匈奴收继婚是陋习吗,为何冒顿单于向吕后求婚不是调戏?

匈奴收继婚是陋习吗,为何冒顿单于向吕后求婚不是调戏?,第1张

当年冒顿单于向吕雉求婚,在刘邦死后的三年,那些汉族的文人都觉得这是对汉朝皇后的不尊敬,感觉受到了侮辱。其实当我们对匈奴的文化以各方面进行了解的时候,我们发现,可能这并不是匈奴的统治者对我们的一个嘲讽,其实可能只是对于一个示好而已。

为什么她会这样去做呢?可能是由于他们匈奴的文化而言,因为匈奴他们是有牧民族,他们那里的话就是当父亲死了,他的妻子就是他的候补,都会给他的儿子,如果是兄弟死了,兄弟的妻子都会要过来。

因为在游牧民族那里他们生活的条件比较不好,为了繁衍他们的人口,所以就必须通过这种方式来繁衍人口。

但是这种思想在我们中原是行不通的,但是对于胸顿的同志来说,觉得这种方法其实是一种示好,可能是由于中原和匈奴两地的风俗习惯不同,导致了这种情况。

当然,对我们来说,匈奴的收继婚,这种行为确实是一种陋习,但是对于他们来说,却是为了能更好地繁衍自己的一种方式吧。

因为如果对于他们来说没有这种方式的话,可能更难的去繁衍它们的种族,所以只有通过这种收继婚的方式来繁衍自己的种族,保持他们的强大。

至于什么伦理道德首先咱们得活下来才可以,对于胸顿的这种行为,我们可以不赞成,但没有必要如此的排斥,这是他们没有办法的办法。

 《飘》的故事发生在一八六一年美国南北战争前夕。生活在南方的少女郝思嘉从小深受南方文化传统的熏陶,可在她的血液里却流淌着野性的叛逆因素。接下来我为你整理了飘的作品内容简介,一起来看看吧。

飘的作品内容简介

 19世纪,美国南北战争即将爆发的前夕,南方塔拉庄园的千金**郝思嘉(Scarlett O'Hara)正与两名爱慕者乘凉谈笑,并从其口中得知卫希礼(Ashley Wilkes)和韩媚兰(Melanie Hamilton)订婚一事。个性娇纵任性的思嘉一直暗恋着斯文又风度翩翩的卫希礼,并深信希礼也是爱她的,因此当思嘉得知希礼将跟韩媚兰订婚时大受打击,但打击之余,倔强的思嘉却认为自己不可能输给外貌平平、打扮举止朴素的媚兰,并相信希礼是由于不知道自己爱着他才与媚兰订婚,因此暗中计划在隔日希礼在十二橡树烧烤会中宣布订婚前,赶紧向希礼表白。

 烧烤宴会当天,思嘉刻意勾引了许多男孩企图让希礼吃醋,同时,她遇见了一名从外地而来的神秘男子白瑞德(Rhett Butler)。思嘉从旁人口中听说了这名白瑞德的坏名声,并没有把其放在眼里。

 当思嘉逮到机会和希礼独处,思嘉立即向希礼表达爱意,但希礼却表示媚兰和他的性格较为相近,因此更为适合他,并拒绝了思嘉。思嘉恼羞成怒之际,生气的责骂希礼不该哄骗、误导她,使她相信他是爱她的,并打了希礼一个耳光。希礼离去后,愤怒的思嘉发现白瑞德躲在沙发椅后,并听见了两人的对话。又羞又怒的思嘉表示白瑞德“不是个上等人。”白瑞德则也语带嘲弄的回答思嘉“亦非个上等女人。”

 表白受挫的思嘉由于赌气,草草接受了媚兰弟弟韩查理的求婚,并负气嫁给了查里,为的是挽回表白遭拒的面子,佯装并没有把希礼之事放在眼里。但没想到婚后没多久,入伍参加南北战争的查理便在军中死去,思嘉在数个月内由单身女子变为寡妇。媚兰一家为安慰丧夫的思嘉,邀思嘉到亚特兰大的家中同住。在那儿,思嘉再次遇上了由于跑封锁线运货物而名声由黑转白的白瑞德,在一场赛珍会上,丧服在身的思嘉被瑞德邀请跳舞,舞会中,瑞德表示自己对思嘉的渴望,但思嘉断然拒绝了他。 媚兰将思嘉当作亲姊妹看待,对于思嘉对希礼的爱及对自己的愤恨浑然不知。战争期间,俩人同住在一屋檐下生活。媚兰却于北军攻陷亚特兰大之际早产,思嘉在瑞德的帮助下,带着媚兰逃回了塔拉庄园,但塔拉已被洗劫一空,且母亲已死去多时,父亲也因此精神失常。 一肩扛起全家重担的思嘉努力种植棉花,甚至枪杀了一名进入偷窃的北方军人。当战争结束后,希礼终于返乡。在战争摧残及饥贫交迫下,思嘉再度表示自己对希礼的爱意,希礼也承认自己受思嘉吸引,但无法离开媚兰。当思嘉得知自己必须替塔拉筹一笔巨额的税金,她扯下窗帘布做了套新衣裳,并鼓起勇气去找被北军羁押的白瑞德,并企图欺瞒他自己过去的苦日子,并施美人计骗取瑞德的钱,但却被瑞德识破,且被瑞德告知他的钱已被北军扣押。回程途中,思嘉巧遇了妹妹的爱人甘富兰,并发现其由于从商成功而致富,并将其诱拐作与自己结婚,付清了塔拉的税金。 嫁给富兰后的思嘉以能干精明的头脑经营了富兰的一座锯木厂,事业蒸蒸日上,但却在一日驾马车经过树林时遭黑人袭击。富兰、希礼同3K党一群人前往替思嘉报复,富兰意外中枪身亡。

 富兰死后,思嘉再度成为寡妇,瑞德却前来拜访,并向思嘉求婚。思嘉在瑞德的百般游说下答应了他的求婚。婚后,瑞德对思嘉百般宠爱,并允诺让思嘉体验婚姻的快乐。思嘉在物质上获得了快乐,但心底却依旧不忘希礼,使瑞德感到痛心。不久,思嘉替瑞德产下一女,取名白美蓝,瑞德将心思转移至爱女身上,对其呵护备至、百般娇宠。

 一日思嘉与希礼在锯木厂,谈及了战争前的年少回忆,感到不胜唏嘘,俩人怀念之余相互拥抱,却被希礼的姊姊英蒂撞见。当晚瑞德酒醉后发狂,对思嘉吐露真心话,并表达其悲痛与失望,话毕,便在喝醉之际将思嘉强抱上楼。隔日,思嘉醒来后瑞德却提出离婚,并带着女儿美蓝离开。 媚兰不相信流言,坚持保护思嘉。同时,思嘉发现自己再次怀孕,当瑞德带着美蓝返家,俩人争执间思嘉不慎跌落阶梯小产。瑞德无比自责,俩人的争执逐渐冷却,当思嘉逐渐恢复健康,美蓝却因练习骑马跳栅栏而不慎落马身亡,瑞德与思嘉两人彼此责怪,婚姻濒临绝裂。

 此时媚兰传出难产消息,思嘉速速赶往媚兰住处。媚兰在临死前,将希礼托付给思嘉照顾,并告诉思嘉瑞德相当爱她,要思嘉善待瑞德。思嘉这才意识到自己早就与媚兰情同姊妹,且自己一直爱的人不是希礼,而是瑞德,但自己多年来却都浑然不觉。返回家中的思嘉发现瑞德准备离开,急忙的想要挽留,但瑞德却表示自己已心灰意冷不在爱思嘉,美蓝的死也已夺去了他留下的意义,之后便扬长而去。思嘉一人站在那儿看着瑞德离去,心中心乱如麻,只知自己不能失去瑞德。忽然间,思嘉心中窜起一丝坚强,对心乱如麻的自己说道:“塔拉!我的家。我要回家,我一定要想办法把他拉回来,无论如何,明天又是新的一天。”

飘的作品的人物原型

 《飘》的很多部分与作者玛格丽特·米切尔自己的生活有很多的相似点,这说明他的生活经历为她的小说提供了一些原形。例如,米切尔对美国内战时期的生活和困难的理解来自于年长亲戚邻居讲述的战时旧事。尽管玛格丽特·米切尔说《飘》中的人物没有现实原形,现代研究者还是发现米切尔的生活圈子里的一些人和他认识或听说过的人与小说中的人物有着相似性。瑞特·巴特勒被认为是以米切尔的第一任丈夫瑞德·阿普朔为原型构建的。米切尔与其于1922年结婚,并在发现他是走私贩后离婚。(另:佐治亚州爱得威尔(Adairsville)的Sir Godfrey Barnsley也被认为是瑞特的原形。在名为“林地”和随后的巴斯里园种植园待过后,米切尔可能得到了有关真坏人的灵感。)

 美国总统西奥多·罗斯福的母亲玛莎·布劳茨·罗斯福可能至少是郝思嘉的部分原型。罗斯福的传记作者戴卫德·麦酷洛夫发现:米切尔在做《亚特兰大报》记者时曾采访过87岁高龄的艾维林·金·威廉姆斯。艾维林是玛莎的密友,在玛莎结婚时是她的伴娘。在这次采访中,玛莎的美丽、优雅和睿智,被长篇累牍的描述。玛莎与郝思嘉有着惊人的相似。

飘的作品的评价

 作为通俗小说的典范作品,《飘》也就被搁置在了一个十分耀眼的位置。《飘》是一部以美国南北战争为历史背景、以南方的社会生活为生活环境的全景社会小说。小说全面展现美国南方社会风貌以及各色人物在巨大的社会变革中的命运变迁,通过展现不同人物在混乱复杂的社会环境中的命运变化,揭示了不同的性格所必然走向的不同的命运安排。作者运用女性所特有的观察视角,细微而又深刻地描写了以斯佳丽为中心人物,以瑞德、梅勒妮和艾希礼为主要性格人物的社会活动,通过他们的社会活动,展现了纷繁复杂的社会画面,以及他们各自不同的命运走向。

 在以往小说创作中,作者习惯于塑造性格单一且突出的人物,即正面人物则性格光辉伟大,没有丝毫缺点,而负面人物则通常充满了阴暗狡诈、冷酷无情的性格本质,性格区别塑造的十分分明。而《飘》却打破了这种描述方式,小说所呈现出的人物形象都是正负两方面性格的组合体,这种性格组合既圆润而生动的变现了每个人物的性格特征,又在深层次中揭示了社会巨变所带个人的一种改变。

 主人公斯佳丽身上表现出来的叛逆性和艰苦创业、自强不息的精神,显示了女主人公自我意识的觉醒、增强和对自主权的追求。在战前、战时和战后,斯佳丽女性意识的体现都充分揭示了其不屈不挠、勇敢坚强、不轻易认输的性格。战前,斯佳丽抛弃了传统淑女应有的礼节和矜持,敢爱敢恨,不顾一切地追求自己的爱,女性意识有所体现;战争期间为了生存,她摒弃了贵族**的娇气和风度,勇敢地担当起保护家人的职责;战后又勇敢地冲破女性身上的种种枷锁,追求自我价值的实现。

 她的多种性格组合注定了她最后的悲剧结局,对于爱情的浪漫追求,对于生活的利己、享乐追求,导致了她对爱情和物质财富追求的双重失败。她就是一个在特殊的历史时期和特殊的社会环境中因追求自我而丧失自我的可怜女性,这种性格组合让展现了一个可恨可恶却又可亲可爱的人物形象。

古代几种婚姻形式

摘要:不同社会历史阶段有不同形态的婚姻制度,从婚制的演变可以看出社会进化发展的轨迹。古代婚姻形态主要有媵妾制、转房制、掠夺婚,其产生及演变情形值得认真研究。 关键词:古代婚姻;媵妾制;转房制;掠夺婚 中图分类号:C9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1297(2008)12-069-01 我国古代婚制经历了数千年的历史沿革,从原始社会的血亲杂交、血缘群婚、族外群婚,到氏族社会的对偶婚和最后的一夫一妻制,婚制的变化与风俗的形成反映了人类自身的进步、社会的发展和文明的程序。但在实际生活中,在一夫一妻婚制的外观下,许多原始婚姻的遗风以各种形式残存下来,奴隶主、封建主始终都过著一夫多妻制的生活,他们只娶一个嫡妻,而媵、妾却有几个乃甚一群。最突出的一夫多妻制就是媵妾制。 一、媵妾制 媵制起源很早,《尸子》中推测尧嫁二女于舜就是媵制,“妻之以皇,媵之以英”。媵制是原始社会的族外婚向对偶婚演变的一种过渡形式,即“与长姊结婚的男性有权把她的达到一定年龄的姊妹也娶为妻”。春秋时期,各国统治者都实行媵制。据《仪礼·士婚礼》:“媵,送也,谓女从者也。”又《公羊传·庄公十九年》载:“媵者何诸侯娶一国则二国往媵之,以侄、嫡从。”意思是说诸侯娶一国之女为妻(嫡夫人),女方以侄(侄女)、嫡(妹妹)随嫁,同时,还有两个和女方同姓的国家也可送女子作为陪嫁,这些随嫁女子统称为“媵”。媵的身份比妻低、比妾高,介于二者之间,《诗经》中有几首诗就写到这种嫁女陪媵制。《诗·大雅·韩奕》:“韩候娶妻……诸嫡从之,祁祁如云。”这是说韩侯娶妻,妻子的妹妹也陪嫁而来,“祁祁”,众多貌,陪嫁的妹妹多如云,可见媵的数量之多:《卫风·硕人》讲齐庄公的女儿庄姜嫁到卫国的情形,诗中“庶姜孽孽”就是说一群陪嫁的齐国姑娘都打扮得很漂亮。 在婚姻发展史上,媵制是西周和春秋时期特有的婚制,是远古群婚习俗的遗迹。进入战国,社会制度发生巨大变革,嫁女陪媵制随之没落,但陪送侍女丫环、妻死妹续弦等现象一直延续到近代,这可以说是媵制的一种演变。 妾制的出现比媵制稍晚,妾的名称最早见于《礼记》。据《礼记-内则》:“聘则为妻,奔则为妾。”妻子是经过正式聘娶仪式明媒正娶的,纳妾则不拘礼数,因此妾常遭受社会歧视,“父母国人皆贱之”。既然无需正式聘娶,那么妾的来源就多种多样:可以是买来的贫家妻女,可以是家中的女仆或家仆的女儿,可以是战争中掠夺的女俘,可以是罪犯的妻女,也可以是亲朋所馈赠的“礼物”。《汇宛》:“妾,接也。言得接见君子而不得伉俪也。”《礼记·坊记》郑玄笺:“妾合买者,以其贱同于公物也。”可见妾的地位不仅比正妻低,而且比媵也低,她们是奴隶主、封建主的妻子群中地位最低的人。后代的宫女、富家的姬妾都是先秦妾的余脉。 二、转房制 转房制,又叫收继制,指子弟在父兄死后,娶庶母及嫡嫂为妻的婚制,该婚制是“夫兄弟婚”、“妻姊妹婚”的残余习俗及一夫多妻制的变相形式,是氏族社会群婚制的遗迹。转房制在后世被认为是大逆不道的*秽 行为,法律绝对禁止,犯则处以极刑。然而在先秦时期,这种婚姻实不鲜见,在儒家典籍中不乏其事。如嫁给晋文公的怀赢,曾先嫁怀公,妻从夫諡,故称怀赢:穆公又纳于重耳,重耳为怀公之叔,这是叔侄间的转房。据《左传·庄公二十八年》:“楚令尹子元欲蛊文夫人,为馆于其宫侧而振万(舞)焉。夫人闻之,泣曰:‘先君以是舞也,习戎备也,今令尹不寻诸仇仇,而于未亡人之侧,不亦异乎’”子元是楚文王之弟,哥哥死了便去诱惑嫂子,虽遭拒绝,却也不以为耻。 “烝”“报”是春秋时期流行于各诸侯国统治阶级中的转房制遗俗的一种。“薰”是父亲死后,儿子娶其妾、媵为妻;“报”指伯父、叔父死后,侄子娶其妾为妻。《左传》中记载:夷姜是春秋时期卫宣公的庶母,而卫宣公“烝于夷姜,生急子,属诸右公子”,还是这个卫宣公,先是烝了庶母,后又占儿媳宣姜为妻,宣公死后,他的另一个儿子公子顽又烝了宣姜,并生下齐子、戴公、文公、宋桓夫人、许穆夫人等子女:齐姜,是晋武公妾,晋武公之子献公“娶子贾,无子。烝于齐姜,生秦穆夫人及太子申生”。这些在当时都是公开进行,燕报所生子女有的还成为国君或国君夫人。 从汉代到清末,转房制一直不绝于史,古代游牧民族中尤为盛行。西汉的匈奴、西羌、乌桓,宋代的女真族,元代的蒙古族,都实行这种婚制。我国西南地区的怒族、彝族、佤族、独龙族、阿昌族、苗族和东北地区的鄂伦春族、鄂温克族等,也都较长时间地流行过这种婚制。 三、掠夺婚 “掠夺婚”又叫劫夺婚、佯战婚,是以掠夺的方式来达到成婚目的一种婚姻仪式。该婚制是在母系氏族社会向父系氏族社会过渡的历史阶段中产生的。原始氏族成员由男从女居转为女从男居,是人类所经历的最急进的革命之一,而掠夺婚就是完成上述转变的一种表现形式。 掠夺婚主要盛行于奴隶制时代,是假劫真婚,《易经》爻辞中的“匪(非)寇,婚媾”意思是说:不是来抢劫财物,而是模拟战斗,缔结婚姻。在这里,劫夺只是假抢、是佯战、是形式,并不是攻杀劫妇,成逼成婚,这与奴隶主把从战争中掠夺来的女俘杀掉或纳为妾不同。《仪礼·士婚礼》规定,男方“亲迎”要用全副的黑色装备(“载鬼一车”)就是受到劫夺婚的影响。魏晋以后,我国爨族依然实行掠夺婚制。唐代是我国各民族的大融合时期,掠夺婚被当时婚仪所吸收,成了“坐地安帐(也称‘青庐’)”、“下婿”、“弄妇”等节目。 清人桂馥的《黔南苗蛮图说》用插图和文字对贵阳、都匀一带少数民族的掠夺婚作了形象化的记叙。在夺婚前,青年男女已约定时间、地点,但在男子掠夺时,女子还要装出呼救姿态,通知家人和邻里营救,男子则带着伙伴设法逃走,或把女子拖走,再派媒人正式向女家求婚。由此可见,掠夺婚在举行仪式前,男女已有爱情关系,而不是男子强迫女子。直到解放前,我国云南的景颇族、傈僳族和傣族都实行掠夺婚。不过,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掠夺婚已成为历史的陈迹。 总之,我国历史悠久,民族众多,在长期的社会发展中,出现了多种婚姻形态,除了媵妾制、转房制、掠夺婚,还有聘娶婚、买卖婚、交换婚、入赘婚等等。自从阶级社会产生后,这些婚姻都打上了鲜明的时代烙印,体现了男性支配婚姻的色彩。

蒙古族的几种婚姻形式

一、抢婚 (亦称掠夺婚):这种婚制是奴隶制时期的产物。蒙古族自七世纪到十二世纪以来,开始从奴隶制向封建制转化。在婚姻形式上,聘婚已经盛行起来。《蒙古秘史》卷一之首就记载:都蛙锁豁儿为弟聘妇,途中遇一群百姓,就“有一女子甚好,倘未嫁人,为吾弟朵奔篾儿干聘之。”《蒙古秘史》中关于聘婚、许婚有许多记载。元代前后,聘婚已经成为一种普遍实行的婚姻制度。但是,直到十三世纪,掠夺婚并不少见。《秘史》中也速该把阿秃儿(成吉思汗之父)和诃额仑夫人的结合,就是正在打猎的也速该遇见另一部落的娶女归来,见颜容无比,遂引其弟,助其抢来为妻。在战争中掠夺婚则更不胜数。一二○二年击灭塔塔儿后,成吉思汗下令:“为父祖报其仇,雪其恨,比辖而屠之,杀之,屠而绝尽之,奴其所余者”。塔塔儿的成年女子多被掠来成婚。随着历史的发展,掠夺婚逐渐减少了,消失了,为聘婚所代替。但人们仍不忘其旧,把象征性的抢婚形式,作为一种结婚习俗接受过来。据说草地蒙古人,男女双方相许后,男方故意将新娘抢走,然后送牛、马作聘礼,再把新娘带回婆家,怀孕后娘家才宣告许配成婚。结婚后,妇女也不许再嫁,“以为死人之妻难以共居”叫“鬼妻”(见《北史室韦列传》)。 十三世纪时,有的聘女后,姑娘父亲宣布;现在我的女儿为你所有了,你在哪里找到她,就把她带走。可是,这时姑娘躲在亲戚家,新郎把姑娘找到,佯装使用暴力把她抢过来,并带回家去。(见《鲁不鲁乞东游记》123页)。到了清末,仍有类似的作法。有的采取:双方同意,并交过聘礼以后,新郎在亲属及年轻朋友的陪伴下,骑马来到新娘的毡包,这时新娘坐在那里,被她的女友们团团围着。照例新娘不是被领走,而是从她的女友手中被抢走。她喊著、推打着,挣扎着,那些强壮的小伙子们却灵巧地把她驾走,让她坐在马上,有时干脆把新娘横放在马鞍上,就这样驰向新郎毡包。这时,新郎家里大摆喜宴,款待亲友,大家尽情吃喝,唱歌,跳舞,骑马赛跑,射箭摔跤,嬉闹逗笑,非常开心。不过,这些实质已不是抢婚,只是一种婚俗形式。就是这些,近代也不见了。 二、表亲婚:蒙古族实行族外婚制,禁止血亲结婚,但不限制姻亲结婚。因而常常到舅族求婚。帖木真九岁时,也速该把阿秃儿就打算从帖木真舅族的诃额仑母家,斡勒忽讷兀惕百姓处聘女,但因途中遇到德薛禅,聘了其女孛儿帖才没有去成。这种古 俗一直延续到现代。但这种表亲婚多限于姑作婆,很少有舅家娶外甥女的,因人们认为那是“姑血倒流”。我国《婚姻法》严禁近亲结婚。这种亚血缘婚姻已被禁止。 三、转房婚:加宾尼在《蒙古史》中谈他的东游所见,谈到寡妇的婚姻时说:“在地们的丈夫去世以后,妇女们是不容易第二次结婚的。但弟弟可以在哥哥去世以后,同他的嫂子结婚。”据《马可波罗游记》、《加宾尼蒙古史》、《鲁不鲁乞东游汜》载;十三世纪时,儿子在父亲死后,也可以秘除自己生母以外的父亲的其他妻子结婚。《三国志东夷传》记载扶余及其他民族婚俗时说:“兄死妻嫂,与匈奴同俗”。以此看来,这种“转房婚”,恐为北方民族所共有的婚姻习俗。这种“妻姐妹婚”和“夫兄弟婚”,正是母权制氏族社会族外群婚制的遗俗。这种婚制直到现代仍个别的存在着夫兄弟婚。它多因家境不大富裕弟嫂结合(民间称就合),可免花很多钱另娶,另也因嫂的品德好,为全家所赞佩,不忍相离。妻姐妹婚,多因姐夫人品好,又怕姐的遗子受继母气,而姐夫与小姨结合成妻姐妹婚。 四、妻方居住婚:“妻方居住婚”有的是“入赘婚”,有的是“服役婚”。这不仅南方存在,北方也存在。《旧唐书室韦传》载“婚姻之法,男先就女舍,三年役力,因得亲迎其妇,役日已满,女家分其财物,夫妇同车而载,鼓舞共归”。这种“妻方居住婚”到十二世纪仍然存在。也速该把阿秃儿带领帖木真到德薛禅家聘婚,聘后说:“可留我子入赘。”遂赠其从马为聘礼留帖木真而去。不过,正如《蒙古秘史》所载;“女子之命刁;可老于生身之门”,可见当时人们并不十分赞同这种入赘婚。这种婚俗虽然一直存在下来,但直到解放前也是较为不多见的。东北地区个别边远草原,妻方居住婚还有另一种情形,就是结婚得子后,夫妇共归,如结婚多年未有生儿育女,可以离婚另娶。 五、妻婚:是一种古老的封建迷信的婚姻形式。它是以男女两方用死者联姻的婚嫁关系为特点。古代,蒙古族信奉萨满教,笃信灵魂的存在,虔诚地崇拜天、地、山、河。因而也就非常相信这种冥婚。当时,家里如果有儿子天亡,而另有——家女儿也早逝的话,他们就彼此替自己亡故的儿女,象他们生时一样办理婚事。在纸上画一些侍从和马匹,各种动物,衣服,金钱和日用器皿,把这些纸片和正式婚约用火焚化,以便送到阴间,供给他们的儿女享用,让他们彼此成为正式夫妻,组织家庭。双方父母办过这种仪式后,也成为亲家,宛如他们的儿女真正结了亲一样来往(见《马可波罗游记》)。 六、买卖婚:元朝日寸,蒙古族进入了封建社会。明,清以来,随着封建制的发展,聘婚制也就成了买卖婚。买卖婚是以男方相当数量的财物为代价娶妻成亲的。蒙古族大多数都是用牛,马、羊为聘礼的,也有的用金银首饰、衣物,土地的。草地蒙古族聘礼多为牛马羊等牲畜。 蒙古族视九为吉数。聘礼,都由一九到九九,如九只,四十五只,八十一、只等。有些穷苦牧人常因拿不出聘礼而终生不娶。一些情投意合的青年男女,也多因拿不出聘礼而被拆散,造成遗恨终生的婚姻悲剧。在东北,有的蒙古族地区非常讲究陪送和嫁妆。有的要陪送一架新的蒙古包,有的一个箱子装一勒勒车,一套被褥装一勒勒车。人们专门查数,看娘家陪送多少车嫁妆。 七、抱斧婚:这是蒙古族奴隶制社会遗留下来的一种非常残忍的婚制。它始于何时不详,没有文献记载,但直到清末,东北蒙古族地区还存在这种婚姻。它规定,府内女奴如违犯府规,就强行叫她抱斧成亲。成婚仪式是,她怀抱斧子(代表她的丈夫),她前面放著猪食槽子,塔头墩子,意为愿她象堵一样、象塔头草—样为王公繁殖奴隶。祝词歌手还要唱些与这内容相同的“赞歌”。从此她可以任人欺凌污辱。实际上,这是封建王公对女奴——种示威性惩处。据说哲里木一带也有与碾子成亲、抱公鸡成亲的(见吉林人民出版社《不愿作奴隶的人们》),形式虽异,实质相同。

现代婚姻有哪几种形式啊 急用

婚前同居、情感婚、现实婚、虚拟婚、婚外同居。

中国古代重要的婚姻形式

一 娃娃亲 即是两家关系好,又有年纪相仿的儿女,在他们出世没多久就定亲。

二 媒婆说媒 看到心仪的女子,就去找媒婆去女子家说媒求亲。

无效婚姻有哪几种形式

对于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因此无法以调解书的形式确认婚姻的效力。

《婚姻法解释(一)》

第九条 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可以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另行制作调解书。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上诉。

古代书信有哪几种形式

文言书信格式举要

称谓后附提称语,用于文言书信,如,运使学士阁下(王安石《上杜学士言开

河书》)、虹生十四兄亲家年大人情右(龚自珍《与吴虹生书》);再如,某公道席

、某先生台鉴、母氏慈鉴、贤弟如晤,等。现将常见提称语列表如下:

这里再对较常见的提称语约略作些解释。

足下 古代最初用为下对上的敬称,后来书信中多用于同辈之间。

膝下 旧时子女致父母的信,多以“父母亲大人膝下”起首。人幼时常依于父

母膝旁,家书中用“膝下”,既表敬重,又示出对父母的亲爱、眷依之情。

古代婚姻

如果是皇上或太后给将军大人们赐婚的话,应该可以。除非娶得是太后皇上异常宠爱的王公贵族**,那要是娶妾,那位**肯定会去告诉皇上。

如果是驸马或郡马(公主或郡主的夫君),是不能娶妾的。除非是公主或郡主生不出孩子,执意要求驸马另娶的才可以。不过也只能悄悄地养在外面,不能张扬,否则公主的名声就完了。一般驸马都不会另娶的。

中国古代有哪几种经济形式

中国古代经济是农耕为主体的经济形态,自然经济是其主体,小农经济是主要经济形式。其包括农业、手工业、商业三大经济部门,发达的农业、先进的手工业、繁盛的商业为古代文明萌发、发展提供了雄厚的经济基础,塑造了辉煌灿烂的中国农耕文明。至明清时期,从中分离出迥异的资本主义萌芽这一先进的生产方式,但自然经济的固守、封建制度的保守、传统重农抑商、闭关锁国政策观念的抵制严重阻碍了资本主义萌芽的发展,一直处于萌芽状态,导致了近代的迟滞、落后、挨打。

自然经济和商品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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