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影院起诉后赔偿了吗

洛阳影院起诉后赔偿了吗,第1张

涉事男童的母亲与影院经理就赔偿问题当面协商,影院方希望对方对损坏银幕进行全额赔偿,遭到拒绝。影院决定起诉。
事件背景:
该事件场次时间为2021年5月29日20时35分,播放**为《我要我们在一起》。
事件经过:
2021年5月29日,河南省洛阳市格调**工厂七号厅一男童在观影时不停走动并多次拍打银幕。2021年5月31日,事件发生地洛阳格调**工厂在微信公号发表关于“七号厅银幕被损坏一事的声明”中透露,影城值班经理在监控中发现七号厅内有儿童拍打影厅银幕后进厅制止,此时银幕已经遭到损坏。
事件处置:
2021年6月2日,事发影院袁经理表示,曾与涉事男童的母亲就银幕赔偿问题当面协商,双方未达成一致,影院准备走法律程序,起诉对方。袁经理表示,决定起诉之前要的数额是一万五千元,主张只是承担银幕的成本,但是现在已经到起诉的阶段,会加上最近这个厅的所有损失,包括误工费都会加进去,具体数额律师到时候核算出来才知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十四条 监护人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因发生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的生活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应当为被监护人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
第三十五条 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在作出与被监护人利益有关的决定时,应当根据被监护人的年龄和智力状况,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应当最大程度地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保障并协助被监护人实施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监护人有能力独立处理的事务,监护人不得干涉。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浪漫分享网

原文地址:https://hunlipic.com/jiehun/1971460.html

(0)
打赏 微信扫一扫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支付宝扫一扫
上一篇 2023-07-22
下一篇2023-07-22

发表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

评论列表(0条)

    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