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退伍士兵安置条例退伍老兵待遇为:
第一条 为了规范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保障退役士兵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退役士兵,是指依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的规定退出现役的义务兵和士官。
第三条 国家建立以扶持就业为主,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退役士兵安置制度,妥善安置退役士兵。
退役士兵安置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
第四条 全社会应当尊重、优待退役士兵,支持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都有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义务,在招收录用工作人员或者聘用职工时,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招收录用退役士兵。退役士兵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单位,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优惠政策。
第五条 国务院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军队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第六条 退役士兵应当遵守有关退役士兵安置的法律法规,服从人民政府的安置。
第七条 对在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退伍士兵入学
2019年9月5日,教育部通知明确,鼓励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退役士兵报考高职院校,由省级教育部门指导有关高职院校在高职分类招生考试中采取自愿报名、单列计划、单独录取的办法组织实施,确保有升学意愿且达到基本培养要求的考生能被录取。
退役士兵可免于文化素质考试,由各校组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适应性面试或技能测试,鼓励采用情景模拟、问答、才艺展示等方式进行测试。通知提出,退役士兵申请就读中等职业学校,可免试入学。
同时,鼓励支持退役士兵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及各类高等学校举办的学历继续教育,各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退役士兵考生的资格审核工作。鼓励高职(专科)学历的退役士兵申请就读普通本科高校,具体招生办法由省级教育部门制定。
- 退役士兵
楼主。
第一,并不是所有的军人子女都能得到中考加分的待遇,只有少数连海防、艰苦地区的军人女子都能得到少得可怜的加分。而多数军人子女同其它学生一样要靠自己的分数报考高中。
第二,你可能从来没有近距离的接触和了解军人。做为一个有二十多年军龄的人,我告诉你,部队里有句话道出了军人对自己亲人的愧疚,就是:愧对了老子(不是粗话指自己,是指父母,),连累了妻子,耽误了孩子。且不说军人父母和军人妻子,就你所说的加分问题说一说军人的子女。做为军人的子女不仅不能同其他孩子那样能够每天享受到父爱,得到父亲的关心和帮助,有的甚至一年也只能有一两个月与父亲生活在一起,基本上过着单亲家庭的生活,使他们正常的生活和学习受到很大的影响。即使做为军人的父亲职务达到能够办理家属随军的标准时,军人子女也会因父亲相对比较频繁地调换单位,而不断变换生活地点和学习环境,使其难以保证学业上的连续性,其学习受到很大的影响。我给你举个真实的例子,我的一位老首长加亲密战友,其原籍在山东,服役部队在山西大同。当年,我那战友的孩子出生时其服役部队坐落于山西一个比较落后的县,为了保证孩子的学习,在达到随军条件时也未办理随军,其女儿随其母亲在山东原籍生活。后来我那战友职务晋升,并调到位于大同的上级机关工作时,才办理随军手续,其妻女才到大同生活。但是,由于山东和山西教学不同步,其女儿被迫降到低一年级学习。98年裁军,我那战友老部队被撤编,他本人调到天津工作,其妻女也随同来到天津,其女儿又因此再降一年级。试想现在有多少孩子有如此多的坎坷,我战友的孩子在中考时由于父亲部队在山西不属于边海防和艰苦地区部队,连那点可怜的加分也得不到。做为军人保家卫国是自己义不容辞的职责,我们没有任何抱怨,但是,军人的子女是无辜的,他们一出生就注定不能像其他孩子那样过正常和稳定的家庭生活,我们的国家和社会拿什么来补偿军人家庭生活给孩子造成的影响和损失?那点可怜的加分就能补偿军人不正常的家庭生活对其一生的影响吗?更何况只有极少的军人子女能够享受到这一点点可怜的照顾。值得骄傲的是,我那战友的孩子非常争气,高考时以优异的成绩考入天津大学,现在已经研究生毕业,并于去年建立自己美好的家庭,结婚那天,我们许多旧日的战友都送去了最真诚的祝福。
楼主,在国外,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其军人的社会地位和福利待遇是极高的,不仅工资要远远高于社会平均水平,而且军人及军人家属在医疗、住房等许多社会保障方面享受的待遇是普通国民完全不能相比的。我们的国家与国外多数相比,给军人和军人的家庭、子女的回报是非常有限,而且,当今,我国的军人甚至得不到社会的普遍尊重。我国军人的付出并不仅仅限于自己个人,军人的奉献还包括他的家庭、他的父母、他的子女。
如果我说了这么多依然不能使你得到答案,你还认为军人子女不应该享受那一点点照顾,那我确实无话可说了。
虽然现在社会上对军人的非议非常多,而且军队中确实有一些阴暗的东西,但是,就如大的社会环境一样,不是所有人都是黑暗的,甚至可以说不是所有的人都有黑暗的条件的。军人也是如此,黑暗的东西我们自己对之也深恶痛绝,但是那毕竟是少数,大多数的军人还是值得我们骄傲也值得社会尊敬的。
参战老兵每月多少钱各地标准是不一样的,具体要看政府发布的通知,有的地区有,而有的地区没有那么多;有的700多元一个月,有的500元左右一个月,比如安徽省安丰塘镇2021年1月份参战参试退伍军人享受定期定量月补助发放标准为705元一人,而贵州剑河县2021年1月份参战退役人员生活困难月补助金490人一人通过“一折通”账户集中统发的形式。因此具体标准需去当地相关部门咨询。
获得全国劳动英雄、劳动模范称号,在退休时仍然保持其荣誉的工人;省、市、自治区革命委员会认为在革命和建设中有特殊贡献的工人;部队军以上单位授予战斗英雄称号的转业、复员军人,在退休时人保持其荣誉的,其退休费可以酌情高于本办法所定标准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五,但提高标准后的退休费,不得超过本人原标准工资。
一、军人退出现役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国家给予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补助。军人服现役期间单位和个人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中央财政承担,所需经费由总后勤部列年度军费预算安排;
二、军队各级后勤(联勤、保障)机关财务部门(以下简称财务部门),负责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建立、转移和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补助的计算、审核、划转工作;
:参加过对越自卫反击战的老兵有什么待遇?
全社会应当尊重、优待退役士兵,支持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都有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义务,在招收录用工作人员或者聘用职工时,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招收录用退役士兵。退役士兵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单位,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优惠政策。
法律依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
第四十二条被评定为1级至4级残疾等级的义务兵和初级士官退出现役的,由国家供养终身。国家供养的残疾退役士兵,其生活、住房、医疗等保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供养分为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分散供养的残疾退役士兵购(建)房所需经费的标准,按照安置地县(市)经济适用住房平均价格和60平方米的建筑面积定;没有经济适用住房的地区按照普通商品住房价格确定。购(建)房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专项安排,不足部分由地方财政解决。购(建)房屋产权归分散供养的残疾退役士兵所有。分散供养的残疾退役士兵自行解决住房的,按照上述标准将购(建)房费用发给本人。
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78]104号)第四条规定: 获得全国劳动英雄、劳动模范称号,在退休时仍然保持其荣誉的工人;省、市、自治区革命委员会认为在革命和建设中有特殊贡献的工人;部队军以上单位授予战斗英雄称号的转业、复员军人,在退休时人保持其荣誉的,其退休费可以酌情高于本办法所定标准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五,但提高标准后的退休费,不得超过本人原标准工资。
2017年9月20日《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对在农村的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家庭生活困难的参战退役人员提高生活补助标准,每人每月提高50元,达到每人每月5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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