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辱骂美国警察,并且对他竖立中指,会有什么后果和下场?

如果我辱骂美国警察,并且对他竖立中指,会有什么后果和下场?,第1张

美国警察和竖中指都是合法行为。

      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保证了公民的freedom of speech,辱骂美国警察、竖中指都属于freedom of speech的范畴,美国警察无权制止公民行使这一权利。美国的各级联邦、州法院在无数次的判决中都明确表示了这一点。

      举几个判例:

      1在1987年的City of Houston v Hill, 482 US 451 (1987)[1]案,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在判决书中写道:「尽管维护自由有部分要依靠于对社会秩序的维持,但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要求警察和市政当局在面对警方行动时的言语挑战保持克制,对于一个承诺个人自由的社会来说一些不和谐的表达是不可避免的,如果这种自由依然存续,那么这些表达就必须受到保护。」「我们一再地废除那些赋予警察自由裁量权的法律,以避免他们可以因为被言语或其他冒犯行为惹恼而逮捕公民。」

      22002年Greene v Barber(No01-1247)[2]案,市民格林在警局取车时对着巴伯警督骂道:「知道么你真是个混蛋!」巴伯警督回应道:「你不可以这么跟我说话!」格林继续骂:「你要是这么想那你真挺蠢的。」联邦第六巡回上诉法院在裁判中写道:「格林先生是否拥有美国宪法保护的权利,把巴伯警督称作混蛋并斥责他愚蠢呢我们认为这取决于格林先生在何时、何地和他表达自己的方式。显然,美国宪法并不允许格林先生通过对巴伯警督的人格和心智能力或任何其他主题的大声批评来打断公共事务的进行。-例如,试想一下如果在这个法庭上有人用格林先生那样的谩骂来打断法庭辩论会产生怎样的后果。-但是,单独看当时的情况,格林先生对巴伯警督不讨喜的言论显然没有赋予巴伯警督限制格林自由表达的权力。」并引用1990年第九巡回上诉法院在Duran v City of Douglas案裁判中的话:「政府官员,尤其是警察,不得出于个人动机行使其权力,尤其在应对事实或感觉上的对其尊严的轻视时。」

      3 2013年的Tanea Wilson v Kevin Martin(No13-3543)[3]案,市民蒂妮娅因为对一位警员做出了双手竖中指的动作并拒绝服从扣留命令遭到逮捕,联邦第六巡回上诉法院在裁判中写道:「蒂妮娅的手势是粗鲁的,但不是犯罪。警察显然没有合理的理由对她进行逮捕。」蒂妮娅将因为警方的非法逮捕、非法监禁以及非法扣押获得赔偿。

      (随手就能查到事实,很遗憾在这道题下的三百多个答案竟然都在凭着自己的想象力答题,甚至不乏一些在美国有生活经验的答主,长期沉浸在信息茧房里对事实的追求已经低到了作茧自缚的地步)

      油管上有无数骂美国警察(第一修正案)和拒绝配合无理由调查(第四修正案)的视频,比如下面这哥们:

如果你觉得上面这墨西哥小哥弱爆了,还不够给力,那再来看看下面这个专门拍喷美国警察视频的博主,因为全程都是无意义的脏话所以就不加字幕了

8美国警方和律师的解释:

4在俄勒冈州克拉克马斯郡有一位名叫罗伯特伊卡斯(Robert Ekas)的奇男子,伊卡斯平时也没什么特别的爱好,就好对警察竖个中指,仅仅是为了检验警察们是否都有好好遵守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他每次看见警察都会坚定地竖起自己的中指,并因此被拦停两次。2010年他以骚扰和报复他行使第一修正案赋予的权利的名义将两次拦停他的两名克拉克马斯郡警察告上法庭,很快克拉克马斯郡就跟伊卡斯达成庭外和解,向伊卡斯支付了包括600美元法律费用在内的总共4000美元和解金[4]。克拉克马斯郡的法律顾问向记者傲娇地解释称:「我们只是从经济的角度做出了这个决定,因为达成和解比继续打官司要便宜。」 后来这哥们的事迹还上了美国脱口秀《扣扣熊报告》,小火了一把,主持人Colbert在节目中略带讽刺地称赞伊卡斯是「勇敢地用美国宪法维护了我们成为混蛋的权利」。

Robert Ekas本人,退休前他是一位硅谷程序员1988年说唱团体NWA有一首在美国公开发行的歌名字非常直白就叫做《Fuck tha police》,DrDre是作词和演唱者之一,歌词用激烈的语言抨击了美国警察的滥用职权和种族歧视。这首歌后来还被滚石杂志收录进了世界历史上最伟大的500首歌曲,排名第425位。1989年澳大利亚广播公司(ABC)旗下的青年广播电台Triple J在连续播放了半年的《Fuck tha police》后终于引起了澳洲警察和政客们的注意(世界上唯一一个这么干的电台,想不被注意都难),Triple J电台作为澳洲的国家公共媒体却天天放歌骂警察成何体统呢,于是被ABC的管理高层命令不要再播放这首歌,然而Triple J的员工们却用罢工来回应公司的这一命令,并从早9点到下午4点30一直在循环播放NWA的另一首《Express Yourself》。罢工在持续了一周后以双方的妥协告终,被停职的员工恢复了工作并获得了因为罢工损失的薪水,Triple J的员工们则答应《Fuck tha police》将暂停播放一周[5]。然而这件事平息后并没有随着电台的员工更替被遗忘,在罢工事件已经过去的第25个年头,2013年Triple J在成立网络电台Double J的时候又将《Express Yourself》连续循环播放了48个小时。这两首歌在网易云上就能听到,感兴趣的可以自己去搜来听一下。

      话说回来,尽管美国警察接受过抗压训练,公民拥有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所列举出的权利,但依然要强调一下,美国警察也是人,是人就有不专业和犯错的时候,人的大脑受到外界刺激就会在各种化学素的作用下产生情绪。一个行之有效的制度只能尽可能地减小违法事件的发生机率与影响,但不可能彻底杜绝违法事件的发生。当一个拥有压倒性武力的人被激怒并决定用他的职业生涯乃至生命财产作为代价来对你以身试法的时候,法律是不能及时保护你的,它只能在事后赔偿你或你的亲属,就如美利坚大学的法学教授Ira Robbins所说「人们通常有权利向执法人员骂脏话(或竖中指),只要不干扰阻碍正常的执法行动。然而,这并不一定意味着这样做是明智的行为,因为许多美国警察脸皮薄,没有受过足够的训练,能力不足以释怀这些轻视行为。」

参考^City of Houston v Hill, 482 US 451 (1987) Wilson v Kevin Martin, No 13-3543 (6th Cir 2013) Valley man who flipped off deputies settles lawsuit for $4,000 yourself: The day Triple J played the same NWA song 82 times in a row

  最近,美国警方执法的过程被记录成了视频,发到了网上,而这段视频引发了网友的热议,在视频中,我们可以很明显的看到,这位警察在执法过程中,对一名非洲裔妇女使用胡椒喷雾,而当时这个妇女的身边还有一个三岁的小孩,通过这件事情,大家也联想起来之前发生的另一起执法暴力事件,警察居然给才九岁大的非洲裔女孩戴上了手铐,而且依然使用胡椒喷雾,这种行为给这位小女孩带来了很大的困扰,同时也让她埋下了很深的阴影。

  警方在这件事后辩解,说当时是为了女孩的安全,所以才不得不给她戴上手铐,并使用胡椒喷雾,同时警方还说,这一位女孩儿的精神已经出现了严重紧急状况,威胁着要结束自己以及母亲的性命。

  虽然警方是这样表示的,但是罗切斯特市警察局局长则承认经方是过度执法,同样就业局长表示,对一名九岁的孩子动用胡椒喷雾是不对的,而且给九岁的孩子用手铐也是有问题的。

  其实我认为执法的方式有很多种,面对一个九岁的女童,不管她的心里有多过激,大家都不会相信几个大男人不会制服不了一个小女生,所以给九岁的女童戴手铐,完全是警察自己的个人行为,这样过度执法会给民众带来很大的困扰。

  而警方过度的使用武力,会让民众对政府产生失望的心理,而且像这种情况的执法行动,应该通知心理健康专家参与,而不是向警方现在这样强制性的把女孩收押起来,像这样的事件,在国外数不胜数,对于执法这方面,我认为他们应该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来规范这些有问题的过度执法行为。

近日,美国警方公布的一段视频,记录了俄克拉马州,一位十五岁的少年弃枪后然被警察击毙的视频。这段视频一经发出,遭到了无数网友的吐槽和评论。可能大家对美国警察的常规操作已经见怪不怪了。

一,事件经过

美国俄克拉马州的一位15岁少年持枪到一家便利商店抢劫,警察接到报警后便迅速赶到现场。在现场,警察不断向犯罪嫌疑人喊话,要求放下手中的枪械。犯罪嫌疑人也非常的配合,立即扔下了自己的手中枪械。此时,他一只手举起,另一只手摸向了自己的屁股袋。就在这个时候,警察的枪声就发出了。犯罪嫌疑人当场死亡。

二,后续

据悉,当时警察连开了大约十多枪,可能是想把犯罪嫌疑人打成筛子。而嫌疑人身中13枪后死亡,并且当时在他身上搜寻后并无其他武器。也就是说,美国警察,没有个这个少年任何悔改的机会,在他投降后。仍然让他去见了上帝,而事后的五位涉事警察被控一级的过失杀人罪。虽然案件已经过去,但是也非常值得让人深思。难道漂亮国的警察就这么容易开枪吗?

三,美国警察的执法过当

美国警察的暴力执法早就不是什么新闻事件了,早在前段时间的黑命贵抗疫游行中,就是因为警察的暴力执法造成了弗洛伊德的死亡,最后带来的结果就是长达数月的美丽的风景线。反正国内的许多朋友应该和我一样,当时最大的乐趣就是在电视机旁看风景。而且在此次事件中,也没有任何鸣枪警告。况且还连开了十多枪,这不是要让犯罪嫌疑人失去行动能力,这就是非常简单的想要置人于死地。毕竟也可以理解,大晚上的被叫去执勤,很生气很正常。大家说对吧?

  Showtime

  导演:汤姆·戴伊Tom Dey

  主演:罗伯特·德尼罗Robert De Niro

  艾迪·墨菲Eddie Murphy

  蕾妮·罗素Rene Russo

  威廉·夏纳William Shatner

  类型:动作/犯罪/剧情

  级别:PG-13(暴力、粗口和毒品)

  发行:华纳兄弟公司Warner Bros

  首映:2002年3月15日

  官方网站:www2warnerbroscom/showtime

  制作成本:$85 + $0 (单位:百万美元)

  首映票房:$15,011,43000 (单位:美元)

  全美票房:$38,082,71200 (单位:美元)

  海外票房:$39,700,00000 (单位:美元)

  剧情

  当差已经20年的洛杉矶警探米奇是个脾气暴躁、寡言少语的人,一次他精心设计了几个月的围缴毒贩的行动,却被偶然撞上的巡警崔伊破坏了,崔伊是个专门喜欢在镜头前卖弄自己的家伙,突如其来的记者加之闪烁的灯光使得毒贩趁机逃脱,气愤之极的米奇对着记者的摄像镜头就是一枪,这下他可成了隔天所有报纸的头版人物,名声大噪。

  身为电视节目制作人的姹丝当然不会放过这样的一个热点话题,决定拍摄一档以警察生活为主题现场节目。在局长的压力下,米奇和崔伊理所当然地成为节目主角,以搭档的形式为电视台做秀来表现城市里“完美”的警官形象。

  做秀节目使得不善言辞的米奇苦不堪言,但为能将逃跑的毒贩抓捕归案,他只得就范,相反崔伊却为能上电视而喜不胜收。于是这两个性格、脾气大相径庭的警探便在摄像机前开始了一段充满摩擦的搭档过程。由模特出身、身材一流的蕾妮·罗素(《天罗地网》和《致命武器4》的女主角)扮演的美丽的女主持人,与这两位老白少黑、性格迥异的警探搅和成了一锅粥。

  近年来转战喜剧片的罗伯特·德尼罗和超级黑人笑星艾迪·墨菲分别扮演冷面警探米奇与满嘴俏皮话的菜鸟崔伊,这两位大明星的配搭堪称梦幻组合,两强相遇,必有好戏可看。

  幕后

  导演汤姆·戴伊由于心脏病的干扰,曾一度延迟此片的开机。拍摄过程中剧本的修改次数又太过于频繁,以至于预算大大超支。但不管过程如何崎岖,现在此片即将上映,也可算瓜熟蒂落了。

  本片中第二女主角的扮演者是名不见经传的德瑞娜·德尼罗(Drena De Niro),此姝的演技不敢让人恭维,但背景却引人注意,她是罗伯特·德尼罗的养女。外界对于骓娜·德尼罗的评价均围绕着她的身世背景,对于她的演技却是鲜有看好。

  老牌演员威廉·夏纳(William Shatner)曾在《星际迷航记》(Star Trek)系列中扮演柯克船长,让人难以忘记。而有趣的是在本片中,他将“饰演”他本人,作为资深演员教授米奇和崔伊如何在摄像镜头前表现得更像“警探”的荧屏技巧。

  评论

  《做秀时刻》涉及到真实生活秀的话题,通过主人公们拍摄电视秀的过程反映出此类秀场的虚假和混乱。影片的卖点在于罗伯特·德尼罗和艾迪·墨菲这对喜剧组合两人本身均是一线男星,首次作为搭档出演喜剧,一冷一热、一白一黑的喜剧组合相得益彰。如此强大的演员阵容,加之搞笑的剧情使这部在3月中旬上映的影片倍有看头。

  罗伯特·德尼罗和艾迪·墨菲两人对扮演警察都不陌生。艾迪·墨菲的经典之作——《贝弗利山警探》系列中的底特律青年警探形象几乎成为他的注册商标,使他拥有了数目可观的支持者;罗伯特·德尼罗的上一部**《15分钟》同样描写了美国警界与媒体之间的畸形关系,德尼罗在其中成功塑造了一名正义执法的警察形象。不过本片中两人的喜剧组合明显是拿《致命武器》这类传统警匪搭档片作笑料开涮。

  罗伯特·德尼罗早年凭《教父2》、《愤怒的公牛》、《出租汽车司机》等一系列影片成功奠定了其在美国影坛老大的地位,但90年代末期至今,年过半百的罗伯特却令人意外地高频次地穿梭于喜剧角色之中。从《老大靠边闪》中意大利帮派老大到《拜见岳父》中古怪的老情报员,让人不得不叹服罗伯特演起“冷面笑匠”来也确实有两把刷子。

  艾迪·墨菲是公认的黑人超级笑星。他年少得志,虽在90年代曾有一段时期步入低谷,但96年《肥佬教授》一片将他从事业的低谷中拉了出来,片中他一人分饰多角,演出卖力,演技逼真,令人捧腹。而观众熟悉的喜剧《怪医杜力德》中,他与动物间表情夸张搞笑的交流与争吵又再次将他的喜剧才华展现无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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