当,越斗越怒,渐渐到了拼命的架势,不死不休!
他们可知道,这些年来最苦的人是柳夕?
柳夕多年来辛苦持家,照顾失去功力的丈夫和年幼的女儿,只盼着有朝一日能苦尽甘来。结果她等到的却是丈夫和兄长你死我活。
多年凄苦悲愤,化为一腔无奈。
柳夕劝不住他们,拔刀自尽,香消玉殒。
叶炜和柳浮云见最爱的人死在自己面前,悲愤欲狂!
叶炜刹那间满头黑发皆白。
柳浮云受此打击精神渐渐错乱。
两人拼得更狠!
在老的剧情中说,两人血拼三天三夜,双双失踪。
在新的剧情中说,两人双双重伤,血洒霸刀山庄。
这时候柳五爷赶到了。(这段时间柳五爷正忙于九天的事情,经常不在)
柳五爷救下了叶炜,柳浮云却错乱之中狂奔而出,不见踪影。
霸刀的人悲痛之中都不理解为什么柳五爷要救叶炜,觉得他死不足惜。
但是柳五爷不但治好了叶炜的伤,还以绝世功力打通叶炜一身经脉,叶炜失去多年的功力终于恢复。(不是我黑,叶老爷子要是见到柳五爷,就应该找个地缝钻进去)。
半年后,叶炜伤愈,回到藏剑山庄,从此闭门不出。
在霸刀山庄短暂居住的日子里,伤心的叶琦菲遇到了一个同样伤心的小女孩,她叫多多。两个小丫头很快成了好朋友。后来多多跟着叶琦菲去了藏剑山庄。
而柳五爷救下叶炜后,将霸刀山庄庄主之位,交给了大儿子柳惊涛。
柳浮云不仅悲痛,而且自责。要不是他先动手挑起这场决斗,小妹就不会死了。
于是他整日颠狂奔走,不饮不食。饶是他内功深厚,这样几天之后也支撑不住了,何况带伤在身?
柳浮云终于倒下不省人事。
这时,明教的人正好路过,把他给救下了。只是,当柳浮云醒来的时候,记忆全失,连自己是谁都不知道了。
虽然想不起从前的事,但是他的心情依然苦闷。
明教的人觉得他很可怜,就把他收留了下来。于是柳浮云就这样稀里糊涂加入了明教,当了一个沉默迷茫的小兵。
他给自己起了个新名字,叫“何方易”。
这里剧情又出了一个小BUG。何方易要到光明寺之变后才会成为明教护法,怎么可能在加入明教当年就以护法的身份去万花谷?
柳浮云走了,叶炜走了,但是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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