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里克·侯麦
编剧: 埃里克·侯麦、海因里希·冯·克莱斯特
主演: 埃迪特·克莱韦、布鲁诺·冈茨、埃达赛裴尔、彼得·吕尔、奥托·山德尔、Eduard Linkers、露特·德雷克塞尔、Bernhard Frey、Hesso Huber、Erich Schachinger、福尔克尔·普雷希特尔、埃里克·侯麦
类型: 剧情、历史
制片国家/地区: 法国、西德
语言: 德语
上映日期: 1976-05-19(法国)
片长: 102分钟
又名: 女侯爵(港)、侯爵夫人、O女侯爵、侯爵夫人之死、The Marquise of O
故事发生在意大利的一个小镇之中,指挥官洛伦索(Peter Lühr 饰)的女儿马奎斯(埃迪特·克莱韦 Edith Clever 饰)带着女儿守寡多年,在危难之际得到了伯爵列特里特(布鲁诺·甘茨 Bruno Ganz 饰)的出手相救,才得以幸免于难,马奎斯对伯爵生出了一丝好感,然而,第二天,伯爵便跟随着军队离开了小镇。
没过多久,马奎斯发现自己的身上竟然出现了怀孕的迹象,没有人知道孩子的父亲是谁,就连她自己也不知道。马奎斯的未婚先孕让她成为了小镇里的笑柄,遭到了父亲的唾弃和驱逐。无奈之下,马奎斯只得登报寻找孩子的父亲,让她没有想到的是,前来之人竟然正是伯爵。无法接受此事的马奎斯拒绝了伯爵的求婚。
国外分;国王_公爵_侯爵_伯爵_子爵_男爵
恩恩 恩
1成为教皇后,形势还在,只是逐渐被人们淡忘!
2这个不清楚
3贵族肯定有称号的,详细的是关于欧洲贵族的称号
欧洲贵族称号
皇帝(Caesar, emperor, imperator, kaiser, the King of Kings)、
王(王Rex, king, monarch, roi)、
公爵(duke)、侯爵(marchese, margrave, marquis)、
伯爵(Graf, comte,conte, count, earl)、子爵(vicomte, viscount)、
男爵(baron, baronage, baronial)、
勋爵 (Lord, lord)、骑士/士爵/爵士(knight,sir)爵位是欧洲封建君主国内分封贵族的等级制度。它最早出现于中世纪,在近代的一些国家中仍然继续沿用。一般以占有土地的多少来确定分封爵衔之高低,主要可分为公爵、侯爵、伯爵、子爵、男爵这五等。
公爵:在贵族中,公爵是第一等级,地位最高。这个爵名的由来有三:一是欧洲氏族社会解体时期,日耳曼部落的军事首长;二是古代罗马部落的军事首长;三是古罗马时代的边省将领,后指地方军政长官,其拉丁文原意为"统帅"。随着封建关系的发展,王权的日益强化,公爵成了统治阶级中的上层人物。在英国,公爵最初是由十四世纪的英王爱德华三世分封的,被封这公爵的全是王室成员。十五世纪后才打破这惯例,少数非王室人员也被封为公爵。
侯爵:侯爵是贵族的第二等级。查理大帝在位时它是指具有特别全权的边区长官,相当于藩侯,查理曼帝国分裂后,变成了独立的大封建领主。封建王权加强后,侯爵成为公爵与伯爵之间的爵衔,其地位与其他伯爵相等,十到十四世纪后,才确认侯爵的地位在伯爵之上。
伯爵:在罗马帝国时,伯爵是皇帝的侍从,掌管军、民、财政大权,有时也出任地方官吏,封建制度强化后,伯爵可割据一方,成为世袭的大封建领主。后来,其地位渐次低落,介于侯爵与子爵之间,为贵族的第三等级。在英国,伯爵之衔历史最久,在一二三七年黑王子爱德华被封为公爵之前,它是英国最高的爵位。这一爵名,来源于斯堪的纳维亚半岛的丹麦。
子爵:子爵原系法兰克王国的国家官吏名,最早是由国王查理曼于八世纪时封的,后来传到欧洲其他大陆国家。起初,子爵是伯爵的副手,后来独立存在,也可世袭。子爵爵位到十五世纪才传入英国,博蒙德·约翰于一四四○年第一个被封为英国子爵,其地位在男爵之上。
男爵:男爵是贵族爵位中最低的一级。在十一至十二世纪时,它是欧洲君主国国王或大封建主的直接附庸。在英语中,男爵(Baron)一词,是诺曼人在征服欧洲大陆时引进来的,本义为"只不过是普通的人",后来演变为"强有力的人"。当时,英国的那些直接从国王那儿得到土地的大佃主,概可称为男爵,但这并非由国王分封。到了一三八七年理查二世约翰·比彻姆为男爵后,男爵才成为英国贵族的正式爵位。
在上述的这五个贵族爵位中,又根据其能否传给后代,分为世袭贵族和终身贵族两类。世袭贵族死后可由长子继承,终身贵族仅限本人活着时担任,死后其子不能承袭。
英国的封号授予分成七级,分为贵族(peerage)与平民两大部分。而除了英国王室以外,贵族分为五等;因为中国周朝的诸侯亦分为五等,所以中文就直接对应翻译为公爵、侯爵、伯爵、子爵与男爵;另外还有两种封号:准男爵(Baronet)与骑士(Knight),他们属於平民,而非贵族
欧洲的一种贵族称号,在近代是位于侯爵之下,在没有侯爵的国家则位于公爵之下
欧洲爵位详谈(英系)-------公,侯,伯,子,男
伯爵:
在英国5级贵族中,伯爵出现最早。个别学者认为伯爵爵位来自欧洲大陆,至迟在公元900年的法国,伯爵已成为公爵的封臣。但更多的学者认为英国伯爵(Earl)与法国伯爵(Count)并无继承或连带关系;而且英国伯爵称号是5种贵族称号中惟一的英文词,是由古英语eorl转化而来;大约在盎格鲁一撒克逊时代后期,因王权不够强大,英格兰广大地区曾划为几个较大的伯爵管辖区(great earldom)。而伯爵爵位却是在 11世纪初由丹麦国王克努特引进英格兰的。11—12世纪中叶之前的伯爵多是镇守一方的诸侯。他们大多是一人治理数郡,所以又被称为“方伯”。诺曼大公威廉侵人英国后,担心他们权势过重,危及王权和国家统一,遂将方伯权力加以分割,移交给他的亲信,每个伯爵的辖区仅限一郡,与国王有着极其明确的封君封臣关系,伯爵倘敢兴兵作乱便会被王军镇压,或受其他贵族制裁。伯爵职权名号可由后代继承,但会因为有的伯爵缺少继承人而使总数有减无增。斯蒂芬在位时,破格加封格奥弗雷·德·曼维尔为艾塞克斯伯爵。14世纪以来,伯爵数目攀升。1307年计有9名。1327年爱德华三世即位时仅余6名,10年后增至12名;爱德华在位晚期增至14名。14世纪20年代之前,伯爵作为高级贵族,是男爵的“天然***”,在地方上负有对男爵、骑士的管理责任。但在1327年政治危机[指爱德华三世废黜其母法国伊沙贝拉公主的摄政,登极亲政时,伯爵曾作为一个具有“自我意识”的政治群体独立行动,与男爵们的“距离感”突然产生。1328年由亨利三世增封玛奇伯爵领地之后,伯爵不必行使地方管理的职责。
在重大正式场合,伯爵穿着镶有白色毛皮边的深红色丝绒外套,软帽上缝镶着三条貂皮以表明爵位级别,冠冕上有一镀金银圈,上沿饰有8个银球;而国王则称伯爵为其“真正可信可爱的伙伴。”
男爵:
盎格鲁一撒克逊时代已有男爵一词(Baron),但无男爵爵位,而且词义不够确定。似有“自由者”或“国王的臣仆”之意,但无尊贵的含义。英国男爵出现于11世纪。到12世纪初国王大部分高级世俗贵族都被封为男爵。其中少数与王室关系密切、封地较多者又被称做“大男爵”,其地位在伯爵和男爵之间。很快,大男爵发生分化,显赫者升为伯爵,其余与普通男爵不分伯仲。正因当时男爵在世俗贵族中占了很高比例,以至于“男爵”一词长期作为贵族的集合名词使用。11-14世纪,男爵的封号和封地可通过血缘和婚姻关系传递,但不得随意出售和转让,历代国王也不随意增加或褫夺贵族封号。1387年,理查德二世首次增补男爵爵位,比奥查姆波·德·豪尔特被封为基德敏斯特男爵。以后数百年至今,居于5级贵族之末的男爵始终人数最多。
在正式场合,男爵穿着与伯爵同样的外套,帽子上镶有两条貂皮,冠冕上有一浅色银圈,饰有6个银球。
公爵:
依次出现的是公爵(Duke)。早在罗马帝国时期,欧洲大陆的公爵称号通常授予守疆拓土、军功卓著的高级指挥官,以后因重大政治变化而中断。几百年后,公爵爵位又见于德国。大约在公元970年,德国皇帝奥托一世初设公爵爵位。不久法国和欧洲大陆其他地区也建立了公国(duchy;大公国,Archduchy)。在英国,公爵是仅次于国王或亲王的最高级贵族,与作为一国之主的欧洲大陆的“大公爵”(即大公,Archduke)有所不同。英国公爵爵位出现很晚。1337年,爱德华三世把康沃尔郡升为公国,将公爵爵号授予年方7岁的“黑太子”爱德华。该王储16岁参加百年战争,锋芒显露;1355年前往法国指挥作战,军功卓著。父王对他赏赐有加,使太子身兼多种称号,如 1343年封为威尔士亲王,1362年加封为阿基坦公爵。为突出公爵特殊地位,以后多年里除女王配偶和王子外,其他王亲均不许称王,最高可获公爵爵位。随后,爱德华三世及其继承人又先后建立了兰开斯特公国(1351年)、克拉伦斯公国(1362年)、约克公国和格洛斯特公国(1385)、赫里福德公国(1397)、贝特福德公国(1413)和萨默塞特公国(1443)等。这些公国的领有人都是王室宗亲,他们得到高级爵位后,在贵族中鹤立鸡群,威势不凡,为以后争夺王权、扰乱朝纲、制造战乱埋下了隐患。自从1483年建立诺福克公国以后,公爵爵位开始授予王亲以外者,但很少建立公国。而且能获此最高爵位者多是军功显赫的统帅。行政界政务家即使任职多年,政绩昭著,也难获此殊荣。
在正规场合公爵也穿深红色的丝绒外套,帽子上镶四条貂皮。其冠冕上有一个金环,上饰8枚红色金叶片。国王则称公爵为“我们真正可信和最为敬爱的伙伴。”
侯爵:
再看侯爵(Marquess,也做Marquis)。就词源而言,它是由德文Markgraf[堡侯;边疆殖民地总督;伯爵]演变而来。侯爵原意与“方伯”词义相近,系指统辖一处的封疆大吏。在英格兰,拉丁语“侯爵”一词最初指威尔士边疆的领主。那时只说明他们领地的位置靠近边界,并不说明其地位高于伯爵。1385年涵义变化,第9代牛津伯爵罗伯特·德·维尔被封为都柏林侯爵。1397年,萨默塞特伯爵约翰被封为多西特侯爵和萨默塞特侯爵。侯爵的地位和尊荣程度不甚明确,大约在公爵和伯爵之间,一段时期内不被看重。亨利六世在位期间,约翰·德·比奥福特被国王免去侯爵爵位,下院为此向国王请愿,要求恢复比奥福特的爵位。但他本人却反对乞求国王,并说:“侯爵乃是一个新的荣誉称号,完全不为先人所知。所以,应对此冷漠视之,并不认为接受它是明智之举。”到了15世纪,这级爵号稳定地保持了它在贵族爵位中的第二级地位以后,才被贵族们所看重。与其他4个等级的贵族相比,侯爵的数目一向最少。
在重大场合,候爵也穿红色丝绒外套,帽子上镶有三行半貂皮,冠冕上装一银环,带有四片金叶和四个银球。国王对他的称呼一如对待公爵。
子爵:
上院贵族中数子爵资格最浅。子爵称号(Viscount)源于法国,原为郡守,地位在伯爵之下,但有时可能是实力强大的诸侯。在英国,1440年比奥芒特的约翰被封为子爵,位居所有男爵之上。
子爵帽子上有两行半貂皮,冠冕上加一银环,饰有6个银球。
直到此时,英国5级大贵族方完备成形,成为相对固定的贵族等级制。
在学界,有一种很流行的说法:英国5级贵族是上院的当然成员。史实却非如此简单。在13-15世纪,尽管所有大贵族都拥有出席上院的资格,但每届议会召开前还必须得到盖有国里的国王诏令,否则不可前往开会。自14世纪起,伯爵、子爵、男爵以及公爵之子又称为“勋爵”(lord),后来勋爵也可泛指公爵以下的侯爵、伯爵、子爵、男爵。其涵义与“显贵”(nobility)一词相近。另外,在英国“贵族”一词始终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贵族(aristocracy)源于希腊文和拉丁文。在希腊文中原有“杰出”、“优秀”之意,可以用来指大贵族。但在含义较广泛的拉丁文中,该词除了用指大贵族外,还包括地位较低的自由人,并含有“愚蠢”、“平庸”的贬义,尔后同形异义地转化为英文源,意为服兵役的自由农民。从诺曼征服到近现代,aristocracy用来称呼包括骑士在内的大小贵族。5级贵族形成后,为示区别,又用Peers以及集合名词nobility和Peerage专称上院大贵族。以后,Nobility除用指上院贵族外,有时还泛指政界要员。
与欧洲大陆的西班牙、葡萄牙、瑞典、法兰西等国贵族相比较,英国贵族集团的特点之一,是人数较少。长期以来,贵族称号以及相应的财产权和政治特权只是由爵位领有者本人所拥有,其家属虽为贵族家庭成员,但政治地位接近一般自由民,不得列席上院。贵族爵号和封地按照相当严格的长子继承制传递;若长子早殁,依次由长孙、次子、幼子或其他家庭成员依序递补。若某贵族没有继承人,可根据其遗嘱或生前安排,并经国王和高级法庭批准认可后,由其近亲继承其封号封地。但在多数情况下是被国王收回爵位。通常,英国贵族爵位和封号不可随意转让、出售。历代国王为保持贵族的群体规模和出于其他方面的考虑,大多会适量增补贵族。
某要人一旦获得一种爵位,并非固定不变。若新获显赫军功、政绩卓著或受到国王格外宠爱,可以晋升更高级的爵位,或兼领新爵位。除此之外,贵族联姻也是获取、增添或提高爵位的良好机会和方式。因爵位封地耀眼可人,为社会上不少人所仰慕,所以拥有贵族身份和家产者以及其长系继承人总能轻易得到爱慕者和求婚者。例如兰开斯特王朝的兴建者亨利四世,即位前所拥有的公爵爵位就是由他的母亲布里奇从娘家带来。布里奇是亨利三世的曾外孙女,她除拥有兰开斯特公国外,还拥有德比、林肯和莱斯特的伯爵领地。
英国5级贵族大致定型于13—15世纪。它与中国周初的5级贵族分封制不同。不是在某一特定时刻一次建立起来的,而是在漫长的岁月里逐渐形成,最终成为定制的。
14世纪初,在5级贵族之上的王室贵族中,还出现了一个颇为独特的、专为王储所占有的称号——“威尔士亲王”。该称呼最早为一度统一过全国的威尔士王子利维伦制造出的名号。1282年,英格兰国王爱德华一世率领大军与舰队攻打威尔士,利维伦死于非命。两年后,威尔士合并于英格兰,爱德华在1301年把威尔士亲王之头衔加给不列颠王位的继承者。
在政局动荡、战事连绵的中世纪后期,欧洲各封建君主为了使各级贵族在骑士精神的感召下建功立业、效忠国王,除了利用贵族爵位科赐臣下之外,还别出心裁地设立了划分为不同等级名分的勋章勋位,奖赏他们的战功政绩。
在英格兰,最著名的勋位是创立于4世纪中叶的嘉德勋位(the Order of Garter)。据传,爱德华三世设立这个勋位是为了纪念一次似乎风马牛不相及的偶然事件。在一次庆祝攻陷加莱城的舞会上,姿态秀美的索尔兹伯里女伯爵落下一只蓝色袜带,被爱德华三世捡起,缠在自己的腿上,旁观者见了哄堂大笑,爱德华斥责他们说:“凡是认为这是坏事的人可耻”。以后这句话成为国王在1449年建立袜带骑士团和颁发勋位的格言,它同蓝色袜带和圣乔治十字架图形一起出现在勋章上,激励武士们在战争——当时主要是百年战争——中蔑视死亡,奋勇厮杀。爱德华本人也是袜带骑士团的成员。他与宠爱的武士围绕圆桌议事,共同进餐,多次主持武士们的比武演技,使已经衰落的骑士精神有所振作。并使嘉德勋位成为以后英国最诱人的贵族勋章。
欧洲大陆贵族来历大致如下:最初有的只是公爵、伯爵和男爵。其中公爵应该是来自戴克里先改革罗马行省以后的省行政或者军事长官,后来被蛮族用来称呼大领主。伯爵则是克洛维王朝的军队指挥官。但因为往往随着军役而授予领地也成了领主。男爵则是对宫廷显贵的尊称。子爵和侯爵是分别作为副伯爵和副公爵而设立的。这些官衔在加洛林时代吞并采邑的过程中也被当成了采邑而继承下来,才慢慢变成爵号的(就像莱茵—巴拉定选侯自己是行宫伯爵但还是皇帝的骥厩总管。勃兰登堡侯爵还是皇帝的御前大臣一样,他们的官衔也成了采邑只是拥有的人太少而没能成为爵号而已)。所以很多拥有领地但没有官衔的贵族,就以领地为头衔。中间加中缀词。翻译过来就是某某地方的某某先生。很多名门包括日后君临半个欧洲的波旁家最初也都是这些没封号的家族里的。
品牌门多啦~比如;
而在JAKKETT的女装展示中,我们也领略到了欧洲女人的另一种风貌。比如在马球、马术系列,通过围绕马球、马术运动代表的贵族生活信念,以活力色系及创新搭配方式,特别是短靴、高筒靴和马仔标志等马术运动元素的借用,表现了女人自信高贵与活力,又传达激情健康且时尚贵族的生活方式。
当然,欧洲生活并不限于此。除了意大利的顶级服饰,现场还展示了瑞士的奢华钟表、法国的清雅香水以及欧洲风味极浓的家居摆设,在品味着意大利美食之间,在古堡、花园、蓝天、绿地之间,让人仿佛迷失在欧洲贵族的私家花园里。
恩恩恩再说哈中国贵族和别国贵族;
欧洲贵族与中国贵族最大的不同是,欧洲贵族基本上是永久世袭的,被外力和制度剥夺贵族称号的可能性很小。即便国王换了人,原先的贵族也还是贵族。中国古代的贵族,虽然也可以世袭,但是有一个限度,一般是传了5代之后,就不再世袭,成为与平民一样的身份。即使是皇亲,也逃脱不了这个规律。因此,中国古代有一首著名的诗写道:“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说的就是这种贵族的盛衰。山东曲阜的孔子世家,历时2000多年,一直被历代皇帝加以封号,享受某种特权。这种现象在中国历史上是绝无仅有的。
贵族永久世袭是欧洲封建制度的重要特征,它有好处也有坏处。好处主要是能够限制王权。贵族领地内的事务由贵族自己说了算,国王也管不到。因此,欧洲基于封建制度的贵族世袭,是一种分权,也可以看作是早期民主的萌牙我们不能说欧洲世袭的贵族后代都是无能之辈,但世袭贵族后代的嚣张、傲慢、无能也是常见的事实。由于永久世袭的关系,很多欧洲贵族后代都没有努力上进的压力,纨绔子弟,游手好闲,挥霍败家的很多。这就造成一个明显的后果:为了贵族身份而竭力装扮的虚荣。进入民主社会之后,由于贵族已没有多少实际的特权,这种虚荣比以前有所减少,但依然还是存在的。昨天说到的戴安娜就是出生在这样一个虚荣心尚在的破落贵族之家,这对于戴安娜后来的身世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什么都不知道还写写你熟悉的领域啊这样好掌握漫漫来嘛我还给是想写一篇木偶的,但都放弃拉!
吴国的创始人实际上是孙策,孙策从他的父亲孙坚手中接过权杖,建立了东吴王国,而他后来的哥哥孙权,是他哥哥的直接继承人,当然,对于孙权的一生,我们不分析评价。今天我们主要想看看孙权是怎么想的,为自己打下东吴的地基,把工作留给他兄弟的子孙,留给孙策的子孙,孙权做了兄弟应该做的一切吗?孙策死后,孙策从他父亲孙坚手中接过权杖,开始投身于东吴的发展,所谓的东吴小霸王孙策,名声不虚,孙策真的很好,所以在很短的时间内,孙策一直在扩张江东的疆域,可以说是年轻,这是后来孙权一直以来的耻辱。但是像孙策这样的求婚者也更容易得罪人,所以孙策和周瑜结婚后的几个月内,孙策自己去打猎,他被敌人徐弓的徒弟伏击并刺伤了脸部,因为用来杀死孙策的秘密武器被下毒了,所以孙策回家后坦白,然后悄悄地死了。孙策临终前,打算把遗产交给弟弟孙权,孙策拉着孙权的手,温柔地说,你不如我,你必须尽力保护他,为什么不请国务卿。说了这话,就把吴交给孙权,孙权就死了。孙策死后,大乔下落不明。不久之后,周瑜也死了,你得到了一个美丽的女人,但是命运不允许。孙策死后,孙权接手,开始处理吴国的事务。孙权执政五十二年。在三国的首领中,孙权执政时间最长。孙权执政期间,他是怎么对待孙策的孩子的?最后,孙策孙策的子孙很小的时候就去世了,只留下一个儿子孙绍,和两个女儿,她们的名字,在当时几乎没有记载,但幸运的是,三国,还有两个女儿的故事。首先,我们来谈谈孙策的儿子孙少。这是 sun ce 唯一的儿子。通过孙权和孙绍的安排,我们可以粗略判断孙权和孙策女儿的安排。孙权登基后,孙绍尊敬他的父亲孙坚,而他的兄弟孙策,只被命名为长沙环王。至于孙权行动的目的,我们不会表明立场。除了他的兄弟孙策的安排,他的儿子孙绍首先被孙权封为吴王,然后又被封为上虞王。单从这些头衔来看,实际上,孙策的王位已经相对较低了。到了孙绍以后,他变得更加卑微,成了侯爷。原来,侯爵也可以是世袭的,但是孙权授予孙绍的侯爵不可能是世袭的,孙权后来把它改为尚宇侯,比以前的吴侯要小。右爵,身后政策说,长沙环王,上虞侯变更后,奉子绍为吴侯。也许有人会说,孙权给弟弟和侄子这么低的头衔,实际上是在保护他们,因为如果头衔高的话,很可能会与孙权的后裔产生冲突,或者为了王位而互相争斗,这是孙权不愿意看到的。事实上,什么时候?即使孙权把侄子的头衔压得这么低,对他的保护也只是杯水车薪,也没有孙邵后来死亡的时间和方式的记录,留下了许多未解之谜,更糟的是,孙绍的儿子孙峰,被孙权的孙子孙皓杀害。
如果我们把孙权的意图追溯到实际的结果,也许我们就会明白,孙权这么做不是为了保护他的侄子孙绍,而是为了保护子孙后代的切身利益,长期在位,事实上,没有什么好说的。接下来是孙绍的儿子孙峰。孙绍死后,孙风继承了上虞侯爵的爵位。然而,自东吴后期以来,孙权子孙之间,围绕王位的争夺一直处于白热化状态。当时,民间有传言,孙浩死后,孙峰或孙芬将继承王位,所以孙浩就先下手为强,杀了孙峰来解决这个问题。从这个结果,我们可以看到孙策的子孙,最终几乎成为孙权子孙手中的一枚棋子,想让你死,你没有任何反抗的余地,对于孙权来说,它可能保护了自己子孙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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