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读点故事作者:宁汐染
1
燕娘被卖进筒子楼里四年了,这四年里,若不是有莺歌护着,她只怕是成了筒子楼后院花园里的一抔黄土。
筒子楼有个好听的名字叫安乐坊,而莺歌是安乐坊里的前头牌,她生来就一副好嗓子,唱出来的曲儿勾人魂儿,只是后来着了道,嗓子毁了。
这世道艰难,生活着实不易,莺歌在筒子楼的地位一落千丈,也护不住燕娘了。
燕娘望着麻姑送来的纱衣,换上纱衣后,莺歌为燕娘上妆,燕娘惊呼:“莺歌姐姐,上完妆,我真好看。”
听到这句话,莺歌鼻头一酸,眼泪就落下来了。她背过身擦擦眼泪,伸手点了点燕娘的额头,“傻孩子,在这个安乐窝里,太过美就是一种罪。”
燕娘何尝不知道呢?她和莺歌用四年时间存了近百两的银钱前去赎身,麻姑抽了口鼻烟,拎了拎钱袋冷笑道:“小丫头片子,就这点钱还想赎身?这就算你孝敬麻姑我的了。”
纠结良久,她摸了摸胳膊上的疤,绝了赎身的念头,一个姑娘家在窑子里待了几年,出去后多被人瞧不起,隔三差五的就会被骂上几句。
“燕娘,时间到了,该下去了。”燕娘收敛了心神,走出房门后转身冲莺歌笑了笑。
今儿晚上安乐坊里有八位姑娘成了待价而沽的货物,麻姑早就严厉地训斥过所有人,要好好表现,实现自身最高的价值。
燕娘是最后一位上台的。她肌肤白嫩细滑,桃花眼,瓜子脸,眉间有颗美人痣。刚上台,就有一位手戴玉扳指、大着肚子的商人喊道:“麻姑,我出一百两。”
“杨老爷,出手阔绰。起步价一百两。”
熙熙闹闹的人群,整个厅里乱哄哄的。燕娘望着台下原形毕露的男人们,哪一位才是她第一次的恩客呢?
喊到八百两的时候停了,燕娘看了那人一眼,是大黄牙刘品。突然又有人喊:“一千两。”
“燕娘以后就是顾督军的人了。”麻姑捏着银票喜笑颜开。燕娘偷偷看了顾督军一眼,又低下了头。
2
城里传遍了顾绍玮督军的流言,褒贬不一。他是一个大老粗,驻守睢城不过两月,就以铁血手段著称。那些有文化的官老爷们既惧怕他又看不起他,堂堂督军竟像土匪一样不讲理。
顾绍玮摸了摸腰间的枪,大步走上台,脱下披风包好燕娘,抱在怀里走了。
深秋的天带着萧瑟的寒意,马蹄踏在青石板铺就的街道上,发出哒哒哒的回响。燕娘听到风在耳边呼啸而过的声音,可她却觉得很温暖,不仅是身体上的,还有内心深处的。
在安乐坊里,教习嬷嬷只会教姑娘们穿得越少越好,来的客人们总是想方设法脱掉姑娘们的衣裳,只有他给了她一件披风,给了她应有的久违的尊重。
回到督军府里,燕娘沐浴过后穿上寝衣,坐在床沿。时不时地瞟一眼顾绍玮,双手紧紧揪着袖口,不一会儿棉质衣服就起了褶皱。
顾绍玮松了松袖口,嘿嘿一笑,露出了一口大白牙,“燕娘,不用紧张。我又不是大老虎。”
“督军说笑了。”
“不用喊督军,我名唤石生,就是个粗人,顾绍玮还是我发家之后花了十两银钱取的,那些个读书人说能兴后世之业。”
“好。”顾绍玮的这一席话倒是让燕娘的眉眼舒展开来。
隔天下起了秋雨,打散了一地菊花,从此督军府里多了位燕夫人。顾绍玮送来了两个丫头明月和松芝,她觉得这督军府里丫头的名字都比其他人的好听几分。
燕娘名叫燕婉,在那个吃不饱穿不暖的村子里,她能有个寓意美好的名字归功于她的秀才爹,若不是时年不济,爹娘相继去世,她也不会被二婶卖给安乐坊。往事浮上心头,总有些意难平,便不自觉地皱起了眉头。
顾绍玮回到房里,伸手抚平燕娘的眉头,屋子里虽烧着煤炭,但他带着深秋的寒气的手温还是让燕娘哆嗦了一下。
“燕娘,住不惯?”说罢退到炭炉旁温温手,祛祛寒气。燕娘摇了摇头,为他倒了一杯热茶。他伸手摸了摸燕娘的小脸,满眼怜惜。“燕娘,日后好好养着,这几年让你受苦了。”
“石生,多亏了莺歌姐姐的照顾。”
3
燕娘托松芝帮忙找人给莺歌送去了些银钱,这两个月顾绍玮送了她不少首饰,她都攒起来了,等哪天他厌弃她了,她便拿出去当了,买个一进的小宅子,陪着莺歌度过余生。
腊八节到了,燕娘早早就起了,泡上糯米、红豆、绿豆、莲子、红枣……熬了一锅香软浓稠的腊八粥,吩咐好明月好好保温,等督军回来。
下雪了,这是离开安乐坊的第一个冬天。燕娘站在园子里,伸手接起了雪花,一片片的雪落在手心里,瞬间成了水珠。
顾绍玮回府看见燕娘站在原地发愣,头发上落了一层薄薄的雪,他喊了一声燕娘,冷不防地吓了燕娘一跳。燕娘抬头一笑,眉间的朱砂痣在白雪的衬托下,愈发鲜艳。
拉着燕娘回房,顾绍玮先让人熬了驱寒的姜汤,还呵斥道:“多大的人了,还不会照顾好自己。”
燕娘换了身衣服,喝了一大碗姜汤,被顾绍玮盯着捂了一身汗,这一件事才告一段落。他喝着燕娘熬的腊八粥,喝出了家的味道,如今世道不平,他都忘了多久没有这种感觉了。
待在督军府里的第一个年如约而至了,燕娘陪顾绍玮守岁时提起小时候的一些趣事,因着家境不好,十一岁还面黄肌瘦,反倒是被卖去安乐坊里的那几年才被养得胖胖的。
燕娘提起这些,眼睛里亮晶晶的。顾绍玮揉了揉她的头发,取笑她好养活。是呀,她也没想到风月场的自己能成了督军府的姨太太,唯一的姨太太。
守到后半夜,燕娘迷迷糊糊睡了过去,她梦见了才到安乐坊里的日子,梦见了莺歌向她伸出了手。
大年初一,顾绍玮就忙碌起来了,直到二月份,才算闲下来。燕娘总是听府中的下人说政局不稳,督军要靠联姻维系如今的平衡局面。
4
燕娘病了,一直不见好,请了一波又一波大夫,总是说夫人体质不好,忧思过重,郁结于心。
顾绍玮从临城赶回府,已过了近半月。他胡子拉碴的坐在床前,燕娘吃力地抬起手,摸了摸他的鬓角,望着他眼底的青灰色,埋怨道:“又不好好休息。”
“石生,我想莺歌姐姐了。”说完燕娘喘了几口气。
顾绍玮摸了摸燕娘的脸,这大半年养的肉都没了,他不免有些心疼。“好好养养,等身体好些了,请莺歌来。”得了顾绍玮这句话,燕娘才沉沉地睡去。
顾绍玮怎么也没想到活蹦乱跳的人儿成了这般模样。当年他被人偷袭,换了便装趁乱躲进了安乐坊,是燕娘让他藏在柴火垛里,又割伤了自己的胳膊,才救了自己一命。
他记住了那个小丫头眉间的朱砂痣,等他占领睢城,处理了公务前去寻她,她站在台上神色平静,好似这一切与她无关,正是她当初的沉着冷静,才让自己上了心。
过了三日,莺歌随着顾绍玮的副官到了督军府。看到的就是坐在躺椅上晒太阳的燕娘,脸色苍白,眼神没有任何焦距。
“燕娘。”莺歌笑着流着泪走了过去。
“莺歌姐姐,你终于来了。”
让明月松芝退了下去,燕娘抱着莺歌哭了一场,把近日里这些委屈都哭了出来。哭着哭着又笑了,燕娘觉得自己太贪得无厌了。
顾绍玮带她逃离了牢笼,给了她衣食无忧的生活,她却想一个人独占他,实在是太不应该了。
莺歌在督军府待了小半月,她陪着燕娘去赏花游湖,讲讲官僚人家的风流韵事,燕娘倒也不想太多了,苍白的脸色又慢慢红润起来。
莺歌辞行那天,燕娘偷偷找来了很多珠宝首饰,用小木盒装着塞给了莺歌。“莺歌姐姐,这些首饰你拿去当了吧。这些够你赎身再买个小宅子了,指不定哪天妹妹就要去叨扰你了。”
“傻姑娘,这些督军都已经替你想周到了。你听姐姐一句劝,现在这世道哪个男人不是妻妾成群,这督军府中如今只有你一人,哪怕督军成亲了,也会善待你的。”
莺歌终究没收下那盒首饰,燕娘笑笑没有言语,她是以色待人,容颜易逝,顾绍玮给她的宠爱又能延续多久呢?她也该歇了那些不该有的心思。
5
莺歌走后,燕娘一人时常胡思乱想,就跟着花匠在花园里养养花,消遣消遣时间。有时心里想着花就顾及不了顾绍玮,这使得督军非常不满,狠狠地惩罚了她一番。
顾绍玮决定十天后宴请同僚,燕娘作为督军府里的半个主子要制订好流程,中间不能出差错,好在有管家的帮衬,她才不至于手忙脚乱。
宴会那天,顾绍玮送了几套衣服,有改良的旗装有旗袍。燕娘没跟风新式,仍旧是黑直长发,便选了旗装。
装扮好,她随着顾绍玮坐在主座上,看着各个军官虚伪谈笑,真是好生无趣。顾绍玮私下里捏了捏燕娘的指尖,倒让燕娘红透了脸。
这场宴会宾主尽欢,临结束时,顾绍玮宣布要娶妻了,日子订在两个月后。听到这个消息,燕娘心里咯噔一下,该来的总要来的。
服侍顾绍玮沐浴时,燕娘轻轻为他按摩太阳穴,他舒服的闭上了眼睛,忽然听到燕娘说:“若是夫人来了容不下我,督军便放我出府吧。”
顾绍玮突然睁开双眼,把燕娘拉下浴池,抱着她的腰轻声问:“你怎知夫人容不下你?”
燕娘垂眸不语。
“傻姑娘,难道你自己还容不下自己吗?”
燕娘愣了,不知该作何反应,她自认为自己没有这个身份。而顾绍玮趁着燕娘发愣,低头吻了下去。(作品名:《燕婉》,作者:宁汐染。来自:每天读点故事,看更多精彩)
最近有网友在自己的社交媒体上,分享了一段关于万梓良先生到某影视公司的视频,现在已经60多岁的大哥看起来仍然精神饱满
但是让人有些感到遗憾的是,这个当年“叱咤风云”的大哥如今很少演戏,甚至为了谋生连连进行商演。
这些变化,无疑让不少影迷有些难受。
当年那个在影坛上意气风发的“大哥”如今生活为何不如人意?
为何“大哥”频频选择到处商演,走穴演出?
那个曾经不怒自威的大哥的现状令人感慨万千
有多少人记得,在**里万梓良不怒自威的大哥大形象?
大背头 狼奔嘴上再叼上一根雪茄,就连他脸上笑嘻嘻的表情,也看得让人发怵,不得不说,万梓良演绎的“大哥”让一代人印象颇深
在8090年代港片盛行的时候,万梓良的大哥形象被我们所熟知,可是在**里“嚣张跋扈”“呼风唤雨”的大哥,却与现实生活中形成了巨大的反差。
万梓良于1957年出生,可是在他出生没多久,就被自己的亲生父母送到了一个姓“万”的人家里,从此小小的万梓良开始和自己的养父母相依为命,在那个时代,普通人家养活一个孩子很难,养父母的家庭条件本不富裕,再加上养育万梓良,整个家庭更是入不敷出
生活的压力,导致万梓良很早就辍学了,在那之后,他为了谋出路,非常努力地考取了香港电视台的训练班,在他毕业之后,便成为了一名专业演员,随后他出演了自己演员生涯中第一部武侠剧《三少爷的剑》,凭借着扎实的演技功底和帅气的外表,万梓良拿下了男一号,那时候他才仅仅20岁
在此之后他又先后出演了《疯劫》《薛平贵征东》等影视作品,让他知名度有一定提高的还是和刘嘉玲、郑裕玲等人一起合作的《流氓大亨》,虽然这个时候的万梓良才作为演员出道没多久,但是在他的身上可以隐隐约约看到一种“大哥大”形象,万梓良也发现了自己作为演员的这种特质
在拍完《流氓大亨》后,他接戏一般都是接契合自身“大哥”形象的戏种,正是因为万梓良的这份坚持,才有了之后《古惑仔》的蒋天养,《赌王》里的田中,还有让他获得第二十五届金马奖最佳男主角奖的《大头仔》,在万梓良和那些“大咖”拍**的时候,他自身的演技并没有失去光彩,而是把他所饰演的角色更好的展现给大家。
万梓良的影视之路走得还算是比较顺利,但是万梓良不仅在用心规划自己的演艺生涯,还一路提携、帮助了不少演员,在这其中最著名的就是周星驰了
在当时万梓良在影坛的地位举足轻重,他发现周星驰是一个非常有天赋的演员,便把周星驰举荐给了李修贤,这个暖心的举动让周星驰也非常感激,一直铭记于心,在周星驰转行当导演的时候,甚至还给万梓良了一个角色
大家肉眼可见的万梓良的影视之路走得越来越顺利,但是万梓良的感情之路却有些“扑朔迷离”。
万梓良曾和“初出茅庐”的邓 萃雯谈过一段恋爱,在这段恋爱关系中,万梓良很是照顾邓萃雯,但是令人可惜的是,两个人的恋爱关系没有维持多久,就宣布分手了。
1989年,万梓良开始拍摄《大头仔》,或许连他自己也没想到,在拍摄这部戏的时候会遇到自己喜欢的人—恬妞,万梓良很是心疼恬妞失败的婚姻的经历,他一直在背后默默的支持着恬妞。
恬妞在最初的事业巅峰时期认识了自己的第一任老公印尼华侨叶聪豪,但是她并不知道叶聪豪是一个有家室的男人,等到她怀孕后知道后,她知道已经来不及了,待女儿平安生下后,恬妞选择离开。
恬妞也不是一个铁石心肠的人,万梓良在和她相处的点点滴滴她都铭记于心,她知道万梓良是一个值得依靠的男人
1992年,他们二人在香港举办了一场盛大的婚礼,万梓良深情款款地对着恬妞说“我与你们母女三个人一条命”,当时的万梓良也因为这句话让不少人羡慕万分。
但,婚姻不是儿戏,它需要夫妻二人彼此认真地经营。婚姻里包括着许多繁杂的事情,柴米油盐酱醋茶一样不多不少,它可能会“消磨”两个曾经彼此爱得死去活来的人
1996年万梓良和恬妞最终还是走到了离婚的那一步,虽然离婚的导火线是因为万梓良出轨,爱上了其他人,但是万梓良和恬妞的关系并没有因为离婚而变得很糟糕,反倒像老朋友一样继续相处。
这或许就是万梓良的人格魅力之一吧,过了一段时间后,朋友看万梓良总是一个人孤孤单单的,于是给他介绍了一个女生—郭明黎,这个女生恰好是万梓良的粉丝,两个人一见如故,慢慢产生感情的两个人最终在2002年领证结婚,这无疑是一段佳话。
在婚后,妻子郭明黎也为他生下了一个孩子,他们的婚后生活过得也还算幸福。
但是时过境迁,万梓良的“大哥”的形象逐渐在大家的心中消散,如今的“大哥”万梓良已经有63岁了,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家族遗传糖尿病和痛风的原因,导致他看上去很是疲惫,等他再次出现在大家面前时,有很多的影迷已经认不出来现在沧桑的他了
曾经“不怒自威”的大哥,为了谋生,从影坛重重“跌落”,以至于现在的万梓良不得不到街头“卖惨”,每一天马不停歇的走穴演出,这一幕不禁让许多人感到心酸。
人生是一段旅行,在不同的阶段会有不同的际遇,当年梳着“大背头”的万梓良已经因为病痛沧桑了许多,那个叼着雪茄,十分霸道的大哥,没想到也被生活“胁迫”着向前走
但万梓良始终一直在努力,没有放弃,这种精神,也是值得我们学习的一部分。
每对夫妻中至少有一个是傻子(菲尔丁)
电视剧《小爸爸》最后结局的时候,齐大胜得了癌症要和女朋友小艾分手,而小艾就一直陪着他,在齐大胜离开以后还把自己的户口本上改成了已婚,有人说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深情只在电视剧中演演而已,其实现实生活中也有这样的情深不离,只是比较少而已。
当一个男孩决心要娶自己心爱的姑娘的时候,吃苦都觉得是甜的。于海宁是个山东小伙子,在深圳打工的工厂他遇到了自己喜欢的女孩,她叫范会香,是个河南姑娘,女孩子笑起来弯弯的眼睛甜甜的笑容,于海宁觉得自己也变得开心。打工的生活本来就不容易,工作很累,还要省吃俭用。可是两个人在一起互相依靠,互相帮扶互相鼓励,就觉得没有那么难过了。
感情成熟了,自然想要天长地久的婚姻了。为了尽快攒钱结婚,于海宁天天吃泡面,但是还是觉得很幸福,可是范会香的身体却出现了异样,经常莫名胸痛,去医院检查发现她得了晚期胸椎转移性腺癌。看电视也知道,癌症要化疗会掉头发,整个人也会消瘦,还会花很多钱。范会香不想拖累于海宁,自己回河南老家去治病,也跟于海宁说了分手。
感情哪能说断就断,于海宁是个有情有义的小伙子,他辞去工作直接追到河南,坚持要陪着范会香,2009到2014五年时间,范会香说了十几次分手,可是于海宁就像是个“傻子”,什么折磨痛苦都没有消磨掉他的爱情,在病房里于海宁跟自己最爱的姑娘求婚,就算外面千姿百态,你也是最美的。在自己最后的时光,在自己还漂亮的时候,穿上了婚纱,就算生命短暂也圆满了。他们的婚礼受到了所有人的祝福,在婚礼上范会香穿着白色的婚纱,笑得很开心,于海宁是最符合婚礼宣誓誓词的男孩了,疾病、贫穷都不离不弃。范会香是誓词中最幸福的女孩子了,不管怎样,都有人在贴着她的心,疾病的痛苦让她想哭,可是身边的温暖有让她没那么难受了。婚后一年范会香离开了,而于海宁却至今单身,还记得他的女孩儿。
一辈子能遇到一个知冷知热的人已经不容易了,婚姻本来就是互相体谅互相支持互相体贴的,但是不是所有人都能做到的,不论男女都可以自己任性,有人能够包容自己的任性是幸福的,可是每个人都应当有分寸,不是脾气好坏,是每个人都有底线。如果爱一个人就多包容,如果真爱一个人,就多替对方思考,不是所有人都能成为于海宁和范会香这样的眷侣。有福同享是应该的,但是有难同当就看各自良心了,没有规定要求夫妻要一起吃苦的,不是所有人都有这个勇气的。我们可以谴责却不能制裁,愿天下有情人都能终成眷属,但是更要同甘共苦,牵手一生。
他娶的这个女人未必是他爱的,但绝对是在乎他的,如今问怎么办?已经晚了,当初是你的,可你却矜持的不想要,你的爱人已经娶了别人,想要了,真的——晚了。
你就是太瞧得起你自己了,你觉得你跟他是有感情的,你们两个人在一起已经十年了,这次求婚不成,他还会继续求婚,直到你同意为止,你享受着被他爱,被他宠,被他在乎的那种感觉,他被你握在了手心儿里?你不让他离开,他绝对不会离开。
你错了,那男人也是有脸,有皮,要面子的,求婚是他想了又想才做出的选择,广而告之亲朋好友,最后你却不同意,你让他怎么办?是他不顾十年的感情吗?是你根本就不在乎他的感受。
一、因为彩礼分手的故事!一个朋友,20岁跟她男朋友恋爱,恋爱到30岁,也是恋爱十年,两人谈婚论嫁,老婆婆就说家里的钱不太充裕,想给10万块钱的过礼钱,女孩儿觉得这是老婆婆拿住自己了,说什么都要20万,你不给我20万,我就不嫁给你儿子。
你吓唬谁呢,分手就分手呗,男孩儿转身找了一个二十多岁的小姑娘结婚了,女人如今34岁,没恋爱,没结婚,爱了十年,怎能说放弃就放弃呢?她觉得男孩儿一定会回头来找她,跟她说对不起,把20万给她,感情在男人心中究竟算什么?新与旧他们更爱要哪个?女人啊,真是太没有自知之明了!
二、试着挽回,不行就放手!这件事儿如果再男的没有结婚之前,还有挽回的有余地,跟他谈谈情,说说两个人过去的事儿,再给他道个歉,看看能不能挽回,毕竟在一起十年了,感情还是有的,和好的可能性还是很大的!
我想说你很爱他,为什么不嫁给他呢?他求婚的时候就同意呀!那么矜持干什么,在一起都已经十年了,你也不是小姑娘。
你的爱人已经结婚了,那就没有什么办法了,难道让他离婚,娶你吗?别闹了,破坏人家婚姻的事儿,咱们不能干,做个大气的女孩儿吧,放手才是最好的选择。
总结:这件事儿呢,告诉广大女性朋友一个道理,结婚的时候一定不要斤斤计较,我记得前段时间出了一个新闻,说是女孩儿因为一套内衣不合适,跟男孩儿闹别扭,两个人婚礼都定了,第二天就结婚了,结果婚礼没举行,办了离婚证。
有个朋友就跟我说,她男朋友在结婚前出轨了,好像是什么最后的单身聚会,朋友给灌多了,约了一个小女孩儿,两人就发生了关系,我朋友知道后,说什么都要分手,婚都没结,就跟人家离婚了。
后来这个男的找了一个女孩儿结婚了,生子了,日子过得也挺好,而我这个朋友呢,至今未婚,都四十多岁了,她就跟我说:“如果可以重来,四十岁的心态,回到二十岁,我想我会原谅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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