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闻一多与贝多芬的轶闻趣事求解

有关闻一多与贝多芬的轶闻趣事求解,第1张

闻一多酷爱读书,并且读起来就会“成瘾”,一看就“醉”。就在他结婚的那天,洞房里张灯结彩,热闹非凡。大清早亲朋好友都来登门贺喜,直到迎娶的花轿快到家时,人们才发现闻一多不见了。大家只得分头东寻西找,结果在书房里找到了他,而当时的闻一多仍穿着旧袍,手里捧着一本书正看得入迷,竟然忘记了举行婚礼的事。 贝多芬:

一、童年

贝多芬的祖父与父亲都是宫廷歌手。在大部分时间里,他的父亲都喝得大醉,没有对家庭和气过一点,甚至连家人们是否有足够的吃穿都从未过问。起初,善良的祖父还能使这个家庭免受太多的苦;反过来,他最大的孙子的音乐才能也使老人感到莫大的欣慰。但是当小贝多芬只有四岁时,祖父就去世了。贝多芬的父亲常把孩子拽到键盘前,让他在那里艰苦地练上许多小时,每当弹错的时候就打他的耳光。邻居们常常听见这个小孩子由于疲倦和疼痛而抽泣着睡去。不久,一个没什么水平的旅行音乐家法伊弗尔来到这个市镇,被带到贝多芬家里。他和老贝多芬常常在外面一个小酒馆里喝酒到半夜,然后回家把小路德维希拖下床开始上课,这一课有时要上到天亮才算完。为了使他看上去象一个神童,父亲谎报了他的年龄,在他八岁时,把他带出去当做六岁的孩子开音乐会。但是天下哪有后天培养出来的神童,尽管费了很多事,老贝多芬始终没有能够把他的儿子造就成另一个年轻的莫扎特。与莫扎特相比,贝多芬的童年太不幸了。莫扎特在童年受到良好的教育,他的练功时间是愉快而安静的,有着一个慈爱的父亲和一个被钟爱的姐姐;而贝多芬则不然,虽然他的演奏赢得了家乡人的尊敬,但世界性的旅行演出却远未象莫扎特那样引起世人的惊叹。

二、良师

父亲把这个男孩子带到一个又一个老师那里,让他学习不同的乐器和作曲的艺术。这些老师中没有一个可称为好的,直到他落到宫廷琴师和波恩剧院的经理尼费(Neefe)的手里。这是一位令人尊敬的音乐教师,友善、受过良好教育的年轻人。这对贝多芬来说实在是一个幸运。因为虽然波恩城里有最好的学校——连善良的老巴赫都会高兴地送他的许多孩子们去学习的那种学校——但是贝多芬的父亲从来也不认为值得送贝多芬去那里学习哪怕是两三个月,在他眼里读书远不如学音乐那样能挣钱。年轻的贝多芬有生以来第一次发现上课是愉快的。尼费先生对他很慈爱,不仅教音乐,而且还教他世界上许多别的事情。为了付他的学费,当尼费先生很忙或离开市镇的时候,贝多芬就代替老师做风琴师。于是当他刚满十四岁的时候,他就被任命为剧场的助理宫廷风琴师和古钢琴师。那可恨而又不幸的父亲看到他儿子的音乐终于挣了一些钱的时候,他是多么得意啊!

三、访问莫扎特

大约在这个时候,他生平第一次访问维也纳,为他最崇拜的偶像莫扎特演奏。莫扎特认为这个孩子只是在演奏一首为这种场合练过很久的卖弄技巧的展品,出于客气,只好礼貌而冷淡地称赞他一下。小贝多芬生气了,要求莫扎特给他一个主题,然后他在它上面用了那么多的感情和天才加以即兴变奏。莫扎特惊讶不已,马上跑到隔壁房间门口,“注意这位年轻人,”他向里面一群正在聚会的朋友大喊道,“有一天全世界都会听到他的声音!”

四、贝多芬和海顿

贝多芬终于明白,他在家乡是不可能有更大进展的,于是决定再到维也纳去寻求他的幸运。此时莫扎特已经去世了,但是海顿刚刚获得他第一次在伦敦的胜利,正处于盛名的高峰。在经过波恩的时候,海顿已经听过并且大加赞赏贝多芬的大合唱之一,因此贝多芬决定首先转向海顿学习。海顿这时早已过了他的青年时代,并且在创作和指挥自己最伟大的作品时比过去任何时候都更加勤奋。难怪他没有多少时间和精力去改卷子。而且他要求学生们每一堂课只交两毛钱,他大概觉得自己也没有必要花太多时间在练习稿纸上。于是贝多芬常常发现他的练习中有些未改正的错误,他很生气。当那年老的教师出发到伦敦进行第二次访问时,贝多芬转向一位天才较低但很严格的教师学习。后来他常常大声宣告他从海顿那里什么也没学到。不过,不久后,他一定会逐渐觉得,假如他没有从改正练习方面得到什么的话,他却从海顿那里获得了灵感,因为他把他最初的几首钢琴奏鸣曲献给了海顿。而且当海顿为他的《创世纪》的演出最后一次在台上露面,被他的几个仆人扶出去的时候,贝多芬弯下腰来亲切地吻了这位衰弱的老人。

五、我行我素

贝多芬不愿做一个客厅里的宠儿,他宁愿在自己的住所,能够随己意进进出出、起床、穿衣和吃东西。他喜欢按照自己的兴趣为房间里的琐事瞎忙。有一次,为了空气流通和看清窗外的景物,他竟特意把窗户砍掉一块。他总是同房东们发生纠葛,总是不断地搬家。每当他处于创作高潮时,他总是把一盆又一盆的水泼到自己头上来使它冷却,直到水浸透到楼下的房间——我们可以想象那房东和其他房客的情绪会怎样!有时他搬家搬得是这样的频繁,以致他甚至不愿操心把钢琴的腿支上,干脆就坐在地板上弹奏它。由于他每次租新房时必须签署一张租契,指明租期,他就往往同时为四个公寓付房租。这大概就是为什么他虽然挣了不少钱,可总是没有多少积蓄的原因吧!

六、失聪

当他真切地感觉到自己的耳朵越来越聋时,他几乎绝望了。人生似乎不值得活下去了:对一个音乐家来说,还有比听不见他喜欢听而且靠它生活的甜美声音更不幸的事情吗!起初,只有威格勒医生和斯蒂芬冯勃罗伊宁等几个老朋友知道他的不幸。他放弃到各王宫去听他如此喜爱的欢快的音乐会,他怕人们注意到他的耳聋,以为一个听不见声音的音乐家是写不出好作品来的。不!他想起他想写的一切音乐,“我要扼住命运的喉咙!”也许对他来说,在耳聋的时候创作音乐并没有别的音乐家那么难。在他看来,音乐不仅是用迷人的声音安排各种主题或音型,它也是表现最深刻的思想的一种语言。

七、贝多芬和他的朋友们

没有一个音乐家象他那样,在一生中有那么多的成功和那么少的幸福的日子。他的朋友们

是善良而忠诚的,但是他的该诅咒的耳聋把他同他们隔离开了。甚至他的助听器也往往使他失望,因此他和他们保持接触的唯一方法就是他经常带在身边的“会话本”和铅笔。他看见他们互相谈话,以为他们总是谈论他,说他的坏话,阴谋害他。有一天他这样写道:“再也不要在我跟前露面!你是一条卑鄙的狗,一个不老实的家伙!”第二天,当他发现自己的疑心是错的而他的朋友是真诚的时候,他又写了另外一个便条:“亲爱的朋友,你是一个诚实的人,你是对的。我现在明白了。所以今天下午来我这里,接受你的贝多芬的爱吧。”而他的朋友们——他们是多么好的人啊——总是原谅他那粗暴的吵嘴,并且和他相伴到最后。他的家庭生活自始至终都是悲惨的:他从来也没有结过婚。当他头一次到维也纳的时候,他向一个从他自己家乡来的歌唱家玛格戴林娜·威尔曼(Magdalene Willman)求婚,但是她拒绝了,因为贝多芬“太丑了”。从那以后,他曾先后爱上过好几位贵族女子——有着可爱的名字的可爱的女子——他用音乐向她们倾诉,但她们接受了他的音乐,而拒绝了他的爱!

《舌尖上的中国》每一集都能掀起一阵美食风暴。这股美食热,不仅让中国人“脸红心热”,也让老外体味到中国饮食的美味。这些外国人们无不对中国美食顶礼膜拜,以至于发生了许多让人捧腹的趣事。 

A:我一个表姐在美国住寄宿家庭,刚去的时候觉得美国东西太难吃了,就自己在厨房做了一顿饭,当时寄宿家庭那一家人都在,我表姐就招呼他们一起吃。他们吃过一顿饭之后,跟我表姐说我们房租给你减半,你每星期给我们做两顿饭行么? 

B:我留学的时候,有次在宿舍烧了一锅糖醋排骨。为了散味,就把房门打开了。结果五分钟后认识了全楼的邻居。他们连汁水都没剩。 

C:我们学校的外教每天风雨无阻地早起就为了去校门外面的早餐摊子吃油条,人家论根买,他论筐。 

D:之前不是新闻说一个妹子在英国上学在宿舍里煮一锅鸡汤,当时就有好几个英国小伙子过来求婚的么 

E:一高中同学在乌克兰留学,他认识一中国哥们找了一乌克兰当地的女朋友,未来岳父十分反对不看好的。后来,未来岳父吃了这哥们做的鱼香肉丝,就同意他俩的事儿了。同学说那哥们炒的鱼香肉丝还没他做的好吃呢,就是用豆瓣酱稀里糊涂一炒把他岳父给唬住了。 

F:邻居姐姐以前在日本读研究生的时候,给朋友做了鱼香茄子。结果日本朋友感动得哭了,说这是什么,从来没吃过那么好吃的东西。姐姐说是茄子。 

G:住学生宿舍的时候做了一锅酸辣粉,法国人闻味道过来要吃,我就给了他一碗,他吃两口之后眼神放光,啧啧称赞,然后转身从柜子里掏出一包奶酪粉,往碗里倒了一坨,搅和搅和吃了精光。我看得目瞪口呆! 

H:我的意大利室友,说我的广式腊肠很好吃,我跟他说以后想吃自己从冰箱拿就好。结果第二天晚上我回到家,他已经把一整包生的腊肠蘸着Tabasco辣椒酱吃掉了。

 

I:有一次,我们一起去吃水煮鱼。因为花椒长得很像美国西餐里吃的一种香料豆,所以他们毫不犹豫地把水煮鱼上面漂着的花椒都挑出来吃了,结果被麻得一边吃,一边喝水,一边感到诧异:中国人怎么会吃这种东西。 

J:有一次,我的德国朋友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吃了一大盘炒鸡胗,吃完后问我这是什么,竟然这么好吃。当我告诉他们吃了整整一大盘鸡胗的时候,感觉他们脸都绿了。不过,更让人哭笑不得的是,因为他们不认得鸡胗,所以下次吃鸡胗的时候应该还是会很爱吃。

阿基米德(Archimedes 287 BC~212 BC)出生在叙拉古的贵族家庭,父亲是位天文学家。在父亲的影响下,阿斯米德从小热爱学习,善于思考,喜欢辩论。长大后飘洋过海到埃及的山历山大里亚求学。他向当时著名的科学家欧几里德的学生柯农学习哲学、数学、天文学、物理学等知识,最后通古博今,掌握了丰富的希腊文化遗产。回到叙拉古后,他坚持和亚历山大里亚的学者们保持联系,交流科学研究成果。他继承了欧几里德证明定理时的严谨性,但他的才智和成就却远远高于欧几里德。他把数学研究和力学、机械学紧紧地联在一起,用数学研究力学和其它实际问题。保护叙拉古战役中的机械巨手和投石机等就是最生动的一个例子,有力地证明了“知识就是力量”的真理。在亚历山大里亚求学期间,他经常到尼罗河畔散步,在久旱不雨的季节,他看到农人吃力地一桶一桶地把水从尼罗河提上来浇地,他便创造了一种螺旋提水器,通过螺杆的旋转把水从河里取上来,省了农人很大力气。它不仅沿用到今天,而且也是当代用于水中和空中的一切螺旋推进器的原始雏形。阿基米德在他的著作《论杠杆》(可惜失传)中详细地论述了杠杆的原理。有一次叙拉古国王对杠杆的威力表示怀疑,他要求阿基米德移动载满重物和乘客的一般新三桅船。阿基米德叫工匠在船的前后左右安装了一套设计精巧的滑车和杠杆。阿基米德叫100多人在大船前面,抓住一根绳子,他让国王牵动一根绳子,大船居然慢慢地滑到海中。群众欢呼雀跃,国王也高兴异常,当众宣布:“从现在起,我要求大家,无论阿斯米德说什么,都要相信他!”

阿基米德曾说过:给我一小块放杠杆的支点,我就能将地球挪动。假如阿基米德有个站脚的地方,他真能挪动地球吗?也许能。不过,据科学家计算,如果真有相应的条件,阿基米德使用的杠杆必须要有88×1021英里长才行!当然这在目前是做不到的。

最引人入胜,也使阿基米德最为人称道的是阿基米德从智破金冠案中发现了一个科学基本原理。

国王让金匠做了一顶新的纯金王冠。但他怀疑金匠在金冠中掺假了。可是,做好的王冠无论从重量上、外形上都看不出问题。国王把这个难题交给了阿基米德。

阿基米德日思夜想。一天,他去澡堂洗澡,当他慢慢坐进澡堂时,水从盆边溢了出来,他望着溢出来的水,突然大叫一声:“我知道了!”竟然一丝不挂地跑回家中。原来他想出办法了。

阿基米德把金王冠放进一个装满水的缸中,一些水溢出来了。他取了王冠,把水装满,再将一块同王冠一样重的金子放进水里,又有一些水溢出来。他把两次的水加以比较,发现第一次溢出的水多于第二次。于是他断定金冠中掺了银了。经过一翻试验,他算出银子的重量。当他宣布他的发现时,金匠目瞪口呆。

这次试验的意义远远大过查出金匠欺骗国王。阿基米德从中发现了一条原理:即物体在液体中减轻的重量,等于他所排出液体的重量。这条原理后人以阿基米德的名字命名。一直到现代,人们还在利用这个原理测定船舶载重量等。

公元前215年,罗马将领马塞拉斯率领大军,乘坐战舰来到了历史名城叙拉古城下,马塞拉斯以为小小的叙拉古城会不攻自破,听到罗马大军的显赫名声,城里的人还不开城投降?

然而,问答罗马军队的是一阵阵密集可怕的镖箭和石头。罗马人的小盾牌抵挡不住数不清的大大小小的石头,他们被打得丧魂落魄,争相逃命。

突然,从城墙上伸出了无数巨大的起重机式的机械巨手,它们分别抓住罗马人的战船,把船吊在半空中摇来晃去,最后甩在海边的岩石上,或是把船重重地摔在海里。船毁人亡。马塞拉斯侥幸没有受伤,但惊恐万分,完全失去了刚来时的骄傲和狂妄,变得不知所借。最后只好下令撤退,把船开到安全地带。

罗马军队死伤无数,被叙拉古人打得晕头转向。可是,敌人在哪里呢?他们连影子也找不到。

马塞拉斯最后感慨万千地对身边的士兵说:“怎么样?在这位几何学‘百手巨人’面前,我们只得放弃作战。他拿我们的战船当游戏扔着玩。在一刹那间,他向我们投射了这么多镖、箭和石块,他难道不比神话里的百手巨人还厉害吗?”

年过古稀的阿基米德是一位闻名于世的大科学家。在保卫叙拉古城时,他动用了杠杆、滑轮、曲柄、螺杆和齿轮。他不仅用人力开动那些投射镖箭和石弹的机器,而且还利用风力和水力,利用有关平衡和重心的知识、曲线的知识和远距离使用作用力的知识等。难怪马塞拉斯不费劲地就找到了自己惨败的原因。当天晚上,马塞拉斯连夜逼近城墙。他以为阿斯米德的机器无法发挥作用了。不料,阿斯米德早准备好了投石机之类的短距离器械,再次逼退了罗马军队的进攻。罗马人被惊吓得谈虎色变,一看到城墙上出现木梁或绳子,就抱头鼠窜,惊叫着跑开:“阿基米德来了。”

传说,阿基米德还曾利用抛物镜面的聚光作用,把集中的阳光照射到入侵叙拉古的罗马船上,让它们自己燃烧起来。罗马的许多船只都被烧毁了,但罗马人却找不到失火的原因。900多年后,有位科学家按史书介绍的阿基米德的方法制造了一面凹面镜,成功地点着了距离镜子45米远的木头,而且烧化了距离镜子42米远的铝。所以,许多科技史家通常都把阿基米德看成是人类利用太阳能的始祖。

马塞拉斯进攻叙拉古时屡受袭击,在无般无奈下,他带着舰队,远远离开了叙拉古附近的海面。他们采取了围而不攻的办法,断绝城内和外界的联系。3年以后,他们利用叙拉古城市居民的大意,终于在公元前212年占领了叙拉古城。马塞拉斯十分敬佩阿基米德的聪明智慧,下令不许伤害他,还派一名士兵去请他。此时阿基米德不知城门已破,还在凝视着木板上的几何图形沉思呢。当士兵的利剑指向他时,他却用身子护住木板,大叫:“不要动我的图形!”他要求把原理证明完再走,但激怒了那个鲁莽无知的士兵,他竟用利剑刺死了75岁的老科学家。马塞拉斯勃然大怒,他处死了那个士兵,抚慰阿基米德的亲属,为他开了追悼会并建了陵墓。阿基米德被后世的数学家尊称为“数学之神”,在人类有史以来最重要的三位数学家中,阿基米德占首位,另两位是牛顿和高斯。

**《爱丽丝梦游仙境》(1951年版)

《爱丽丝梦游仙境》(Alice in Wonderland)于1951年在美国推出,是迪斯尼的第13部经典动画。

由于爱丽丝的无心上课,看到一只带着怀表的兔子而不小心进入了奇幻的梦乡:奇怪的是杯子会自己倒茶、毛毛虫会吐烟圈也会说话、还有可怕的扑克牌王国等等……这一连串的趣事便不断的发生了,这究竟是梦是真呢?

本片取材自刘易斯·卡罗尔的小说,故事叙述一位小女孩 Alice 做梦到一处神奇的王国,经历一堆千奇百怪的遭遇。华特迪斯尼一直很喜欢刘易斯·卡罗尔的这部作品,早在1920年代,迪斯尼开始拍片的处女作即是一系列真人、卡通合演的《爱丽丝游历卡通国》,当时只是无声、黑白的短片而已。后来迪斯尼拍出有声卡通、彩色卡通、长篇动画之后,原本在大战前就已有筹拍本片的计划,后来因战争爆发而计划停摆,到战后才终于将这部小说以长篇剧情动画片呈现。

《爱丽丝梦游仙境》推出时,正值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经济困顿的时局,当时文化主流盛行写实主义,故本片超现实的手法在当时未引起太大回响,也不被影评青睐,到了60、70年代后,随着心理学流行,本片才受到重视。不论如何,华特迪斯尼多方尝试、不画地设限的勇气还真是令众人钦佩。

**《爱丽丝梦游仙境》(2010年版)

新版《爱丽丝梦游仙境》的故事发生在爱丽丝上次梦游仙境的十三年后,已经20岁的爱丽丝去一个庄园参加一个聚会,到了那里她才发现自己会当着众宾客被人求婚。爱丽丝选择了逃跑,她跟着一只白兔钻进了一个洞,来到了“仙境”,虽然7岁那年她曾来过这里,但此时已毫无印象。有一大帮爱丽丝的朋友欢迎她的归来,他们期待着爱丽丝能帮助他们推翻“红桃皇后”的统治。[1]

影片讲述了已经20 岁的爱丽丝和母亲参加一个宴会,却发现自己将在众多傲慢自大的人面前被求婚。于是她跟随一只白色的兔子逃到一个洞里,进入仙境。13年前,爱丽丝曾来过此地,但她现在却一点也不记得了。在这里,爱丽丝与那些可爱的老朋友们重逢了:虚张声势的睡鼠,美丽的白皇后和她可憎的姐姐红桃皇后,还有双胞胎兄弟,毛毛虫,白兔,疯帽子等等。在奇妙的仙境历险中,爱丽丝了解到自己身负的重大使命,那就是带领地下世界的居民们结束红桃皇后的邪恶统治,恢复昔日仙境。

从“仙境”回到现实世界的爱丽丝·金斯利(米娅·华希科沃斯卡饰),对自己曾经有过的奇幻遭遇早就忘

[白皇后]

白皇后

了个一干二净,即使如此,已经长成20岁的漂亮女人的她,仍然认为生活本身就是一场充满着意想不到的转折和惊奇的梦幻冒险。

爱丽丝在参加父母在维多利亚花园专门为自己举办的派对上,惊讶地发现原来自己竟然也有了仰慕者,而且还向她发出了结婚的请求--对方是哈米什·爱斯科特(利奥·比尔饰),他是爱斯科特先生(蒂姆·皮戈特-史密斯饰)和太太(杰拉尔丁·詹姆斯饰) 的儿子,虽然家财万贯,却有着富家子惯有的在过于养尊处优的环境下养成的愚笨和木讷。被哈米什吓了一跳的爱丽丝,还来不及对他的求婚做出反应,就迅速地逃离了正在进行中的宴会现场……随后,她惊讶地看到了一只穿着马夹、带着表袋的兔子正在前方迅速地奔跑。

紧紧地跟随着“兔子先生”(麦克·辛配音)穿越了一大片草地,爱丽丝眼睁睁地看着他消失在一个兔子洞里。然后,突然之间,她发现自己竟然也一起跌落进去,不断地翻着跟头通过了一条奇怪、有如梦境般朦胧的通道,最终抵达一个圆形的大厅里,四周座落的是数不清的门--在“吃下我”的蛋糕,紧接着她的身体又重新长大了……最终,爱丽丝选好了自己要走进去的那扇门,她进入的一个令人惊奇的幻想世界当中,居住在那里的人和生物将这片土地称为“地下生活”。

在这里,她见到的是有如动物园般丰富多彩的各色人物,从一只喜欢恃强凌弱、虚张声势的睡鼠(芭芭拉·温莎配音)到精神错乱的“疯帽子先生”(约翰尼·德普饰);从一只“常露齿嬉笑的猫”(斯蒂芬·弗雷配音)到一只喜欢抽水烟袋、名叫阿布索伦(阿伦·瑞克曼配音)的毛毛虫;从让人感到毛骨悚然的“白色皇后”(安妮·海瑟薇饰)到她那一直怀恨在心的姐姐“红桃皇后”(海伦娜·伯翰·卡特饰)--虽然她脾气又坏且喜欢使性子,但她却是“地下生活”真正的主宰者。在经历了一连串险象环生的意外事故之后,爱丽丝将会在这片有如童话般虚幻的奇妙世界里重新找到那个迷失了的自我。

迷你剧《爱丽丝梦游仙境》(2009年版)

爱丽丝(Caterina Scorsone扮演)是一个独立性很强20出头的小姑娘,当自己心爱的男人被一只白兔子绑架后追寻的Alice来到一处梦幻仙境,但仙境里居住的皇后非常不喜欢Alice的来访。在整个冒险的过程中,Alice得到了一些人帮助包括抵抗战士Hatter (Andrew-Lee Potts扮演)、抵抗领袖Dodo (Tim Curry扮演)及白骑士(Matt Frewer扮演)的帮助,这个迷你剧颠覆了小说中爱丽丝的形象而改成一个现代化并相当自信女人形象,更另类的是剧中的Alice还是一个留着黑发的功夫高手。爱丽丝年轻漂亮擅于抡拳动脚。十岁时父亲不辞而别的阴影一直笼罩着她,以至于杰克这位愿意照顾她一生一世的小伙子奉上了祖传的戒指之时,爱丽丝多年埋藏的惊恐被点燃而将杰克拒之门外。珠宝的秘密导致杰克被一伙儿衣冠楚楚的神秘人所劫持,但痴情的小伙子还是在千钧一发之际把戒指塞进了爱人的口袋。于此,爱丽丝尾随一位穿白西装的劫匪,开始了她的追爱之旅。

当爱丽丝进入奇境后,认识了一个叫“礼帽”的男子,与他经历了生生死死,但爱丽丝对礼帽还是很警惕。她被红心女王抓到后,无意中发现,自己一直寻找的男友杰克竟是红心女王的儿子,并与一位美貌的女公爵订了婚。爱丽丝很失望,红心女王逼她说出戒指的下落,这时,礼帽出现了,他救出了爱丽丝。

爱丽丝突然发现,自己爱上了礼帽,但对杰克还是依依不忘,同时,杰克告诉了爱丽丝,他其实不是他母亲的人,他是反抗军的探员,爱丽丝顿时陷入了难堪。杰克把她带到了反抗军头目“毛毛虫”先生那里,准备带爱丽丝回家。可她却知道了,她爸爸在这里。最后,她爸爸为了保护爱丽丝,死在红心女王爪牙的枪下。

爱丽丝最终说服了红心女王,红心女王交出了戒指,她可以回家了。要回家时,杰克向她求婚,礼帽看到了这一幕,很伤心。因为他爱上了爱丽丝。爱丽丝与他告了别。当她回家后,她妈妈说,她昏迷了1个小时,很担心,还说一个建筑工人救了她。正好,那个建筑工人来了。爱丽丝惊奇的发现:这个建筑工人是礼帽!!他们紧紧地拥抱在一起,并互相吻着。爱丽丝的妈妈还在一边迷惑不解的看着他们。

Alice是科幻有线频道Syfy电视台2009年秋季档打造的一部迷你科幻剧集,该剧融合了英国小说家Lewis Carroll 的《Alice's Adventures in Wonderland》(爱丽丝梦游仙境) 和《Through the Looking-Glass》(镜中世界)两部作品打造一部具有科幻题材的新版Alice,该剧集由曾制作过“Tin Man”的RHI Entertainment电视制作公司担当,同样也是指导过“Tin Man”的Nick Willing为该剧的导演兼编剧,该迷你剧集分两部分播出,2009年12月6日周日晚首播第一部份,而第二部分于12月7日周一晚播出。

Alice Hamilton (Caterina Scorsone扮演)是一个独立性很强20出头的小姑娘,当自己心爱的男人被一只白兔子绑架后追寻的Alice来到一处梦幻仙境,但仙境里居住的皇后非常不喜欢Alice的来访。在整个冒险的过程中,Alice得到了一些人帮助包括抵抗战士Hatter (Andrew-Lee Potts扮演)、抵抗领袖Dodo (Tim Curry扮演)及白骑士(Matt Frewer扮演)的帮助,这个迷你剧颠覆了Lewis Carroll 的小说中Alice的形象而改成一个现代化并相当自信女人形象,更另类的是剧中的Alice还是一个留着黑发的功夫高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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