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姻是否属于个人隐私
婚姻状况属于隐私。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三十四条 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
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地址、行踪信息等。
个人信息中的私密信息,同时适用隐私权保护的有关规定。
二、侵犯个人隐私怎么定罪
作为人格权之一,侵犯隐私权责任的构成也同侵犯其他权利一样,须具备侵权责任构成的一般要件,即主观过错、违法行为、损害事实、因果关系等四要件。
1、主观具有过错
侵害隐私权因属于一般侵权行为,要求行为人主观上须具有过错才能构成侵权责任,故意、过失在所不问,但过错形态影响侵权人法律责任轻重的承担问题。
2、违法行为的存在
侵害他人隐私的行为因直接违反法律规定抑或违反社会公德受到法律的否定评价,使得该行为具有违法性质。隐私权是绝对权,具有普遍的对世效力,要求任何不特定人负有不侵犯他人隐私的义务,违反这种义务进行的行为均被纳入侵犯隐私行为之列,除非有正当合法抗辩事由存在,通常这种侵害行为以作为形式表达,并不必以公开他人隐私为要件。结合行为类型的多样性与隐私内涵的发展性,基本可以概括为两类:侵扰私人空间的行为与侵害私人信息的行为。
3、损害结果发生
损害是侵权行为的结果,作为一种事实状态,主要有三种表现形态:财产损失、人格利益受损及精神痛苦。侵害隐私并不直接与财产利益挂钩,甚至有时根本没有财产利益受损,受冲击的往往是人格利益的损害,通常伴有精神痛苦,当然这并不否认隐私权遭受损害所导致的权利人经济上的损失。一般来讲,只要存在侵害法定权利的事实,即使侵害后果难以觉察或证明,即可构成侵权法中的损害。隐私权这种精神性人格权损害后果不易量化,受害人具体人格受损证明困难,但这点并不妨碍认定损害事实的存在。
4、具备因果联系
侵权法上因果关系在于确定行为人的行为与结果之间的联系,侵害隐私权的行为和损害事实之间往往具有直接关联性,侵害隐私权的后果表现为权利人自控信息的“外溢”与私域生活的侵扰,这一事实乃侵害行为所致,换句话来说,权利主体因该不法行为遭受人格利益受损。就非财产性利益受损与行为方面还是比较容易把握的,出问题的地方是财产利益与侵权行为的因果关系认定方面,有没有直接必然的联系则须借助一定的方法,通常从以下两方面把握:时间上有无顺序性,侵害行为是否客观存在。
三、个人隐私被泄露怎么办
如果个人隐私被泄露,并且造成了一些不利的后果,需要及时报警处理。对于个人隐私,可以采取下列处理方式:
1、及时更换账号;
2、及时更改银行卡等重要的密码;
3、尽可能地收集有利证据;
4、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5、情况严重的考虑聘请律师进行起诉;
6、若是无关重要的信息,可以不予理睬。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婚姻是否属于个人隐私”等相关法律知识。个人的婚姻状况当然是个人的隐私,自己不想公布的,别人如果肆意曝出来那就是侵犯隐私的,不过还有一些相关的比如记者等是有一定的权利的。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如果按我的想法,结婚以后就不应该有什么隐私,特别是手机应该属于对方可以随时看的物品,而不应该成为个人隐私的物品。
在我的认知里,结婚了我们就是一家人了,我们可以有秘密,但那些秘密只限于从前,而往后我们就不应该再有任何事情瞒着对方了,比如我自己,我也有秘密,我也有不想让他知道的事情,但那些都是从前,不会再出现在我今后的生活里。
所以我们结婚以后,我的手机有录的有他的指纹,微信,QQ他也知道密码,而且支付宝银行卡密码他也是知道的,而他也是这么对我的,手机有我的指纹,我们甚至有时候会登对方的微信或者支付宝,因为有时候要用到对方的号,而这样做我觉得是很正常的事情。
我们俩从来不担心对方会有外心,也从来没有考虑过离婚,或者是对方出轨等,可能我们之间的感情变淡了,也可能我们之间的感情变成了亲情,但我们自始至终都认为,我们是一家人,而一家人就不应该有秘密。
我闺蜜则不同,她与她的老公手机密码对方都不知道,她打不开他的手机,他打不开她的手机,他们说这是个人隐私,可他们的婚姻总是摇摇欲坠的感觉,他们才结婚二年,孩子刚刚半岁,却让人感觉他们迟早会离婚。这大概就是你所说的隐私造成的吧,两个人都有自己的秘密,就好似人在心不在,这样的婚姻有什么意思呢。
严格意义上说,夫妻之间应该有隐私权,这是人的最基本的权利。所谓隐私,就是一种与公共利益、群体利益无关,当事人不愿他人知道或他人不便知道的个人信息,(只能公开于有保密义务的人)当事人不愿意他人干涉或他人不便干涉的个人私事,以及当事人不愿他人侵入或他人不便侵入的个人领域。
1、夫妻之间当然应该有隐私:现代社会,每个人都不可能是透明的,就像大师说的:“男人之间议论的一些话题,即使是丈夫,也不能告诉妻子。女人之间议论的一些话题,即使是妻子,也不能告诉丈夫。男人有男人的秘密,女人有女人的秘密,这些都是隐私,夫妻间也不能互通有无。
丈夫与自己父母之间有一些密不可宣的事情,就是属于丈夫的隐私。妻子与自己的父母之间也有一些密不可宣的事情,就是属于妻子的隐私”。
2、夫妻是婚姻的共同体,但绝不是同一体,更不是两块玻璃组成的透明统一体,所谓的“你泥中有我、我泥中有你”,只是爱情的最高境界,是梦想、是追求,但在现实中、在婚姻中要求每一个家庭都做到这样,既不现实、也不可能、还是苛求。
:夫妻之间彼此都可以拥有自己的隐私权,而且应该互相尊重对方的隐私权,这就是亲密有间。因为每个人心中都有一方小天地,不是不可以对亲密伴侣说,而是这是自己的隐私,如果自己不想说,配偶无权要求自己说出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求婚场合的选择,其实得看一下你女朋友的性格,她如果是那种比较外向的人,建议你选在公开场合,如果是那种比较内向的人,肯定要选择私密场合。但是在求婚之前你一定要明确的知道,对方对你的感觉。如果说对方不喜欢你,你选择了一个公开场合,这个就不像是在求婚,而是在道德绑架。
每次在看到别人求婚的时候,内心其实是羡慕的,但又感觉到有些不太对劲,毕竟求婚是两个人的事情,真的没有必要昭告天下。而且公开求婚对于女方来说其实已经封闭了所有的退路,女生如果喜欢这个人可能还好,如果不喜欢的话,在公共场合之下她也不敢把事情做得太绝,因为她害怕别人会去议论这个男生,但是从另外一方面看更像是在道德绑架,所以大家在求婚的时候一定要选择一个正确的场合。尽量在私密的场合进行,不过我们可以邀请女方的朋友亲戚,让他们来见证这个场合。
对方如果爱你的话,你不管在哪里求婚对方都会答应,如果对方不爱你,你弄得再隆重再盛大,对方也不会同意。我们一定要根据女方的性格来判断求婚的地点。然后求婚的话,我们可以选择餐厅,可以选择**院,也可以选择你们两个有纪念意义的地方,比如说第1次相遇的地方,第1次确定关系的地方。在这些地方求婚,其实有事半功倍的效果。
在求婚的时候一定要准备求婚的戒指,也要准备求婚道具,布置一下场地,这样的话更有氛围。不管怎么布置,我们一定要在这个的能力范围之内去布置,不要为了一次求婚而掏空自己,但也不能不知道太过寒酸。在求婚的时候我们可以选择玫瑰花,可以选择女生喜欢的花束。
近年来,年轻人不愿意办婚礼的现象越来越普遍。以下是一些可能的原因:
1 经济压力:婚礼的花费可能是一个很大的经济负担。筹备婚礼需要花费时间、金钱和精力,年轻人可能觉得这对他们的经济状况和生活品质产生负面影响。
2 价值观转变:随着时代的发展,年轻人对婚礼的看法和价值观也在发生变化。他们可能认为婚礼只是一种形式,并非人生中必须经历的阶段。
3 时间和精力限制:年轻人可能觉得筹备婚礼需要投入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这可能会影响到他们的工作和个人生活。
4 社会压力:年轻人可能会面临来自亲朋好友的压力,认为他们必须举办一场盛大的婚礼。他们可能觉得这种压力让他们感到疲惫和不满。
5 环保意识: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关注环保问题,他们可能认为婚礼可能对环境产生负面影响,如过度消费、浪费资源等。因此,他们选择不办婚礼,而是通过其他方式庆祝他们的结合。
6 个人追求:部分年轻人可能追求个性化和独立,他们不愿意遵循传统的婚礼仪式和程序。这使得他们更倾向于选择不办婚礼。
7 新的替代方式:随着社会的发展,出现了许多新的替代婚礼的庆祝方式,如旅行结婚、私密婚礼等。这些方式可以让年轻人根据自己的兴趣和需求来选择,而不是拘泥于传统的婚礼形式。
总之,年轻人不愿意办婚礼可能是由于经济压力、价值观转变、时间和精力限制、社会压力、环保意识、个人追求以及新的替代方式等多种原因。这些原因使得越来越多的年轻人选择不办婚礼,而是以更符合他们需求和价值观的方式庆祝他们的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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