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城》是中现代文学史上一部风格独特的讽刺小说。作者钱钟书1910—,江苏无锡人,1933年毕业于清华大学外文系,后留学英、法,是位学贯中西而富才情的学者。《围城》动笔于1944年,完稿于1946年,其时,作者正蛰居上海,耳闻身受日本侵略者的蛮横,“两年里忧世伤生”《围城·序》,同时又坚韧地“锱铢积累地”把自己对人生、对学术的感悟与思考付诸笔端,先后完成了小说《围城》和学术著作《谈艺录》。
作者在《围城》初版的序言里曾自述创作意图说:“我想写现代的某一部分社会,某一类人物。”参照小说内容,可以看到,作者着意表现的是现代中国上层知识分子的众生相。通过主人公方鸿渐与几位知识女性的情感、婚恋纠葛,通过方鸿渐由上海到内地的一路遭遇,《围城》以喜剧性的讽刺笔调,刻画了抗战环境下中国一部分知识分子的彷徨和空虚。作者借小说人物之口解释“围城”的题义说:这是从法国的一句成语中引申而来的,即“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来,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小说的整个情节,是知识界青年男女在爱情纠葛中的围困与逃离,而在更深的层次上,则是表现一部分知识者陷人精神“围城”的境遇。而这,正是《围城》主题的深刻之处。
内容简介:
钱钟书的长篇小说《围城》,才情横溢,妙喻连篇,可谓家喻户晓。
方鸿渐海外"游学"数年,回国前花了几十块美金到一个爱尔兰人处弄得一纸假文凭骗过父亲与"岳父"。真才实学的苏文纨喜欢他,而他喜欢美丽纯真的唐晓芙,最后由于他与这对表姐妹之间的种种误会,暂且离开了上海,稀里糊涂地与同在三闾大学教书的孙柔嘉结了婚。婚后,方鸿渐对一直喜欢苏文纨的挚友赵辛楣说:"若是你真娶了苏**,会觉得也不过尔尔。"这也算是他在婚姻城堡中的感悟吧。
“西洋赶驴子的人,每逢驴子不肯走,鞭子没有用,就把一串胡萝卜挂在驴子眼睛之前、唇吻之上。这笨驴子以为走前一步,萝卜就能到嘴,于是一步再一步继续向前,嘴愈要咬,脚愈会赶,不知不觉中又走了一站。那时候它是否吃得到这串萝卜,得看驴夫的高兴。”
人生是围城,婚姻是围城。钱钟书的小说《围城》是一幅栩栩如生的世井百态图。钱钟书先生将自己的语言天才并入极其渊博的知识,再添加上一些讽刺主义的幽默调料,以一书而定江山。
简评:
《围城》表现出了对世态人情的精微观察与高超的心理描写艺术。作者刻画才女型人物苏文纨的矜持与矫情,小家碧玉式的孙柔嘉柔顺后面深隐的城府,可谓洞幽烛微;而对嘴上机敏而内心怯弱、不无见识而又毫无作为的方鸿渐的复杂性格心态的剖析,则更是极尽曲折而入木三分。《围城》的描写,自始至终又都贯穿着嘲讽的喜剧情调。小说的基本情节,都围绕着方鸿渐展开,小说的诸多人物,场面也大都从方的观点展现,方的观人阅世的挪揄态度,以及隐含在他背后的小说作者的嘲讽口吻,交错交融,使《围城》的讽刺门手法别具一格。
《围城》的叙述并不完全贴紧人物性格与情节线索,作者常常旁逸斜出,谈古论今,旁征博引,新奇的比喻,警策的句子,层出迭见,使小说语言的知识容量大为增加,但有时枝蔓过多,略有炫耀知识之嫌。
《围城》1947年在上海初版发行,1980年由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修订本,增加了作者补写的“重印前记”一篇。钱钟书的夫人杨绛曾作有《记钱钟书与〈围城〉》,对《围城》的写作情况及小说中某些人物与原型的关系,有很风趣的记述,可以参看。
记钱钟书与《围城》
作者:杨绛
一 钱钟书写《围城》
钱钟书在《围城》的序里说,这本书是他“锱铢积累”写成的。我是“锱铢积累”读完的。每天晚上,他把写成的稿子给我看,急切地瞧我怎样反应。我笑,他也笑;我大笑,他也大笑。有时我放下稿子,和他相对大笑,因为笑的不仅是书上的事,还有书外的事。我不用说明笑什么,反正彼此心照不宣。然后他就告诉我下一段打算写什么,我就急切地等着看他怎么写。他平均每天写五百字左右。他给我看的是定稿,不再改动。后来他对这部小说以及其它“少作”都不满意,恨不得大改特改,不过这是后话了。
钟书选注宋诗,我曾自告奋勇,愿充白居易的“老妪”——也就是最低标准;如果我读不懂,他得补充注释。可是在《围城》的读者里,我却成了最高标准。好比学士通人熟悉古诗文里词句的来历,我熟悉故事里人物和情节的来历。除了作者本人,最有资格为《围城》做注释的,该是我了。
看小说何需注释呢?可是很多读者每对一本小说发生兴趣,就对作者也发生兴趣,并把小说里的人物和情节当作真人实事。有的干脆把小说的主角视为作者本人。高明的读者承认作者不能和书中人物等同,不过他们说,作者创造的人物和故事,离不开他个人的经验和思想感情。这话当然很对。可是我曾在一篇文章里指出:创作的一个重要成分是想象,经验好比黑暗里点上的火,想象是这个火所发的光;没有火就没有光,但光照所及,远远超过火点儿的大小①。创造的故事往往从多方面超越作者本人的经验。要从创造的故事里返求作者的经验是颠倒的。作者的思想情感经过创造,就好比发过酵而酿成了酒;从酒里辩认酿酒的原料,也不容易。我有机缘知道作者的经历,也知道酿成的酒是什么原料,很愿意让读者看看真人实事和虚构的人物情节有多少联系,而且是怎样的联系。因为许多所谓写实的小说,其实是改头换面地叙写自己的经历,提升或满足自己的感情。这种自传体的小说或小说体的自传,实在是浪漫的纪实,不是写实的虚构。而《围城》只是一部虚构的小说,尽管读来好像真有其事,实有其人。
《围城》里写方鸿渐本乡出名的行业是打铁、磨豆腐,名产是泥娃娃。有人读到这里,不禁得意地大哼一声说:“这不是无锡吗?钱钟书不是无锡人吗?他不也留过洋吗?不也在上海住过吗?不也在内地教过书吗?”有一位专爱考据的先生,竟推断出钱钟书的学位也靠不住,方鸿渐就是钱钟书的结论更可以成立了。
钱钟书是无锡人,一九三三年毕业于清华大学,在上海光华大学教了两年英语,一九三五年考取英庚款到英国牛津留学,一九三七年得副博士(B.Litt.)学位,然后到法国,入巴黎大学进修。他本想读学位,后来打消了原意。一九三八年,清华大学聘他为教授,据那时候清华的文学院长冯友兰先生来函说,这是破例的事,因为按清华旧例,初回国教书只当讲师,由讲师升副教授,然后升为教授。钟书九、十月间回国,在香港上岸,转昆明到清华任教。那时清华已并入西南联大。他父亲原是国立浙江大学教授,应老友廖茂如先生恳请,到湖南蓝田帮他创建国立师范学院;他母亲弟妹等随叔父一家逃难住上海。一九三九年秋,钟书自昆明回上海探亲后,他父亲来信来电,说自己老病,要钟书也去湖南照料。师范学院院长廖先生来上海,反复劝说他去当英文系主任,以便伺候父亲,公私兼顾。这样,他就未回昆明而到湖南去了。一九四○年暑假,他和一位同事结伴回上海探亲,道路不通,半途折回。一九四一年暑假,他由广西到海防搭海轮到上海,准备小住几月再回内地。西南联大外语系主任陈福田先生到了上海特来相访,约他再回联大。值珍珠港事变,他就沦陷在上海出不去了。他写过一首七律《古意》,内有一联说:“槎通碧汉无多路,梦入红楼第几层”,另一首《古意》又说:“心如红杏专春闹,眼似黄梅诈雨晴”,都是寄托当时羁居沦陷区的怅望情绪。《围城》是沦陷在上海的时期写的。
钟书和我一九三二年春在清华初识,一九三三年订婚,一九三五年结婚,同船到英国(我是自费留学),一九三七年秋同到法国,一九三八年秋同船回国。我母亲一年前去世,我苏州的家已被日寇抢劫一空,父亲避难上海,寄居我姐夫家。我急要省视老父,钟书在香港下船到昆明,我乘原船直接到上海。当时我中学母校的校长留我在“孤岛”的上海建立“分校”。二年后上海沦陷,“分校”停办,我暂当家庭教师,又在小学代课,业余创作话剧。钟书陷落上海没有工作,我父亲把自己在震旦女子文理学院授课的钟点让给他,我们就在上海艰苦度日。
有一次,我们同看我编写的话剧上演,回家后他说:“我想写一部长篇小说!”我非常高兴,催他快写。那时他正偷空写短篇小说,怕没有时间写长篇。我说不要紧,他可以减少授课的时间,我们的生活很省俭,还可以更省俭。恰好我们的女佣因家乡生活好转要回去。我不勉强她,也不另觅女佣,只把她的工作自己兼任了。劈柴生火烧饭洗衣等等我是外行,经常给煤烟染成花脸,或熏得满眼是泪,或给滚油烫出泡来,或切破手指。可是我急切要看钟书写《围城》(他已把题目和主要内容和我讲过),做灶下婢也心甘情愿。
《围城》是一九四四年动笔,一九四六年完成的。他就像原《序》所说:“两年里忧世伤生”,有一种惶急的情绪,又忙着写《谈艺录》;他三十五岁生日诗里有一联:“书癖钻窗蜂未出,诗情绕树鹊难安”,正是写这种兼顾不来的心境。那时候我们住在钱家上海避难的大家庭里,包括钟书父亲一家和叔父一家。两家同住分炊,钟书的父亲一直在外地,钟书的弟弟妹妹弟媳和侄儿女等已先后离开上海,只剩他母亲没走,还有一个弟弟单身留在上海;所谓大家庭也只像个小家庭了。
以上我略叙钟书的经历、家庭背景和他撰写《围城》时的处境,为作者写个简介。下面就要为《围城》做些注解。
钟书从他熟悉的时代、熟悉的地方、熟悉的社会阶层取材。但组成故事的人物和情节全属虚构。尽管某几个角色稍有真人的影于,事情都子虚乌有;某些情节略具真实,人物却全是捏造的。
方鸿渐取材于两个亲戚:一个志大才疏,常满腹牢骚;一个狂妄自大,爱自吹自唱。两人都读过《围城》,但是谁也没自认为方鸿渐,因为他们从未有方鸿渐的经历。钟书把方鸿渐作为故事的中心,常从他的眼里看事,从他的心里感受。不经意的读者会对他由了解而同情,由同情而关切,甚至把自己和他合而为一。许多读者以为他就是作者本人。法国十九世纪小说《包法利夫人》的作者福娄拜曾说:“包法利夫人,就是我。”那么,钱钟书照样可说:“方鸿渐,就是我。”不过还有许多男女角色都可说是钱钟书,不光是方鸿渐一个。方鸿渐和钱钟书不过都是无锡人罢了,他们的经历远不相同。
我们乘法国邮船阿多士Ⅱ(Athos Ⅱ)回国,甲板上的情景和《围城》里写的很像,包括法国警官和犹太女人调情,以及中国留学生打麻将等等。鲍**却纯是虚构。我们出国时同船有一个富有曲线的南洋姑娘,船上的外国人对她大有兴趣,把她看作东方美人。我们在牛津认识一个由未婚夫资助留学的女学生,听说很风流。牛津有个研究英国语文的埃及女学生,皮肤黑黑的,我们两人都觉得她很美。鲍**是综合了东方美人、风流未婚妻和埃及美人而抟捏出来的。钟书曾听到中国留学生在邮船上偷情的故事,小说里的方鸿渐就受了鲍**的引诱。鲍鱼之肆是臭的,所以那位**姓鲍。
苏**也是个复合体。她的相貌是经过美化的一个同学。她的心眼和感情属于另一个;这人可一点不美。走单帮贩私货的又另是一人。苏**做的那首诗是钟书央我翻译的,他嘱我不要翻得好,一般就行。苏**的丈夫是另一个同学,小说里乱点了鸳鸯谱。结婚穿黑色礼服,白硬领圈给汗水浸得又黄又软的那位新郎,不是别人,正是钟书自己。因为我们结婚的黄道吉日是一年里最热的日子。我们的结婚照上,新人、伴娘、提花篮的女孩子、提纱的男孩子,一个个都像刚被警察拿获的扒手。
赵辛媚是由我们喜欢的一个五六岁的男孩子变大的,钟书为他加上了二十多岁年纪。这孩子至今没有长成赵辛媚,当然也不可能有赵辛媚的经历。如果作者说:“方鸿渐,就是我,”他准也会说:“赵辛媚,就是我。”
有两个不甚重要的人物有真人的影子,作者信手拈来,未加融化,因此那两位相识都“对号入座”了。一位满不在乎,另一位听说很生气。钟书夸张了董斜川的一个方面,未及其他。但董斜川的谈吐和诗句,并没有一言半语抄袭了现成,全都是捏造的。褚慎明和他的影子并不对号。那个影子的真身比褚慎明更夸张些呢。有一次我和他同乘火车从巴黎郊外进城,他忽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纸,上面开列了少女选择丈夫的种种条件,如相貌、年龄、学问、品性、家世等等共十七八项,逼我一一批分数,并排列先后。我知道他的用意,也知道他的对象,所以小小翼翼地应付过去。他接着气呼呼地对我说:“她们说他(指钟书)‘年少翩翩’,你倒说说,他‘翩翩’不‘翩翩’。”我应该厚道些,老实告诉他,我初识钟书的时候,他穿一件青布大褂,一双毛布底鞋,戴一副老式大眼镜,一点也不‘翩翩’。可是我瞧他认为我该和他站在同一立场,就忍不住淘气说:“我当然最觉得他‘翩翩’。”他听了怫然,半天不言语。后来我称赞他西装笔挺,他惊喜说:“真的吗?我总觉得自己的衣服不挺,每星期洗熨一次也不如别人的挺。”我肯定他衣服确实笔挺,他才高兴。其实,褚慎明也是个复合体,小说里的那杯牛奶是另一人喝的。那人也是我们在巴黎时的同伴,他尚未结婚,曾对我们讲:他爱“天仙的美”,不爱“妖精的美”。他的一个朋友却欣赏“妖精的美”,对一个牵狗的妓女大有兴趣,想“叫一个局”,把那妓女请来同喝点什么谈谈话。有一晚,我们一群人同坐咖啡馆,看见那个牵狗的妓女进另一家咖啡馆去了。“天仙美”的爱慕者对“妖精美”的爱慕者自告奋勇说:“我给你去把她找来。”他去了好久不见回来,钟书说:“别给蜘蛛精网在盘丝洞里了,我去救他吧。”钟书跑进那家咖啡馆,只见“天仙美”的爱慕者独坐一桌,正在喝一杯很烫的牛奶,四围都是妓女,在窃窃笑他。钟书“救”了他回来。从此,大家常取笑那杯牛奶,说如果叫妓女,至少也该喝杯啤酒,不该喝牛奶。准是那杯牛奶作崇,使钟书把褚慎明拉到饭馆去喝奶;那大堆的药品准也是即景生情,由那杯牛奶生发出来的。
方遯翁也是个复合体。读者因为他是方鸿渐的父亲,就确定他是钟书的父亲,其实方遯翁和他父亲只有几分相像。我和钟书订婚前后,钟书的父亲擅自拆看了我给钟书的信,大为赞赏,直接给我写了一封信,郑重把钟书托付给我。这来很像方遯翁的作风。我们沦陷在上海时,他来信说我“安贫乐道”,这也很像方遯翁的语气。可是,如说方遯翁有二三分像他父亲,那么,更有四五分是像他叔父,还有几分是捏造,因为亲友间常见到这类的封建家长。钟书的父亲和叔父都读过《围城》。他父亲莞尔而笑;他叔父的表情我们没看见。我们夫妇常私下捉摸,他们俩是否觉得方遯翁和自己有相似之处。
唐晓芙显然是作者偏爱的人物,不愿意把她嫁给方鸿渐。其实,作者如果让他们成为眷属,由眷属再吵架闹翻,那么,结婚如身陷围城的意义就阐发得更透彻了。方鸿渐失恋后,说赵辛楣如果娶了苏**也不过尔尔,又说结婚后会发现娶的总不是意中人。这些话都很对。可是他究竟没有娶到意中人,他那些话也就可释为聊以自慰的话。
至于点金银行的行长,“我你他”**的父母等等,都是上海常见的无锡商人,我不再一一注释。
我爱读方鸿渐一行五人由上海到三闾大学旅途上的一段。我没和钟书同到湖南去,可是他同行的五人我全认识,没一人和小说里的五人相似,连一丝影儿都没有。王美玉的卧房我倒见过:床上大红绸面的被子,叠在床里边;桌上大圆镜子,一个女人脱了鞋坐在床边上,旁边煎着大半脸盆的鸦片。那是我在上海寻找住房时看见的,向钟书形容过。我在清华做学生的时期,春假结伴旅游,夜宿荒村,睡在铺干草的泥地上,入夜梦魇,身下一个小娃娃直对我嚷:“压住了我的红棉袄”,一面用手推我,却推不动。那番梦魇,我曾和钟书讲过。蛆叫“肉芽”,我也曾当作新鲜事告诉钟书。钟书到湖南去,一路上都有诗寄我。他和旅伴游雪窦山,有纪游诗五古四首,我很喜欢第二第三首,我不妨抄下,作为真人实事和小说的对照。
天风吹海水,屹立作山势;浪头飞碎白,积雪疑几世。我常观乎山,起伏有水致;蜿蜒若没骨,皱具波涛意。乃知水与山,思各出其位,譬如豪杰人,异量美能备。固哉鲁中叟,祗解别位智。
山容太古静,而中藏瀑布,不舍昼夜流,得雨势更怒。辛酸亦有泪,贮胸敢倾吐;略似此山然,外勿改其度。相契默无言,远役喜一晤。微恨多游踪,藏焉未为固。衷曲莫浪陈,悠悠彼行路。
小说里只提到游雪窦山,一字未及游山的情景。游山的自是游山的人,方鸿渐、李梅亭等正忙着和王美玉打交道呢。足见可捏造的事丰富得很,实事尽可抛开,而且实事也挤不进这个捏造的世界。
李梅亭途遇寡妇也有些影子。钟书有一位朋友是忠厚长者,旅途上碰到一个自称落难的寡妇;那位朋友资助了她,后来知道是上当。我有个同学绰号“风流寡妇”,我曾向钟书形容她临睡洗去脂粉,脸上眉眼口鼻都没有了。大约这两件不相干的事凑出来一个苏州寡妇,再碰上李梅亭,就生出“倷是好人”等等妙语奇文。
证处厚的夫人使我记起我们在上海一个邮局里看见的女职员。她头发枯黄,脸色苍白,眼睛斜撇向上,穿一件浅紫色麻纱旗袍。我曾和钟书讲究,如果她皮肤白腻而头发细软乌黑,浅紫的麻纱旗袍换成线条柔软的深紫色绸旗袍,可以变成一个美人。汪太太正是这样一位美人,我见了似曾相识。
范**、刘**之流想必是大家熟悉的,不必再介绍。孙柔嘉虽然跟着方鸿渐同到湖南又同回上海,我却从未见过。相识的女人中间(包括我自己),没一个和她相貌相似,但和她稍多接触,就发现她原来是我们这个圈子里最寻常可见的。她受过高等教育,没什么特长,可也不笨;不是美人,可也不丑;没什么兴趣,却有自己的主张。方鸿渐“兴趣很广,毫无心得”;她是毫无兴趣而很有打算。她的天地极小,只局限在“围城”内外。她所享的自由也有限,能从城外挤入城里,又从城里挤出城外。她最大的成功是嫁了一个方鸿渐,最大的失败也是嫁了一个方鸿渐。她和方鸿渐是芸芸知识分子间很典型的大妇。孙柔嘉聪明可喜的一点是能画出汪太太的“扼要”:十点红指甲,一张红嘴唇。一个年轻女子对自己又羡又妒又瞧不起的女人,会有这种尖刻。但这点聪明还是钟书赋与她的。钟书惯会抓住这类“扼要”,例如他能抓住每个人声音里的“扼要”,由声音辨别说话的人,尽管是从未识面的人。
也许我正像堂吉诃德那样,挥剑捣毁了木偶戏台,把《围城》里的人物斫得七零八落,满地都是硬纸做成的断肢残骸。可是,我逐段阅读这部小说的时候,使我放下稿子大笑的,并不是发现了真人实事,却是看到真人实事的一鳞半爪,经过拼凑点化,创出了从未相识的人,捏造了从未想到的事。我大笑,是惊喜之余,不自禁地表示“我能拆穿你的西洋镜”。钟书陪我大笑,是了解我的笑,承认我笑得不错,也带着几分得意。
可能我和堂吉诃德一样,做了非常扫兴的事。不过,我相信,这来可以说明《围城》和真人实事的关系。
第一点,苏文纨不满意赵辛楣的性格。您或许会觉得疑惑,赵辛楣对她又温柔又体贴,她怎可能会不满意呢?那您就错了,苏文纨的确不满意赵辛楣的性格,原因有三,其一赵辛楣有骨气、有傲气,这从他对曹元朗靠岳父当“战时物资委员会”处长这件事的感慨——“呸!要靠了裙带关系得意,那人算没有骨气了”可以看出来;其二赵辛楣精明、会观察、会分析,这从他发觉李梅亭和顾尔谦在买大菜间这事上撒谎时说的“李梅亭那一天拦着要去办理票子,上船以前,他一个字没提起票子难买的事。假如他提起,我就会派人去办。这中间准有鬼”和认为孙柔嘉并非单纯的小丫头而是工于心计的做作女人的话“方才我旁观者看的清清楚楚,孙**——唉!这女孩子刁滑的很,我带她来,上了大当”“你想,一个大学毕业生会那样天真幼稚么”可以看出来;其三赵辛楣有主见,这从他觉得教书和办报都是开发明智、教书对干政治的人是一件好事和有时候一个人不得不说谎等观点可以看出来。而苏**又很强势,喜欢操控别人,但她觉得自己会hold不住赵辛楣,不能像控制方鸿渐、曹元朗那般容易地去控制赵辛楣,而且又怕他发觉自己表面上是一个有才情、有见识的高贵优雅女诗人,实质上却是一个爱慕虚荣、工于心计、会想法赚钱的市侩女人。就是因为这样,所以我才觉得苏文纨不会喜欢赵辛楣的性格。
第二点,赵辛楣太有才了。赵辛楣是美国留学生,擅长用美国话 演说,最开始在外交公署当处长,但因病未随机关内迁,就在华美新闻社做政治编辑,又被高松年校长请去湖南三闾大学当政治系主任,辞职后不久便进了重庆的国防委员会,颇为得意。这些职业都表明赵辛楣在事业方面是个人才,而恰恰苏文纨不需要这种人才当丈夫,她需要的是必须的依靠自己才能事业成功的丈夫,她要能满足自己的控制欲望的丈夫,譬如方鸿渐和曹元朗这类。很明显,赵辛楣不是方、曹这类人,也不可能成为这类人,所以苏文纨不会喜欢上赵辛楣。
第三点,和赵辛楣在一起不能给予苏文纨想要的成就感。赵辛楣小时候就偷偷喜欢苏**,又因别人说他有做官命,而苏文纨有做官太太的命,于是他更加确定他和苏文纨是天生的一对。日子一天一天地溜走了,赵辛楣对苏文纨的爱一直持续了十几年。赵辛楣对苏文纨千依百顺、温柔体贴,这使得双方亲人、朋友都知道赵辛楣的心思,而就因为这是众所周知的事,苏文纨才不愿意和赵辛楣在一起,因为如果和他在一起,无法体现出她自己的魅力超群、人见人爱、能够吸引几个男人,还让人觉得只有赵辛楣肯爱她,但如果是和方鸿渐或曹元朗在一起,则可以证明她不但能使青梅竹马的赵辛楣爱上他,也能使其他男人爱上她
第四点,赵辛楣没把握住时机。苏文纨看上方鸿渐后,就对方鸿渐发动了猛烈的柔情攻势,她为他洗手帕、缝扣子、补袜子,她对他温柔体贴。未曾想苏文纨如此努力的付出,只得到方鸿渐的几句“我——我爱一个人, ——爱一个女人另外。懂?原谅,我求你一千个原谅”,这令苏文纨气愤不已,她觉得自己失了面子,她想挽回自己的面子,于是她在唐**面前说方鸿渐的坏话,狠狠地贬低方鸿渐,而就在这时,曹元朗的求婚信来了,她为了挽回面子一气之下就答应了曹元朗的求婚。我想若赵辛楣能冲动一次,而不是等到他以为的时机成熟,在这时给苏**一封真心真意的求婚信,而且比曹元朗早几天,那么有很大的可能苏**会答应嫁给赵辛楣的。这么好的机会,赵辛楣错过了,而且错过这一次机会,就永远地失去了和苏**在一起的机会。
第五点,苏**认为无论如何赵辛楣会一直爱着她。赵辛楣从小到大一直爱着苏**,这使苏**认为赵辛楣肯定会一直陪着她、一直等着她的爱,而方鸿渐、曹元朗在被她拒绝后不一定会一直爱她,然而她又希望自己身边一直有不止一个的男人,以此来证明自己魅力非凡,所以她选择方鸿渐和曹元朗。
导语:钱钟书说:“围在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对婚姻也罢,职业也罢,人生的愿望大都如此”。下面,让我们了解一下《围城》这部小说吧!
1、回国之旅
方鸿渐的父亲是一乡之望,在方鸿渐上高中的时候,方家就和同乡的周家为方鸿渐订了婚约。
周家在方鸿渐的同乡经营一家“点金银行”,两家少不得交集。
但是,方鸿渐对这个未婚妻不甚关心,也曾写信给他父亲要解除婚约,却被驳回。
他的未婚妻在他上大学的时候就不幸生病去世,方鸿渐写信吊唁,周家认为方鸿渐天性忠厚,是个远到之器,于是资助方鸿渐出国留学。
方鸿渐在国外学习不认真,算是游学,先后去过几个欧洲的大学,随便听了几门课,第四年的时候,看到学费不足用,就想着回国。
当他的父亲和岳父询问他是否得到博士学位时,方鸿渐只能找到一个卖假证的爱尔兰人,办了一张假的博士文凭,得了一个“克莱登大学”的哲学博士,遂启程回国。
在回国的船上,方鸿渐遇到了自己大学的同学,苏文纨。苏文纨新授的真正的文学博士,方鸿渐和她之前没有太多的交集。
大学时的苏文纨心高气傲,觉得无人能和她匹配,现在成了女博士也没有人敢追她,但她冷漠的外表下却想要得到一份爱情。
方鸿渐的家室还算可以,苏文纨对方鸿渐也有些意思。
方鸿渐和同船的一位有未婚夫的鲍**调情,后又遭到鲍**的冷落,苏文纨对于此也是冷眼相看,但心中对于方鸿渐还是有点念想,她想让方鸿渐爱上自己,主动和自己求婚。
她既孤独又热烈地想要拥抱爱情,觉得只有爱情能将她冰冷的心融化,消除内心的失落感。
每一个冷漠高傲的外表下或许都藏着一颗温婉如玉的心,有时遇到对的人,好像遇到一把钥匙,打开这颗心的大门,让它照进阳光。苏文纨在等,等一把打开她内心的钥匙,或许是方鸿渐,又或许是别人。
在方鸿渐的眼中,他和苏文纨就好像两条平行线,他们的友谊仅限于友谊,无论距离怎么近,拉得怎么近,都不会有交集。
回国后,方鸿渐和苏文纨回到各自的家中,他们临走时互道一声“再会”。
这样的话语,在苏文纨的心中是期望,在此刻的方鸿渐心中是逃离,他不想落入婚姻的圈套,更不想和自己不爱的人走到一起。
方鸿渐回乡后没有什么事情可做,只是打着出国留学归来的“博士”头衔,在别人那里收获一点仰望和尊重。
他的岳父周经理给方鸿渐在“点金银行”安排了职位,方鸿渐才算是有了一份工作。
2、爱情的波折
方鸿渐在点金银行工作一段时间之后,去拜访了苏文纨。
经由苏文纨的介绍,他认识了苏文纨的表妹唐晓芙,并对她产生好感,他觉得唐晓芙就是他心里想要的女子。
唐晓芙的身上没有太多的修饰,但却是真正的摩登文明下的女孩子。
方鸿渐对于唐晓芙的爱不敢大胆表白,因为苏文纨喜欢方鸿渐,她一步步地向着方鸿渐靠近,着急地等待方鸿渐的求婚,然而,她爱的人并不爱她。
在苏文纨的介绍下,方鸿渐又认识了赵辛楣。赵辛楣是从美国留学归来的'博士,和苏文纨从小就是朋友,赵辛楣喜欢苏文纨喜欢了二十几年,一直想向苏文纨求婚。
起先赵辛楣把方鸿渐当做情敌,对他百般刁难,请客吃饭时故意灌醉方鸿渐,想让他出丑,不料,却将方鸿渐和苏文纨的距离拉得越来越近。
方鸿渐接受着苏文纨的好,心里却爱着唐晓芙,他不说出来,只是心中怯弱,方鸿渐也算是道义上的懦夫了。
最终,他决定写信拒绝苏文纨的爱,又写信给唐晓芙告白。
苏文纨对方鸿渐气愤之极,心里又怕唐晓芙和方鸿渐在一起,就将方鸿渐之前的丑事全都告诉唐晓芙,因此唐晓芙没有接受方鸿渐的爱。
失恋后的方鸿渐又和周家夫人闹翻,心情郁闷低落,生活大受打击。恰逢此时,他收到内地国立大学三闾大学的聘书,要聘他为教授,为了逃避眼前生活的苦闷,方鸿渐决定前往内地教书。
得不到的总是最美好的,方鸿渐的软弱不值得拥有唐晓芙的爱,所以他得不到。
也正是由于方鸿渐的软弱,他又错过了苏文纨。爱,要的是真实,真诚和勇敢,而方鸿渐都没有。
3、去内地教书
苏文纨在和方鸿渐闹翻之后,很快就答应了新诗人曹元朗的求婚,并不久完婚。
方鸿渐拜访赵辛楣时才意外得知:三闾大学的聘书是赵辛楣为了疏远他和苏文纨的关系,才让他的先生高松年(新组织的国立大学三闾大学校长)拍电报请方鸿渐去内地教书。
这两个人之间没有了苏文纨,很谈得来,互吐心事,并决定不久启程一起前去三闾大学任教。
与他们同去三闾大学任教的还有中国文学系的主任李梅亭,高松年的远亲顾尔谦,还有赵辛楣朋友的女儿孙柔嘉。
他们一行人买好船票,准备前往三闾大学,这一路上却充满了波折和艰辛。
赵辛楣和方鸿渐成了最亲近的好朋友,他们看透与自己同行的一行人中,李梅亭的老奸巨猾、自私和假惺惺;顾尔谦的奉承附和,令人厌恶。
一开始赵辛楣和方鸿渐讨论女人都是狡猾的,认为同行的孙柔嘉也是一样的,他们并不怎么待见她。
他们一起挤汽车,看尽人们的各种丑陋的面目,他们住破旧的旅店,吃便宜的餐馆,有欢乐,有痛苦,一行人都熬过来了。
到了三闾大学,高松年为他们各自安排了职位和工作,本来说好的给方鸿渐教授的名分,最终因为他没有学位证书,只给了一个副教授。
方鸿渐心中充满了气恼,但同时又对自己的“假博士”头衔感到心虚,安慰自己副教授已经算是不错的了。
方鸿渐不属于任何一个系,他所教的课是一门毫无用处、只是为凑学分而设置的课,课时特别少。他教得一般,听课的学生也从不把他的课当回事。
在学校里,方鸿渐受到校长的不重用、同事们的闲言细语、学生们的轻视,使得方鸿渐对于学校这样的环境也产生了很大的厌恶。
孙柔嘉大学刚毕业,学校安排她教一组学生的英文,她本身的水平有限,又因为年轻,被学生们欺负得厉害,实在教不下去,只好由主任刘东方暂代,后交由方鸿渐代课。
而赵辛楣在学校里教书还不错,校长授他的是教授的名衔,但却因和中国文学系主任汪处厚的年轻太太暧昧不清,被校长等一行人撞见误会,便辞职去了重庆。
曾经一起来三闾大学的李梅亭,在学校里发展得不错,还组织学习外国剑桥大学的“导师制”,搞成了完全另一种风格的导师制,遭到许多人的反对,加之他的为人自私阴险,在学校里也不受到学生和同事的待见。
4、进入围城
赵辛楣走后不久,方鸿渐也辞职了,一来校长对他很轻视,二来在三闾大学这样的环境里,方鸿渐生存困难,难以面对那么多的人情世故。
方鸿渐本不爱孙柔嘉,对她是完全不在乎,但是赵辛楣总是开他们的玩笑,渐渐方鸿渐觉得自己是有点爱上她,但又不想承认。
学校里风言风语总是将他们搅在一起,最终方鸿渐和孙柔嘉走到一起。他带着孙柔嘉一起离开三闾大学,回到上海。
二人回程的途中,在香港登记结婚。回到上海,方鸿渐和孙柔嘉的双方家长互相见面之后,谁都不喜欢对方。
孙家觉得方家太过迂腐、守旧,方家觉得孙家不够有钱,两家人的互相嫌弃经常引起方鸿渐和孙柔嘉的争吵。
方家给他们找了一处房子让他们租住,他们家里的家具几乎都是孙柔嘉的姑母送的。
方鸿渐在赵辛楣介绍的报馆里工作,孙柔嘉在她姑母的工厂里工作,工资比方鸿渐多一倍。
孙家人都很瞧不上方鸿渐,觉得他太无能,为此,方鸿渐经常和孙嘉柔吵架,争吵成了他们生活的家常便饭。
故事的最后,方鸿渐和孙柔嘉在生活中互相为彼此留有的那一点忍耐都爆发出来了,他们都累了,在这围城里,他们都挣扎得太累。
在《围城》里,我们都讨厌方鸿渐的软弱、无能,只有空想却碌碌无为的性格,但是生活中类似方鸿渐这样的人太多,有时连我们自己都成了讨厌的方鸿渐。
而孙柔嘉这样的女孩,在现实中更是代表每一个普通的女孩,她最大的成功就是嫁给方鸿渐,而她最大的失败也是嫁给方鸿渐。
婚姻的围城里,没有谁对谁错,也没有多样的选择,理解和沟通或许是守护好婚姻这所围城的最好的方式。
对于职业的围城、或是人生的围城,都是一样的道理,无论是城内的人,城外的人,塑造好自己,才能不受围城的束缚。
愿我们每个人都能在世间的围城里找到属于自己的美好。
名人童年趣事
华盛顿砍树
华盛顿是美国第一位总统。他是孩子的时候,砍掉他父亲的两棵樱桃树。 他父亲回来了,非常生气。他暗自思量,“如果我查明谁砍了我的树,我要狠狠揍他一顿。” 他父亲到处询问。当他问儿子时,华盛顿开始哭了起来。 “我砍了你的树!”华盛顿和盘托出。 父亲抱起他的儿子说:“我好聪明的孩子,我宁愿失去一百棵树,也不愿听你说谎。”
列宁小时候
列宁小时候是一个认真学习的孩子。 列宁在学校里,每门功课都学得很好。老师讲课,他用心听。老师留的作业,他认真做。 列宁做完学校里的功课,还读许多课外书。他常常把书里的故事讲给别人听。他爱书里那些勤劳勇敢的人,拿他们做自己的榜样。 列宁十分爱护书。他从来不把书弄脏,也不把书到处乱扔。 列宁小时候就是这样学习的。
屠格涅夫和他的童年生活
屠格涅夫(1818-1883)的创作在俄国十九世纪的现实主义文学中,占有重要地位。他早期写过诗歌,在四五十年代写过剧本、随笔等体裁的作品,一生中完成了许多优秀的长篇、中篇和短篇小说。他善于体察社会生活中出现的新思潮,关心重大社会问题,努力追求生活真实,在将近半个世纪的创作生涯中,透过一系列的作品,敏锐地反映了俄国解放运动和社会思想发展过程中一系列的重大事件。他在艺术上所做出的成就是卓越的。比如他在对人物内心感受的表达,对于大自然景物的描绘和长篇小说的结构以及发展俄罗斯文学语言等方面,都做出了自己的贡献,对于俄国和世界文学界的发展,起了推动作用。他是俄国现实广义文学的代表作家之一。 伊凡·谢尔盖耶维奇·屠格涅夫于一八一八年十一月九日出生在俄国中奥辽尔省的一个贵族家庭。他的童年是在他的母亲的一个庄园斯巴斯科耶一卢托维诺活村度过的。他的一部分作品也是在这里完成的。奥辽尔省一带自然风光秀丽,给屠格涅夫以深刻的影响,有助于他描绘自然景物卓越才能的成长。 屠格涅夫的母亲瓦尔瓦拉·彼得罗夫娜·屠格涅娃是个非常任性、专横的女地主,贵族的偏见和恶习在她身上十分突出。她很残酷,经常体罚仆人,有时因为一个小小的过失不把农奴流放到西伯利亚去。瓦尔瓦拉·彼得罗夫娜的这种性情也表现在对等儿子的态度上。她认为孩子不打不成才。屠格涅夫后来回忆说:“在我生长的那个环境里,打人、拧人、拳头、耳光等等,简直成了家常便饭。”农奴主的残暴行为,是屠格涅夫所难以容忍的的。童年时代的屠格涅夫就憎恨农奴主的暴行。
爱提怪问题的“低能儿”
爱因斯坦(1879—1955)物理学家,生于德国。1900年毕业于苏黎世工业大学并入瑞士籍,1940年入美国籍,在物理学多个领域均有重大贡献,其中最重要的是建立了狭义相对论,并在此基础上推广为广义相对论。因物理学方面的贡献,特别是发现光电效应定律,于1921年获诺贝尔物理学奖。 爱因斯坦是20世纪最伟大的科学巨人之一,他创立的相对论的观念和方法,对理论物理学的发展具有极其深刻的影响,甚至可以说,具有“改变世界”的重大意义。那么,这样一位科学巨子的童年时代,又是如何度过的呢? 1882年,爱因斯坦来到这个世界已经3年了,却不像其他孩子那样天真活泼,爱说爱笑。他总喜欢静静地坐在客厅里,歪着脑袋认真地倾听从母亲的指间流淌出来的优美动人的音乐。母亲看着他那聚精会神的憨样,开心地笑了,说道:“瞧你一本正经的模样,简直就像一个教授!嗨,我的小宝贝,你为什么不说话呀?”爱因斯坦动了动嘴唇,没有回答母亲的问话,但他那对亮晶晶的眼睛却扑闪扑闪地不断眨动着,显示出快乐的光芒,他的内心已经体会到音乐的优美流畅,但他却说不出口。 爱因斯坦的父亲喜欢郊游,经常兴高采烈地带着全家人到野外去游玩。小爱因斯坦十分喜欢这种活动,那美丽动人的湖光山色,那耸入云霄的参天大树,那颂歌般的松涛,那金色的阳光,都使他沉醉,然而,他却不爱说话,不能用语言把这一切表达出来。而比他小的妹妹却象一只百灵鸟,一路上欢快地唱着、叫着。 邻居家的孩子们经常在一起玩游戏,小家伙们在一起尽情地唱呀、跳呀、叫呀,可这里面却没有爱因斯坦的身影。他喜欢一个人静静地坐在客厅的角落里玩搭积木,一玩就是老半天,然后默默地坐着,忘情地欣赏自己的杰作。就这样,小爱因斯坦已经四五岁了还不大会说话,这时,父母有点儿着急了:“难道他是低能儿,是个傻子?”父母亲赶紧为他请来了医生,却没有检查出什么毛病。 小爱因斯坦在常人眼里,并不是一个聪明的孩子,这一方面是因为他不大会说,一方面则因为他总是提出一些稀奇古怪的问题,让人觉得有些低能、傻气,大人们甚至怀疑他的智商是否有障碍。人们无法理解,这个幼小孩子所提出的貌似可笑无知的问题,原来出自对未知世界的强烈求知欲。爱因斯坦那被人误认为平庸低能的小脑瓜里,充满了对这个陌生世界的苦思冥想、百思不解,几乎没有安宁的时候。 在爱因斯坦四五岁的时候,一天,爸爸送给他一件小玩具——罗盘。对新鲜事物充满好奇的小爱因斯坦为此心花怒放,立刻爱不释手地摆弄起来。 罗盘中间有一根指北针,尖端一头涂着红色,颤巍巍地抖动着,总是顽固而坚定不移地指向北方。爱因斯坦小心翼翼地转动盘子,想偷偷改变指针的方向,但无论他怎样转来转去那根针就是不听指挥,红色的那端依然牢牢地指向北方。小爱因斯坦急了,猛的一转身子,从朝北转向朝南,心想:“这个指北针总该跟着我走了吧?”但是定睛一瞧,他不由大吃一惊:红色的一端依旧指着北方! “太奇怪了……”爱因斯坦不知所措地喃喃着,“这到底是为什么呢?” 他想去向父亲询问,可灵机一动,他马上自己做出了解答:“对,这根针的旁边一定有什么东西在推着它,所以它能永远保持一个方向。” 于是他翻来覆去地研究罗盘,想在指针周围找出那神秘的东西。但令他大失所望的是,他什么也没找到。这个童年之谜就此深深刻印在他的记忆中,挥之不去。也许,爱因斯坦日后对电磁场的深入研究,其灵感就是源于童年时代那谜一样的小玩具罗盘呢。 爱因斯坦的童年本来就沉默寡言,不爱说话,如今有了罗盘这个有趣的伙伴,他整天精神恍惚,越发沉默不语,父母还以为这次他是真的病了呢。 这件有关罗盘的童年往事,给爱因斯坦留下深深的印象,甚至在许多年后,他还常津津有味地回忆。 到了上学的年龄,与同龄孩子相比,小爱因斯坦依然显得十分木讷,动作迟缓呆笨。在班上,他的学习成绩很差,每次被老师叫起来背诵课文,便呆头呆脑一句也念不出来。同学们私下里都嘲笑他,认为他是一个“差劲的落伍生”。爱因斯坦就这样开始了他的求学生涯。他虽然很愚笨,然而却很善良、虔诚,同学们给他起了一个绰号叫“老实头”。 6岁时,爱因斯坦迷上音乐,开始学习小提琴,小提琴奏出的优美音乐将他带入了一个美妙的境界,音乐曾一度使他着迷。然而,练习小提琴时机械、重复的弓法和指法又令心生厌倦。就这样,小爱因斯坦以平淡无奇开始了小学生活,又以平淡无奇而结束。此时的小爱因斯坦与同龄人相比,不仅没有超长之处,反而多几分笨拙。 10岁那年,小爱因斯坦告别了小学,成了一名中学生。此时的德国军国主义思想如洪水猛兽般到处泛滥,到处横冲直撞。在学校里也不例外。那些老师像军人一样将希腊文、拉丁文一个劲儿地往学生头脑里塞,而学生的职责就是背、背,整天都是背。对这种学习方式,小爱因斯坦烦透了,有意无意间将自己的兴趣转移到了自学数学上,数学成了他中学时代的最大的业余爱好。 爱因斯坦的叔叔是一个工程师,对数学也很喜欢,有一次在纸上画了一个直角三角形,写了AB2+BC2=AD2,并满脸神秘地爱因斯坦说:“这就是大名鼎鼎的毕达哥拉斯定理,两千多年以前的人就会证明了,你也来试一试。”12岁的爱因斯坦此时还不懂得什么叫几何,但他被这个定理迷住了,决心试一试,他一连几个星期苦苦思索,寻找着证明的方法,到第三个星期的最后一天时,竟然被他证明出来了。他第一次体会到创造的快乐,他的创造才能萌动了。 随着年龄的增大,爱因斯坦的眼界逐渐开阔,能使他产生兴趣的事物也变得越来越复杂。12岁时,爱因斯坦得到一本硬皮精装的几何教科书。他怀着兴奋神秘而又略带恐惧敬畏的心情把书翻开,从头一页欧几里德的第一条定理读起,越看越入迷,竟然一口气把全读完,深深为几何定理的精密、明确和严整所折服。对一些定理,他反复地进行琢磨和思考,有时还尝试着撇开已有的论证方法,另辟蹊径,自己来重新证明,爱因斯坦总会高兴得欣喜若狂,他第一次深切体会到发现真理的巨大快乐。 爱因斯坦幼年时代的好奇心得到进一步发展,同时他的自信心也逐步增强。不久,他又自学了高等数学,中学里的老师已不是他的对手。当他的同学们还在全等三角形中跋涉时,小爱因斯坦已经遨游在微积分的天地里了。 爱因斯坦在数学王国里成绩卓著,而其他学科引不起小爱因斯坦的兴趣,成绩就很差,不少老师对他这种学习态度都很看不惯,并多次责备过他。一次,小爱因斯坦的父亲问学校里的教导主任,自己的儿子将来可以从事什么职业,这位老师竟直言说道:“做什么都没有关系,你的儿子将是一事无成。”这位老师对小爱因斯坦的成见非常深,认为他是一块朽木,已再无雕刻的价值,竟勒令他退学。就这样,爱因斯坦15岁那年就失学了,连毕业证都没有拿到。 爱因斯坦自幼养成了爱读书、爱思考问题的好习惯。有一段时期,他对《大众物理科学丛书》这本通俗科学读物着了迷,无论走到哪里,都要把这本书带在身边,时时翻阅。正是这本书,不但使爱因斯坦破除了宗教权威的迷信,而且引导他立下了探索自然奥秘的宏图大志。 在少年爱因斯坦的身边,还总是带着一个小笔记本,那是为随时记下灵感的火花而用的。16岁那年,又一个极富挑战性的问题占据了他的头脑:假如某种光的接收器,比如:人的眼睛或者是摄影机,跟随在光的后面,用光速飞奔,那么,会发生什么情形呢?他把问题捕捉住,记在本子上。但正确的答案又去哪里寻找呢?他百思不得其解,又为自己设置了一个新的难题、新的挑战。 正是这个令爱因斯坦日思夜想的高难问题,孕育了未来相对论的神奇萌芽。也许,这可以看作是小爱因斯坦向科学堡垒发起的第一次勇敢进攻。 小爱因斯坦日后之所以能取得辉煌成就,与他的家庭是分不开的。他生长在无忧无虑的家庭环境中,父母对他是十分宽容的。他的父母在他的成长道路上所扮演的就是保护他的气质与性格免受不良因素的影响。当爱因斯坦的“天才”还没有发挥出来,还显得很笨拙的时候,他的母亲很着急,担心自己的孩子将来一无所成,而他的父亲则说道:“不用把此放在心上,孩子只是不能适应学校的规则,及学校机械的教学罢了。等他长大了,了解了周围的一切后,就可以顺利适应了。”父母没有将他视“弱智儿”,没有因为功课不好、被学校开除而责打他,而是给他一个很宽松的环境,循循善诱地帮助他成长与发展。 1895年的秋天,16岁的爱因斯坦离开了亲人,独自登上开往苏黎世的列车,开始了人生新的里程。
小比尔盖茨的“电脑梦”
比尔·盖茨(cÍ)从小就是个“电脑迷”。他1955年10月28日生于美国西北部华盛顿州的西雅图,小时候就开朗活泼,是一个精力充沛(pèi)的孩子。不论什么时候,他都在摇篮里来回晃动。等长大些又花许多时间骑弹簧(huáng)木马。后来,他把这种摇摆习惯带入成年时期,也带入了微软公司,摇动了整个世界。 比尔·盖茨在中学时酷(kù)爱数学和计算机。保罗·艾伦是他最好的校友,两人经常在湖滨中学的电脑上玩三连棋的游戏。那时候的电脑就是一台PDP8型的小型机,学生们可以在一些相连的终端上,通过纸带打字机玩游戏,也能编一些诸如排座位之类的小软件,小比尔·盖茨玩起来得心应手。 1972年的一个夏天,年龄比他大3岁的保罗拿来一本《电子学》的杂志,指着一篇只有10个自然段的文章,对比尔说,有一家新成立的叫英特尔的公司推出一种叫8008的微处理器芯(xīn)片。两人不久就弄到芯片,摆弄出一台机器,可以分析城市交通监视器上的信息,他们就想成立一家命名为“交通数据公司”的公司。1973年,比尔上了哈佛大学,保罗则在波士顿一家叫“甜井”的电脑公司找到一份编程的工作。两个伙伴经常会面,探讨电脑的事情。 如苹果砸出牛顿的灵感一样,个人电脑突入比尔的脑海也有一个外在的启蒙者。这就是1975年1月份的《大众电子学》杂志,封面上Altair8080型计算机的一下子点燃了比尔·盖茨的电脑梦。他和他的好朋友保罗在哈佛阿肯计算机中心没日没夜地干了8周,为它配上Basic语言,开辟了pc软件业的新路,奠定了软件标准化生产的基础。 如今,微软已成为业内的“帝国”,而这与比尔·盖茨小时候的“电脑梦”是不无关系的。
孔子猜谜
《三字经》中有这样一句话:“昔仲尼,师项橐。”“仲尼”大家都知道是孔子。这“项橐”何许人也?笔者查阅有关资料,这项橐是燕国一少年。有一天,项橐见到孔子时说:“听说孔圣人很有学问,特来求教。”孔子笑说:“请讲——。”项橐朝孔子拱拱手说:“什么水没有鱼?什么火没有烟?什么树没有叶?什么花没有枝?”孔子听后说:“你真是问得怪,江河湖海,什么水都有鱼;不管柴草灯烛,什么火都有烟;至于植物,没有叶不能成树;没有枝也难于开花。”项橐一听格格直笑,晃着脑袋说:“不对,井水没有鱼,萤火没有烟,枯树没有叶,雪花没有枝。” 从上面“孔子猜谜”中,我们应有两点启悟:一是学问(知识)是无止境的;二是要善于观察、分析、积累。若只是捧着现有的知识,坐而不学,将被社会淘汰。要不,孔圣人为什么会败在项少年的手下呢?
为了看书不吃面包
书店还没有开门,一个瘦小的孩子已经等在书店门口了。他有一头浓密的头发,一双闪着智慧的大眼睛,他苍白的脸色显示出营养不良,他穿着单薄的衣服,在寒风中瑟瑟发抖。书店门前有一大排台阶,为了增加一点热量,他便一级一级地从台阶上跳下去又跳上来,慢慢地,身上感到暖和一点了。来往的行人看见这个小孩在台阶上跳来跳去,都很奇怪地看他几眼。 这个小男孩名叫海因里希·伯尔,是小镇上伯尔木匠家的第八个小孩。他是这个书店的常客。每天一放学,他便往书店跑。节假日,做完父亲交给他的活,他几乎整天泡在书店里。可他只看不买。书店里的店员都认识他了,知道他家里很穷,买不起书,也从不阻止他,让他尽情地在书的海洋中遨游,一来新书,书店里的店员还会向他介绍。 终于,门开了,小伯尔第一个走进了书店。他很有礼貌地向书店里的店员阿姨问好。阿姨热情地问他:“小伯尔,今天想看什么书?” “《格林童话》还没有看完呢。”小伯尔熟悉地走到书架前,拿起那本《格林童话》便急切地翻看起来。 小伯尔眼睛发亮,紧紧地盯着书本,全神贯注地看着。他完全沉浸在故事中了。《白雪公主》中7个小矮人有趣的生活,机智的谈话逗得他轻声笑了起来。他心想:7个小矮人靠自己的劳动养活自己,从来不会饿肚子,也没有人欺负他们,我要像他们一样该多好!他看到7个小矮人救了白雪公主,又深深地被他们善良的行为打动了。他的眼睛湿润了,他慌忙用手擦掉就要流出来的泪水,生怕被别人看见。 小伯尔被书迷住了,忘记了时间,可肚子并没有忘记时间,这时“咕咕”地叫了起来。小伯尔才想起父亲要他吃了中饭后给教堂送雕像的事。他很不情愿地放下书,拔脚往家里跑。 小伯尔的父亲是一个木匠,专门给当地的教堂雕刻一些手工艺品。父亲每天都要让小伯尔给教堂送一次雕像,再把钱带回来供一家人吃用。每次父亲都要留给小伯尔一点零钱,让他第二天上学时在路上买面包吃。 小伯十分爱惜他那少得可怜的钱。他每天买一个最小的面包吃,把省下来的钱很小心地放到一个铁罐里,再把铁罐藏在一个别人都不知道的地方。小伯尔决定存了足够数量的钱以后,就去买一本他最喜爱的书。 然而,小伯尔的这个计划不得不改变了。星期一在学校时,老师宣布为了让同学们开阔视野,多阅读一些课外书,他要在同学中开展一项活动,要求每个同学都拿出几本课外书来,大家交换阅读。 小伯尔这下可着急了。他连一本自己的课外书也没有。到时,同学们都有书交出去,唯独他没有,那多丢脸啊。可他铁罐里存的那点钱还不够买一本书呢。怎么办呢?又不能向爸爸要钱。爸爸每天从早到晚地干活,挣来的钱只够一家10口人吃用,不可能再有多余的钱给他买书。如果每天能多存一点钱,那他很快就可以买到一本书了。要是把所有的钱都省下来,他两三天以后就可以买本书。对呀,何不把买面包的钱都是都省下来,这样,两三天后一本崭新的书就是他的了。 想到几天后他将拥有一本自己的新书,小伯尔不由得兴奋起来。 下午,送完货回来,爸爸又给了他一点零钱。他把那个小铁罐拿出来,把钱一枚枚地放进铁罐里,又小心翼翼地把铁罐藏起来。 晚上,他躺在床上,便在心里默默计算着他已经有了多少钱,还要多少钱才能买本书,慢慢地,他进入了梦乡。他做了一个很美的梦:在梦里,他有了很多很多的新书,一会儿看看这本,一会儿又摸摸那本,他不知道看哪一本才好。他在梦中想:这么多的书,我怎么看得过来呢?让那些没书看的人都到这儿来看书吧。于是,就有很多的小朋友到他这儿来看书。小朋友们拿着新书,大家都很开心地笑了…… 第二天早上醒来,小伯尔便向房间四周打量:“我的书呢,我的书到哪儿去了?”房间里空空的,一本新书也没有。他才知道是做了一个好梦。他想:总有一天,我会有梦里那么多书的。 上学路上,他又经过那个面包坊。一阵阵的奶油面包香味直扑鼻孔,他使劲地咽着口水。 面包坊的老师看见他走过来,亲切地招呼他:“小伯尔,今天想吃什么面包?我这里有奶油面包、火腿面包,还有新来的葡萄夹心面包。” 小伯尔真想吃一个香喷喷的面包,但他喜爱的新书在向他招手呢。他慌忙撒个谎:“谢谢您,我已经吃过了。”说完,他拔脚跑了起来。他想赶快离开这儿,逃离那阵阵香味带来的巨大诱惑。 老师在讲台上讲着数学题,可小伯尔的肚子在唱“空城计”了。早上没吃面包,现在肚子里空空的。小伯尔在心里说:“肚子,你别叫了,我要买一本新书呢。等我把新书买回来,一定把你喂得饱饱的。” 就这样坚持了三天,他终于存够了买一本新书的钱。他把铁罐里的钱倒出来,仔细地数了一遍又一遍。“足够买一本新书了。”他自言自语道。他把钱又放回铁罐中,抱着小铁罐朝书店走去。 来到书店,他大声地对书店里的店员说:“阿姨,我要买一本新书。” 店员奇怪地看着他,说:“孩子,你有那么多钱吗?” “我有,阿姨你看。”说着,他把小铁罐高高地举了起来,摇了摇,铁罐里的硬币发出清脆的响声。 “你哪来那么多钱呢?”店员不相信似的问他。 “我省下来的面包钱呢。” 店员叹了口气,说:“可怜的孩子。”说着,她便去书架上拿了小伯尔最喜爱的《格林童话》。 买了新书,小伯尔别提有多高兴了。他把新书紧紧地抱在胸前,生怕它逃走了似的,一路蹦蹦跳跳地回到家。 回到家里,他找了一张牛皮纸,小心地把书的封皮包起来。他把新书放在鼻子底下,久久地闻着书页中散发的油墨芳香。“这本书是我的啦,我有了一本新书了。”他有点不敢相信似地喃喃自语着。晚上他把新书放在枕头底下,美美地睡着了。 长大以后,爱书的小伯尔终于成了一个写书的人,还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金。
《围城》中的主人公方鸿渐是一个不学无术、性格有点善良、有点小聪明和浪荡气的懦夫。上大学时就由父母包办婚姻,他既不情愿,又不敢反抗,幸而这女子“不知趣”地死去,他却糊涂地得到女孩的父亲点金银行周老板的资助而出国留学。然而在国外并无专长,游荡各地,没学到一点实际的东西,最后从爱尔兰人手中骗到一张博士文凭(这一点倒显示了他的“聪明”),在回国途中与鲍**调情却得到一个“失望”的结果。回国后,他在家庭、社会处处碰壁,使他领略到世态的冷酷,从十里洋场到三闾大学,险恶的处境、恶劣的人际关系都教训和打击他,而跑回上海又毫无出路。就如关在铁笼中的野兽,拼命地挣扎。最后想到重庆去,然而重庆又未必不是另一个“围城”。
《围城》以方鸿渐这个时时处于精神危机中的现代知识分子的人生历程为线索,广泛地触及三四十年代的社会和众生相,尖锐地揭露和讽刺、抨击当时种种社会弊端和人生病态,并着力探讨人际间的基本关系、人的基本处境和人生的基本意义,并就这些问题作出了形象而富有哲理的阐释。在20世纪中国现代作家中,“唯有钱钟书的《围城》对于现代化途中的现代文化与传统文化的对立与冲突、文化价值的混乱与尴尬,予以深切的关注与深广的表现”。
在这样一种范围下,“展示了传统对于现代中国自我围困的主题”。
而在个人层面上,它展示了在社会动荡下的知识分子,这个群体的“一无可进的进口,一无可去的去处”的绝境。所以作者写出的主人公方鸿渐的人生历程,也可以说是一种寻觅理想、寻求突破的精神追求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方鸿渐以充满希望的追求开始,然后却在幻灭中结束。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要想突破“围城”也不是一下子的事。
在这个循环往复的过程中,方鸿渐自己也感叹:“他们讲什么围城,我近来对人生万事都有这种感想。”纵观整部《围城》也可见作者对此的深刻思考。在方鸿渐的人生历程中,作者给我们揭示了在当时的社会里,“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如果只把自己关在个人生活的小圈子是不会有出路的,只有投身到伟大的时代洪流中去,把个人的命运和整个国家、民族的命运结合在一起,才有宽广的前途”。
《围城》是中现代文学史上一部风格独特的讽刺小说。作者钱钟书1910—,江苏无锡人,1933年毕业于清华大学外文系,后留学英、法,是位学贯中西而富才情的学者。《围城》动笔于1944年,完稿于1946年,其时,作者正蛰居上海,耳闻身受日本侵略者的蛮横,“两年里忧世伤生”《围城·序》,同时又坚韧地“锱铢积累地”把自己对人生、对学术的感悟与思考付诸笔端,先后完成了小说《围城》和学术著作《谈艺录》。
作者在《围城》初版的序言里曾自述创作意图说:“我想写现代的某一部分社会,某一类人物。”参照小说内容,可以看到,作者着意表现的是现代中国上层知识分子的众生相。通过主人公方鸿渐与几位知识女性的情感、婚恋纠葛,通过方鸿渐由上海到内地的一路遭遇,《围城》以喜剧性的讽刺笔调,刻画了抗战环境下中国一部分知识分子的彷徨和空虚。作者借小说人物之口解释“围城”的题义说:这是从法国的一句成语中引申而来的,即“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来,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小说的整个情节,是知识界青年男女在爱情纠葛中的围困与逃离,而在更深的层次上,则是表现一部分知识者陷人精神“围城”的境遇。而这,正是《围城》主题的深刻之处。
《围城》表现出了对世态人情的精微观察与高超的心理描写艺术。作者刻画才女型人物苏文纨的矜持与矫情,小家碧玉式的孙柔嘉柔顺后面深隐的城府,可谓洞幽烛微;而对嘴上机敏而内心怯弱、不无见识而又毫无作为的方鸿渐的复杂性格心态的剖析,则更是极尽曲折而入木三分。《围城》的描写,自始至终又都贯穿着嘲讽的喜剧情调。小说的基本情节,都围绕着方鸿渐展开,小说的诸多人物,场面也大都从方的观点展现,方的观人阅世的挪揄态度,以及隐含在他背后的小说作者的嘲讽口吻,交错交融,使《围城》的讽刺门手法别具一格。
《围城》的叙述并不完全贴紧人物性格与情节线索,作者常常旁逸斜出,谈古论今,旁征博引,新奇的比喻,警策的句子,层出迭见,使小说语言的知识容量大为增加,但有时枝蔓过多,略有炫耀知识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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