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婚是摩梭人的一种婚姻制度。摩梭人是母系社会,在白天,男女很少单独相处,只有在聚会上以唱歌、跳舞的方式对意中人表达心意。男子若是对女子倾心的话,在白天约好女子后,会在半夜时分到女子的“花楼”(摩梭成年女性的房间,独立于祖母屋即”家屋“外),传统上会骑马前往,但不能于正门进入花楼,而要爬窗,再把帽子等具有代表性的物品挂在门外,表示两人正在约会,叫他人不要干扰。然后在天未亮的时候就必须离开,这时可以由正门离开。若于天亮之后或女方家长辈起床之后再离开,则会被视为无礼。
走婚是云南和四川的少数民族摩梭人的习俗,摩梭人除了少数因为要增加家庭劳动人口而娶妻或招婿外,基本上没有婚姻制度。走婚是情投意合的男女通过男到女家走婚,维持感情与生养下一代的方式。由于母系社会中由女性当家,因此所生下的小孩归母家生养,生父会在满月时公开举办宴席,承认彼此的血缘关系,避免发生同父**。男性称女情人为“阿夏”,女性称男情人为“阿注”。
扩展资料
走婚是母系社会中重要组成部分。成年男子“走婚”是一种传宗接代的途径,只是不同于其他民族的一夫一妻制,他们是日暮而聚,晨晓而归,暮来晨去。
摩梭人走婚有两种方式:一种叫“阿注”定居婚;一种叫“阿夏”异居婚。不管那种婚俗都得举行一个古老的仪式,叫“藏巴啦”,意思是:拜神和祭祖。在女方家举行这个仪式,时间一般在半晚,不请客、不送礼,朋友们也不参加。这个礼仪是由男方家请一证人把求婚者领到女方家,当然是男女青年早已有了感情了,不存在媒妁之言,母舅之命。
她(他)们的母亲及舅舅默认后才举行,男方家根据自己的经济状况把带来的礼品按规矩放在火塘上方锅桩的平台上及经堂里的神台上,向祖宗行礼,向锅灶行礼,再向长辈如舅舅、妈妈、姐姐行礼,然后接受长辈和姐妹们的祝福。送去的礼品按老幼、尊长各有一份。你的心上人“阿夏”必须按摩梭人装饰,从头到脚精心打扮。
男方会得到女方精心用摩梭麻布亲手织成有摩梭特色的花腰带。女方家决不会向男方家摊派钱物。她们认为男女相爱是平等的,比什么都重要,感情是摩梭人“走婚”的重要因素。当证人向“阿夏”的母亲、舅舅们交待完后,从此男女双方就公开化了,“阿夏走婚”不请客,不操办,这种古老的风俗俭朴、省事,整个仪式一个小时即可完成。
参考资料:
在双方沉醉于爱情之中的时候,两个灵魂互相适应,产生共鸣。共鸣是休战,是和解。所以当肉体联系疏远的时候,往往就出现反感,而不是相反—— 斯特林堡
人生之路漫漫,每个人都会遇到自己命中注定的那个人。我们总会在那一刻迷失自己,拥有奋不顾身的勇气,不求同行,不求结果,不求曾经拥有,甚至不求你爱我。
那段黑暗的岁月中,占据心房的那个人给予自己所有的勇气,爱情让人们战胜了一切困难,不畏将来,不念过往,专注当下,用心爱一个人。
如今的世界进入了一个婚恋自由的年代,却始终有一些地区依旧在体制之外。
在藏族地区有一个神秘的地方,这里男不娶女不嫁,如果想要确立婚姻关系,他们只能飞檐走壁。当地的走婚风俗究竟是什么呢他们为什么形成这样的风俗呢?
神秘莫测
在藏族地区的一座雪山脚下,一个名叫普兰县的小小县城安静地矗立着,它表面上如此纯洁无暇,以至于行色匆匆的人都不敢打扰它的安宁。
这是一座依旧保持着淳朴风格的小县城,它依旧维持着原始社会的母系制度,妇女是这个地区最受尊敬的人。
这里的婚姻状态并不自由,所有的男人都是不娶妻的,而与此同时,所有的女人也不嫁人。在普兰县中,男人和女人似乎没有太多的交集,他们永远是两个十分独立的群体,男女住所分开,各自生活。
在普兰县,原本普通人眼中的爱情成为了一种奢侈品。男人没有办法光明正大地同自己喜欢的女人相处
为了见他们的心上人一面,他们必须在夜深悄悄离开家门前往心上人的住所,他们无法光明正大地从正门进入,只能飞檐走壁。
严格要求
在普兰县人的婚姻之中,他们需要顾及许多方面。普兰县人普遍认同的婚姻观念就是门当户对,这也是他们一直秉持的婚姻原则。
在普兰县的一些婚姻中,父母是主要负责人,就连当事人都不知道自己将会被安排与什么样的人确立关系,大多数人没有看到对方的长相,甚至对对方的人品也一无所知。
尽管婚姻受到父母的限制,但是人们还是拥有一定的婚姻自主权。如果两个人心意相通,他们得到了自己父母的认可,也是可以顺利走进婚姻的。两情相悦的婚姻也成为了普兰县大多数人的心向往之。
追本溯源
普兰县的人们依旧生活在原始社会之中,因此他们所有的行为都有着严格的规定。在这个母系社会中,所有的婚姻大事都以女方为主。如果男女双方想要确定婚姻关系,那可能需要颇费一番周折。
在普兰县一直流行着一种名叫走婚的习俗,这也就是我们经常提到的普兰县的特殊婚姻方式。当地流传着一种求婚方式叫打狗,打狗的过程十分繁琐。
如果某一个男子遇到了自己心爱的女子,前去求亲的时候,男子一定要带上一名见证人,这与我们日常婚姻中的证婚人十分相似。
在普兰县人看来,如果两个人的婚姻今后出现了裂痕,这名证婚人可以起到一些作用。不仅如此,求婚的男子还需要带上肉骨头、小刀与帽子。
肉骨头的目的就是贿赂女方家里的狗,而这本质上也是得到女方家庭的同意。小刀的目的是自卫,而帽子的作用则是宣示主权。
走婚成功之后,男子双方便成为了正式的夫妻。尽管他们已经得到了认可,但是他们依旧要受到规矩的束缚。
根据普兰县的规定,夫妻二人是无法共同生活的。在白天男女双方不能相见,如果男子思念自己的妻子必须在夜晚行动。
在普兰县,太阳落山之后,人们常常可以看到无数的男子急匆匆赶路的身影,见到这样的情景,所有的人都心照不宣,那是男子们去寻找自己的心上人了。
因为男子与女子的家相隔甚远,不少的人甚至会每天行走10公里、20公里,只是为了看自己心爱的妻子一眼。
对于那些跋山涉水的男子来说,夜晚是他们一生中最幸福的时刻,他们可以留在心上人的家中休息,长久不见的阴霾也一扫而光。
然而留给普兰县男子的时间也仅仅只有夜晚,他们必须在第二天早上拂晓时分动身,踏上回去的旅程。在返回自己家中的过程中,男子们必须小心翼翼,避免自己被熟识的人看见。
相较于男子,女子的生活相对自由。她们可以尽到自己作为一个妻子的责任,来到男子的家中做一些家务,然而他们却不可以在男子的家中留宿。
因为确定关系的男女双方都在通往各自家的道路上不停的穿梭,所以他们的婚姻便被称为走婚,也就是行走的婚姻。
在贫穷人家,男女双方所受的限制并不多,凡是两情相悦的人都可以走进婚姻的殿堂,但是他们必须以走婚的方式生活下去。
然而如果男女双方有自己的兄弟姐妹,那么他们的婚姻便不会那么辛苦。
因为男子拥有自己的姐姐或者妹妹,女子拥有哥哥或者弟弟,那么他们的男女有别的观念就会打破,即便是一起生活也并没有什么问题。
可是如果男女双方的任何一方没有兄弟姐妹,那么他们只能按照普兰县的习俗走婚,一直走到婚姻的尽头。
走婚这种形式是一种历史的传承,同时也是对现代社会的一种反叛。对于这种特殊的婚姻形式,人们有着自己的不同看法。
有的人认为这是一种历史的传统,是中华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反映了那个时代,应该成为我们最珍贵的记忆。
然而一些人却持有反对态度,在这个婚姻自由的时代,这种走婚的形式给人们带来了太多的束缚,人们无法实现自己的婚恋自由,这其实是一种人权的践踏。
世上之事皆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人们始终无法形成一个统一的结论。走婚最大程度地保留了原始社会的淳朴,却与现代的社会格格不入。
然而在西藏的雪山脚下,这个神秘的地区似乎已经适应了飞檐走壁的走婚习俗,面对这样的特殊存在,我们应该给予最大程度的尊重。
女娲,是中国上古神话中的创世女神。
传说她与伏羲是兄妹,她与伏羲结婚而产生人类,后来女娲禁止兄妹相婚,这反映了中国原始时代由血缘婚进步到族外婚的情况。
又传说女娲用黄土仿照自己造成了人,创造了人类社会。
还有传说女娲补天,即自然界发生了一场特大灾害,天塌地陷,猛禽恶兽都出来残害百姓,女娲熔炼五色石来修补苍天,又杀死恶兽猛禽。
另传说女娲制造了一种叫笙簧的乐器,于是人们又奉女娲是音乐女神。
在史籍《风俗通义》中,记载女娲替人类建立了婚姻制度,使青年男女相互婚配,繁衍后代,因此被传为婚姻女神。
关于女娲的传说很多,一直流传至今,影响甚为广泛深远。
至今中国云南的苗族、侗族还将女娲作为本民族的始祖加以崇拜。
女娲又称女阴、女娲娘娘,风姓,生于成纪,一说她的名字为风里希(亦或为凤里牺),是中国历史神话传说中的一位女神。
女娲是中华民族伟大的母亲,她慈祥地创造了人们,又勇敢地照顾人们免受天灾。
是被民间广泛而又长久崇拜的创世神和始祖神。
她神通广大化生万物,每天至少能创造出七十样东西。
女娲氏族发源地,文献不见记载,但根据伏羲与女娲的关系,女娲故里也应在古成纪范围内。
郦道元在《水经注》中讲到渭河支流葫芦河时,特别提到该地古老的女娲祠。
在葫芦河畔,与大地湾相距不远的秦安陇城镇,有女娲洞,又有女娲庙,祭祀女娲,陇城又称“娲皇故里”。
女娲也以风为姓,至今其地有风台、风莹、凤尾村等地名,均与女娲氏有关。
在中国口传历史中,一说女娲是一个真实存在过的历史人物,主要活动于黄土高原,她的陵寝位于山西洪洞县赵城镇东的侯村。
女娲陵的存在时间可能在三四千年以上,同黄帝陵一样,也是中国古代皇帝祭奠的庙宇。
当地在每年农历三月初十前后,均举行长达七天的大型庙会和祭祀活动。
女娲生卒年为公元前7759~前7653年,出生地在凤州(今陕西宝鸡凤县),在位起讫公元前7707~前7653年,立都于凤城(令河南济源),年号为女皇元年(公元前7706年)。
女娲是伏羲氏族凤姓部落一位大酋长的女儿,于壬寅年(公元前7759年)出生在凤州。
她十六岁时,伏羲以一双精致的狐皮为聘礼向她求婚,二人结成了夫妻。
此后他们便住在了凤州,先后生下了四个儿子,长曰羲仲,次曰羲叔,三曰和仲,四曰和叔。
罗奉元年(前7724)伏羲在榆中称帝,女娲仍留守凤州。
罗奉六年(公元前7719年)夏天,凤州发生了大洪水。
当时伏羲、女娲都住在凤州,他们组织族人乘葫芦舟逃亡到秦岭的太白山下。
后来,他们在太白族人的帮助下又重建家园。
罗奉十二年(公元前7713年),她与伏羲带部分族人迁居于中原的王屋山(今河南济源),在那里开辟新的领地。
罗奉十五年(公元前7710年),伏羲封女娲于汝阳(今河南洛阳汝阳),统领中州。
罗奉十八年(公元前7707年)伏羲去世,女娲被氏族联盟推举为帝,建都于汝阳,帝号女皇,以乙未年(公元前7706年)为女皇元年。
这一年女娲五十三岁。
女娲即位后,对执政的一些官员进行了部分调整: 封上相中央氏于沁水流域,居沁阳(今河南焦作)。
封下相柏皇氏于王屋,居柏香(今河南济源)。
命共工氏为地官,居太行山,主管治水。
命朱襄氏为史官,居襄城(今河南许昌),主造书契。
命昊英氏为历官,居伊水鸣皋(今河南洛阳嵩县),主修甲历。
命栗陆氏居于西华及栗广之野(今河南夏邑),负责水利建设。
命骊连氏于骊山(今陕西西安临潼)、葛天氏于长葛(今河南许昌长葛)、阴康氏于太康(今河南周口太康),共同主管农业生产。
命金提氏于桐柏太白顶(今河南南阳桐柏),主管化俗。
命乌明氏于东明(今山东菏泽东明),主管建福。
命视默氏于犬丘(今陕西兴平),主管灾恶。
命纪通氏、仲起氏、阳侯氏、宿沙氏四族为中官土正。
纪通氏居王屋(今河南济源),主管中表;仲起氏居嵎番(今山东日照),主管海陆;阳侯氏居阳谷(今山东聊城),主管江湖;宿沙氏居东平(今山东泰安),主管海盐。
命春官羲仲为木正,居青丘(今河南沧州青县)。
夏官羲叔为火正,居陈留(今河南开封);秋官和仲为金正,居秦岭太白山(今陕西宝鸡太白);冬官和叔为水正,居龟蒙山(今山东临沂平邑)。
另外封尊卢氏于鸿卢水(今河南三门峡卢氏);混沌氏于昆吾屯留(今山西长治);大庭氏于具茨山(今河南新郑);有巢氏于朝城(今陕西渭南大荔朝邑镇);无怀氏于裴城(今河南驻马店遂平)。
女皇二年(公元前7705年),共工氏不肯听命于女娲,欲自立为帝,女娲怒而命火正祝融率南方部族北伐共工氏。
这是中国远古史上最早的一次大规模群体战争。
双方大战的结局是共工氏失败,率部族西奔,怒而袭击祭天圣地不周山(今甘肃兰州榆中),共工率部族攻上山顶,砍倒了天齐建木,割断了八索准绳,定表向东南倾斜,表绳断绝,八维失准,象征王权的祭天中心遭到了严重破坏。
女娲又命骊连氏率族人与祝融氏族联合攻打共工氏,将共工氏一族赶往祁连山以北。
由于天齐表木遭到破坏,天象观察和天气变化的预测都不能正常进行;结果这年夏天大洪水来临,人们在毫无知觉的情况下被突然而来的洪水吞没,许多族人都葬身于大洪水中。
当时女娲等人居住在高地得以幸免。
她立刻组织族人砍伐树木,绑制简易木排,下水迎救被困的人。
他们奋战了三天三夜,救出了数百名青年男女,这些获救的青年都向她磕头致谢,尊称她为圣母。
女娲率族人与洪水搏斗的这段历史,后来在民间广为流传,逐渐被神化了,被演绎成了神话故事。
女皇十年(公元前7697年),女娲宣布废除旧的群婚制度,施行以女人为主体的对偶婚姻。
家庭也由原来的群体大家庭分裂成以女人为主体的独立家庭。
不过这种家庭并不稳定,因为对偶婚是女人娶男人为夫,被娶来的男人在家庭中没有任何地位,除了劳动和与妻子过性生活外,在政治上和经济上没有丝毫权力。
妻子随时可以把丈夫赶出去,再与外族团其他男子成婚。
这种婚姻多则数月,少则几日,能保持一年以上的极少。
因此,对偶婚的女人,一生可能会有几十次,甚至上百次婚姻。
健康的男人一生可能充当几次或几十次丈夫,但当他们年老体衰时,就会被赶回本族团,依靠自己的外甥女来养老送终。
女娲之后,社会逐渐由母系氏族社会转向父系氏族社会,其部族民众中有以女娲之名为姓氏者,称女娲氏,是非常非常古早的原始第二氏。
单一渊源:源于风姓,出自远古伏羲大帝之妹女娲氏,属于以先祖名字转意为氏。 女娲,是中国上古神话中的创世女神。传说她与伏羲是兄妹,她与伏羲结婚而产生人类,后来女娲禁止兄妹相婚,这反映了中国原始时代由血缘婚进步到族外婚的情况。又传说女娲用黄土仿照自己造成了人,创造了人类社会。还有传说女娲补天,即自然界发生了一场特大灾害,天塌地陷,猛禽恶兽都出来残害百姓,女娲熔炼五色石来修补苍天,又杀死恶兽猛禽。另传说女娲制造了一种叫笙簧的乐器,于是人们又奉女娲是音乐女神。 在史籍《风俗通义》中,记载女娲替人类建立了婚姻制度,使青年男女相互婚配,繁衍后代,因此被传为婚姻女神。 关于女娲的传说很多,一直流传至今,影响甚为广泛深远。至今中国云南的苗族、侗族还将女娲作为本民族的始祖加以崇拜。女娲又称女阴、女娲娘娘,风姓,生于成纪,一说她的名字为风里希(亦或为凤里牺),是中国历史神话传说中的一位女神。 女娲是中华民族伟大的母亲,她慈祥地创造了人们,又勇敢地照顾人们免受天灾。是被民间广泛而又长久崇拜的创世神和始祖神。她神通广大化生万物,每天至少能创造出七十样东西。 女娲氏族发源地,文献不见记载,但根据伏羲与女娲的关系,女娲故里也应在古成纪范围内。郦道元在《水经注》中讲到渭河支流葫芦河时,特别提到该地古老的女娲祠。在葫芦河畔,与大地湾相距不远的秦安陇城镇,有女娲洞,又有女娲庙,祭祀女娲,陇城又称“娲皇故里”。女娲也以风为姓,至今其地有风台、风莹、凤尾村等地名,均与女娲氏有关。 在中国口传历史中,一说女娲是一个真实存在过的历史人物,主要活动于黄土高原,她的陵寝位于山西洪洞县赵城镇东的侯村。女娲陵的存在时间可能在三四千年以上,同黄帝陵一样,也是中国古代皇帝祭奠的庙宇。当地在每年农历三月初十前后,均举行长达七天的大型庙会和祭祀活动。 女娲生卒年为公元前7759~前7653年,出生地在凤州(今陕西宝鸡凤县),在位起讫公元前7707~前7653年,立都于凤城(令河南济源),年号为女皇元年(公元前7706年)。 女娲是伏羲氏族凤姓部落一位大酋长的女儿,于壬寅年(公元前7759年)出生在凤州。她十六岁时,伏羲以一双精致的狐皮为聘礼向她求婚,二人结成了夫妻。此后他们便住在了凤州,先后生下了四个儿子,长曰羲仲,次曰羲叔,三曰和仲,四曰和叔。 罗奉元年(前7724)伏羲在榆中称帝,女娲仍留守凤州。罗奉六年(公元前7719年)夏天,凤州发生了大洪水。当时伏羲、女娲都住在凤州,他们组织族人乘葫芦舟逃亡到秦岭的太白山下。后来,他们在太白族人的帮助下又重建家园。罗奉十二年(公元前7713年),她与伏羲带部分族人迁居于中原的王屋山(今河南济源),在那里开辟新的领地。罗奉十五年(公元前7710年),伏羲封女娲于汝阳(今河南洛阳汝阳),统领中州。罗奉十八年(公元前7707年)伏羲去世,女娲被氏族联盟推举为帝,建都于汝阳,帝号女皇,以乙未年(公元前7706年)为女皇元年。这一年女娲五十三岁。 女娲即位后,对执政的一些官员进行了部分调整: 封上相中央氏于沁水流域,居沁阳(今河南焦作)。 封下相柏皇氏于王屋,居柏香(今河南济源)。 命共工氏为地官,居太行山,主管治水。 命朱襄氏为史官,居襄城(今河南许昌),主造书契。 命昊英氏为历官,居伊水鸣皋(今河南洛阳嵩县),主修甲历。 命栗陆氏居于西华及栗广之野(今河南夏邑),负责水利建设。 命骊连氏于骊山(今陕西西安临潼)、葛天氏于长葛(今河南许昌长葛)、阴康氏于太康(今河南周口太康),共同主管农业生产。 命金提氏于桐柏太白顶(今河南南阳桐柏),主管化俗。 命乌明氏于东明(今山东菏泽东明),主管建福。 命视默氏于犬丘(今陕西兴平),主管灾恶。 命纪通氏、仲起氏、阳侯氏、宿沙氏四族为中官土正。纪通氏居王屋(今河南济源),主管中表;仲起氏居嵎番(今山东日照),主管海陆;阳侯氏居阳谷(今山东聊城),主管江湖;宿沙氏居东平(今山东泰安),主管海盐。 命春官羲仲为木正,居青丘(今河南沧州青县)。夏官羲叔为火正,居陈留(今河南开封);秋官和仲为金正,居秦岭太白山(今陕西宝鸡太白);冬官和叔为水正,居龟蒙山(今山东临沂平邑)。 另外封尊卢氏于鸿卢水(今河南三门峡卢氏);混沌氏于昆吾屯留(今山西长治);大庭氏于具茨山(今河南新郑);有巢氏于朝城(今陕西渭南大荔朝邑镇);无怀氏于裴城(今河南驻马店遂平)。 女皇二年(公元前7705年),共工氏不肯听命于女娲,欲自立为帝,女娲怒而命火正祝融率南方部族北伐共工氏。这是中国远古史上最早的一次大规模群体战争。 双方大战的结局是共工氏失败,率部族西奔,怒而袭击祭天圣地不周山(今甘肃兰州榆中),共工率部族攻上山顶,砍倒了天齐建木,割断了八索准绳,定表向东南倾斜,表绳断绝,八维失准,象征王权的祭天中心遭到了严重破坏。女娲又命骊连氏率族人与祝融氏族联合攻打共工氏,将共工氏一族赶往祁连山以北。 由于天齐表木遭到破坏,天象观察和天气变化的预测都不能正常进行;结果这年夏天大洪水来临,人们在毫无知觉的情况下被突然而来的洪水吞没,许多族人都葬身于大洪水中。当时女娲等人居住在高地得以幸免。她立刻组织族人砍伐树木,绑制简易木排,下水迎救被困的人。他们奋战了三天三夜,救出了数百名青年男女,这些获救的青年都向她磕头致谢,尊称她为圣母。女娲率族人与洪水搏斗的这段历史,后来在民间广为流传,逐渐被神化了,被演绎成了神话故事。 女皇十年(公元前7697年),女娲宣布废除旧的群婚制度,施行以女人为主体的对偶婚姻。家庭也由原来的群体大家庭分裂成以女人为主体的独立家庭。不过这种家庭并不稳定,因为对偶婚是女人娶男人为夫,被娶来的男人在家庭中没有任何地位,除了劳动和与妻子过性生活外,在政治上和经济上没有丝毫权力。妻子随时可以把丈夫赶出去,再与外族团其他男子成婚。这种婚姻多则数月,少则几日,能保持一年以上的极少。因此,对偶婚的女人,一生可能会有几十次,甚至上百次婚姻。健康的男人一生可能充当几次或几十次丈夫,但当他们年老体衰时,就会被赶回本族团,依靠自己的外甥女来养老送终。 女娲之后,社会逐渐由母系氏族社会转向父系氏族社会,其部族民众中有以女娲之名为姓氏者,称女娲氏,是非常非常古早的原始第二氏。
云南结婚风俗 和 其他 地方的结婚风格是有点不一样的,特别是在云南的一些少数民族,他们的结婚风俗就更不一样了。关于彩礼,这里列举一下楚雄和玉溪的吧,每个地方的彩礼多少都是不一样的。
1、云南结婚风俗——爱情信物
“西卡”,是居住在临沧的彝族支系俐米人的表示结婚证物的意思的语言。让男女两方婚配,由男方去砍一段长约10厘米、直径约1厘米的樱桃树小木棒,还要在上面刻上些能说明男女属相婚配日期之类的图案,女方则要准备一根红丝线。在大喜的日子,将红线拴在小棒上并与新人一起送入洞房,他们就被视为“合法”夫妻了,这个小木棒便是“西卡”,由新人一直珍藏到白头。
2、云南结婚风俗——谷种
西盟山佤族青年的求婚方式是比较含蓄幽默、生动有趣,且和别的地方风俗不一样的。若男青年喜欢上了某个姑娘,便会请媒人去姑娘家提亲。媒人会先独自一人来到姑娘家,把男青年的人品、背景等情况都向姑娘的父母作详细介绍,然后告辞而去。第二天,媒人再带着男青年到姑娘家正式进行求婚。
3、云南结婚风俗——千奇百怪的迎亲方式
抢亲,抢亲顾名思义就是未婚男子将所爱的未婚女子抢到自己家去结婚成亲,这种习俗,云南的彝族、傣族、白族、傈僳族、阿昌族、景颇族、瑶族等都是有的,但这个都是男女双方家里商量好的一种结婚方式。
4、云南结婚风俗——你情我愿的婚姻观念
摩梭人被称为最后一块母系氏族“活化石”,至今依然保留着“男不娶,女不嫁”的走婚习俗。婚的形式是男不娶、女不嫁,男女终身都是在自己的母系家庭中生活的,是由男子的“走”而实现的婚姻。男方晚上就来到女方偶居,次日早晨再回到自己的家中,这样表示双方都不是对方家庭的成员。有走婚关系的男女都是彼此的“阿夏”。
1、在云南结婚要给多少彩礼——楚雄
楚雄彩礼多在一两万元。
丈母娘:给小两口添置家电、汽车等。
在楚雄,新婚时的彩礼根据双方的条件,给的数额也是不一样的,正常家庭都是在一万至两万元,家庭条件好一些的,也有给十万块彩礼的。女方父母在收了男方给的彩礼之后,会全都给女儿。也有一些是给他们小两口添置 家具 、家电等物品的。
2、在云南结婚要给多少彩礼——玉溪
玉溪彩礼礼金数必带6和8。
丈母娘:多半用于装修房子。
在玉溪年轻人中,不少人表示在时下彩礼一般都带有数字6和8,如:26000、36000或者26800、36800等等。结婚一般要看男方家的条件给彩礼的。
我总结:以上关于 云南结婚风俗 是怎样的及在云南结婚要给多少彩礼的相关内容,我今天就给大家介绍到这里吧!对于彩礼给多少,很多地方的人都是有争议的,男方家则希望越少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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