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是济南外地的农村户口,女方是济南市的集体户口,怎么领结婚证啊?

男方是济南外地的农村户口,女方是济南市的集体户口,怎么领结婚证啊?,第1张

拿身份证、户口本到任意一方的户口所在地领证就行了。集体户口好像拿户口卡就行。不过我登记是5年前的事了,不知道现在政策有没有变。仅供参考。也可以打济南市婚姻登记处电话82078639查询。

各地的政策有所不同,国家暂时没有统一规定。最好到迁入地户籍管理机构问清楚。直接去你买房的当地派出所就可以咨询到具体事项!

我知道济南的政策是买商品房面积90平以上,并且不能按揭,这样拿来着房产证就可以落户了!

先还是不要办理的好啊! 先在农村户口办一些事情的时候是有优惠的 城市户口没有 !比哪补贴之类的!至少那块承包地是你的!要比你在城里买的房子大多了,还有宅基地!

综合很多网友的意见,我给你列个步骤

1、买房子,将房产证写上你女朋友的名字,将你女朋友的户口从集体户专为家庭户,此时要落实所买房子没有其他人员户口。这样情况多发生在二手房上。

2、结婚,取得结婚证,然后夫妻投靠,将你的户口迁入济南。

3、房产共有,去房产局更改房屋所有人事项,增加房屋共有人。

也可以在买房子办理房产证的时候一起写上你们的名字,也成立的。

你所买房子无所谓面积多大,只要是能拿到房产证的都可。

还有,如果你所买房子的地方正处于户口冻结区域,可能限制任何方式的落户,请提前咨询当时房屋所属派出所。

另外,如果你是国家中专以上学历,有山东省人事厅的毕业派遣证,在济南工作缴纳满3年的劳动保险,你也可以落户,不过前提是,你有派出所愿意接收,也就是说,你也可以买房子写你的名字,然后拿着写着你名字的房产证,毕业证书、派遣证、劳动保险缴纳证明,到济南市公安局办理大中专生落户手续。

成年女儿结婚后,不可以投靠父母迁移户口回济南的。独生子女投靠父母的,未婚人员不受年龄限制;非独生子女家庭,除未成年子女外,可以照顾1名未婚成年子女来济投靠。

市外人员“亲属投靠“落户

办理机构:派出所

办理地点:派出所

办理依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暂行办法》的通知(济政发[2005]32号)

办理期限:自完备手续公安部门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办结

办理所需证件:

1、被投靠人(在济一方)申请;

2、被投靠人、投靠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投靠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注明家庭成员关系的《户籍证明》;

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①家庭成员关系证明(仅限于父母与子女相互投靠的);

②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婚情况证明或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未婚证明(仅限于达到法定婚龄的未婚子女投靠父母及夫妻投靠随迁子女);

③再婚夫妻投靠的随迁未成年子女需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抚养证明;

④父母双亡证明、祖孙或外祖孙关系证明(仅限于因父母双亡而投靠其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未成年人);

⑤《独生子女证》(仅限于独生子女投靠父母)

服务对象分类:个人,本国公民

申报范围:适用于市外(含章丘市、济阳县、平阴县、商河县)迁入本市市区“亲属投靠”落户

申报条件:

1、夫妻投靠:外地居民与本市常住户口居民依法登记结婚,需投靠夫(妻)生活的,不受婚龄、年龄限制,准许来济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在济一方系外地新迁入的,需取得本市户籍满3年后申请办理夫妻投靠。

2、子女投靠父母:未成年子女可自愿选择随父或随母落户;独生子女投靠父母的,未婚人员不受年龄限制;非独生子女家庭,除未成年子女外,可以照顾1名未婚成年子女来济投靠。

3、父母投靠子女: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不受身边有无子女限制,且在济子女在济有固定住所,允许来济投靠子女落户;属父母投靠在济子女的,不能再以投靠父母的名义办理外地其他子女的随迁或连环迁入。固定住所是指已取得房屋所有权或租用单位分配的住房且拥有房屋使用权。

4、因父母双亡而投靠其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未成年人。

办理流程:

申请人户籍地派出所受理——分局审批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工作日时间(节假日、双休日期间市区及县(市)城区派出所户籍业务正常受理,其他农村派出所可预约受理)

参考济南市公安局网站,http://wwwjngagovcn/contents/665/710html

  请您参考结婚登记相关事项:

  一、结婚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自主把握)。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自主提示)。

  二、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三、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四、结婚登记的时限、收费标准

  1、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2、收费标准:国内结婚登记每对9元加及其他相关费用。

  注意:

  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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