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结婚当天习俗

沈阳结婚当天习俗,第1张

一、结婚当天习俗;

1、 结婚当天,新郎 要和童男童女一起出发去迎娶新娘,婚车去时人员是单数,回来则是双数。

2、 新郎到新娘家之后要敲头门,然后向新娘的父母鞠躬改口并佩戴胸花。

3、之后就要敲新娘的门,迎娶新娘,进去之后要向新娘告白并献手捧花。之后两人互戴胸花。

4、新人要在新娘娘家吃喜面,然后和新娘家的亲朋好友拍照留念。

5、 新人返回新房,新人下车后要燃放鞭炮。

6、 新娘向男方父母鞠躬改口并佩戴胸花。

7、 进入新房后,新郎新娘要喝红糖水,意味婚后生活甜甜蜜蜜,新娘要做喜床。但是,有身孕的人不能进婚房。

8、 之后就要去酒店,新人要向亲朋好友献花。新娘家人要在12点之前离开酒店,离开时,新郎的父母要送四彩礼。

扩展资料

传统

古代女子往往“生在深闺人未识,是妍是媸无人知晓”。经媒人说合后,男方往往提出看一看的要求。这种由男方在媒人的副食下到女家作初次访问的活动,称之为“看亲”。雅称“相亲”。

相亲的日子是由媒人预先定好并通知男女双方的,因此,双方都要作好准备。男方要根据妇方父母的爱好,准备一点礼物;妇方要洒扫庭院,准备接待客人。作为当事人,男女二人都要打扮得尽可能有风度,有光彩一些,以便给对方一个好的“第一印象”。

看亲是婚姻能否成功的一个关键环节,特别是男方,尤其要慎重要对待。礼物虽无非烟酒点心之类,并不在乎数量多,价值高,而一定要投其所好,切忌触犯对方父母的禁忌;衣着打扮要大方入时;言行举止要谦虚有礼。

古时看亲时,男子只能由媒人创造机会偷偷看姑娘一眼,现代不同了,男女双方可以直接见面、谈话。双方都有机会对对方有一个初步了解。中国是个“礼义之邦”,讲究含蓄。看亲的结果往往并不直接表白出来,而用各种暗示来表现。

很多地方都是在男方进门之后,女方父母先给小伙子倒上一杯热茶,小伙子看了姑娘觉得中意,就把这杯茶一口饮干;然后姑娘的父母同姑娘一起商量,如同意结亲,就留男方和媒人吃饭,不同意就任由男方告辞回家,有的父母甚至还托媒人将男方带来的见面礼带走。

有些地区除了看亲之外,还有“察人家”的习俗。“察人家”其实也是看亲,是男方由媒人带领到女方看过姑娘后,妇方父母对婚事暂不表态,再由媒人带领,回方男家。祁阳一带则称为“看当”。

看当时,男方父母应先奉上香茶一盏,然后和妇方父母交谈。妇方父母通过察看男家并与男方父母交谈,如果对婚事认可,就将香茶喝尽,男方父母立即以“亲家”相称,并盛情款待客人。否则,女方父母应起身告辞,男方不要勉强留客。

-结婚风俗

看什么样的朋友了,很普通的,不去婚礼现场,可以随100,当然,前提是你觉得不在乎对方的态度。

一般关系,200。

还算不错的,300-500。

很好的,500-1000。

老铁老铁的关系,那就得看你自身的实力了。

总体来说,如果还不是很亲密,200、300很正常,不丢人。

很好的朋友,500已经很不错了,再就是像很好的同学,也是500。

愿意多给就是你自己的事,1000的已经非常过分了,沈阳消费低,人情方面消费也不是很高。

个人及周边朋友实际体会,不代表全沈阳所有人!

其实只要两个人是真心的,相爱的可以忽略到地域的关系,那么真心真爱彼此的人,我觉得广东人和沈阳人结婚是很现实的。

我朋友正宗东北人,生于黑龙江,祖籍辽宁,在吉林读的大学,男朋友广东人一枚。

什么体验呢?一言难尽?这种和外地人谈恋爱,尤其是东北和南方的组合,特有趣,因为他会理解不了我朋友的东北话。我普通话二甲,他说我普通话不好,听不懂,我笑了。他那一口塑料普通话,我都怕他出了广东省被人卖了,他偶尔叫朋友小包贝尔,说傻猪猪的时候特别撩。他们认识两年,感觉普通话质的飞跃,还会了些许东北话。

法律主观:

一、 结婚登记 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 结婚 。 2、 结婚年龄 :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 离婚 、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二、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 身份证 。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三、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 婚姻登记 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四、结婚登记的时限、收费标准 1、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 结婚证 。 2、收费标准:国内结婚登记每对9元。 注意: 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 婚姻登记条例 》若干问题的意见 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 集体户口 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如果是 再婚 者须有以上手续外,还需带上 协议离婚 证书或 法院判决书 。 复婚 者可不做 婚检 ,但必须带上有效的法律证件。

法律客观: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浪漫分享网

原文地址:https://hunlipic.com/jiehun/8463393.html

(0)
打赏 微信扫一扫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支付宝扫一扫
上一篇 2023-09-19
下一篇2023-09-19

发表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

评论列表(0条)

    保存