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人对在演唱会上求婚的行为提出了自己的看法,认为这种行为影响了其他人。……这则消息引起了大家的关注,也引起了相关的讨论。在演唱会上求婚是否会影响他人,有没有不打扰其他人的求婚方式,关于这些问题,具体的理解包括在演唱会现场求婚的行为本身并没有影响其他人、在求婚时不要采取过分吸引人的举动,以及看到求婚过程的人不要喧哗这三个方面。
1,演唱会现场求婚的行为本身并没有影响其他人。
从根本上说,演唱会现场求婚的行为本身并没有影响到其他人。……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求婚的行为是属于两个人之间的事情,与其他任何人都没有关系,而且在求婚的时候,彼此只关注对方,因此并不会影响到其他人。
2,在演唱会求婚,不要做出过分吸引人的举动。
对于有些人来说,在演唱会求婚并不是想利用这个浪漫的场合,而是想哗众取宠。他们会做出一些过分吸引人的举动来突出自己,这样的行为确实会给现场的其他人产生影响。……因此,这样的行为需要杜绝。
3,看到求婚过程的人不要喧哗,以免影响到其他人。
从实际情况来看,在演唱会上的很多求婚行为本身并没有影响其他人,但是那些在求婚者身边看到求婚过程的人的言行却会对其他人产生非常大的影响。……具体来说,这些看到求婚过程的人会大声喧哗,从而给其他人造成影响。与求婚者比起来,这些人才是更需要注意自己的言行的人,只要他们不大声喧哗,求婚的行为就不会对其他人产生影响,求婚者可以如愿以偿,其他人也可以开心地看演唱会。
有人在演唱会上,求婚的行为,提出了自己的看法,认为这种行为影响了其他人。在演唱会上,求婚是否会影响他人有没有打扰其他人的求婚方式?关于这些问题,具体的理解包括在演唱会,现场求婚的行为,本身并没有影响其他人在求婚时不要采取过分吸引人的举动,以及看到求婚过程的人不要学中华这三个方面。
第一演唱会,现场求婚的行为,本身并没有影响其他人。从根本上说演唱会现场求婚的行为本身并没有影响到其他人,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求婚的行为是属于两个人的事情与其他人都没有关系,而且在求婚的时候,彼此只关注对方,因此并不会影响到其他人所以我不会反感,演唱会现场求婚的行为。
第二,在演唱会求婚,不要做出过分吸引人的举动对于有些人来说,在演唱会求婚并不是想利用这个浪漫的场合,而是想哗众取宠,他们会做出一些过分吸引人的举动来突出自己这样的行为确实会给现场的其他人产生,去此这样的行为需要杜绝。
第三,对于演唱会现场求婚的行为是否反感这是一个个人的观点问题,虽然这样的求婚行为在某种程度上可能会打扰其他观众,但对于当事人来说这是一种特殊的浪漫的方式表达自己的感情,因此也有一些人会对此,表示支持和鼓励,当然如果这样的求婚行为严重干扰到其他观众的观看体验和安全就需要考虑是否需要加强管理和规范。总之,在进行求婚行为的时候,应该充分考虑到其他人的感受,尽可能不干扰到其他观众,并与演唱会方面取得充分协商和支持。
有部分父母,对于自己的孩子,动不动呵斥、打骂,将孩子当作自己的私有物品,更在无意中将孩子当作发泄自己情绪的“垃圾桶”,似乎自己想怎样对待孩子,都是天经地义的。
成人的强大,孩童的弱小,孩童需要依靠父母才能生存,这种哺育与被哺育的关系,似乎奠定了父母与孩子处于不平等的地位,也似乎决定了孩子对父母管理方式无条件地接受。很多孩子面对父母的暴力,无力反抗,放弃自己的思想,反而乖乖地按照父母的要求去做,甚至有些人会认同父母的观点“我这样做是为你好”、“我打你是对你好”、“打是亲,骂是爱”。
在这种亲子互动模式下,一些孩子也习得了这种相处模式,并把这种理解带入到了日后的亲密关系中……
一、暴力下成长的女孩
直子,性格柔弱,依赖、顺从、没有主见,看上去特别需要别人的照顾。即使她已经非常顺从了,但依然难以令父亲满意,父亲经常因她“不听话”“表现不好”而想打就打、想骂就骂,母亲文化水平较低,性格也比较软弱,难以出面保护她,只会在她被打被骂后,来句“你爸他就是这样的脾气,你多顺着点儿他就不会(被打被骂)了”。
童年的经历让她觉得自己无论做什么事都得不到别人的认可,是一个不招人喜欢、不配获得别人爱的女孩。
在这种家庭环境中长大,直子一方面期待完美的爱情来将自己从这个无爱、糟糕的环境中拯救出去,一方面又对美好的爱情深深怀疑,觉得这世界上不会有人真的无条件爱自己,在爱的世界里缺乏安全感,也缺乏两性相处的尊严。她们从心里害怕爱,也害怕自己无能而辜负了别人的爱。
二、暴力下成长的男孩
在暴力和恐吓下长大的男孩子白川,由于从小被父亲压制,自我发展受到压制,时而自我感觉良好,时而觉得自己一文不值,对别人的赞赏和认可产生巨大的需求。他曾经用尽了各种方法来获得父亲的肯定和赞扬,但都没有等到理想的结果,父亲回馈给他的总是一成不变的冷漠和不满。因此白川内心暗下决心,日后一定要做出一番成就给父亲看。
在亲密关系中,他害怕依赖对方,也害怕对方会不爱自己、抛弃自己,因此常常会采用控制的方式来获得安全感,因此,他们对亲人(恋人、爱人、家人)往往很控制,并且无意识地想将当年父母对自己的暴力施加到伴侣身上。
三、命运安排弱势女孩遇上强势男孩
毕业后的白川远离了父亲的控制,在外边开始了自己的另一段人生。工作后的他在事业上颇有成就,27岁就当上了营销经理,年薪几十万,但是他回家的次数也少之又少,更别提与父亲见面,即使有时相见,两人也是一脸冷漠。由于白川好胜心强,事事要占尽优势,因此一直未能找到合适的女友。
而长大后的直子虽谈过几场恋爱,但每次恋情中都犹豫不决,裹足不前,未能及时回应对方的爱,让对方干巴巴地等,几段感情都无疾而终。
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下,白川与直子,就这样相遇了。白川的猛烈追求,打破了直子的防御;白川的强势、控制,“霸道总裁”气息,让软弱犹豫、习惯依赖的直子,毫无招架之力,交往了两个月的直子答应了他的求婚。
然而童年成长经历导致了直子在爱情世界里的被动与软弱,当她遇到强势霸道的白川,那么也注定了一场婚姻的悲剧……
四、父母暴力下的婚姻隐藏着控制与被控制的隐患
结婚后,直子发现,婚前体贴的白川在婚后似乎换了另一个人,他的关心变成了一种干涉,干涉着直子的一举一动,干涉着她的工作与交友,而在性生活方面,直子感受不到一点快乐。
这样的婚姻让直子很失望,可她没有勇气结束这一切,因为她始终认为这是她应该承受的,她应该感恩而不该抱怨。于是,她尽量按照丈夫的要求去做,按时按点回家,什么事情都向对方报告。直子一度认为,这就是婚姻。
在这段婚姻中,白川却自顾自得地享受着自以为是的“美满婚姻”。他的妻子乖巧听话,从未对他说过一个"不"字,是个难得的贤妻。同时他也觉得自己是个好老公,过节的时候他会给妻子买过礼物,带她看**,也会陪她回娘家。在他看来,他的所作所为已经超出了他所能付出的,妻子应该感到庆幸。
然而,直子非但不庆幸,她的心理状态也每况愈下,她感到压抑、忧虑,甚至慢慢地抑郁。对此白川只能困惑不解,他无论如何也想不出如此"美满"婚姻怎么会令妻子感到不满意呢更不明白妻子为何会悲伤了!
五、婚姻成为了童年父母暴力行为的宣泄场所
其实直子和白川都是在父母暴力下成长起来的一代人,父母的暴力行为不仅让他们的童年很痛苦,得不到爱与自由,同时也塑造了他们的内在观念和人际模式,从而影响到他们今后的人生。
婚姻心理咨询提醒:两性关系的相处模式虽与父母的影响有关,但是更大的一部分还是与我们自身努力改变程度有关,面对着关系中的种种不平等、控制与被控制,重要的是,我们是否有足够的勇气去重新审视自己的婚姻,将自己从假象式的婚姻中释放,从而让自己收获真正的爱。
凭借**《艋钾》,阮经天再次爆红,引起了网友的广泛关注。虽然事业上阮经天节节攀升,但是在感情上他却十分坎坷。日前网上爆出女友许玮甯拒绝了阮经天的求婚,为此阮经天恼羞成怒暴打了经纪人。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为什么会暴打经纪人呢?下面我带你一起去看看。
许玮甯拒绝阮经天求婚
据爆料,艺人阮经天2015年3月和许玮甯8年恋情告吹,不久前传出有死灰复燃的迹象,但双方都低调未回应;据悉,许玮甯搬出爱巢后,他意志消沉感到很空虚,满心都想挽回女友,好友兼经纪人阿濬劝他先认真工作再追回女友,两人却因此爆发冲突,他大吼一拳打向阿濬,让兄弟俩多年友情破裂。
许玮甯拒绝阮经天求婚
阮经天在和许玮甯分手后,情绪陷入焦虑,一心只想救回这段感情,工作状况不佳,他多年的哥们兼经纪人阿濬看不下去,劝他要先把演艺成绩做好,不然如何让女生回心转意?怎料这句话却触怒他敏感神经,暴怒大吼:你懂什么一手抓住对方衣领,一手挥拳打过去。
许玮甯拒绝阮经天求婚
为了女人出手打兄弟,阮经天脾气依旧火爆,阿濬也因此决定要离开,对此,阿濬否认被打,但回避说:想从事**幕后制作工作才会离开。事实上,两人高中就认识,刚出道时收入不稳定,对方还会送便当,也曾说阿濬是让他体会到友情的第一人,走红后他也坚持把经纪约交给对方,即使有多家公司上门都被拒绝。
据了解,在阮经天出道后,当时经纪人小任(张德霖)积极为阮经天安排戏剧演出,顺利打开他的演艺之路。当时气质过人的小任刚好正值感情空窗期,恰巧遇到年轻气盛又热情活泼的阮经天,两人迅速陷入热恋,开始这一段相差12岁的姊弟恋。
许玮甯拒绝阮经天求婚
许玮甯拒绝阮经天求婚
然而,阮经天在拍摄《绿光森林》后迅速移情别恋,劈腿刘品言。但恋情遭到公司反对,阮经天再次回到小任身边。据说,阮经天之后虽然又多次换女友,但仍与小任保持联络甚至短暂复合。
相信各位网友对南京胖哥见义勇为的事情仍然有着很深的印象,这为男子在2022年8月27日向女友正式求婚,在网上曝出求婚视频后,更是受到了广大网友的祝福。南京胖哥曾经为了阻止暴徒伤人,主动上前制止,在这个过程中被暴徒连捅三刀。这位南京胖哥在危机时刻挺身而出的善举,感动了许多人。
这位南京胖哥,其实真名叫邱邵春,因为见义勇为事件被广大网友熟知,网友为他取了一个非常可爱有亲切的名字“南京胖哥”。据了解,南京胖哥曾经还是一位专业的铅球运动员。南京胖哥在出行期间略到一名驾车人员撞了人之后,竟然还在一怒之下持刀捅人。南京胖哥在看到这件事之后,立即上前阻止,没有顾及到个人安危,一心想着制止暴徒。
南京胖哥在与抱图的拉扯过程中被犯罪嫌疑人连捅三刀,手无寸铁的他面对时刀暴徒选择挺身而出,真的是非常让人敬佩,在如此危机关头,有人能够站出来制止暴力行为,确实是非常需要勇气。相信许多人在看到这种紧张情况时都会手足无措,小编想象自己如果遇到这类情况,可能不会像这位南京胖哥一样有如此大的勇气。南京胖哥的伤势还非常严重,尤其是腹部的一刀,导致了他的肛门功能受损。他一度因为伤势生活无法自理,在这个时候其女友选择辞职,全天照顾他。
南京胖哥和他的女朋友都是非常值得敬佩的,前者能够在危机时刻提升出后者,能够不离不弃照顾受伤的男朋友。两人能够在经历这场考验之后步入婚姻的殿堂,确实是非常让我有高兴的一件事情。希望这对家人能够在今后的生活中甜甜蜜蜜,幸福美满。
法律主观:
一、概念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 刑法 第257条),是指以暴力手段干涉他人恋爱、 结婚 和 离婚 自由的行为。二、 犯罪构成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婚姻自由权利和身体自由权。(因对他人婚姻进行干涉使用了暴力手段,就必然要带来对被害人人身权利的侵害)。侵犯身体权利的暴力行为也只限于作为实施干涉婚姻自由的手段。如果行为人公然以 故意杀人 、重伤、强奸等方式,干涉他人婚姻自由,其侵犯人身权利的社会危害远远超过了对婚姻自由的干涉,就不应当再以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论处,而应以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中所触犯的具体 罪名 定罪处罚。(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行为。首先,要求行为人实施暴力行为,即实施捆绑、殴打、禁闭、抢掠等对人身行使有形力的行为。仅有干涉行为而没有实施暴力的,不构成本罪;仅以暴力相威胁进行干涉的,也不构成本罪;暴力极为轻微的(如打一耳光),不能视为本罪的暴力行为;暴力行为致被害人重伤或伤害致死的,应按照处理牵连犯或想象竞合犯的原则,从一重论处;一贯以暴力进行干涉,其中一次或几次暴力致被害人重伤的,则应实行 数罪并罚 。其次,实施暴力行为是为了干涉他人婚姻自由,干涉婚姻自由主要表现为强制他人与某人结婚或者离婚,禁止他人与某人结婚或者离婚,这里的某人包括行为人与第三者。实施暴力不是为了干涉婚姻自由,或者干涉婚姻自由而没有使用暴力的,均不构成本罪。根据本条第3款之规定,犯本罪的,告诉的才处理。所谓告诉的才处理,是指被害人要向人民 法院 提出控告,人民法院才处理,不告诉不处理。本法这一规定,主要是考虑到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件多数是发生在亲属之间,尤其是父母子女之间,被干涉者往往只希望干涉者不再干涉婚姻自由,不希望亲属关系破裂,更不希望诉诸司法机关对干涉者定罪判刑。因此,要充分考虑被干涉者的意愿,如果被干涉者不控告,司法机关就不要主动干预,这样有利于社会的安定团结。但是,根据本法第98条的规定,如果被干涉者受强制、威吓等而无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提起 公诉 。被干涉者的近亲属也可以控告,青年、妇女群众组织和有关单位也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检举揭发干涉者,由人民检察院查实后提起公诉。犯本罪引起被害人死亡的不适用告诉的才处理的规定。(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包括父母、兄弟姐妹、族人以及奸夫、情妇、被害人所在单位的***等,其中以父母干涉子女婚姻自由的居多数,其他人一般不可能成为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的主体。(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就是为了干涉他人的婚姻自由,其目的,有的是不准被害人与其所爱的人结婚;有的出于强迫被害人必须与某人结婚;有的是强迫被害人不得改嫁或者是不准离婚。犯罪的动机是多种多样的:如父母、亲族出于贪图金钱、高攀权势进行干涉;出于维护封建的旧习俗不准改嫁;出于子女婚事须按父母之命的传统封建思想,等等。这些不同的动机不是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的构成要件,只是量刑时要考虑的情节。三、认定(一)本罪与非罪的界限1、区分暴力与口头阻止或暴力相威胁干涉婚姻自由的界限。在干涉婚姻自由当中,如果行为人使用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构成犯罪;如果行为人仅以口头阻挠或者以暴力威胁及书面威胁等,则属于一般的违反 婚姻法 的行为,不构成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2、区分暴力严重与暴力轻微干涉婚姻自由的界限。根据我国立法精神和实践经验,干涉他人婚姻自由,并非使用暴力即构成犯罪。只有使用暴力严重,阻碍他人行使婚姻自由的权利,才构成犯罪。如果暴力轻微,对被干涉者争取婚姻自由的威胁不大,或者暴力行为对被干涉者的人身危害程度轻微,则不构成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3、区分本罪与少数民族地区抢婚的界限。在少数民族,有抢婚的习俗,这是一种结婚的方式。对于这种抢婚方式,不应当作犯罪处理。但是,在司法实践中,有的人问女方求婚,遭到拒绝,于是纠集多人,用暴力手段把女方抢到自己家中,其情节严重或引起严重后果的,应以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论处。4、从行为人在主观上有无干涉婚姻自由的故意来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是直接故意犯罪,行为人在主观上必须是故意才构成犯罪。所以,在处理案件时,必须查明行为人的主观故意。有的案件表面上是使用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但实际上行为人并没有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故意。(二)本罪与 故意杀人罪 的界限一般来讲,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与故意杀人罪,由于行为人在主观方面和侵害的客体有明显区别,所以是容易区分的。但是,如果暴力干涉婚姻自由而造成他人死亡的,就不易区分是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还是故意杀人罪。我们认为,区分两者的关键在于主观要件。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的主观故意是干涉他人婚姻自由,而故意杀人罪的主观故意则是剥夺他人的生命。1、如果在实施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过程中,过失地引起了被害人死亡,或者因暴力干涉婚姻自由,造成他人自杀死亡的,由于行为人的主观故意是干涉他人的婚姻自由,所以,这种情况仍属于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而不应定故意杀人罪。本条第二款对犯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引起被害人死亡的,专门规定较高的量刑幅度。但对于因暴力干涉婚姻自由引起被害人自杀的,必须在深人调查基础上,具体分析。仔细查明暴力干涉与自杀之间是否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如果暴力不严重,由于被干涉着心胸狭隘,一时想不开,感情脆弱,悲观失望,而轻生自杀的,则不构成本罪,更不能以暴力干涉婚姻自由引起被害人死亡定罪判刑。2、如果行为人以故意杀人的方式干涉他人婚姻自由,或者因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目的不能实现而故意杀害被害人的,由于其主观上具有杀人的故意,并且其侵害人身权利的社会危害性程度远远超过了对婚姻自由的干涉。这种情况,对行为人就应当以故意杀人罪定罪量刑。(三)本罪与 故意伤害罪 的界限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与故意伤害罪,应从主观方面来区分。如果行为人出于干涉婚姻自由的故意而对被害人使用暴力,并过失地造成被告人身体伤害的,仍应定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如果暴力干涉婚姻自由而把他人打成重伤或者重伤致死的,则又同时触犯了故意伤害罪,则应按处理牵连犯的原则,以一重罪即故意伤害罪(包括故意伤害致死)定罪量刑,(四)本罪与 强奸罪 的界限在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件中,常常有行为人用暴力将被害人强行奸污的现象。在这种情况下,是构成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还是构成强奸罪,应从主观故意和侵害的客体来区分二者的界限。从主观故意看,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的主观故意是干涉他人的婚姻自由,强奸罪的主观故意则是强行与被害妇女性交。从侵犯的客体来看,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婚姻自由权利;而强奸罪侵犯的客体则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为了达到强行与被害人结婚的目的,而使用暴力强行与被害人性交的应定强奸罪。这种行为尽管也侵犯了被害人的婚姻自由,但其侵犯的主要是被害人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并且行为人具有明显的强奸故意。所以,这种行为构成强奸罪,不应定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四、处罚1、犯本罪的,处二年以下 有期徒刑 或者 拘役 ,但只有被害人告诉的才处理。将本犯罪规定为告诉才处理的犯罪,一方面是因为这种犯罪的危害程度不很严重,在许多情况下,由工会、妇联等群众组织或有关的第三者进行协商解决,会收到较好的效果。另一方面是因为这种犯罪的被告人与被害人之间大多有亲属关系,被害人往往只要求自己的婚姻自由不被干涉,而不希望干涉者受到刑事追诉。但是,如果被害人是因为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则不在此限,对此人民检察院及被害人的近亲属可以告诉。2、犯本罪引起被害人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不适用告诉才处理的规定。引起被害人死亡是指在实施暴力干涉婚姻自由行为的过程中过失导致被害人死亡与因暴力干涉婚姻自由而直接引起被害人自杀身亡。故意导致被害人死亡以及暴力干涉与自杀身亡之间没有因果关系的,都不能认为是引起被害人死亡。五、法条及司法解释[刑法条文]第二百五十七条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处二年以L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第九十八条本法所称告诉才处理,是指被害人告诉才处理。如果被害人因受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的近亲属也可以告诉。[相关法律]《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四十七条暴力干涉老年人婚姻自由或者对老年人负有 赡养义务 扶养 义务而拒绝 赡养 、扶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客观:本罪与非罪的界限 1、区分暴力与口头阻止或暴力相威胁干涉婚姻自由的界限。 在干涉婚姻自由当中,如果行为人使用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构成犯罪;如果行为人仅以口头阻挠或者以暴力威胁及书面威胁等,则属于一般的违反婚姻法的行为,不构成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2、区分暴力严重与暴力轻微干涉婚姻自由的界限。根据我国立法精神和实践经验,干涉他人婚姻自由,并非使用暴力即构成犯罪。只有使用暴力严重,阻碍他人行使婚姻自由的权利,才构成犯罪。如果暴力轻微,对被干涉者争取婚姻自由的威胁不大,或者暴力行为对被干涉者的人身危害程度轻微,则不构成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3、区分本罪与少数民族地区抢婚的界限。在少数民族,有抢婚的习俗,这是一种结婚的方式。对于这种抢婚方式,不应当作犯罪处理。但是,在司法实践中,有的人问女方求婚,遭到拒绝,于是纠集多人,用暴力手段把女方抢到自己家中,其情节严重或引起严重后果的,应以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论处。 4、从行为人在主观上有无干涉婚姻自由的故意来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是直接故意犯罪,行为人在主观上必须是故意才构成犯罪。所以,在处理案件时,必须查明行为人的主观故意。有的案件表面上是使用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但实际上行为人并没有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故意。 本罪与故意杀人罪的界限 一般来讲,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与故意杀人罪,由于行为人在主观方面和侵害的客体有明显区别,所以是容易区分的。但是,如果暴力干涉婚姻自由而造成他人死亡的,就不易区分是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还是故意杀人罪。我们认为,区分两者的关键在于主观要件。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的主观故意是干涉他人婚姻自由,而故意杀人罪的主观故意则是剥夺他人的生命。 1、如果在实施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过程中,过失地引起了被害人死亡,或者因暴力干涉婚姻自由,造成他人自杀死亡的,由于行为人的主观故意是干涉他人的婚姻自由,所以,这种情况仍属于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而不应定故意杀人罪。本条第二款对犯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引起被害人死亡的,专门规定较高的量刑幅度。 但对于因暴力干涉婚姻自由引起被害人自杀的,必须在深人调查基础上,具体分析。仔细查明暴力干涉与自杀之间是否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如果暴力不严重,由于被干涉着心胸狭隘,一时想不开,感情脆弱,悲观失望,而轻生自杀的,则不构成本罪,更不能以暴力干涉婚姻自由引起被害人死亡定罪判刑。 2、如果行为人以故意杀人的方式干涉他人婚姻自由,或者因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目的不能实现而故意杀害被害人的,由于其主观上具有杀人的故意,并且其侵害人身权利的社会危害性程度远远超过了对婚姻自由的干涉。这种情况,对行为人就应当以故意杀人罪定罪量刑。 本罪与故意伤害罪的界限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与故意伤害罪,应从主观方面来区分。如果行为人出于干涉婚姻自由的故意而对被害人使用暴力,并过失地造成被告人身体伤害的,仍应定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如果暴力干涉婚姻自由而把他人打成重伤或者重伤致死的,则又同时触犯了故意伤害罪,则应按处理牵连犯的原则,以一重罪即故意伤害罪(包括故意伤害致死)定罪量刑, 本罪与强奸罪的界限 在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件中,常常有行为人用暴力将被害人强行奸污的现象。在这种情况下,是构成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还是构成强奸罪,应从主观故意和侵害的客体来区分二者的界限。从主观故意看,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的主观故意是干涉他人的婚姻自由,强奸罪的主观故意则是强行与被害妇女性交。从侵犯的客体来看,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婚姻自由权利;而强奸罪侵犯的客体则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为了达到强行与被害人结婚的目的,而使用暴力强行与被害人性交的应定强奸罪。这种行为尽管也侵犯了被害人的婚姻自由,但其侵犯的主要是被害人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并且行为人具有明显的强奸故意。所以,这种行为构成强奸罪,不应定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我个人对此表示不理解,有点反感,不太希望在看演唱会时遇到求婚现场,因为到演唱会是为了欣赏音乐,而不是见证别人的爱情故事。在演唱会上求婚,不仅容易引起观众的不满,也有可能破坏演唱会的氛围。
一、演唱会是歌手与歌迷之间交流和互动的场所,观众们来到演唱会现场,期待能够享受到音乐和表演带来的独特体验。
然而,在这个本应专注于音乐的环境中,突然出现的求婚行为可能会打乱整个演唱会的氛围,干扰其他观众的观赏体验。音乐会是一个公共场所,我们需要相互尊重和关心他人的感受。
二、演唱会求婚确实浪漫,但也应建立在不打扰别人的基础之上。
有些求婚者可能认为,在歌手演唱特定的歌曲时进行求婚更加有意义和浪漫。的确,在喜爱的歌手演唱的音乐中表达爱意,给求婚者和现场观众带来感动是一种特殊的体验。但同时,我们也要清楚地认识到,我们的个人浪漫不应该以打扰他人为代价。
三、同时,在进行求婚时,求婚者也应该慎重考虑场合和方式。
如果决定在演唱会上求婚,可以选择在低调的方式下进行,避免过于喧闹和引人注目。一条在演唱会上的“无声求婚”帖子就在网上热传,双方在演唱会现场用笔在手掌上写下了“Marry Me”和“Yes”,无声地留下了最浪漫的纪念。许多人就对此点赞:这样的比那些酷多了!这种方式不会引起周围人过多的注意,从而打扰到沉浸于音乐的观众,也不会影响到现场浓郁的演出氛围,还能及时记录下来与他人分享幸福与喜悦,可以一举多得。
四、求婚能否符合演唱会的氛围?
演唱会不仅仅是一场音乐会,更是一场文艺盛宴。演唱会的目的之一是让观众能够在音乐的氛围中尽情享受音乐带来的愉悦和快乐。而演唱会还包含了很多的音乐元素,如灯光、舞美、舞蹈等,这些元素共同构成了演唱会独特的氛围。如果在这个氛围中提出不符合氛围的要求,例如求婚,在很多人看来是有些“煞风景”的。此外,对于那些十分喜欢音乐的观众而言,演唱会上的求婚行为更像是一种“打扰”,而不是一种“惊喜”。
结语:
总之,演唱会上的求婚现象虽然可以带来浪漫和感动,但我们也要注意不打扰他人的观赏体验。在表达爱意和承诺的同时,我们应该谨慎选择时机和方式,以确保演唱会的流程和其他观众的权益不受干扰,共同营造一个愉悦而难忘的音乐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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